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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反派小媳婦》第1章
第1章 第一章 男配媳婦

  早上,外面天還沒亮。

  躺在旁邊的人動了動,坐起來了,隨後傳來一陣細細索索穿衣服的聲音。

  被窩裡的暖氣隨著人一開一合的動靜散去一部分。

  待人下了床,孔嫣趕緊將手摸索到後背,偷偷掖了掖被角。

  床下穿好衣服的宋清風回過頭沉默的看了一眼床上一動不動的人影,走過去推了推她。

  」……」沒有絲毫動靜。

  再次推了推。

  「……」還是沒有動靜。

  抿緊唇,臉上神色不明,然後直接轉身出門。

  先是輕的幾乎聽不見的腳步聲,接著是木門摩擦的「吱呀」聲。

  關上了。

  房間內靜悄悄的,過了一會兒,躺在床上裝死的孔嫣才悄咪咪的睜開眼,伸出脖子回過頭去看,果然沒人。

  鬆了口氣。

  趕緊縮回去,埋在被窩裡繼續睡。

  她才不起來呢,起來就要幹活!

  底下的炕暖乎乎的,簡直不要太舒服,這在知青點的時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還是她聰明。

  孔嫣是三個月前穿越過來的。

  準確的說她是穿到一本書中。

  三個多月前她還在現代,一個集美貌與時尚容一身的新時代大學生,洗澡的時候無意間發現胸部裡長了一個硬塊,本來不是什麼大事,醫生說取出來就好了,哪知前一秒還在做手術,醒來之後就成了紅旗公社前進大隊生產二隊的下鄉新知青孔嫣。

  沒錯,和她同名同姓。

  這也就算了,偏偏她前段時間看了一本年代重生文,裡面炮灰就是這個名字,而且不幸的是,她發現自己就是穿到那本書中了,成了裡面下場淒慘的女炮灰。

  那本書她到現在都記憶猶新,講的是一個叫林杏的女主角,上輩子嫁給一個大她十幾歲的軍人,因為愛慕虛榮不知道珍惜,和村裡的一個男知青勾搭在一起最後落得病死街頭,重生回來後決定好好過日子的故事,並因為重生取得商機,大大發展了一番事業。

  而書裡的孔嫣兩輩子都得罪過林杏。

  第一世的時候,男知青一開始喜歡的是她,但她不接受,後來看見男知青和林杏有染,就心下嫉妒,將他們的事暴露出來,害得林杏成了村裡的污點,後來落魄都不敢回鄉。

  第二世是兩人一起在學校裡讀書,並且是同寢室的捨友,故意多次針對林杏,在外敗壞她名聲。

  書裡還有一個重量級的男配,也就是孔嫣兩輩子的丈夫,即大隊長的殘疾兒子。

  上輩子孔嫣高考後跑到城裡讀書丟下孩子和丈夫,找了個城裡男人。

  男配帶著兒子進城找孔嫣時,遇到了林杏,見她可憐給了點錢給她,所以重生回來的林杏決定帶著他一起發家致富,最後創業成大佬。

  雖然重生回來的林杏還是沒能阻止孔嫣嫁給他,但也在她的刻意引導下讓男配厭惡上了孔嫣,最後更因為孔嫣三番五次的找林杏麻煩而斷然離婚。

  書中孔嫣後來的下場就是林杏上輩子的結局,給人做小三然後慘死。

  而在創業過程中男配喜歡上了聰明能幹的林杏,最後由於愛而不得而黑化,在事業上投機取巧,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大結局就是女主林杏大義滅親,讓男主找人抓捕了男配,然後女主和男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知道自己穿書後,孔嫣原本是打算低調做人的,遠離女主與男配,可是……沒辦法,日子實在是過不下去了。

  書中的孔嫣下鄉第二天就中暑了,她也就是那個時候醒過來的。

  每天早上五點不到就有人來喊要去幹活,女人當男人用,男人當牲口用,幹了一天全身都是汗還經常洗不了澡,更別說每天都餓肚子。

  好不容易熬過夏天,哪知道冬天更慘,北方十一月份就下雪了,每天晚上都凍得睡不著,手上腳上都生了凍瘡,奇癢無比還不敢撓。

  一想到今年才1972年,還有五年才恢復高考!

  整個人都不好了!

  於是掙扎再三,向來自認還有點骨氣的孔嫣為了不挨餓為了不受凍,跑到書中男配他媽也就是大隊長老婆面前自薦,要給她兒子當媳婦!

  所以才有了現在這般情景。

  迷迷糊糊又睡著了,也不知過了多久,孔嫣再次醒過來時,就看到紙糊的視窗那兒光亮亮的,心口一突,趕緊坐起來穿衣服。

  大紅色的花棉襖套在身上,下面是黑色的棉褲,臃腫不堪,頭髮已經有四天沒洗了,隨意紮成一個丸子。

  下床穿上鞋,摳了摳眼屎,端著盆出去了。

  誰能想到三個月前還是c大校花的她現在竟邋遢成這般模樣?

