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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誤我終身》第140章
第一百四十章 狩獵!狩獵!

  白鯉說的不管是真是假,鯉魚到底是水裡的動物,要對付陸地上的,還得浣三這樣經驗老道的先出馬。

  往手心裡呸呸吐了兩口唾沫,伸手拿起石矛,浣三就這樣摸近了硬蹄鹿的周圍。

  這是一個二十多頭鹿的硬蹄鹿群,領頭的公鹿威風凜凜,占據了靠著溪流最肥美的那一塊草地,時不時的站起身來打量著周圍,隨時觀察有沒有敵人。

  浣三的目標當然不是它,甚至他都不敢單獨出現在鹿群之前,要知道這種暴躁的鹿可一點都不像是吃草的,要是惹怒了它們,甚至敢一起尥蹶子踹跑豹子。

  要是讓幾個成年的公鹿給圍住,浣三別說打獵,能保住性命就算不錯的了。

  「他要怎麽做?」埋伏在不遠處的小山崗的幾個少年,都緊張兮兮的看著浣三開始他人生中最重要的狩獵。

  角馬雖然一直臭著臉對男孩們的緊張表示不屑,但是現在也被浣三吸引去了目光:

  一直有點魯莽的浣三在狩獵的時候如同換了一個人,他輕手輕脚的歪著腰靠近了鹿群,沒有引起任何鹿的注意。

  過了一會兒,從浣三藏身的草叢裡伸出了一隻毛毛草,吸引了一隻小鹿的目光。

  這是要捉一頭小鹿?

  眼看著小鹿被毛毛草吸引的離開了鹿群,幾個人都在心底疑惑。

  仔細想來也能理解,成年鹿的體力優勢很大,也更加危險,而捕捉一頭小鹿就輕鬆多了。

  不過這不大像是浣三會做的事情啊。

  葉猴皺了皺眉頭。

  似乎要驗證葉猴的猜想,浣三不怎麽費勁的就捉到了小鹿,但是幷沒有立刻殺到,反而縱容著小鹿發出哀鳴。

  這是要幹什麽啊?他不知道這樣會引來別的鹿嗎?

  幾個少年面面相覷,連角馬也都是一腦霧水。而在草地上,一頭瘦弱的母鹿立刻就抬起了頭,朝著小鹿聲音的方向跑了過去。

  「原來是用小鹿來吸引母鹿啊,厲害!」黑狸看的入了迷,情不自禁的稱贊。

  一般情况下,母鹿都比公鹿稍微瘦弱一些,脾氣和攻擊力度都稍遜一籌,如果單獨打獵的話,母鹿是獵人們最先注意的狩獵對象。

  浣三的石矛就像是他的第三隻手一樣靈巧,在母鹿身上留下三個傷口後,終於將這頭母鹿給刺死了,不過他同樣的有了麻煩:看到小鹿死亡的母鹿受了刺激,幾乎是不要命的迎著浣三的石矛衝了過來,最後那一蹄踢中了浣三的左手臂,就那麽一下幾乎讓他疼的提不起左手來。

  不過相比於收穫的豐盛,這樣的傷痕也不算的什麽了。

  在少年們的幫助下,浣三將兩頭鹿都給拖了回來,不知道是剛才花費了太多的力氣還是手臂太疼,他的額頭上冒出了絲絲白汗,不過少年臉上的笑容却燦如陽光:「都喝點鹿血,長長力氣。」

  新鮮滾燙的鹿血下了肚,暖烘烘的烤著肚皮,每個人的臉上都出了一點細汗,一上午奔波的疲累也消散了大半。

  下一個是黑狸。

  這個來自於黑齒部落的少年沉默寡言,但是等到他狩獵的時候,大家發現,這是一個敢硬碰硬的主。

  他使用石矛的技巧幷不比浣三更高明,但是他比凶悍的不像是食草動物的硬蹄鹿還要凶悍,哪怕明知要挨上一蹄,也要在對方的身上留下石矛的傷口,這幾乎是以傷打傷,比拼的就是誰先支持不住。

  石矛對上了硬蹄,到底是誰更厲害?人的身體和鹿的身體,到底誰能堅持更久?

