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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戀》第2章
第 2 章 我的丈夫快死了

雨在等待男人「恢復」的時候就已經停了,潮濕的空氣讓溟澄覺得渾身不自在。然而在男人報出自己姓名之後,溟澄的不自在一時間消散得無影無蹤,心裡剩下的全是難以名狀的情緒。迎著男人平靜無波的雙眸,溟澄怔愣的開口,「你……別開玩笑。」

「真名。」斯坦因並沒有顯露出被質疑的憤怒,畢竟他自己也清楚這個名字意味著什麼,「法蘭克斯坦因,從來就是我的名字。」

「可是這個名字……」溟澄有些急的開口,而後又像想起什麼,沒有說出剩下的話。

法蘭克斯坦因,很多很多年前的一個締造了傭兵神話的人,具體是多早之前的事,溟澄也不知道,相信這個大陸也沒有確切知道的人了吧,畢竟都是百年古書裡記載的歷史了。

身為最強傭兵,他的能力自然是普通人無法企及的,於是法蘭克斯坦因這個名字在傭兵團中被譽為神,神的名字當然是不能被輕易使用的,而在尋常人家的眼中,傭兵是只要用金錢就能驅使的獵犬,獵犬的獠牙沾滿血腥,帶來災難,法蘭克斯坦因無疑又成為了其中最凶狠最不幸的獵犬,沒有人會以自己有此名字為榮,至於貴族,這樣一個和嗜殺成性劃等號的名字當然更不是追求風花雪月的他們所需要的。

聯想到之前發現男人的地方,溟澄覺得他該是平常人家的男性,因為一些緣由大概並不被家人喜愛,於是取了這個名字,因為「會帶來不幸」所以把他埋在了那樣淒涼的地方,導致即便現在他「活」過來了,也不想再回去找他的家人吧。

視線忍不住將男人全身上下又掃視了一遍,除了肌膚蒼白衣衫髒污外,並沒有腐爛的痕跡,應該是下葬沒有多久的,不可能是百年前的那個傭兵,不可能。

心裡否定著自己離譜的想法,溟澄和斯坦因開始尋找走出叢林的路。

「這麼多樹……到底往哪邊走才對……」帶頭走了一陣之後,溟澄停下腳步,猶豫的看著四周。

斯坦因拉著溟澄的手依舊沒有鬆開,沒有給她決定方向的時間就已經帶著她朝一旁走去。

溟澄沒有開口問,斯坦因也沒有解釋,那種「跟著我走就對了」的氣場讓溟澄不想質疑。

「溟澄。」

「嗯?」

「你是傭兵?」

溟澄點點頭,「是。有好幾年了。」

「這幾年才開始有女性傭兵的嗎?」斯坦因打量溟澄不到二十歲的年紀,結合她的「好幾年」推測。

溟澄停下腳步,有些怪異的看了斯坦因一眼,「幾十年前女性就可以加入傭兵了,」快速回憶了一下以往看過的大陸歷史,溟澄補充到,「大約七十年前吧。怎麼你不知道嗎?」

斯坦因搖搖頭,這個世界變得太多了,出了這個叢林,不知道他要面對的還有什麼,不過,握了握掌心的小手,還好以往作為傭兵的能耐都還保留著,可以安全帶她離開這裡。

事實證明相信斯坦因是對的,回頭看了看輕易就走出的叢林,溟澄心下有些枉然,不知道那個人以後會不會去祭拜她的墳墓,會不會發現她的墓穴已經空了,如果發現了的話,又會不會去找她……

***

天徹底亮起來的時候,溟澄和斯坦因走到了沃克城門口。

門口的衛兵正在挨個的盤查進出人流中的可疑人員,溟澄就著和斯坦因交握的手拉起他的胳膊架在自己肩上,「稍微做出靠在我身上的姿勢。斯坦因,拜托。」

早先在墓穴裡提出要攙扶斯坦因的時候溟澄就知道,他不會依賴自己,現在要讓他做出依靠的樣子來,恐怕也是他抵觸的,於是她稍微放軟了語氣,原本以為對方還要掙扎一陣的,卻沒有想到自己的一句「拜托」這麼管用,男人的身軀略微的靠了過來,背脊也彎了一些,從不閉合的眼瞼覆下大半,擋住了毫無生氣的眸子。

