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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出寒山》第101章
第101章 天道之子

  雀先明如遭雷擊,喃喃自語道:“不對、不對,你怎麼會變成這樣?!”

  玉雪可愛、圓潤軟糯的稚童浮現腦海,容貌身形飛速變化,變成眼前削瘦挺拔、輕浮靡豔的天湖境主。

  從前的懷念愧疚、如今的憎恨憤怒,兩種激烈情緒對沖,幾乎將他撕裂。

  雀先明崩潰大喊:“你不是我的小圓!”

  聲音在空蕩寢殿迴響。

  雀先明向胡肆撲去:“你把小圓還給我!”

  胡肆神色沉靜,定定看著他,薄唇微啟:“鎖。”

  蜿蜒于地的金鎖鏈如生靈性,遊蛇般纏上雀先明腳踝,後者踉蹌倒下,正跌進胡肆懷中,一路被抱回金籠裏。

  “你他媽放開老子!”雀先明反應比從前更激烈。但他的撕扯、捶打傷不到對方,只會令自己筋疲力盡。

  半晌,金籠中鎖鏈撞擊聲、呻吟掙扎聲漸漸低弱。

  胡肆整理衣領袖口,關上籠門,獨自走出寢殿,去往天湖之畔。

  夜已深了,天湖像一面巨大水鏡,懸浮在雲霧間。微風輕拂,水波蕩漾,九天明月孤零零照在湖面,光芒如銀屑飛濺。

  天湖大境遠離人間紛擾爭鬥,瓊樓玉宇與日月星霞為伴。當歌舞停歇、華燈熄滅、美婢僕從沉睡,這裏才顯出原貌,不沾一絲俗世煙火氣。

  胡肆站在湖邊,看流雲,曬月亮。

  他離開寒山,自立門戶之後,“天湖大境”是他最滿意的造物,只有逆轉天時的“萬古長春陣”可與之媲美。

  可惜,他與霽霄的師父已然仙逝,不曾親眼看到這一天。每當想起此事,胡肆心中總有淡淡遺憾,像一個提前交卷,卻得不到先生表揚的稚童。

  他少年時拜入寒山,那時的寒山論法堂,尚有很多嚴苛規矩。幾時上早課,幾時熄燈就寢,幾時完成課業,幾時灑掃學舍。小弟子最沒有地位,提問也要看授課長老臉色。

  這不是胡肆想要的修行生活,他修道,是為了像童年遇到的孔雀妖一般,肆意作樂,無拘無束。從那時開始,胡肆變得厭煩規則,厭煩約束。

  他與霽霄在論法堂遭受同窗排擠、欺負,所幸拜了師父,才沒有被趕下寒山。

  入道之初,師父說,修行者的終極追求是飛升。但飛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飛升之前,你們想做什麼?

  胡肆說:“我想超脫人世,到一個沒有規矩的地方。”

  師父擔憂道:“這,不比飛升容易啊。”

  霽霄說:“我想改變寒山,改變人間,重新制定人間規則。”

  師父更擔憂了:“這,比超脫人世更難啊。”

  後來,霽霄展露出驚人的練劍天賦,胡肆改修旁門道法。

  在寒山劍派,一個不願練劍的人,無疑與一眾劍修格格不入。胡肆一度成為寒山笑柄。

  胡肆請教師父:“如果一個人,完全不在意旁人眼光,他會變成什麼樣?”

  師父想了想,認真答道:“成為聖人,或者廢物。”

  一個人不想展現自我價值,不想得到他人尊重,不在乎世俗價值的評判,最後的結局無非是兩種。

  可見聖人與廢物,某種程度上相通,都需要極高天賦,才可能做到。

  師父大限將至時,對胡肆說:“你能讓自己過得快活,是很了不起的本事。你有這種本事,為師很欣慰。但有些時候,稍微替別人想想,可以讓自己更快樂。”

  胡肆說:“弟子愚鈍,不明白。”

  百年之後,胡肆神通大成,將一片湖水升至天空。凡人傳說中,將其稱為仙境。

  但許多修士不明白,胡肆這種人,憑什麼證道呢?

