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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玉為妻》第171章
171 犀角扳指

輕易打倒了李東風,想到自己目前的水準跟姜裁縫很可能不相上下,我心裡一陣竊喜。

老史看我贏了,馬上站起來指著地上的李東風,對我說道:“大憤,別猶豫,更不能心慈手軟,殺了他!”

我還從來沒殺過人呢,不過講歪理飯店的血腥場面我已經見過了,腳下的這個傢伙。不定幹了多少傷天害理的事,殺了他!

我心念一轉,動了殺機,把自己的腳往上一抬,等我的腳落下去,李東風的胸膛就要塌陷,心臟都被被我踩炸。

“老史哥你大呼小叫什麼……哎呀,老公,你幹嘛呢?”

正當我的腳馬上落下的時候,身後傳來程月慵懶的聲音。

我的腳馬上就懸在了半空,我這一腳下去,李東風保證七竅噴血,別嚇著程月,想到這裡,我把腳收了回來。

不是我不敢或者不想殺人。我只是不願意讓程月看到血淋淋的場面,我又不會她那種冰凍活人的本事,我這一腳下去,可是會血肉橫飛人體變形的。

趁著我猶豫的功夫,李東風一個翻滾,滾到了我一丈開外的地方,坐在地上撫著胸口,不停的喘著粗氣。

這個採花賊早殺晚殺我都會殺,我先把程月勸進去睡覺再殺他也不晚。

我回頭看看,程月穿著一件紫色的睡裙。腳上蹬著紫色的小拖鞋,頭上隨便的紮了一條紫色的寬條飄帶,揉著眼睛往這邊看了看。

飄帶扎頭,是為了防止頭髮在睡覺的時候被壓變形了,院子裡颳起了一點小風,程月頭上的紫色飄帶飛舞起來,配上她白嫩的臉蛋,真是美極了。

看來剛才的馬扎還有現在的打鬥,終於把這個小丫頭驚醒了。

“未成形的小紫魔!”身後的李東風發出了這樣的驚嘆,我扭頭一看,這小子盯著程月,兩隻眼都看的直了。

李東風這個採花賊,在我眼裡他就是一個臭蟲,現在程月被他看在眼裡,給我的感覺就是我的美人,差那麼一點就踩到了一坨臭屎。

“去尼瑪的,再看的話小爺摳掉你的雙眼!”我對李東風惡狠狠的說道。

老史看出了我的憤怒,連忙去勸程月:“弟妹,沒事,有人上門偷東西。被我跟大憤給堵著了,你先回房間歇著,這點小事就不要勞你大駕來圍觀了。”

我慢慢走向李東風,對著身後的程月擺擺手,示意她抓緊進房間。

程月只能看到我的背影。我頭也不回的擺手,估計很有男人味,也給了她安全感,我聽到她乖巧的“嗯”了一聲,然後拖鞋踢踢踏踏的進了房間。

地上的李東風本來已經沒了鬥志。但是看到程月回了房間,這小子眼睛一亮跳了起來,伸手到懷裡掏出一個扳指,套在了手指上。

在冷兵器時代,弓箭手把扳指套在手指上,防止在拉弓弦的時候割傷手指,春秋戰國時運用廣泛,明末清初,滿清八旗軍鼎盛的時候,扳指更是盛行。

後來清兵入關征服天下。那些八旗貴族子弟就很少開弓射箭了,扳指的材質從鹿角也換成了象牙翡翠,從武器用具變成了炫富工具。

戰場上的扳指叫武扳指,表面是素面,只打磨沒有雕刻紋飾;那些裝飾性質的扳指叫做文扳指,外壁精鑄著詩句或圖案。

我看不清李東風手指上扳指的材質,但是我知道,這肯定是一枚上過無數次戰場的武扳指,經過戰陣的洗禮,扳指裡面有了不少殺氣。

看我盯著扳指看。李東風擦去口鼻的血笑了笑,說道:“小子,你不是出身養玉世家嗎,對扳指肯定也有瞭解,我手上這一枚,可是當年清兵入關前後,鑲黃旗的固山額真之物,他靠著戰功,從普通旗人坐到固山額真的位子,這枚犀角扳指在他手上。不知道開弓射箭多少次殺了多少漢人,上面可是殺氣騰騰。”

固山額真,是八旗軍裡面的一旗長官,大概能夠指揮將近一萬人,“女真不滿萬。滿萬不可敵”,固山額真算是現代軍隊的集團軍司令。

沒等我開口,老史就破口大罵了:“擦尼瑪,你被我兄弟打的屁滾尿流,戴上一枚八旗子弟的破爛玩意。你還能上天啊,少尼瑪裝蒜!”

