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替嫁(一)
紅衣少女坐在妝台前。
一頭柔軟的長髮整整齊齊地挽起,頭上是金燦燦的鳳凰頭面,鳳凰嘴裡銜了一隻珍珠,垂在光潔的額頭。
支起來的鬢上還斜簪了一朵大紅色的山茶。花瓣邊緣有些乾枯,不是園子裡新摘的,是下午急匆匆從瓶中插花中掐下來的一朵。
園子裡已經沒有花了。
夜色如墨傾灑,轟隆隆的雷聲仿佛野獸的咆哮,電閃雷鳴,大雨傾盆,嘩啦啦的聲響猶如萬馬奔騰,不用想也知道,那些沒有蔭蔽的花朵,已經讓雨打成了一地殘紅。
瘦得骨節突出的手指撫摸上枯萎的花瓣。她想著,不管再倉促,總要喜慶一些的。
鏡中人微微笑了。
今天是我的大喜之日啊。
笑容蔓延,那張雪白的臉陡然僵住,在一瞬間宛如變成一張毫無生氣的面具。下一刻,臉上的肌肉開始有了細微的活動——笑容慢慢隱沒下去。
癡癡的眸中泛出好奇和冷靜的光。
淩妙妙斜坐著,仔細地打量鏡中人的容顏:蒼白的一張臉,細長的眉,杏眼,薄唇,再就是又尖又細的下巴。
是個小家碧玉的長相。倘若這雙水靈的眼睛瞳距再近一些,還有可能拼一把,做個雙目能放電的狐媚美人,走走禍國殃民路線。只可惜淩虞的瞳距略微寬,給人溫和又沒有攻擊性的錯覺,眼睛瞪成鬥雞眼,也是楚楚可憐那一掛。
淩妙妙長歎:沒女主命就是沒女主命,從面相上都看得出來。
她撫摸自己瘦削的下巴,微皺眉頭。
淩虞太瘦了,瘦得讓人難受。古往今來,都是豐腴一些的女人才有福氣,按照老一輩的迷信說法,這張臉是個薄福短命像。
淩妙妙站起來,大紅的嫁衣落在了地上,銅鏡中模模糊糊地映出她的身影。
急匆匆地辦婚禮,嫁衣不知道從哪兒借來的,並不合適,用細細的銀針別出了腰身,寬大的袖口蓋過了手,穿在身上直咣當,衣服上的金線刺繡縮在褶皺裡,看不清細節。
淩虞瘦得像豆苗,含胸低頭慣了,肩膀前傾,看起來有點畏畏縮縮的。
妙妙用力把背挺直了,斜眼看鏡子,看到了一張蹙眉不耐煩的臉,嚇得立即舒展了眉頭——可能是她對淩虞先入為主的不良印象,連帶這幅軀殼也被她嫌棄,這實在是不該。
這個年代,人們在平行世界的穿梭已成常事,任何生活中的偶然,都有可能觸發一次多維空間的旅行。而淩妙妙之所以一腳跨入了淩虞的世界,都怪她在半夜義憤填膺地寫了一篇書評。
這本書正是狗血言情女王浮舟號稱「十年歸來,華麗轉身」的轉型玄幻大作《捉妖》。
年少無知時,淩妙妙曾經被那些生離死別的狗血言情欺騙了不少眼淚,十年之後,為了情懷,熬夜再讀浮舟,換來的卻是深夜裡寢室床上的一聲聲「臥槽」。
——什麼轉型大作,捉妖世界的外殼下面,完全還是那熟悉的味道嘛!喜歡男主的三個女人鬥智鬥勇,喜歡女主的男二求而不得,男女主角誤會重重,一對小鴛鴦在陰謀與算計中你儂我儂,感情線亂得像一團毛線。
淩妙妙為此憤而提筆寫書評,寫之前,誠懇地挑選了一個有代表性的角色作切入點。
如果說激起讀者憤怒也算是成功的話,女三號淩虞應該算是整本書中最成功的一個角色了。
她壞。
可是壞得不那麼典型。她習慣於以受害者的姿態,恩將仇報、背後捅刀,還要裝出一副楚楚可憐模樣。
這個角色從頭到尾陰鬱怯懦。愛慕男主卻不敢與女主正面競爭,除了變態般意淫著得到男主,就是暗搓搓地挑撥離間、暗害女主。
假如反派女二號是驕傲威風的猛虎,她就是陰暗處啃人腳趾的老鼠,或是米桶裡監守自盜的蛀蟲。
她一邊享受著主角團的庇護,一邊琢磨著如何挖牆腳,像牆縫裡又濕又綠的青苔,濕噠噠、陰惻惻又甩不脫。
這種奇妙的氣質讓淩妙妙感到生理性厭惡,相比之下,她反倒覺得嬌縱任性、壞得光明正大的女二號端陽帝姬可愛得多。
作為炮灰,淩虞的命運自然好不到哪去,感情之路尤其坎坷。
她一生嫁過兩次。第一次,是應邀與她心心念念的男主角柳拂衣做一場成親的假戲,還沒等她陶醉,短暫的夢就破碎了。
第二次,她嫁給了女主慕瑤的弟弟慕聲。
門被吱呀一聲推開了。
