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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刺青師》701.第七百零三章 羅曼蒂克(zq冠名)
白衣獠和我們陰陽綉一直都在作對。

而且,白衣獠的眼神,我也似乎見到過——他似乎真的是我曾經見過的某個人。

我看到了李斯曼身上的陰陽綉,下意識的想到了——這個陰陽綉,會不會是白衣獠做的?

白衣獠曾經也是我們陰陽綉裡的人——他到底是誰?莫非是我師父收的另外一個徒弟?

我看著李斯曼肩膀上的陰陽綉,一時之間,竟然不知道說什麼才好了。

這時候,馮春生喊我了:哎!水子,想什麼呢?

我猛地怔神,說道:不想什麼……不想什麼。

我坐直了身體之後,對李斯曼說道:你繼續說說唄——怎麼因為一個紋身的事情,你的命運發生變化了?

「哦,是這樣的。」

李斯曼繼續說了起來。

原來,李斯曼後來在慈善中心的幫助下,考入了一所不錯的大學,因為大學提供獎學金,所以,李斯曼算是徹底脫離了慈善中心。

李斯曼在大學裡面進修的是「世界嚴肅文學」,期間,她聽了老師說的一句話:這世界唯有文學和音樂不可辜負——文學描述精神,音樂渲染情感,沒有了文學和音樂的世界,這世界就變得死氣沉沉。

她很感動老師的話,決定等大學畢業了,就開始「音樂之旅」,她想當一個音樂人。

真等她大學畢業之後,她背上了自己的「吉他」,踏上了離開香港的輪船。

她為什麼要離開香港。

因為現在已經不是上個世紀了——上個世紀,整個中國的流行音樂,香港星光閃爍,但現在,香港的音樂明顯已經落後大陸地區了,她決定來大陸,發展她的事業。

去哪兒呢?

去上海!

李斯曼去了上海。

在上海玩音樂的人太多了,真正苦逼的音樂人也太多了。

有些音樂人,吃不上飯,可能窮到要賣電腦顯卡的程度,等下個月經濟緩過來了一點,再出錢把自己的電腦顯卡給贖回來。

有些音樂人,錢不夠租房子,都是和七八個朋友,一起租一個地下室的小單間。

當然,現在音樂人的條件也好了一些,但依然非常惡劣。

李斯曼成為了這個社會群體裡的一員。

不過很可惜,她的音樂之路,實在是坎坷——比天賦,有比她天賦強一百倍的人,比才華,有比她才華強一百倍的人,甚至比拚熱愛音樂的決心——比她強烈一百倍的人,依然也有。

在她花光了最後一分錢的積蓄——那些大學靠勤工儉學賺到的錢之後,她把她的吉他,送給了她的室友,一位十分渴望能站在北京鳥巢上唱歌的女生。

那女生領略到了音樂之美,她跟李斯曼說:小曼,我好希望我能站在鳥巢上唱歌,不過上不去也沒關係,始終還有一個人,在聽我唱歌,我願意為她唱一輩子。

「誰啊?」李斯曼問。

「我的影子啊。」室友笑顏如花一般的跟李斯曼說道。

李斯曼這才知道,在音樂的路上,她真的什麼都不算——她急流勇退了,留下了吉他,帶著一把口琴,準備回香港。

可是,她在買票的那一刻,她忽然對自己說道:我回香港去幹什麼?

她在香港有什麼?

在香港,她沒有朋友,也沒有家,她一直都在慈善中心住著——現在她肯定回不去慈善中心了,也回不去大學了——她去了香港,還能去哪兒?

她忽然覺得,自己就像是一根羽毛一樣,不知道要漂到哪個地方去,也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那天,她大哭了一頓,然後在洗澡的時候,她側著身子,看到了肩膀上的紋身。

她肩膀上的紋身,是一枚銅錢——銅錢的中心,寫著一個「卐」字!

其實這枚紋身到底是什麼含義,不光是李斯曼不知道,連我也不知道——我知道這是陰陽綉,是因為這紋身蘊含著陰陽二氣——但這幅圖案,我沒見過。

不過,憑藉上面的「卐」字梵文,我知道這枚紋身,是佛家的紋身,我完全可以在下午去問問不戒大師,他肯定知道。

李斯曼看到了鏡子裡肩膀上的紋身,她忽然覺得自己有事情做了,也有意義了,她早就聽父親說過,這個紋身是母親找人給他紋的,她要去閩南尋根,她父親說她還有母親和一個弟弟。

這個世界上還有親人,就不會那麼孤獨。

「李公子,我要去尋找我媽媽和我弟弟了。」李斯曼對自己的室友說道。

李公子?

我聽了李斯曼的話,有些驚訝,李公子是誰啊?她的身體裡,可藏著馮春生老婆的殘魂呢。

馮春生聽到了「李公子」三個字,也特別的上心,問李斯曼,說:你室友是李公子?她兩隻眼睛,是不是盲了?

