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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90之留學生》第1章
第一章 接機

  農曆十一月二十七,大雪。

  離耶誕節還有整整十八天,但三藩市顯然已經提前進入到了節日狀態。街道上充滿著悠揚而歡快的音樂,路上行人們的腳步也慢了下來,學校貼出了放假通知,整個城市好像即將進站的列車,關閉了發動機靠著慣性慢慢滑進車站。

  何群躺在床上翻來覆去,時不時看一眼自己的手錶,老舊的上海牌手錶時針已經挪到了五的位置。

  他猛地從床上坐了起來,匆匆忙忙地下床。因為動作太大引起了下鋪極大的不滿。

  “何群,大早上的,你幹什麼!”上鋪不滿地開口道。

  “還能幹什麼,等著去迎接新主子唄。”有人怪聲怪氣地說道。

  何群連連道歉姿態極低,但同時手上的動作卻不慢,迅速穿好衣服鞋子,漱了漱口就急匆匆地出門了。

  他出門的時間是美國時間上午五點十五分,大街上幾乎沒有人影,只有幾輛標著“TAXI”標誌的紅色福特在街道上迅速穿行。

  何群其貌不揚,性格又膽小怯懦。照他媽的說法,若不是腦袋瓜讀書還好使,又有點小運氣,他就算上街要飯也要不過人家。

  他媽為著自己這個倒楣兒子,可是操碎了心。這麼多年只要路過的廟,不管是佛的還是道的,總要過去拜一拜,許是誠心感動了上天,何群雖然過得艱難,但好歹是一步一個腳印走到了現在。

  小學的時候,以最後一名的成績榮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時候,又因著前面一位同學生病,補了最後一個錄取名額。

  一九九三年高考的時候,恰好遇到高考擴招,原本何家連工作都給兒子安排好了,國企汽修廠文員,實打實的鐵飯碗。這酒也請了錢也送了好話也說了一籮筐,一轉頭,兒子考上大學了。

  夫妻倆心裡這滋味呦,是又喜又驚又後悔,後悔啥,送的那兩隻老母雞送早了唄。

  但轉頭一想,這大學生好啊,一出來就是幹部身份,工作也是國家幫解決的,這傻兒子終於熬出頭了。

  何媽媽這一高興,又殺了兩隻大母雞,當然這回是給各路神仙送過去的。憑他兒子那傻樣,能走到今天這步,沒有神仙關照,連她這個當媽的都不信。

  那個年代各家各戶的條件都算不上好,這兩隻大母雞的誠意可就太足了,許是哪路神仙一激動,這一個用力過猛,後面的發展就不在何父何母的控制之內了。

  於是,何群憑藉著他在讀書上還算好使的腦袋,以及幾大盆狗屎運,成功走出了國門,走進了全美前五世界前十的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成了一名光榮的公派留學生。

  消息傳來的時候,整個鎮子都沸騰了,南江省甬甯市市長親自上門恭賀,何群一下子成了十裡八鄉鄉親們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

  然而他的好運氣也就止步於此了。何群猜想是隔著一個太平洋,他媽拜的那些神仙管不到美利堅合眾國,所以他就原形畢露了。

  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讀書腦子雖然好使,但能一路過關斬將走到現在的,哪個腦袋瓜不好使?於是何群成了這批公派留學生中唯一一個沒有獲得美國學校獎學金的學生。

  沒獎學金,不受同伴待見,好不容易下定決心出去找工作,一開口就被人家拒絕,一連大半年,他能活著簡直是奇跡。

  後來學校裡的教授實在看不下去了,給他在學校裡安排了個勤工儉學的工作,打掃衛生,一天打掃兩回,工作輕鬆,報酬也不錯。

  這一打掃,美國教授就看出這個華國學生好處了,這個學生雖然話不多,好吧,是幾乎沒有,但人家做事規範啊,讓他擦三遍,絕不會擦兩遍,讓他順時針擦洗他就絕對不會逆時針擦洗,好苗子啊!

  從打掃走廊到打掃辦公室,再到打掃教授實驗室,最後成為教授實驗室裡最底層的一個小雜工,何群僅僅用了兩年。

  等到大二結束了,大家都爭先恐後地往各大教授實驗室裡擠,拿著實驗室正式員工卡的何群才發現,或許……自己的狗屎運還在。

  何群嘴笨卻極有自知之明,以他的資質,踏踏實實做好自己的雜工工作。等到四年大學畢業,帶著“辛普森實驗室”的工作履歷,頂著伯克利畢業生的頭銜光榮回國,然後在國內某高校或研究所找個體面的工作,這應該是他最完美的人生軌跡了……直到辛普森教授找到了他。

  “何,你是我親手帶進實驗室的,我知道你是個好孩子,所以……”教授調皮地眨了眨眼,“有沒有興趣做研究員助理,哦,準確地說,是一位實習研究員的助理。”

  “你的薪資我可以按照正式研究員助理的八折給你,而且在你未來的履歷上,可以正式寫上辛普森實驗室研究員助理的經歷,我會給你簽名。”

  天降餡餅!

