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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90之留學生》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試試?

  莊城動筷子的手就是一頓, 他抿了抿嘴,輕輕應了一聲, “嗯。”

  “你在哪裡做的?酒店裡有廚房?”

  “我在醫院附近租了個公寓。”莊城不是個會說謊的人, 猶豫了一下, 還是說了實話。

  租公寓,就為了給他做菜?林易記得那時候他已經好得差不多了,出院也就是幾天裡的事,就為了自己隨口的一句抱怨, 莊城去租了個公寓給自己做菜?

  那天莊城帶來的菜他吃完了嗎?

  好像沒有,莊城來時,他已經吃了不少, 怕吃得多頻繁上廁所不方便, 他就挑著嘗了兩口,那後來呢?

  都倒掉了?

  林易真想回去抽當時的自己倆耳光, 沒腦子嗎?吃的時候不會多問幾句啊!

  他面上有些訕訕的, “莊教授您吃菜吃菜, 這蝦做得真好吃。”說著夾了一隻蝦給莊城。

  莊城看著林易有些討好的樣子,嘴角微微勾起, 筷子動了動也將自己面前的一塊魚肉夾進林易的碗裡。

  林易將魚肉放進口中, 輕輕笑了一聲,這種相處模式對普通朋友來說似乎有些奇怪, 卻意外地讓他感到舒適。

  莊城奇怪地看了眼吃飯也能邊吃邊笑的林易,眼底的笑意越發明顯了。

  吃完飯,莊城起來收拾碗筷。

  “我來我來, 你去沙發上坐著。”林易從莊城手裡把碗搶過來,然後端著盤子快速走向廚房。

  “菜你做了,碗我洗,很公平。”

  廚房裡傳出鍋碗瓢盆碰撞的聲音,“真的沒事?”

  “我的大教授啊,我和你一樣都是留學生,基本的生存能力還是有的。”

  林易一邊說著,臉上的笑容越來越大,甚至還吹起口哨來。他不喜歡廚房,更別說洗碗了,但是今天,林易覺得好像洗碗也是一件挺讓人高興的事。

  電話鈴響起的時候,林易剛用洗手液仔仔細細洗了手出來,莊城的行李已經整理好放在了客廳。

  “你好。”

  “林先生,是我。”是安特吉的喬治,自從舌戰七大材料商之後,喬治的自信心空前膨脹,他對自己的人生道路進行了重新規劃。

  放棄技術工作?不可能的,但是商業經營和技術可以兩手抓嘛,安特吉憑著談下超導電纜的功勞完全將電纜製造子公司抓在了手裡,已然成為安特吉的實權派人物。

  “安特吉電纜廠的生產線成功製造出了第一條超導電纜。美國電力以八十八萬元美金的價格拿下了這條美國歷史上第一條規模化生產的超導電纜,並宣佈將在本週五踏出美國電網超導化的第一步,我代表安特吉誠摯邀請您的參與。”

  喬治在電話裡說得眉飛色舞,這幾個月來他可謂是春風得意,喬治的名字多次和美國電網超導化一起被媒體提及,就連一直認為他不務正業的長輩們,最近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樣了。

  “當然,這是我的榮幸。”林易頓了頓,繼續道,“超導電纜是辛普森實驗室的專案,我想羅根教授代表辛普森實驗室一起出席,能更加體現我們對這個項目的重視程度。”

  喬治聞言,微微一愣,隨即立刻明白了林易的用意,“是的,您想得非常周到,我隨後會正式向羅根教授發出邀請。”

  “對了,林先生,您有莊教授的聯繫方式嗎?我打他實驗室的電話,聯繫不上他。”

  林易抬頭看了看坐在自己旁邊的莊城,對他眨了眨眼。

  莊城啞然,對林易點點頭。

  “莊教授會和我一起過去的。”林易對喬治說道。

  電話那頭明顯頓了一下,隨即才說道:“噢!好的,那就太好了。”

  掛下電話,林易長出一口氣,喬治的邀請對辛普森實驗室來說也算一根救命稻草了,雖然不能完全挽回實驗室的威望,但至少能向公眾說明,辛普森實驗室不是草包。

  “我想我要回去了。”莊城突然開口道,“我叫了車,車子馬上就到樓下了。”

