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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瞎》第10章
第十章

  「長夜,未央。」

  玉明闕只以爲林歇也知道未央的惡名,才會這般詫异,所以就重複了一遍。

  只有林歇自己知道,她在驚訝些什麽。

  聞風齋一直以來都有個不成文的規定——

  各大榜單上,無官宦,無逝者。

  未央是長夜軍的前統領,既然已經致仕,自然算不得朝堂中人,所以重點是,榜單上,沒有死人。

  林歇跑回北寧侯府前,坊間已經開始流傳未央已死的傳聞,但如今未央上了榜,所有人都會知道,她還活著。

  很好,她算是知道陛下是怎麽知道她還活著的了,也知道了爲何長公主這般支支吾吾不肯明言。

  如果說秀隱山與尋醫閣是充滿了□□味的不可調節和矛盾重重,那長夜軍與聞風齋的關係就要更加微妙些。

  長夜軍行事本就需要大量情報,聞風齋提供的情報素來是長夜軍行事迅速又不怕出錯的重要依靠,雙方各自給予最真誠的信任,但真要說關係好的話,長夜軍也不會時不時就跑去聞風齋找人約架,聞風齋也不會總在風評上坑害長夜軍。

  可憐聞風齋一個搞情報的組織,幾乎上上下下都被長夜軍的人關愛過,而長夜軍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們能這般惡名遠揚也是多虧了聞風齋

  如今聞風齋把未央排上榜,擺明瞭就是要拆穿未央已死的謊言,不遺餘力地拆林歇的台,那聞風齋背後神秘莫測的齋主又是長公主家的駙馬,長公主她敢直說嗎!

  只是不懂聞風齋是怎麽想的,竟讓她這麽個無法動用內力的瞎子,上了高手榜第三名。

  未央畢竟曾混迹朝堂,實力與榜單排行不符的事情要是傳出去,聞風齋定會被人質疑,說他們是在討好朝廷,忌憚權勢,到時候名聲不保信譽全無也是有可能的。

  林歇作爲長夜軍一員,銘刻在骨血裡想要看聞風齋倒黴的那顆心開始蠢蠢欲動。

  之後玉明闕試探一般問了些先前林歇不肯回答的問題,林歇的答覆依舊是無可奉告或者隨意敷衍。

  玉明闕心下越加煩躁,冷清的模樣差點就維持不住,他不懂林歇爲何這般不識好歹,索性起身收拾好藥箱,一言不發地離開了。

  送走玉明闕,林歇終於鬆了口氣,伸了個懶腰回房休息。

  第二天醒來,林歇聽半夏說話語氣輕快,走路聲連奔帶跳,就知道今日隨自己去書院的定是半夏了。

  林歇吃好了早飯,被半夏扶著從榕栖閣到了大門口,因昨日來大門口接過林歇,所以半夏知道後面那輛馬車才是林歇的。

  等坐到了馬車上,半夏還不停問林歇在書院該如何行事,要注意什麽,時不時還會掀開簾子看看車窗外。

  林歇被半夏問得多了,就奇怪地問了一句:「連翹沒有把這些告訴你嗎?」

  半夏:「說了些,昨日中午給你送飯的時候,她還特地帶我去認了梅班的課室和你的座位,但是昨晚回去我再問她,她就沒說了,還嫌我煩,哼,不就是比我早來一天嗎,有什麽了不起的。」

