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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媳婦有點辣》第251章
251:第二次分紅

  夏曉蘭沒太在意劉芳。

  畢竟是有血緣關係,還不像夏家人那麼極品,嫌貧愛富是好多人都有的毛病,劉芳這樣的人夏曉蘭見得太多。大奸大惡算不上,但凡沒把劉勇和劉芬的親情消耗乾淨,這關係一輩子都斷不了。

  是挺礙事兒的,但這是真實世界,真實的生活,不可能永遠只有真善美。

  安慰了劉芬幾句,夏曉蘭才說起這次去京城的事。

  聽說夏曉蘭離開前劉勇就接了第二單,商都大學美術系的龔洋都留在京城幫忙,李鳳梅和劉芬都高興。兩單生意還是給熟人裝房子,估計賺不到多少錢,起碼暫時超不過服裝店的生意。

  能賺多少錢是一回事兒,男人有沒有事業是另一回事。

  事業發展的好,男人會意氣風發。讓他天天閒著,家裡經濟條件再好些,想不遊手好閒都難。劉勇還是有前科的,之前李鳳梅是心疼他受傷虧了身體,這都過去幾個月,也該幹點正事兒。

  不過劉勇一忙起來,就沒人照顧劉子濤了。

  放學可以不去接,每天關門都是七八點,這段時間把劉子濤放哪裡?

  夏曉蘭也在想這問題,「要不,店裡還是再請個人吧。」

  以「藍鳳凰」現在的收入,百來塊工資請個店員不算啥負擔。忙起來多個銷售招呼客人,也能讓李鳳梅和劉芬輪休。

  「請人?」

  「我們要雇傭別人看店啊?」

  最近夏曉蘭和劉勇一去京城,李鳳梅和劉芬都覺得缺人手,但她們還沒想過請人的問題。雇人工作,那不是資本家做的事嗎?她們就是幹個體戶小買賣……好吧,買賣也不算小,三間店面在商都絕對是最大規模的私人服裝店。

  真正的小買賣,還擺著地攤,和市容管理的人打遊擊戰呢。

  「現在南方那些鄉鎮企業,私人小廠,雇人工作很常見,從79年到今年,我看改革開放的力度只會越來越大,國家不會輕易叫停個體經營政策。我們現在就是請個人開店,要是以後生意做大,我們還會請更多的人!」

  夏曉蘭描繪的前景,讓李鳳梅和劉芬是既嚮往又忐忑。

  特別是劉芬,她管著店裡的流水帳目現金,過完年到現在營業了一個多月還沒分紅,她覺得手裡的錢簡直多的燙手。

  萬元戶就是有錢人,那她手裡捏著幾個萬元戶?

  賺這麼多錢,衣服賣的也不便宜,國家真的不會管麼。讓把錢退回去還好,劉芬怕錢太多,國家說她們投機倒把。

  夏曉蘭沒有嘲笑她媽,而是耐心和劉芬兩人講政策。

  「這點錢也不算啥,南方已經有一部分先富起來了,就說我拿貨的那批發商,他家裡隨時都放著幾萬現金。他也不算最有錢的,我們現在賺的錢和別人比那就是毛毛雨。」

  夏曉蘭不是吹牛,陳錫良資產肯定比她要多,陳錫良也不算最有錢的,就夏曉蘭所知康偉手裡都有不少錢,周誠也不窮。

  這兩人還只是倒騰異地香煙賺差價,那些搞走私的大老闆如今應該很有錢了,就說羊城那幾個批發電子產品的二道販子,哪個腰包不脹鼓鼓!

  夏曉蘭從不自視甚高,她和真正先富起來的人比還差的遠呢。

  但她也不看輕自己,穩打穩紮的發展,好過根基不穩爬到一半摔死強。就說上次收音機那種塊錢賺著多爽啊,夏曉蘭要是留在鵬城倒騰走私貨,一個月多幹幾單,那賺的錢也多了去!她不就是怕翻船嗎?也怕自己越陷越深,先是往灰色地帶趟,不小心就染黑了咋辦。

  夏曉蘭講那些南方個體戶拉起一夥同鄉就自己開廠,李鳳梅和劉芬都聽得發愣。

  和那些人相比,雇個人幫忙看店,好像也不算啥大事兒,真是兩人大驚小怪。李鳳梅問要請啥樣的人,夏曉蘭不指望多漂亮時髦,這樣的年輕女孩兒在店裡是待不長久的。

  「老實可靠,說話溫柔有耐心的,不指望她能給店裡增加多少生意,起碼別想百貨大樓的售貨員一樣眼睛長在頭頂,反而把客人給得罪了。」

  百貨大樓的售貨員是給公家賣貨,工資和營業額多半不咋掛鉤,拿的是旱澇保收的收入。藍鳳凰要請的店員卻是替夏曉蘭和李鳳梅賺錢,把客人得罪光,虧得是當老闆的人!

  請人的事兒算是初步協商完,劉芬把這段時間的賬拿出來。

  「曉蘭,賬上的錢太多了,分不分?」

  「我看看。」

  夏曉蘭結果賬本,看到數字是52180元,這就是過年後藍鳳凰的營業額。不到兩個月,賣了五萬多,一天平均下來是1000多的營業額。春裝剛上新時只有幾百塊,後來搞滿168元送絲襪的促銷,營業額就上去了。再然後天氣暖和,人們是真的而有了購買春裝的需要,營業額還挺穩當。除了已經賣出來的五萬多,店裡還壓著夏曉蘭去京城前最後一趟進的一部分貨。

  「分吧,賬上只留22180元,拿出3萬來我們分紅。」

  3萬的60,夏曉蘭能分18000元。她在羊城賺了一次快錢,家裡的存款變成兩萬多,這次去京城用了點,往部隊送6隻羊也不便宜,又從京城買了點東西。在羊城給家裡人買包啥的,之前跟著白珍珠還賺了一筆3000元的,夏曉蘭算了算家底,應該有4萬左右。

  哦,4萬塊也不穩當,馬上要給胡永才買洗衣機的錢。

  要不咋說賺得多花的也快呢,就去年夏天被趕出夏家時,縣城賣個野鴨蛋,毛票都怕數錯。

  李鳳梅能分12000元,過年前那次她家分了8000元。她家賺到錢了就是生活上吃得好,買19寸的鬆下彩電即將是最大一筆花費。在84年,一個家庭的月收入要用「萬」為單位來計算的話,生活上每天大魚大肉,都只是一筆小錢了。

  魚不過1元斤,豬肉15元,去骨的羊肉18元……大魚大肉就這價,常見的蔬菜便宜的要用「分」來計算。不是物價太便宜,物價相較人均收入來說一點都不便宜,是夏曉蘭和李鳳梅家的收入太高,遠遠超過了同時代的平均工薪。

  李鳳梅戰戰兢兢,賺的錢不知道要咋花。

  夏曉蘭卻感歎,改革開放之初這種機遇,真是錯過了就不容易碰到。錢就是這樣好賺,錯過改革開放,再想快速積累個人財富,那才是全看命運賞不賞臉。

  夏曉蘭一點都沒有奸商的自覺性:

  「舅媽,我覺得可以搞第二個活動了,龔洋之前畫的新海報掛出來,這次我們送錢包和皮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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