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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媳婦有點辣》第1464章
1464:賣家和電視臺採訪

  杜兆輝辦事的效率不高,至今還給她答覆。

  吉姆的詢問她回答不上:

  「再等等,應該很快了,你查到賣家了?」

  吉姆遞給夏曉蘭一張紙:「本菲爾德,現居洛杉磯,是一名建築商人。1969年以前,他都住在舊金山,1969年就搬到了洛杉磯,做起了建築商,如果證實那是於家的花瓶,我認為他和徐失蹤的案件有關。」

  「花瓶就是這個本菲爾德賣掉的?」

  吉姆點頭,「去年他的建築生意不景氣,賣掉了這個花瓶作為資金周轉,這是我查到的,但他堅稱花瓶是他從舊貨市場偶然買到的。」

  不是徐仲易賣掉的,也不是從徐仲易手裡搶走的?

  1969年,那就是在徐仲易一家失蹤後兩年,本菲爾德在舊金山住的好好的,為什麼忽然搬去了洛杉磯。

  洛杉磯離舊金山不遠,飛機還不到兩個小時。

  夏曉蘭覺得這個本菲爾德值得進一步調查。

  「你之前懷疑的舊金山黑幫,他們有沒有異動?」

  吉姆有點不好意思,證實了死者並不是徐仲易,他的前期調查整個被推翻了。要不是查到了花瓶的賣家是本菲爾德,他都不好意思來見夏曉蘭。

  「我在舊金山的線人沒有提供更多線索,我仍然堅持徐一家的消失和舊金山本地黑幫有關,警方現在懷疑是徐殺人後帶著妻兒逃離舊金山……徐可是初到美國的人,怎麼會把線索處理的那麼乾淨逃走?他可不是專業的殺手。」

  夏曉蘭沉吟:「希望你的推斷是正確的,我也不是百分百信任舊金山警方,他們當年就對這個案子處理的很敷衍!」

  種族歧視直到30年後都沒有消失,80年代的華國人在美國更不會受到尊重。

  死者被認定是徐仲易時,他們不想調查。

  現在證實死者是另一個亞洲無名男性,警方又說殺人兇手是徐仲易。

  「我一定會查清事情的真相。」

  吉姆準備再次去洛杉磯找本菲爾德,這次有了威脅本菲爾德的把柄,舊金山警方還不知道花瓶的事,本菲爾德若是不告訴他真相,只有面臨警察的調查了。

  夏曉蘭說找到了花瓶的賣家,已經讓偵探去查了,於奶奶精神大振:

  「瞧著樣式和花紋像於家的舊物,到底是不是,還要看印記。」

  於家的東西是有印記的,僅看照片於奶奶也不能確認。

  要等香港那邊確認……其實夏曉蘭和於奶奶都有幾分確定,這花瓶就是徐仲易帶來美國的古董之一。

  哪有那麼巧,賣家在1969年前恰好就住在舊金山!

  住在舊金山就有接觸徐仲易的機會呀。

  這個本菲爾德,難道是當年的黑幫成員之一?

  應該不是,是的話吉姆肯定查到了。

  夏曉蘭也覺得要做多手打算,舊金山警方那邊有自己的調查,就算徐仲易有沒有殺人,警方能把人找到也不錯。吉姆按照自己的思路追查真相,於奶奶這邊則接受舊金山電視臺的採訪,多管齊下,一定有所收穫!

  給了舊金山電視臺答覆後,夏曉蘭和於奶奶還好好商量了一番上了電視怎麼說。

  「不要看美國人整天把人道主義掛在嘴邊,為了吸引眼球,電視臺什麼問題都敢問,一定會反復把舊金山警方懷疑徐叔叔殺人潛逃的事拿出來問您……」

  夏曉蘭就擔心這點。

  於奶奶擺手,「這點我都承受不起,還找什麼兒子?」

  和電視臺以及當地報紙約定好時間,於奶奶把自己收拾的妥妥當當出現。

  舊金山這邊的媒體腦補的是一個衣著破爛,可憐萬分的華國老太太,對著鏡頭哭哭啼啼那種,幾句話就能把她問的驚慌失措……不,甚至都不用記者開口,看見攝像機,手腳都不知道往哪裡擺吧?

  於奶奶注定要讓他們意外!

  老太太的白頭髮梳的一絲不亂,到了她這年紀又多年沒保養,是不存在美不美的。

  何況於奶奶常年習慣了板著臉,臉上的線條看著就很嚴肅。

  什麼樣的是凶老太太,於奶奶一露面就是凶老太太的典型代表!

  可她儀態好。

  不畏手畏腳。

  她敢面對鏡頭,還會說英語,根本不需要翻譯,就坐在哪裡,一點也不怯場。

  原本準備好尖銳問題的記者竟一時不太敢開口。

  還是於奶奶自己講的:

  「1966年,我的兒子帶著他的妻子和他們的5歲的孩子來到美國,為了能定居美國,我讓他帶走了一箱黃金和一些華國的古董,可他到了美國,隻寄過一封信回華國,信裡很高興的告訴我和丈夫,他一定能取得美國身份,並將很快回國接我們夫妻……20年過去了,我的兒子沒有了消息,他不僅沒有回國接我,舊金山警察說他是潛逃的殺人嫌疑犯,這個結果,不僅是我不能接受,我已經去世的丈夫也不會答應。」

  攝像機一打開就沒有停過。

  1966年帶著一箱黃金來美國?

  還有若幹值錢的華國古董。

  這在華國也是有錢人啊!

  華國有錢人試圖定居美國,先是失蹤20年,劇情又反轉,變成舊金山警方認為的殺人嫌疑犯,這個故事有很大的新聞價值。

  舊金山當地有大量華人居住,這個新聞電視臺早幾天已經開始報導,只是沒有採訪到於奶奶本人。

  等於奶奶說完,才有記者提出了一個問題,不過他的關注度有點偏:

  「你能說的具體點嗎,你說徐帶了一箱黃金來美國,一箱黃金的概念太模糊了,它具體有多重?」

  這個記者顯然想推算徐仲易帶來美國的黃金價值多少。

  美國這邊黃金的單位不是克也不是兩,而是「盎司」,1盎司約等於31g,夏曉蘭小聲提醒於奶奶。於奶奶在心裡計算一番,十分肯定說道:

  「按照美國的計量單位,大概是有320盎司的金條。」

  320盎司?

  夏曉蘭都吸了口涼氣,徐仲易帶的那滿滿一箱黃金,得有10公斤?

  記者們也忍不住交頭接耳。

  1966年的時候,黃金是1盎司35美元,按於奶奶的說法,徐仲易帶來美國的黃金價值就有上萬美元。

  那可是20年前的上萬美元,見鬼,不是說華國人很窮困麼,這叫窮困?

  「那華國的瓷器……」

  黃金是能直接兌換成錢的,古董卻要挑買家,所以讓徐仲易帶走的黃金是為了讓他到了美國有錢花銷,真正值錢的是那些古董,在於奶奶眼中,每一樣都比一箱小黃魚有價值——就是不知道當年的美國人是不是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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