  “叫車?我說莊教授,您都進我家廚房給我做飯了,還跟我那麼客氣啊。”林易從茶几上拿起車鑰匙,“伯克利和斯坦福就多少路,開過去也就一個小時不到,走,我送你過去。”

  莊城被林易第一句話說得心裡一個咯噔,他自己“做賊心虛”總覺得別人話裡有話,莊城自嘲笑笑,“你開過去還要開回來,辛普森實驗室的事情我聽說了,你忙你自己的就好。”

  林易一把將手跨在莊城的肩上,“我樂意。”

  拉著行李到樓下時,確實有一輛計程車已經在等著了,林易走過去和黑人司機說了兩句,給了十美元消費,黑人司機就高高興興地踩著油門離開了。

  “現在你只有我嘍。”林易笑眯眯地對莊城說道。

  莊城深深地看了林易一眼,隨即拉開副駕駛的車門,“那就麻煩你了。”

  林易吹了個口哨,學著酒店門口侍應生的口吻說道:“不麻煩,為您服務是我的榮幸。”

  “辛普森實驗室的事情,你有什麼打算?”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能有什麼打算。”

  “辛普森實驗室雖然好,但美國並不是沒有比他更好的材料學實驗室,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幫忙聯繫。”

  “不用了,我這個人其他優點沒有,就是專一,除非自立門戶,不然就打算在這棵樹上吊死了。”

  莊城微微皺眉,認真說道:“你優點很多的。”

  林易啞然失笑,莊城說話也太會抓重點了吧,“莊城,你說話真討人喜歡。”

  晚上高速上車不多,四十分鐘後林易已經慢慢駛入卡梅爾小鎮,偷偷看了一眼專心看窗外風景的莊城,他突然有一種立刻掉頭的衝動。

  這是所謂的離愁別緒嗎?

  不應該啊。

  別說莊城不久就進項目組常駐伯克利了,就說斯坦福到伯克利的距離,一個小時不到的車程,他想要見莊城了,開車過來就成,用不著生離死別似的吧。

  車子的速度慢慢放慢。

  莊城自然也發現了,但是他私心裡也想多和林易呆一會,便假裝並沒有察覺。

  但是那麼幾公里的距離,就算是蝸牛爬也能爬到,紅色大切諾基不情不願地停在了斯坦福教職工宿舍樓。

  莊城從車裡下來,林易幫忙去後車廂拿了行李。

  “謝謝。”莊城想從林易手裡拿過行李,伸出手,林易沒反應,他愣了一下,直接去拉行李箱的拉杆。

  莊城明顯感受到了微小的阻力,他有些訝異地看向林易。

  林易略帶些委屈的表情看著莊城,“要不,我們回去吧?”

  “什麼?”莊城感覺自己大概是聽錯了。

  林易撓撓自己的頭髮,“沒,沒什麼。你早點睡!”

  說完就好像做了什麼壞事一樣,鑽進汽車落荒而逃了。

  自己怎麼會腦子一發熱說出這樣的話,剛送了人家回宿舍,又讓人家跟你回去,腦子被驢踢了吧。

  林易腦子裡亂糟糟的,大紅在他腳下一騎絕塵,在高速公路上以最高限速飛奔。

  等到回到公寓,沖了涼水澡,他才慢慢從那種怪異的情緒中冷靜下來。

  林易從來不是個笨的,他深諳人心,上輩子雖然沒有結婚,但是女朋友也談了好幾個了,只是他不敢相信自己腦海裡的判斷。

  開玩笑的吧?活了兩輩子發現自己喜歡男人?

  不可能啊,自己對女人硬的起來啊!

  男女不忌?

  林易發出一聲悲鳴,捂著腦袋在沙發上滾來滾去,他覺得自己是挺有節操一個人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他要瘋了!

  第二天,何群來送資料的時候,看到的就是頭頂雞窩,眼圈漆黑的研究員。

  “林……林研究員?您沒事吧?”何群看著盯著自己,眼睛一眨都不眨的林易,小心翼翼地咽了口口水。

  林易看了何群好一會,確認自己對何群沒有任何想法後,默默讓開了門,也就是說,自己或許只是喜歡莊城?而莊城恰好是個男的?

  這個認知讓林易稍微好受了點,至少自己不是沒有節操的,喜歡上莊教授這樣的人物,這根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好不好。

  人長得好看,有共同語言,人品就更別說了,除了性別,完全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物件嘛!