  如果說辛普森實驗室雜工的工作經歷可以讓他進入國內普通高校任職,那研究員助理,可以直接把普通高校替換成國內著名高校,甚至努力一把華清燕大也不是沒想頭的!

  “好……好的,教授,我……我一定努力學習,天天向上,刻苦用功,做一個好的助理!”哪怕他平時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這時候也激動地說了一連串話來表決心。

  何群成為研究員助理後的第一項任務,去機場接自己未來的研究員。

  拿到這位研究員照片的第一反應是“帥”,“真帥”。第二反應,不對啊,這研究員這麼看起來這麼面嫩,長得跟剛進大學的小年輕似的。

  何群本想著拿照片讓辛普森教授再確認一下,但他嘗試張了兩次口,都被其他人打斷了,這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他還沒三呢,就已經竭了。於是何群決定到了機場再說,反正教授給了研究員的名字和航班號。

  這個研究員叫林易,和他一樣是個華國人,一個亞裔在一群金髮碧眼的外國人之間還是很好認的,自己把他的名字用中文寫得大大的,應該沒什麼問題。

  如果這樣也不行,他還做了第二手準備,將請求機場廣播尋人的話寫在一張小紙條上,實在找不到人了,他就到服務台,將小紙條遞給他們,完美!

  早晨五點多,只有一班公交到機場。月初的時候,因為地鐵動工,規劃圖沿線的馬路被圍了一半,說要建造當今世界上速度最快的現代化地鐵。地鐵快不快何群是不知道,他只知道這老的公交站被圍起來了,他得多走一公里去新設立的臨時公交站坐車。

  緊趕慢趕趕上第一班公交,約莫在公車上晃了一個多小時,他終於到達了三藩市國際機場。這時候離航班到達還有半個多小時。

  何群半個身子靠著護欄,又開始重複低頭看手錶的動作。一邊看手錶一邊在心裡機械得默念自己的自我介紹草稿,“我是辛普森實驗室的員工,我叫何群。我是辛普森實驗室的員工,我叫何群……”

  “你好,請問……”突然何群只感覺自己的肩膀被人輕輕拍了一下,他腦子還未思考,嘴巴已經張開了,“我是辛普森實驗室的員工,我叫何群!”

  很好!說出來了!他說出來了!不對!何群下意識地往後一縮,警惕地抬起頭來。

  只見一個年輕男人站在他面前,這人很高,五官淩厲立體,肩膀極挺,上身穿著一件黑色高領毛衣,外頭罩著寬大的灰色格子大衣,下面一條黑色呢料長褲並同色系馬丁靴,顯得雙腿筆直修長。

  帥!但神情好像有點尷尬,帥哥的手保持著拍他肩膀的樣子,似乎有些僵硬。

  何群咽了咽口水,心裡隱隱有了那麼點不好的預兆。

  “你好,我是林易,你是來接我的吧?”帥哥看了眼自己僵在空中的右手,甩了甩,默默收回來插進兜裡,臉上露出一個十分標準的溫和笑容。

  林易?林易!何群目光上移,眼神對上帥哥那雙深邃的眼睛,他渾身一個激靈,下意識地舉起手裡的接機牌,大聲重複道:“我……我是辛普森實驗室的員工,我叫何群!”

  聲音隆隆,響徹機場。

  帥哥,哦不,是林易,定定地看了擋在自己臉前面的登機牌三秒鐘,嘴角抽了抽,不由開始懷疑自己來伯克利這個決定的正確性。

  當然,他在接機牌被放下的時候已經恢復了親切溫和的笑容。

  “何群是吧,你已經自我介紹過了,如果沒有意外的話,你要接的人是我沒錯,所以,我們現在可以走了嗎?”林易笑眯眯地說道。

  何群的大腦一片空白,他的瞳孔開始渙散,額頭、後背、手心開始滲出細密的汗珠,他的頭機械化地上下移動著,嘴唇微微顫抖,一個字都吐不出來。

  “走?”林易再次開口。

  何群渾身一震,用力點頭,隨即目光呆滯同手同腳地向前走去。

  “碰!”人體與玻璃相撞發出的清脆碰撞聲。

  林易的太陽穴直跳,他再也維持不住臉上標準的溫和笑容,快步上前,一手拽住何群後頸襯衫處,將人拽了起來。

  隨即林易一手拉著行李箱,一手拽著一個目光呆滯的人,大步向機場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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