☆、第24章
被推到後面去的黃毛一聽,來了勁,伸長了脖子看清楚了俞燦的側臉,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激動:「沒錯!我認得他!好像叫什麼燦,可多女的喜歡他了,跟瘋了一樣!」他頓了一下,想到了什麼,又陰險地笑了起來,「你們說要是被這些女的知道,她們追的明星是個gay,他還能在娛樂圈混下去嗎?」
俞燦重新戴上墨鏡,毫不在乎地冷笑一聲,說:「怎麼,都2402年了,還有人拿同性戀說事?你該不是活在舊社會吧?你覺得我會怕這個?」
黃毛愛出風頭卻是個嘴笨的,一時找不到話反駁,只好惡狠狠瞪了一眼俞燦。
「同性戀這個話題或許在現在不會引起什麼爭議,但是作為明星,私生活混亂、不檢點呢?」沉默了很久的兆哥忽然長腿一伸,往沙發上一座,似笑非笑地掃視宋修閱和俞燦兩人,「如果在下沒記錯,這位宋先生已經結婚了,那麼若是兩位在gay吧勾肩搭背的照片不小心流出去,你覺得輿論會怎麼說?」
俞燦沒料到對方會來這一招,按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的營銷號的一貫作風,單憑一張照片,他們就能在上面大做文章。
他自己倒是無所謂,但是連累到宋修閱就不好了,畢竟他在宋家的處境本來就很尷尬。
俞燦想問那個兆哥到底想怎麼樣,但還沒開口就被宋修閱拉到了身後。
宋修閱在兆哥對面的沙發上坐下,不慌不忙地拿起桌上的兩個空酒杯倒了兩杯酒,一杯推給兆哥,一杯自己拿起。
「這位朋友,弄髒了你的衣服,是我們的不對,我們可以和你道歉,以及接受你提的一切合理的賠償要求。但你們如果這樣咄咄逼人,是不是有點太過了?」
「我們咄咄逼人?你們自己態度囂張怎麼不說?是不是仗著自己有幾個破粉絲捧著,就得瑟上天了?」黃毛逮著機會就煽風點火,可把俞燦氣壞了。
這個黃毛從一開始就逼逼個沒完,罵他他忍了,現在居然罵到他的粉絲頭上了,作為愛豆維護粉絲那是職業素養。
俞燦手撐著沙發靠背利落地翻過沙發,速度極快地衝到黃毛面前,拎起他的衣領結結實實往他臉上揍了一拳。
黃毛還沒反應過來就被打倒在地,俞燦還想補上一腳,被髒辮兒攔住,「別動手啊帥哥,消消氣!他就是嘴欠,你別和他一般見識。」
俞燦朝地上的黃毛啐了一口:「是不是從小沒人教你說人話?今天爸爸就教你怎麼做個人!」然後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若無其事地坐回自己的位置上。
黃毛挨了記打,嚥不下這口氣,爬起來還想動手,被兆哥喝住:「還嫌不夠丟人?滾一邊去,把嘴閉上。」
黃毛不怕別人唯獨怕兆哥,見兆哥發火了,立即老實了下來。
剛剛這場小風波,動靜不小,引起了旁邊不少人的圍觀,任遠怕事情越鬧越大,忍不住小聲說:「兆哥,一點小事不至於,要不看在我的面子上就這麼算了吧?」
宋修閱抿嘴微笑,抬眼掃了任遠一眼:「請問我們認識嗎?不認識的話,這個人情我可不敢受。」
任遠尷尬地咳嗽了一下,卻到底也沒作自我介紹。
「聽到沒?人家不領你這份情。」兆哥表情輕慢,並沒把任遠放在眼裡。
宋修閱喝了一口酒,接著說:「這個圈子很小,雖然我現在還不知道你是誰,但相信我只要稍加打聽,應該就能打聽出來。」
兆哥略感興趣地問:「然後呢?」
宋修閱低頭笑了一下,「我也不想有然後,誰不想太平過日子呢?」
兆哥哂了一聲:「威脅我?」
宋修閱搖頭:「不敢。」