  林歇聽出端倪來,她問半夏:「今早猜拳,是你贏了?」

  半夏:「那倒沒有,是連翹說她身體不適不好跟你出門,便沒猜拳,直接把機會讓給我了。」

  果然。

  林歇垂眸,沒再說話。

  半夏還想再問,正巧此時馬車停下,還輕輕地顛了顛。

  半夏被轉移了注意力,扶著林歇下了馬車。

  今日比昨日好些,下車後便有梅班的姑娘過來與林歇一塊去課堂,還問林歇:「你昨日帶著的那個丫鬟呢?」

  林歇淺笑:「病了。」

  半夏雖是第一次來,但因膽子够大,且有著一股子謎一般的自信,沒有顯得畏手畏脚。

  且她在榕栖閣放肆慣了,來到這裡也不見收斂,經常會在安靜的課室裡,做出些連翹不敢做的事情。

  比如習字課,昨日先生也讓她們描紅,林歇看不見,連翹便拿了白紙讓她自己寫自己的,就算寫歪了,連翹也不會說什麽,怕被人聽見被笑話。

  但半夏不同,半夏帶著一股子莽氣直接去領了印有大字的字帖,弄得先生也不好說林歇看不見用不上。

  之後半夏就站在一旁看著林歇寫,一邊看一邊小聲念叨——

  「錯了錯了,沒對上。」

  「哎呀又寫出去了。」

  「誒行行行,好嘞。」

  因爲半夏的聲音太有感染力,前桌的姑娘也回頭看了一眼,然後慢慢的,她和半夏一塊念了起來。

  於是林歇耳邊就有兩個聲音在那小聲念叨——

  「過了過了,該收筆了。」

  「那一橫應該再長一些的,可惜了。」

  「姑娘輕點點,點重了,好大一團墨。」

  「左邊些左邊些。」

  「是右邊,你的左邊是我家姑娘的右邊。」

  ……

  林歇如同提綫木偶,被耳邊的聲音指揮來指揮去,也不見惱怒。

  突然,林歇耳邊出現了第三個聲音,原來是左邊桌的姑娘被吵得寫不下去,又煩半夏不識字瞎指揮,前桌左右不分,於是跑過來,搶奪了指揮權。

  「下一個字是安,你剛剛沾墨沒沾到。」說著,她拉著林歇的衣袖,把林歇的手挪到硯臺上點了點,後又把林歇的手挪到「安」字的一點上。

  「直接下去。」

  林歇的手很穩地落下,沒有絲毫遲疑與顫抖。

  在第三個聲音的指揮下,林歇這個「安」字寫得還算完整,就是……

  「太端正了,她們是不是沒告訴你,今天練得是行楷?」

  前桌:「誒?我沒說嗎?」

  半夏根本不識字,更別說認字體了,她一臉才知道的樣子:「原來這叫行楷呀。」

  左邊桌的姑娘:「……」

  林歇笑出聲,她看不見字帖,先生也沒明說,自然就以爲今天練的和昨天一樣是楷書,因而寫得都很規整。

  左邊桌的姑娘是個好勝心强的,見只差一點了,立刻又拿了紙來:「再來一次!」

  但這回半夏與前桌可就不會任由她來了,也都跟著出口提醒。

  三個人的聲音單個來論都不算大,可合在一起就顯得很吵雜了,且這般熱烈,自然是讓課室裡其他姑娘們好奇不已,漸漸地,四周的姑娘們都凑了過來,還有耐不住的,一塊跟著提醒,頓時課室就吵鬧了起來。

  至於先生,他非但沒有呵止,反而站在林歇身後視野最好的位置,摸著下巴看林歇落筆運筆,一臉的若有所思。

  林歇寫了不知道有多少張,等滿足了左邊桌的姑娘,前桌的姑娘又來,等前桌的姑娘拿走了林歇在她指揮下寫好的字,又有別的姑娘讓林歇再寫。

  一個個都覺得自己能叫林歇寫出比上一次更好的字來。

  林歇也不嫌煩,等寫到第九張,先生終於開口了——

  「我讓你們寫的字,你們可都寫好了?」

  話語一出,圍著林歇的姑娘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頓時一哄而散,趕著寫字去了。

  然後先生就叫了林歇左邊桌的姑娘來,讓她握著林歇的手寫字。

  那姑娘姓金,是整個梅班寫字最好的,只因家中祖父喜好書法,她從小就跟著耳濡目染。

  雖不懂先生讓她這麽做有什麽意義,但她還是照做了。她站到林歇身後,握住了林歇拿筆的手。

  先生則是換掉了桌上的紙。

  金姑娘看了看桌上白紙,又看向先生。

  先生說:「就寫剛剛寫過的那一句。」

  「是,先生。」

  金姑娘握著林歇的手開始寫字,可從落筆的刹那開始,金姑娘發現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太輕鬆了。

  她也曾教過家中弟弟妹妹寫字,因而知道這樣握著別人的手寫字是最憋屈的,因爲那不是自己的手,正真拿著筆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力道,能讓你感受明明筆就在你手下,偏偏你就是力不從心的感覺。

  但是握著林歇的手就不會,甚至不需要她多用力去左右林歇的手,只需有了怎麽做的念頭,手上稍稍用點力,林歇的手就會十分聽話地按照她的想法去做。

  每一筆都落在她心中最好的位置,力道角度都是她慣用的,最後寫出的,也是她的字迹。

  等寫完,金姑娘一臉懷疑地看著自己的手,心中的奇妙感揮散不去。

  有種自己心隨意動,完全操控林歇的感覺,可明明,她沒怎麽用力。

  而且寫字不是知道怎麽寫就行的,手得穩,得有力道,這都需要練,練很久很久,她從小就沒少在這方面下功夫。

  一旁的先生却是看得分明,他看出了林歇是有底子在的,不然再怎麽感知靈敏,也無法寫出這樣的字來。

  於是他問林歇:「以前可曾習過字?」

  林歇:「幼時不曾眼盲,每日都要寫很多字。」

  很多很多,多到數不清。

  只因長夜軍與聞風齋書信來往頗多,長夜軍的前輩們懶得爲聞風齋動筆,總要她來代筆,却又不許她拿醜字出去顯眼,因而對她在這方面的要求也很高,經常在她訓練後累得只要閉上眼就能睡著時,逼她站在桌前練字。

  前輩們還擔心她站著寫字會睡著,很是體貼地在她身後的椅子上竪了幾把小刀,只要她撑不住睡了,往後一坐,那便是血濺當場。

  類似的畜生行徑還有不少。

  林歇總覺得自己能憋著口氣年紀輕輕就走到大統領的位置上,也是多虧了他們。

  還好,那些來自前輩們的「體貼」在她當上大統領後都一一還了回去,還得那些傢伙現在看到她就跟老鼠看到猫一樣。

  不然真是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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