  “研究員,這是您要的資料,還有羅根教授讓您有空給他打個電話,他找您有事。”

  林易點點頭,兩隻漆黑的眼珠還是緊緊盯著何群。

  “您……還有別的事嗎?”見過在林母面前的林易後,何群自認為在面對林研究員的時候膽子大了一些,但是看著現在的林易,他覺得自己好不容易大起來一點的膽子,又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縮了回去。

  “有。”林易嚴肅地點點頭,指了指沙發的位置,示意何群坐下。

  何群戰戰兢兢地坐了。

  “我……我自己來。”看著林研究員親自為自己倒水,他又急忙站了起來。

  “坐著,問你點事?”

  “您說!”

  林易沉默了兩秒,“算了,你回去吧。”

  何群……

  “那打擾了,研究員,我先走了。”何群可惜地看了一眼林研究員親手倒的茶,他是現在走呢?還是喝一口再走?

  還是喝一口吧,何群的直覺告訴他,今天不喝的話,以後想讓林研究員再給他倒茶,大概沒什麼機會了。

  他迅速拿起杯子,想要一口灌進去。

  而聽到耳邊傳來林易幽幽的聲音,“如果你喜歡上一個不太可能喜歡自己的人怎麼辦?”

  “咳咳咳咳”何群猛烈地咳嗽起來,咳出來的水濺到了沙發上,林易嫌棄地看了他一眼,他真是瘋了才會見什麼人都問這種問題!

  “好了好了,當我沒問。”

  何群慢慢從咳嗽中平復下來,他猶豫了一下,還是開口道:“您可以追追看,我想以您的條件,應該很少有人會不喜歡的。”

  喲,這話他愛聽,但,那是莊城啊!莊城!

  “那個人比我優秀!而且萬一告白了,他不喜歡我,會不會連朋友也做不成?”

  何群一手撐在下巴上作沉思狀,“那人脾氣好不,待人友善不?”

  “脾氣很好,很溫柔。”

  “那您為什麼不試一試?脾氣好的人心都軟,就算失敗了,您多說兩句好話,撒撒嬌就可以過去了。”他媽對他就是這樣的,雖然他媽的脾氣並不算好。

  “真的?”

  “真的!”

  “那試試?”

  “試試!”

  何群這小子平時傻了點,但有句話說得對啊,莊城脾氣好啊,告別失敗的話,他撒嬌賣萌一番,不也就過去了,他可是還有過英雄救美的壯舉呢!

  頭上頂著救命恩人的頭銜他怕啥!

  有道理!

  “成!那就試試!”林易一拍大腿決定道。

  想明白了,林易覺得自己氣也順了,腿腳也靈便了,腦子更加清楚了不少。

  首先,他得把自己捯飭捯飭,這幅鬼模樣還是不要嚇到他的小莊莊了。

  林易吹著口哨往衛生間走。

  刷牙洗臉,剃了鬍鬚甚至還抹了些摩絲,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林易“嘖嘖”兩聲,真帥!

  隨便啃了兩口冰箱裡的吐司,林易一邊吃一邊想著,等到他跟莊城成了,等到他跟莊城成了,他就讓莊城教他做飯,絕對不能讓莊教授和他一起啃吐司。

  不過私事歸私事,林易公私分明的意識還是有的,羅根教授找自己肯定是辛普森實驗室的事情,他稍微填了填肚子,便去了辛普森實驗室。

  到了羅根教授的實驗室,林易才發現今天辦公室裡還不止羅根教授一個人。

  “您終於出現了,我還以為您得悲春傷秋好一會,才能再出現在我們面前。”林易絲毫不給自己頂頭上司面子。

  自己闖了禍,躲起來黯然神傷,留這個爛攤子給自己的老夥計,這辦的叫什麼事啊。

  辛普森教授滿眼紅血絲,不過從他整齊的衣服和平靜的神態來看,想必已經整理好自己的情緒了。

  “是我的錯,是我高看了自己,太冒進了。”辛普森從沙發上站起來,“林,我需要你的説明。”

  林易看著辛普森,歎了口氣,“您說吧,能做的我一定做。”不得不承認,辛普森的出現讓林易心中的大石放下了一半。

  這個老狐狸雖然好大喜功了一點,但是他的危機處理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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