  修士能犯的忌諱,他全犯了。他棄劍改修旁門,而且修得很雜,煉器煉丹推演術,甚至風月道。他不講究苦修清修,生活奢靡。

  正如霽霄所說:很多人都不喜歡胡肆。但胡肆也不需要討人喜歡。

  按因果論,孔雀妖是他“修行之因”,他這一生道途的起源。

  一隻妖與一位凡人稚童,本來便不平等。妖可以逗弄孩童取樂,等妖覺得失去新鮮感,說走就走,不必在乎後者死活。

  一隻大妖與人間至聖,同樣不平等。想捉你就捉你,想鎖你就鎖你,不用講道理。過去你拿我當玩物,現在我也拿你當玩物。

  如果強大成為規則,必將被更強打敗。

  可是孔雀變了。胡肆看著天湖的月亮,難得感到悵然。

  肆意妄為的孔雀,學會“要遭報應、天打雷劈”那一套,不再認可自己從前的做法。

  如今前因已了。

  天湖境主超脫人世,沒有煩惱嗎?

  不,就像劍尊永遠不明白“小道侶為什麼又生氣”,胡肆的煩惱一樣很多,只是不為外人道。

  修行者的一生,應該有來處有歸途,有前因有後果,才算圓滿。

  孔雀妖只是“來處”,而所有修行者的終極追求,都是飛升。

  前人栽樹、後人乘涼,總要有人栽樹吧。此界屏障閉塞,總要有人打開通天之門。

  霽霄與胡肆,為此大吵過一架。

  雖師出同門,霽霄與他道不同,兩人照樣吵架。他們不像雀先明與孟雪裡,吵得聲嘶力竭日月無光。

  霽霄死前最後一次會面。師兄弟談論關於“打開通天之門”的話題,談得很不愉快,兩人都擺一張冷臉,看誰先妥協。

  最終,霽霄向胡肆討回“驚風雨”木劍,重鑄為“厭雨”、“倦風”。

  境主與劍尊不歡而散。

  ……

  雀先明失魂落魄地跌坐籠中,神情恍惚。

  他想起從前,騙胡小圓要去摘星星,卻是急急飛回妖界,去偷蛟族的鮫珠。

  鮫珠光澤純淨剔透,比發光的下品靈石,更像天上星星。他那時年輕,妖力不濟,偏偏膽大妄為,不知天高地厚,以為飛上天空,水裏的鮫族就奈何他不得。

  雀先明差點命喪西海灘,多虧召來靈貂相救。

  靈貂得知前因後果,將他大罵一通。兩妖重返凡人小國,聽說胡家小童撞邪大病,病癒不久,胡府正準備搬遷辟邪。

  雀先明:“我想再看他一眼。小圓性情軟和,我走以後,他沒有玩伴怎麼辦,受人欺負怎麼辦?”

  靈貂道:“凡人與妖,本來不該有牽扯。”

  “我還能為他做什麼?”

  靈貂說:“別再見他,別再打擾他的生活,就是你能做到的,最好的事。”

  雀先明一直認為,自己離開後,胡小圓的人生重回正軌,成家立業,考取功名。直到壽終正寢,仍舊天真心軟。一生平淡而幸福。

  可是後來發生了什麼,小圓為什麼會變成胡肆?

  不,胡肆不是小圓,他是殺死小圓,披著小圓皮囊的惡鬼。

  是我鑄成大錯,害他至此?雀先明不願深想這種可能。

  第二日黎明,月光消散,雀先明又變為妖身。

  一眾美人魚貫進殿,送來山珍海味。美酒夜光杯,玉盤盛珍饈。

  秋光奇道:“小圓,你昨晚沒睡好?眼睛怎麼紅了?”

  孔雀妖縮成圓鼓鼓一團:“拿走拿走,我不想吃。”

  春水道:“真不吃嗎?”

  玉盤飄香,雀先明神色懨懨,自暴自棄道:“那我就吃一小口。反正已經飛不動了。”

  若非有金鎖鏈禁錮妖力,孔雀妖永遠不會吃胖。

  就算他現在吃胖了,也不是真的飛不動,而是還未適應自身體重,加上太久不用翅膀,飛行能力暫時退化。

  好像久病臥床的病人,總要慢慢複健,才能恢復下肢力量,重新行走。

  雀先明重獲妖力後,只要多運轉妖力,勤加練習,適應現在的體重,自然可以重新起飛,但他昨夜情緒激動,沒有注意到這點,便以為自己再也不能飛了。

  秋光勸道:“快吃吧,吃飽了咱們出趟遠門。”

  “去哪?”

  “去妖界,參加萬妖大會呀。境主得了妖王的請柬,聽說風月城有燈會,有煙火,熱鬧得很。”

  雀先明怒道:“呸!靈山大王才不是妖王!”