「站住!」衛兵看到溟澄兩人後攔住了他們。「從哪裡來的。」

「附近的小村莊,」溟澄開口,「請放我們進去吧,我的丈夫需要得到城裡醫生的救助,真的不能再耽擱了。」

聽到溟澄對自己的稱呼,斯坦因的身軀不可避免的僵硬了一下,丈夫……嗎……原本以為溟澄會說他們是兄妹,大概容貌相去太遠,說夫妻會比說兄妹更可信吧。雖然心裡知道是有原因的,可是依然有莫名的思緒在不會跳動的心臟裡蔓延。

衛兵掃了溟澄一眼,目光最後落在了斯坦因的身上。「昨天發生了大事,宮裡的要人被人行刺,聽說捉住了其中的一些刺客,有幾個僥幸逃脫的也受了重傷。」

「您不會是在懷疑我丈夫吧?」溟澄驚叫,「您看看他的傷就明白了。」說完,她抬手動了動纏在斯坦因脖子上的布條,那滿是傷痕的脖頸立即清晰的展現在衛兵眼前。

等看清了斯坦因脖子上滿滿的血窟窿,衛兵險些作嘔的捂住了嘴。

「您讓我們進去吧,如果我丈夫真的是刺客,傷成這樣為什麼還要來自投羅網啊?而且,我,我是傭兵,如果我丈夫活不下去,我……我……」溟澄的聲音越來越小,衛兵卻聽得很清楚。目光落在溟澄的肩章上,確實是傭兵,女性傭兵,嘖,難怪那麼緊張這個男人,好人家的女孩子哪有年紀輕輕就加入傭兵的,估計是好不容易才遇到個願意娶她的男人,再看看那個男人,像是血都流光了一樣的蒼白,大約是女傭兵平時結怨太多被尋仇報復才傷的這麼重,就是找了醫生恐怕也是活不了……

「嘖,進去進去,」衛兵揮了揮手,放眼前這一對礙眼的人進了城門後,走到一邊灌了幾口涼水,想起之前男人脖子上的慘景忍不住又是一個哆嗦。

「我們先去換些錢。然後找個地方住下。」溟澄和斯坦因在城裡走了一圈,找到了一家商行。

走到櫃台跟前,溟澄摳下傭兵的肩章放到了商行伙計的桌前,「這個,換錢。」

小伙計正要抬手將肩章拿過去,斯坦因卻快了一步,將肩章拿回重新放在溟澄的手中,「這個先留著。換一個換錢的東西。」

溟澄看了一眼他,低頭考慮了一下,一路上斯坦因並不說多餘的話也不做多餘的事,現在讓她留著肩章一定有他的打算,那麼……

手伸進褲兜裡緊了一下,然後毫不猶豫的掏出了那只懷錶,「換這個。」

「哦!」伙計快速的抓過懷錶,借著單眼的鏡片認真的查看起來。坦白說,之前看到髒兮兮的兩人進來,他真的不太看得起他們,尤其當那個女人拿出傭兵徽章的時候。會拿那種東西換錢的無非就一種人——在傭兵團幹不下去的人。換句話說,就是傭兵中最底層的人,他們的肩章自然也是最廉價。所以在肩章被男人拿回去的時候他沒有阻止,直到對方拿出這個懷錶。這個一看就是高級飾品,可不能讓對方再收回了。可是……

伙計打量了一下兩人的衣著,即使捨不得手裡的懷錶,但是還是心有餘悸,「這個……是挺不錯的,可是你們應該知道,我們商行可不收贓物。」

溟澄歎了口氣,「我們住在附近的小村莊,如果不是現在我的丈夫需要就醫的費用,這個父親留給我的懷錶我是怎麼也捨不得換掉的……而且,我,我是傭兵,如果我丈夫活不下去,我……我……」

片刻之後站在商行門口,溟澄掂了掂手裡的錢袋,抬頭看了看斯坦因脖子上的傷痕,「丈夫病重說」百試不爽,連台詞都不用換,這麼好用,也許住宿還能搏同情打折扣,到底要不要給他找醫生癒合傷口呢?

斯坦因低頭對上溟澄的目光,「怎麼了。」

「沒什麼,這個夠我們用一陣子,」溟澄晃了晃手裡的錢袋,「我們休息夠了需要計劃一下路線了。」

「那個懷錶對妳很重要。」

「……曾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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