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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誤我終身》第70章
第七十章 兔子兔子來試藥

  事實上,石洞裡的動物並不止有小羊母子。

  在石洞外面一直擺放著幾個竹筐,裡面養著幾隻兔子。以前一直都是火石來照顧它們,餵養它們,當然也會用它們來做試驗,看哪些藥草能夠有治療傷口的療效。

  在石洞走廊的那裡,擺放著一圈的網兜,裡面裝著的是大大小小的鳥兒。為了食物和保暖的絨毛,石洞人每天晚上都要去遠近的灌木叢裡張網捕鳥。因為食物現在比較豐富,這些鳥兒倒也不會全部被吃掉,而是放進了網兜,想吃的時候就從裡面捉來兩隻。

  雖然石洞人按照羅琦的意思沒有吃掉它們,但是也不理解羅琦為什麼還要餵養它們。

  這裡面,林雀的為什麼是最多的:「為什麼不吃掉小羊啊?」大的母羊能夠提供奶水,林雀能夠理解,但是他不明白為什麼連小羊都留著,它可不能餵養嬰兒。

  羅琦拍了拍他的小腦袋,經過一段時間的清潔和打理,林雀的亂糟糟的頭髮已經被割去,現在的髮型類似另一個時空的板寸,雖然不怎麼整齊,但是瞧上去已經很是清爽,髒兮兮的小臉也已經洗乾淨,加上最近石洞食物豐富營養充足,瘦小的臉蛋也變得紅潤有肉,瞧上去終於像是一個人類的孩子,而不是一隻沒毛的猴子了。

  「你喜歡吃羊肉嗎?」羅琦笑著問他。

  「喜歡。」林雀蹲在地上,回答的毫不猶豫。

  「那如果河邊有兩頭羊,一頭大羊,一頭小羊,你想要捉哪頭羊回來?」羅琦循循善誘。

  林雀想了一會兒,才猶猶豫豫的說:「……小羊。」

  「為什麼?」羅琦被這個不按套路的小子驚著了。

  「大羊跑的太快,小羊跑得慢,我能捉住它。」林雀有些不好意思,但是立刻又加上一句:「等我長大了,我就能長得和虎牙一樣……不!比他還高,那時候我就能把大羊打回來了。」

  「……那如果虎牙打回來一頭羊,你希望這是大羊呢還是小羊?」羅琦換了一種說法。

  「大羊。」林雀回答的毫不猶豫。雖然小羊的肉更加細緻,但是對石洞人來說,能夠提供更多肉的大羊才更加珍貴。

  「你想啊,現在把羊吃掉,那麼你吃掉的小羊沒多少肉,可是等一段時間,小羊長大了,這時候再吃,就是大羊了,那能多吃不少肉呢。」羅琦給他灌輸養殖觀念。

  「而且啊,小羊很好照顧的,只要你將它帶到草地上,它就會自己找草吃,等它長大了,就可以有羊奶喝,有羊肉吃,羊皮也能做成衣服。」羅琦繼續安利自己的養羊大業。

  如果能夠將羊真的馴化,那麼不管是圈養還是放養,只需要很少的人手就能夠看守照顧住不少的羊。在另一個時空的故事裡,不是經常有牧羊女牧羊童嗎,只需要一個年輕的少女或者男孩,就能夠將羊群每天的帶出去吃草,天晚的時候再帶回羊圈。

  就算不能放養,學習魯濱遜,用灌木編織成羊圈,一個人就能養活二三十頭羊,每天都能喝上新鮮的羊奶,放開肚皮的吃羊肉。如果這裡能夠找到綿羊,那麼羊毛還能夠紡織成羊毛線,然後做成保暖的衣服呢。

  「可是兔子養不大了呀。」林雀對不能吃外面的那幾隻兔子耿耿於懷。

  不但不能吃,火石生下兒女後,為了這兩個孩子忙得不停,實在沒工夫再照顧兔子,於是這個任務就落到了林雀的頭上。他每天對著那幾隻被餵養的肥肥壯壯的兔子流口水,卻還要給這些兔子找草,幫它們清理竹筐裡面的垃圾,說實話,早就受夠了。