兆哥沉默了一會兒,突然出聲喊路過的酒保拿十瓶酒過來,擺在桌上,笑著說:「想翻篇也行,但你的朋友今天打了我的朋友,這事兒沒那麼好過,不然以後誰還敢跟著我?桌上有十瓶酒,你們兩個人喝完,這事兒就了了。」
喝點酒總比什麼奇怪的照片被傳出去好,俞燦一咬牙,伸手去夠瓶子,「我喝!」
髒辮兒在一旁起哄:「夠爺們兒!」
宋修閱卻攔下俞燦往嘴裡倒酒的手,直視兆哥,「除了喝酒還有別的方法沒?」
兆哥站起來在酒吧裡掃了一圈,目光忽然在舞台上停住,拍了下手,指著舞台說:「有!讓你朋友上去唱一首,這事兒也可以了。」
俞燦和宋修閱交換了下眼神,登台是不可能的,台下那麼多人,就算他戴了墨鏡也有可能被認出來。
俞燦皺了下眉:「還是我來喝吧?」
「不用,」宋修閱清了下嗓子,問兆哥,「我替他唱怎麼樣?」
「你?」兆哥驚訝了下,隨即哈哈笑了兩下,「你要是不怕露醜,也行啊!」
宋修閱自信一笑,分開人群跳上舞台和樂隊主唱低聲說了兩句話,那個主唱先是搖了搖頭,後來宋修閱不知道又說了一句什麼話,主唱好像眼神一亮,連連點頭,把麥克風讓給了他。
舞池中剛剛還沸騰的人群因為音樂中斷停止了舞動,齊刷刷不明所以地看向舞台中央。
原來是換了個主唱,模樣看上去像個年輕的大學生,一點都不rock you!
甚至有不滿的人已經開始「噓」了起來。
可是等他的聲音亮出來的時候,台下所有人安靜了一瞬,接下來爆發出更大的歡呼聲!
宋修閱唱的是Linkin Park的經典歌曲《New Divide》,獨唱開場,副歌高潮部分高亢激昂,他把高音部分處理得相當好,既唱出了聲嘶力竭感,但在音域轉換之間又游刃有餘,完全像個有熟練演唱技巧的搖滾樂歌手。
俞燦在台下聽得目瞪口呆,他只知道宋修閱鋼琴彈得好,在國外學的是作詞作曲,沒想到連搖滾樂都玩的這麼溜。
兆哥聽得津津有味,面上透著欣賞,隨口問旁邊的俞燦:「他也做過歌手?」
「沒有。」俞燦愣愣搖頭,「可能,這就是,天才吧?」
與此同時,在辦公室加班的陸睢,手機上收到一條短視頻,點開一看,從環境和聲音上判斷,地點應該是某個酒吧。
畫面的正中,是酒吧的舞台,有個歌手正在舞台上橫著麥克風唱歌,邊唱邊和台下熱情的人群互動,動作瀟灑,透著一股酷勁。
只是拍攝的距離有點遠,歌手的面目有些模糊。
可陸睢還是一眼認出了視頻裡的人是誰,湛眸微瞇了一下。
數條信息跟著發了過來,拍視頻的人是去同一個酒吧獵艷,卻沒想到遇上熟人的盛明澤。
[認識這唱歌的人是誰不?]
[我的媽啊,小學弟唱的太帶勁了!你確定他是下面那個?我怎麼感覺不像啊?!A爆了好嗎?]
[你是沒看到,台下一群餓狼圍著他,以我多年的經驗判斷,以0居多,我怕小學弟下了台貞操不保啊!]
盛明澤見陸睢遲遲不回復,又發了條定位過來,地點在市內某著名酒吧。
陸睢一條條信息滑下來看,看一條下頜線緊繃一點。
很好,人不過才離開他一天,就有膽子去酒吧瘋了,他真是小瞧了他。
想了想,陸睢壓抑著火氣發了條信息:[他和誰去的?]
過了一會兒,盛明澤回復過來:[是個年輕男人,我發照片給你。]
陸睢看到照片,火氣稍微降了一點。
[你來不來?他跟別的男人出來泡吧,這你都能忍?]
[他倆同性相斥。]
[什麼意思?]
陸睢沒再解釋,翻到上面把視頻來回看了一遍又一遍。
盛明澤說的沒錯,是很帶勁。
他現在要思考的問題,不是怎麼把人從酒吧綁回來。
而是,怎麼把人這副帶勁的模樣哄得以後只能給他一個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