「是啊!」李斯曼說:李公子的聲音很奇怪啦,聽上去像是噪音,但聽進去了,就會發現,真的超級好聽。

馮春生笑著說:這個世界真小,你室友就是我老婆!

「你老婆啊?李公子成為你老婆啦?」李斯曼哈哈一笑:不過你有點老。

我推了馮春生一把,說道:什麼就成你老婆了……這還哪跟哪呢!

我對李斯曼說:你繼續說唄!

「哎!」李斯曼說她和李公子分道揚鑣,她去了閩南,找母親馮米娟和弟弟李斯文。

在中國,要找人是很難的,畢竟地方太大了嘛。

李斯曼就跟著自己的印象,慢慢去找……沒錢就當流浪歌手……皇天不負有心人——在李斯曼已經徹底失望的那天,她在我們市裡的碼頭旁邊賣唱,唱給過江的遊客聽。

她準備攢夠三千塊錢,就立馬回香港去的。

這一天,她唱完了歌,去吃晚飯。

那一天很美,天上下著雪,李斯曼哈著手,到了一家攤位前,找老闆要了一碗熱騰騰的炒麵。

她在炒麵裡放了一杓辣椒醬,狼吞虎咽著。

老闆娘也送過來了一杯冒著熱氣的豆漿,說:看你唱了好幾天歌了,也是累,出門在外不容易,大媽送你一杯豆漿。

李斯曼聽了老闆娘的話,再看著豆漿,整個人頓時淚流滿面:謝謝你,大媽!我媽要是和你一樣慈祥就好了……我找我媽好幾個月了,找不到啊!

「你媽媽怎麼了?」老闆娘問李斯曼。

李斯曼搖頭,說她從小和母親分開了,好久沒見面了,她就知道她的母親,叫馮米娟。

這時候,小攤位的老闆娘坐直了身體,小聲詢問李斯曼,說道:你的背後,是不是有一個紋身啊?一個銅錢紋身!

「你怎麼知道?」李斯曼問老闆娘。

老闆娘直接把右手的袖子給卷了起來,她的右手手腕上,有著一個「銅錢」紋身,和李斯曼一模一樣。

剩下的事,自然不用多說,李斯曼和老闆娘兩人心領神會的抱在了一起——哭成了一團。

「踏破鐵鞋無覓處……媽,我找到你了。」

「閨女啊,想死媽啦,多少年都不見你啦。」

母女倆的這次相遇,多少有點浪漫精神,用時髦的話說,叫——羅曼蒂克。

一位流浪歌手,一位小吃攤的攤主,相遇在了一起,這一刻,真情流露,在街頭相擁而泣,期間,馮米娟還不停的拉著李斯曼的手,對周圍那些攤位的攤主說道:看看,我閨女,看看,我閨女。

這都不羅曼蒂克,什麼才叫羅曼蒂克?

我聽了李斯曼的話,問道:那麼,你和你母親,又是如何反目成仇的呢?

羅曼蒂克如何消亡的?

李斯曼想了想,說起了之後的事。

那天,兩人母女相認,好事!

李斯曼也決定,就把發展的重心,定在閩南。

她開了一家小小的音樂工作室——專門給當地的一些小電視台做一些音樂策劃,音樂編排的工作,一個月辛虧點,也能賺個七八千塊錢。

生活本來不錯。

不過,一年半之後,噩耗來了。

在北京讀大學的李斯文,打電話給他.媽馮米娟,說他畢業了,要在北京和一個女人結婚,要在北京買房,讓馮米娟拿錢出來。

馮米娟當時還不太清楚北京的房價到底多少錢,就詢問了李斯文一句:那房子多少錢?

「沒多少錢,四五百萬吧。」李斯文說。

馮米娟立馬說道:這個……這個也太多了吧?

「不給錢我就跳樓。」李斯文還惡狠狠的對馮米娟說:你這麼窮,當初就不應該把我給生下來!人家一畢業,立馬買跑車,你給我買啥了!買套房子還磨磨唧唧的。

馮米娟陰沉著臉,說要去找李斯文的姐姐,李斯曼借錢。

可李斯曼哪兒來的錢?

李斯曼做個小工作室,才賺那三瓜兩棗的,哪兒夠得上北京買房的花銷——那不開玩笑嗎?

馮米娟則直接給李斯曼下了最後通牒,說:你無論怎麼著,都給我把錢弄過來……不然,我就不認你了,你也別當有我這個媽!

李斯曼很為難的說道:這個,真沒有。

」那你自己想辦法。」馮米娟接著又說起了軟話,說:女兒,你就幫幫你弟弟吧,你弟弟不像你,你從小就去了香港,跟著你老爹過了不少好日子……你弟弟從小就可憐巴巴的,跟著我一個老太婆,這麼多年了,好不容易,碰上了你這麼有錢的一個姐姐,你說他想買套房子,總不能不買吧?

馮米娟還說:如果你真的這麼鐵石心腸,那當媽.的就去給你下跪……跪到你把錢湊出來為止。

ps:第一更到了哈,第二更繼續寫!今天睡覺之前肯定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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