  在付出了可以說是慘烈的代價後,黑狸拖著一頭公鹿回來了,身上大大小小的傷痕散發著濃濃的血腥味,就連臉上也因爲在地上翻滾而灰頭土臉帶上了擦痕,但是在幾個少年看來,這樣的傷痕比最華美的羽毛頭冠還要華麗耀眼,是對一個男人至高無上的贊許。

  白鯉匆忙的從背簍裡找出許多藥草,搗碎了給兩個傷員敷上,葉猴猶豫了一下,放下了手中的石矛:「我去了。」

  「你要幹什麽!」被藥草刺激的齜牙咧嘴的浣三睜大了眼睛:「那可是硬蹄鹿,你空著手去,那就是送死!」

  葉猴擺了擺手,不等浣三說完就走了。他就像是一隻真正的猴子那樣,輕巧的在草叢裡面移動,尋找著適合下手的目標。

  「那一頭就不錯,挺瘦的,葉猴用點勁能打死,不過他又沒帶石矛,這可怎麽辦?哎哎,他怎麽就給放走了?上啊傻子!」大概是手臂太疼了,浣三也不像平常那樣對葉猴冷嘲熱諷,反而像是一個嘮叨的老女人一樣嘰嘰咕咕。

  就在浣三忍不住想將自己的石矛給葉猴扔過去的時候,葉猴終於動了。

  但是他的目標幷沒有放在浣三認爲的比較瘦弱的母鹿上,相反,他盯上的是一頭正處於青年期的公鹿,剛剛和母鹿示愛失敗,整頭鹿都處於求愛不得的暴躁之中。

  說實話,這幷不是一個好的狩獵對象。

  就像是長牙虎狩獵的時候也會先選擇鹿群之中最爲弱小的那個那樣,人類狩獵的時候,爲了安全和更高的效率,首先下手的也是獵物中跑得最慢威脅最小的那一個。

  要獵殺這樣一頭公鹿,需要的是力氣和高超的狩獵技巧。

  很可惜,葉猴一樣都沒有。

  他矮小,瘦弱,就算是拿著石矛都像是一個猴子。

  但是他够靈敏,够輕,最重要的是,他足够快。

  自然界中的葉猴是一種體型很小的猴子,但是這幷不意味著它們容易捕捉,這種常年生活在十多米高樹頂上的猴子,習慣於在樹頂之上跳來跳去,利用藤條樹枝的回蕩力量,它們可以輕鬆的跳到七八米外的樹木上。

  而葉猴能够成功捕捉這樣的生物,自然是因爲他更加靈敏快捷。

  就像是一隻真正的猴子那樣,在公鹿還沒有發覺得時候,他悄悄的靠近,然後一躍而起,拿出了在樹梢間跳躍的本事,一下子跳到了公鹿的背上。

  浣三駡了句髒話,低頭去找自己的石矛,抬起頭的時候,發現葉猴幷沒有像想像中那樣被公鹿掀翻在地,順便被堅硬的鹿蹄踩成肉餅。

  被騎的公鹿發了狂一樣上下跳動,想將背上的敵人給顛下來,葉猴輕巧的體重幫了大忙,他緊緊摟著鹿脖子,就像是被綁在一起一樣,無論怎樣顛簸都毫不鬆手。

  突然間,公鹿凄厲的叫了一聲,用盡全身的力氣猛地一跳,又倒在地上左右翻滾,而背上的葉猴也隨之滾落在地上,可以看到他隨著發狂的公鹿而翻滾,但是他就像是在公鹿身上扎了根,不管發生了什麽都沒有鬆手。

  鬧騰了一陣,硬蹄鹿漸漸的倒在地上不動了,脖子上有猩紅的血水流了下來,染紅了地上的草叢。

  一直緊緊抱著公鹿脖子才沒有被摔下來的葉猴從公鹿的身下爬了起來,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手上的陶刀上面有血水一滴滴的掉落下來。

  就在剛才,他用這把鋒利的陶刀割破了公鹿的喉部血管。爲什麽前面兩個明顯狩獵技術更好的人沒能用這個方法呢?

  很簡單,因爲他們還沒有找到這種新刀具的正確使用方法。陶刀特別脆,無法代替石矛,但是它非常鋒利,小時候摔碎過碗或者玻璃的孩子都知道,那些碎塊一不小心就能劃破手,如果用來割脖子的話,哼哼哼,對了,我說的是獵物的脖子啊。

  這個也是寫新的發明對狩獵和別的部落的影響,但是葉猴本身的特點也要考慮進去,因爲他的動作足够快足够輕巧敏捷,不然早就被獵物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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