  孔嫣歎了口氣,然後裝模作樣的扶著腰去了廚房。

  廚房就在對面,煙囪已經冒著白煙了,進了屋就看到一個老式的土糊的灶台,正在炒菜的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個子高高大大,圓臉細眼,後腦勺綁著一根大辮子,身上穿著灰撲撲的棉襖,這是她現在的大嫂曹氏。

  坐在下面看火的是個年紀比較大的四五十歲婦女,臉瘦長髮黃,堆著細紋,剪著齊耳短髮,但精神奕奕,這是她婆婆。

  看到孔嫣過來,原本還有些不滿的宋媽見她手撐著腰一臉難受的表情,目光閃了閃,趕緊拍了拍手站起來。

  熱情道:「你這孩子也真是的,咋起這麼早啊?也不多睡一會兒,既然起來了就先洗洗,待會兒男人們就回來了。」

  孔嫣一副乖乖巧巧的樣子,點點頭,「知道了媽。」

  演戲就要演到底,有些委屈的低下頭嘀咕道:「我都說了要起早,清風他……」

  宋媽一聽,笑的眯了眼,趕緊拍拍她手,哄道:「這孩子剛成婚不懂事,你多體諒體諒,回頭我說說他,待會兒給你蒸個雞蛋,好好補補身子。」

  孔嫣聽了眼睛一亮,見目的達到,趕緊懂事的道:「謝謝媽,那我去洗了。」

  轉個身子拿著臉盆去打熱水。

  一旁揮著鍋鏟的曹氏見狀,忍不住撇撇嘴,總覺得娶回來的這個弟媳婦不太老實。

  孔嫣剛洗好臉,門口就傳來聲響,應該是公公和宋清風回來了。

  果然,從門裡往外看去,就見兩人滿頭大汗,直接闊步往客廳走去。

  宋清風就是原書中的男配,個子不矮,有一米八多,但不像北方男人那般壯實,而是瘦高型的,臉白淨,長得一副不太像會幹活的樣子,這個時代是崇尚勞動的時代,所以這幅樣貌在農村根本不受女孩的歡迎。

  再加上他小時候發燒引起失聰,成了聾啞人導致交流不方便,使得他性格沉默陰鬱,所以哪怕是大隊長的兒子,也沒女孩子願意嫁給他。

  這也是為什麼宋媽一聽孔嫣願意嫁給她兒子時,也不管有沒有什麼目的,喜得趕緊在三天時間就將她娶回家,生怕反悔了。

  早飯是辣白菜,蘿蔔和魚燉豆腐。

  家裡九口人,宋大哥已經上班去了,他在鎮子的廣播站上班,還有兩個孩子也去上學了。

  「吃飯吧。」坐在上首的老爺子開口道。

  孔嫣坐在宋清風旁邊,見人都動了,趕緊將筷子伸向燉鍋裡的魚,急吼吼的夾了一大塊魚肚。

  一旁的宋清風見了,視線隨著人的手看向旁邊人的嘴,最後還是默默地低下頭吃自己碗裡的飯。

  孔嫣一點都不知道客氣,她是真餓怕了。

  這時候糧食緊張,能吃到魚已經很難得了,這魚還是前段時間農忙過了後大隊組織人去河裡打的,那時候她還沒嫁過來,他們知青點也分到幾條,但不過幾天就吃完了。

  每天半碗粗糧,卡的嗓子難受不說,還吃不飽,餓的人面黃肌瘦。

  他們這裡還算好的,聽說有的大隊還吃不上糧食,社員有的找樹根啃,有的則跑到外面借糧食。

  日子苦不堪言!

  孔嫣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生怕吃少了。

  她都想哭,三個月前的她還想著減肥,現在卻覺得當初學校食堂的飯菜都是美味。

  吃完飯孔嫣和大嫂一起去廚房洗碗。

  差不多歇了一會兒,宋爸帶著家裡人都出去幹活,只剩下孔嫣一個。

  現在是十一月份,農忙結束了,不過也有事情做,生產隊的社員們要去幫自己隊或別的隊、別的公社、別的縣「修水利」、挖河渠、挖河泥當肥料,或「改良土壤」、積肥。

  這個年代,農民除春節外,唯一能休息的機會就是下大雨,生產隊只有在下大雨的日子才不要求社員們出工、上工。

  不過,她剛結婚,所以能抽空偷偷歇息幾天,這還是因為她嫁的好,而且宋媽跟她說了,要把她換個輕鬆一點的工作,聽的孔嫣感動的想哭。

  早知如此,她就該早點自薦來給她兒子做媳婦,白吃了那麼多的苦。

  將口袋裡的雞蛋小心的剝開了吃,連蛋殼上沾了點點的蛋白都給啃了,吃完後乖乖拎著一桶衣服去了河邊。

  他們家住在二隊這邊,村子口那裡就有一條大河,婦女平時都在那兒洗衣服。

  孔嫣拎著桶踉踉蹌蹌走了過去。

  有幾個老婦人也在洗衣服,看到她過來都面帶好奇,擠眉弄眼的。

  當她眼瞎啊?

  沒辦法,她也知道,誰叫她是知青中第一個嫁給當地人的呢?

  在這邊也算是大新聞一件。

  下鄉的知青大都帶了一點清高,總覺得自己是城裡人高人一等。

  農村裡的人也知道,雖然平時見面打招呼挺熱情的,但也不怎麼多來往。

  只有她除外,才來不過三個月就結婚了,還是大隊長家的那個殘疾兒子。

  「三根媳婦來了?」有個老婆子笑著跟她打招呼。

  三根就是宋清風的小名。

  孔嫣故作羞澀微笑,沒敢回應人,這些老婆子嘴巴一個比一個利索,你說一句,她能想出一部清宮劇。

  然後全大隊都知道了。

  找了個偏遠的大石塊,水有點溫度,也不怎麼凍手,但九個人的衣服也很難洗。

  先把自己的衣服挑出來認認真真洗了一遍,其他人的則隨便糊弄錘兩下就算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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