  「兔子是用來做實驗的,你看給兔子的身上塗抹上草,只要兔子的傷口好得快,那麼就知道這草能夠治療傷口。下次再有人被咬傷,那麼我們就可以用這種藥草讓他好得快一些。」羅琦這樣給孩子解釋。

  她倒並不是沒有動心過飼養兔子。兔子的好處也有很多,兔毛能夠製作衣服,兔肉能吃,關鍵是這貨的繁殖速度快的驚人,羅琦記得在另一個時空裡,兔子在澳大利亞因為沒有天敵一路繁衍,結果生生逼得政府又是鑄鐵絲牆又是撒農藥,耗費了幾千萬元的經費也只能無力的看著這群三瓣嘴們猖獗。

  但是搜尋了記憶,羅琦發現這種動物從來沒有成為人類的飼養動物,在各個宮鬥時空裡,農民也是養雞鴨牛羊豬,但是從沒有能夠養兔子的。

  ——兔子會挖洞啊。

  宮鬥食神「大德魯伊」給大家作了科普,人類之所以沒有能夠在早期馴化兔子,完全是拜它們的種族天賦所賜。

  兔子會挖洞,如果用東西圍起來,它們還可以打洞逃走。

  另一個時空能夠養殖兔子,完全是拜鋼筋混泥土製造的兔籠所賜,而農業時代,因為無法做出能夠完全困住兔子的窩,所以一直無法大規模養殖這些玩意兒。

  當然,用磚頭搭建的兔子窩一定很牢靠,但是想想那個年代,老百姓自己還住著草頂的泥房子,怎麼捨得將磚頭拿來給兔子做窩呢?

  就連羅琦用來暫時養兔子的竹筐,也好幾次被咬出了窟窿,要不是及時補救,這幾隻兔子也早就桃之天天了。

  小羊能夠養成大羊,兔子要拿來給大家試藥,雖然並不是十分理解,但是林雀也並沒有像大人們那樣覺得不可思議,他對世界的瞭解並不多,三觀還沒有固定,所以很輕鬆的接受了這個概念。

  但是他還有一個問題:「這些鳥呢?也要養嗎?」小小的臉上露出了費解的神色:「它們太容易死了,又會飛,這可怎麼養啊?」

  正如林雀說的那樣,這些鳥兒一不留神就能夠飛走,而且不像羊兒那樣吃草,它們一般吃蟲子和草籽,這養起來可困難多了,在石洞的這些鳥兒,因為沒有食物,過兩天都要死上幾隻,然後被取出來作為食物。

  「我們要挑選一種不會飛的鳥兒養,從小開始養,它就不會離開這裡了,我們每天都能吃到它的蛋,羽毛可以拔下來給大家戴在頭上,肉能夠吃,不漂亮的羽毛還能夠做成過冬的衣服。」羅琦笑眯眯的說。

  農村人家,實在貧窮的,可以養不起豬羊,但是肯定能養幾隻雞,每天放出去讓它自己吃蟲子,將雞蛋收集起來,要嘛吃要嘛換錢,在農村窮困的時候,還有人用雞蛋交過學費,這種方便的肉質來源怎麼可以錯過呢?

  當然,石洞裡的這些並不能夠飼養,只是為了延長食物的存儲時間,所以暫時不殺它們。

  而林雀當然不明白羅琦的一片深思熟慮,他只是抓了抓腦袋,迷糊的指向了羅琦的肩膀:

  「所以它是養來吃的嗎?」

  蹲在宿主肩膀上眯眼養神的宮鬥系統貓頭鷹阿鬥鬥猛地睜開了眼睛:

  呱?養的兔子是用來做試驗的,其實最好的試驗品當然是小白鼠,可惜這裡沒有,就用兔子來代替了。穿越到這裡,很多植物都是不認識的,為了找到能治病治傷的藥草,女主直接用兔子一樣樣的試藥。看過很多的討論帖,就是古人和今人哪個聰明,穿越者到底能不能獲得成功。情商上面,古人或許和今人並沒有太大的差別,但是我們在學校學的最多的並不是知識,而是如何的學習,探知這個世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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