李東風這時也不裝風度了,馬上還口:“小王八羔子,就算史將在這裡,我戴上這枚扳指也能踹他三腳。你少在這裡狂叫,等下我就把你的頭割下來!”

老史馬上回了李東風一句:“採花賊,你少吹牛逼,等下老子把你頭砸進肚子裡,從屁眼給你拽出來,用繩拴著你的脖子,把你拉到北邊的街道上,在水波紋理髮店門口溜躂兩圈。”

老史這個人我是知道的,他不但嘴很損,每次罵人都能罵出新高度。這個把頭從屁股裡拽出來的說法,把我惹得哈哈大笑。

“年輕人,我人到中年,氣血虧了不少,氣力跟不上才被姓岳的打敗,現在我讓你們見識見識什麼叫法力!”

李東風應該不是騙人,剛才跟我打鬥的時候,他根本沒有發揮出來一開始滾金錢鏢的那種力道,應該是縱慾過度導致腎虧,體內的一口氣老是跟不上。

李東風這句話說完,猶豫一下之後,撿起地上古代女屍留下的一把剪刀,割破了手指頭,然後皺著眉頭把扳指在手上一轉,指血滲透到扳指裡面。那個扳指變成血紅的顏色,在他的肉裡越陷越深,很快跟他的血肉結合起來。

李東風接著用左手在右臂上面使勁一拍,然後右臂一甩,甩出了一地的血。一陣黃豆爆裂的聲音,他的右手五指暴漲一尺,變成了五根鋒利的長爪。

五根利爪上面還滴著粘稠的黑色血液,很顯然,上面帶有見血封喉的劇毒,就連李東風跟利爪連接的肘部,衣服都爛掉了,半截胳膊上起了豆大的肉疙瘩,這肯定是毒氣過盛鼓起來的。

我明白了,李東風這跟養玉人吞食血玉,用自己的身體提高戰鬥力是一個道理。

這枚犀角扳指喝了李東風的血,長到他的肉裡之後,把所有的殺氣也滲入到他身體裡,把他的右手變成了一隻巨大的毒爪。

唯一的缺點就是,李東風的右手想要重新恢復是不可能的了。而且他以後還要想辦法抵禦自己右手不斷傳上來的毒性。

養玉人吞血玉,失去的是自己的生命,李東風用扳指,失去的是一條右臂,還有自己下半生的健康。

我心裡明白。李東風是見了程月的美貌,垂涎三尺心裡飢渴,顧不上右手變異,這才用上了曾經開弓拉箭千次萬次的犀角扳指。

李東風是為了搶美,我是為了護美,沒有什麼可談的了,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內,誰的拳頭硬誰是爺!

李東風現在離我七尺,正好在我真氣的攻擊範圍之內,我打起精神,提起單掌聚集真氣,對著李東風的胸前拍了過去。

我都能感覺我拍出的這一掌,無形的真氣把空氣凝聚成了一個盾牌大的手印,對著李東風的胸口按了過去。

李東風站穩腳跟,提著那個血淋淋的變種右手,以殭屍那種平伸的角度,對著我拍出的大手印戳了上來。

那隻巨大的毒爪比我想像的還要厲害,瞬間把我拍出的手印,在半空裡戳的四分五裂,然後穿過手印的碎片,對著我胸前刺了過來。

我的真氣擋不住這只怪手,這要是被刺中,胸前就要出現五個小洞,我不敢硬接,一個側身躲開,然後伸手去砍李東風的右肩膀。

我心裡想的是,惹不起你的怪手,我就要把它從你身上砍下去!

李東風身形很快,很容易就躲了過去,後面我再跟他打在一起,因為要顧忌他的怪手,就吃力了很多。

我現在就像一個力氣無窮的大象,而李東風,就像一條動作迅捷的毒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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