  “好好好,他不是,你才是,行了吧。”

  不知出於何種心態,雀先明彆扭地問:“胡肆也去嗎?”

  “境主不去。”春水取出一物,“他吩咐咱們帶一樣東西,交給妖王,為萬妖之宴助興。”

  雀先明黯淡的目光驟然明亮:“這,這是‘驚鴻鏡’?”

  “傷心橋下春波綠,曾是驚鴻照影來”,驚鴻與照影,正是一對寶鏡。妖族不擅長煉器,唯有這兩樣神器,是傳說中的上古妖王至寶,“照影鏡”落在靈山大王手中,“驚鴻鏡”流落妖界外,卻不知胡肆如何得到?

  雀先明:“我去!可是怎麼去?”

  “你又不能飛,當然是我們姐妹提著籠子去。”

  “不行!這太丟妖了!”

  “你怕丟妖,裝成普通孔雀唄,誰還認得你?”

  雀先明心想,有道理,我吃這麼圓,誰還認得我?

  胡肆不去,這兩個柔弱美人如何是我對手,那時我設法掙脫鎖鏈,重獲妖力,搶下驚鴻鏡,以神器之威誅殺靈山大王,豈不快哉?

  等我成為妖王,打敗胡肆,就讓他把真正的小圓還給我。

  孔雀妖吃飽喝足,展望前景,重新打起精神。

  ……

  與雀先明的躊躇滿志相反,孟雪裡此時雙腿發軟,後臀隱隱作痛。

  他忐忑道:“我開個玩笑,怎麼可能真讓你扮我侍寵呢?”

  霽霄微笑,撫摸他後頸,以示諒解。

  錢譽之酸酸地想,劍尊這種罵哭道侶的人,也配有道侶?

  不過是天道氣運之子,白撿個孟雪裡真心喜歡他。我也不比霽霄差多少,只是運氣沒他好。

  恰逢大管事進來稟告:“錢真人,兩位暗行管事到了,您見嗎?”

  錢譽之大喜:“來的正好,談正事去。”

  早點談完,早點送走這對道侶,如果霽霄再問一句“你很懂嗎”,錢譽之恐怕要氣到吐血。

  “暗行”之所以為暗行,一切生意往來都在暗處。錢譽之秉燭帶路,走過地下密道:

  “請柬是我暗行管事帶來的,妖界暗行由半妖經營,半妖們性情古怪,你倆……”他突然不說了,“我倒忘了,孟長老原本是妖。與妖打交道,自然不成問題。”

  人與妖結合,有悖自然天道,半妖數量稀少,不被人、妖兩界接納。

  孟雪裡其實沒見過半妖,卻想在道侶面前逞能:“沒錯!我可以!”

  地下密室燭火幽微,燭火映在石壁上,投照出一尊巨大陰影。

  孟雪裡心道,不知這是什麼妖?

  作者有話要說:

  看了評論區幾棟爭議話題樓。有讀者不想看沒有雙主角出現的章節,建議我題目標注一下,方便讀者避雷。

  我從讀者的角度,非常理解這種想法,讀者當然有權看自己不喜歡的部分。

  但是從作者的角度,我沒有辦法做到。雖然看起來,這是一件順手而為的小事,無非是章節標題上多寫一行字。

  這兩章關於胡肆雀先明的戲份,是全文劇情的一部分,暗示“因果”。在下一個副本,萬妖大會中,朋友敵人一起相聚,新仇舊恨一起了斷,不寫的話,讀者會產生疑問“為什麼孔雀出現在萬妖大會?”“胡肆的動機是什麼?”等等。

  不僅如此,還有一些反派戲份大家都不想看,但出於文章完整性,我還是會寫。

  如果這次標注了,以後還會有“我雷感情戲,只想看他們升級打怪,作者能標出來嗎?”“我雷升級打怪,不撒糖的章節我不看,作者能標出來嗎?”“我雷霽霄,只想看孟貂,標一下不麻煩吧”諸如此類的問題。

  進而引起新矛盾:“作者為什麼不標我的雷點,難道其他人的雷點比我重要嗎?”

  真不是不尊重大家的閱讀體驗,但“標注避雷”這個問題實在糾結。我能想到比較簡單的處理辦法,是單章多寫一點劇情,也就是進度條往後拉,保證每一章都有主角戲份出現,大家看這樣行嗎?

  看文寫文是開心事,都不要吵架生氣啦。如果看文不開心,不如棄文,大家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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