丫鬟收了傘站在門口,衣角滴滴答答淌著雨水,她顫抖著聲音,活像隻小雞仔:「小姐,吉時到了。」
小丫鬟的一張臉鐵青,手都在微微發抖,顯然是怕到了極點。
妙妙應了一聲,急匆匆沾了點胭脂胡亂抹在唇上,挽著丫鬟濕噠噠的袖口往出走。
油紙傘幾乎要承受不住這麼激烈的雨,雨水匯成一縷,小溪般從傘沿上流下。小丫鬟持傘的手直打顫,一顫,那雨水就迸濺一些到妙妙單薄的喜服上,不一會兒肩膀就洇濕了一片。
妙妙有點不高興,劈手奪過傘柄,大傘穩穩地罩在了丫鬟頭上。
沿著曲曲折折的連廊,一路無話,妙妙沒話找話:「你看見了嗎?」
「……嗯。」丫鬟緊緊貼在了妙妙身邊,帶上了哭腔,「小姐,小姐不怕嗎……那個……好可怕……」
除了寡婦,沒有人會在夜裡結婚。就算是寡婦,也不會選擇這樣雷雨交加的夜晚。
因為這次成親,本就是一個局。
這應該就是柳拂衣邀請淩虞假扮新娘子的那一次,目的是要引出一隻大妖。
慕瑤和柳拂衣是一個月之前落腳太倉的。
太倉郡雖小,但是富得流油。富庶的太倉庫人口眾多,外來人掙破頭地希望能在此安家落戶。
可是上個月起,幾對新婚的小夫妻在入洞房前雙雙失蹤,傳聞有人看見妖怪出沒,流言四起,恐慌瞬間席捲了這座小城。
一時間,太倉郡沒人敢再辦喜事。
但嫁娶之事乃是尋常,長久廢止不是辦法。本來不信鬼神的太倉郡郡首淩祿山,挺著大肚子發了三天愁,憋到最後,也扛不住廣發告示,開始招攬能人異士。
原書的男主角柳拂衣和女主角慕瑤遊歷到此,當仁不讓地留下來為民除害。
捉妖的日子裡,他們就住在郡守府,也就是原主淩虞的家。
主角團來的第三日,妖怪就主動送上門來。
它纏上了郡守的掌上明珠淩虞。
年方十六的淩虞未許良人,白天正常,夜裡卻總梳妝打扮,穿上喜服要嫁人,在空無一人的大堂裡與空氣拜天地,像是中了什麼邪。
柳拂衣守在身邊,在淩虞一個人「入洞房」的瞬間祭出九玄收妖塔,一下子就迫使附在淩虞身上的狐妖顯了形。
這狐妖本想吸食人的精氣,卻被迫顯出原身,面目猙獰,指爪鋒利,一聲巨嘯,就朝手無寸鐵的慕瑤撲去。
訓練有素的捉妖人慕瑤冷靜地與其酣戰。柳拂衣在這當口,撈起了地上的受害人淩虞,像個腳踩祥雲的大英雄從天而降,將其從幻夢中救了出來。
淩虞躺在他懷裡,第一次感受到了心跳加速的滋味。
「吱呀——」門開了條縫。
丫鬟唬得半退兩步,妙妙看著她搖搖欲墜的模樣,有些不忍心:「你下去吧,我自己進去……」
丫鬟倒退一步,虛脫般一屁股坐在了水窪裡。
書裡的細節有些記不得了。淩妙妙在心裡為自己打了氣,素手推開了門。
柳拂衣長身玉立,正背對她站著。這位顯然就要放鬆得多了,喜服下面還能看得見他常穿的白衣的邊角,原來是隨便在外面套了一件喜袍。
人家只當這是一場無足輕重的戲,可憐原身為之激動得夜不能寐。
柳拂衣聞聲轉過身來,果然是眉目如畫的一張臉。
原書中寫道,柳拂衣身體羸弱,因此身材瘦削,面色總是蒼白,但也因此,帶上了一絲出塵的仙氣。
他溫潤和藹,但眉宇間有一股揮之不去的憂鬱。
淩妙妙讀到這爛大街的設定時,心想,這樣的男人,又可接近又禁欲,又親和又有神秘感,的確是最招女孩子們丟魂的類型。
她看了柳拂衣兩眼也就喪失了興趣。作者規定了他屬於慕瑤,不管他待別人再溫和,都不會有任何故事發生。
柳拂衣開口了:「妙妙。」
妙妙被嚇得一個哆嗦:「你叫我什麼?」
柳拂衣微皺眉頭,有些遲疑:「我記得你的小字叫做『妙妙』……」
「哦——」淩妙妙拉長了調子,一點也不高興淩虞還與自己共用一個名字,「是妙妙,是妙妙沒錯……你突然這樣叫,我沒有反應過來。」
柳拂衣微微笑了:「今日你我大喜之日,該叫得親近些。」
男主角說起情話,令人骨頭酥軟。
妙妙看著柳拂衣的眼睛,在其中讀出了清明的期許。
很好,男主角身先士卒,提醒她做戲要做全套。
「拂衣。」她乖覺地叫了一聲,看見柳拂衣眸中閃過欣慰之色,朝她走來。
她心中突然閃過一絲疑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