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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醫許多福》第36章
第36章 肉脯

  罕巴離開的時候, 還能聽到許巫幾人到河邊處理皮毛的動靜,他瞭解自己的哥哥, 既然來請求,肯定也會做好準備,鮮活的獵物的毛皮,也不是多難得到的東西。

  儲存了一些過冬的食物, 巫族開始有餘力關心抵禦寒冷的現實問題了。

  一旦開口詢問,南方部落就已經做好準備去解決它。

  慢慢的走著, 罕巴從纏繞樹林裡走了出去,肚子還飽飽,不應該著急捕獵,認真的觀察是永遠不會浪費時間的。

  學會觀察, 是每一個獵手上的第一課,而能抓住獵物的秘密, 是一個成功的獵手應該具備的能力。秘密就藏在草叢裡、泥地裡, 也藏在樹葉的抖動中, 經驗豐富的獵手能從蛛絲馬跡中找尋到獵物的行蹤。

  這一回罕巴走得有點遠,因為南方部落最近出動了太多的人打獵, 周圍的獵物們已經被驚動了,很難尋找到他們的蹤跡, 大多數儲存了過冬食物的動物都躲在洞穴裡不敢隨便出來了。

  這讓罕巴得花更多的時間來逮獵物,不如稍微走遠一些。

  走著走著,他發現了南方部落族人的蹤跡。

  大家外出打獵,總不可能是全部一起, 能外出的有一千多壯年男人,他們會分散開來走各個方向,每個隊伍一般都會有自己的任務。

  近日裡最受打獵隊伍青睞的就是呼嚕獸了,它們本來就在巫族的食譜上,現在被發現用呼嚕獸的油脂能做出長時間儲存的油,可以讓果果擁有肉的味道。

  「油」這個新詞一下子就在南方部落裡面走紅了,女人們嘗試著將獵物身上油脂充沛的部分取下來製作成動物油,可經過了多種嘗試,大家一致覺得呼嚕油最好吃,它們在這個季節又足夠肥,一身都是膘,不盯它們都難。

  可是呼嚕獸不活動在這片區域,罕巴覺得這個打獵隊伍的目標是「迅獸」,這種野獸的體型和呼嚕獸差不多,可跑得卻被呼嚕獸快多了,它有一身蓬鬆的褐色皮毛,肉的味道是很不錯的,卻很難捕捉。

  這很符合罕巴對南方部落近期選擇目標的猜測,既然向許巫學習儲存毛皮的方法,當然不可能隻學一種,局限性太大了。趁這個機會,應該盡可能多的拿各種毛皮去請教許巫,盯上毛皮厚實的迅獸並不奇怪。

  前方的這個隊伍只有八個人,因為人多了是很不方便捕捉迅獸的,反而容易驚動它們。如果不是現在屬非常時期,為了安全考慮,最好是多人結伴來捕捉最好,這人數實際上是超標了的。

  帶領隊伍的是部落裡經驗豐富的勇士,來個愣頭青很容易被迅獸耍著玩,最終還要空手而歸。

  ……前頭的是融。

  這也是罕巴沒有立刻避開的原因,前面的人是他的哥哥,而且他哥哥對他的態度不壞,既然這樣,為什麼他要避開呢?!

  「罕巴」

  就在他猶豫的時候,融發現了他。

  融腦門上青筋跳,第一句話就是責駡:「你一個人跑這麼遠幹什麼?」

  罕巴:「……哥,那隻迅獸被你驚跑了。」

  然後腦門就被打了,沒多疼,罕巴的眼眶卻又熱又燙,還沒等他情緒平穩下來,只見親哥就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對跟過來的幾人說:「罕巴可以給我們挑選合適的獵物,讓他暫時跟著我們吧!看在北面許巫的份上!」

  猛趕緊附和說:「罕巴,你過來看看,這髒獸的皮能做衣服嗎?」

  其他人就不好說什麼了。

  罕巴是部落的驅逐者,不可能給他好臉,可看在北面許巫的份上……不能真讓他離開,但人家幫了忙,難不能還當他不存在,那成什麼了?!

  罕巴:「髒獸不行,它的毛皮非常容易腐爛。抓迅獸的話,不如抓狐。迅獸的毛皮不一定能使用,可狐獸的毛皮是一定能保存下來的。」

  在南方部落的認知裡頭,狐獸的毛皮也很容易腐爛,嘗試了多次都不能做成衣服,它的肉是上了巫族食譜的,跟呼嚕獸一樣是好捕且常捕的一種食草動物,長期幾隻到十幾只一起出沒,可它們的皮毛從來都是直接丟棄掉的,如果能利用起來那就太好了。

  每天被抬進巫族的獵物中一定會有呼嚕獸,也一定會有狐獸,數量少說也有二三十隻,而這些皮毛卻只能白白的被丟棄掉。照融的希望,最好是所有上了巫族食譜的動物皮毛都能做成衣服那最好,能夠充分的利用神賜予的獵物,也是巫族對神最好的回報。

  融:「聽你的,我們去捕狐獸。」

  大家對此沒有異議,因為研製出皮毛的保存方法的是許巫,現在罕巴就能代表許巫。

  罕巴既然留下來了,就不可能不幫忙,狐獸的獵取關鍵在於合作,忙碌了一個上午,太陽已經高高掛在頭頂上,大家默契的停了下來。為了不碰壞毛皮,這次他們獵殺動物的時候有很注意,沒有搞得血肉模糊,也就不怕有血腥味招來什麼。

  幾個人都坐在石頭上休息,罕巴從腰包中掏出肉脯,為了方便他進食,這些肉脯都是兩指節寬,手掌長的條狀。也是為了安全的考慮,這些肉脯的味道不重,拿出來也沒什麼香味,要靠得非常近才能聞肉脯的味道。

  對肉非常敏感的巫族人一聞知道這東西是肉做的。

  南方部落的巫族人出來打獵從不帶東西,他們也不會將獵物在野外烹飪了吃掉,因為火烤肉的味道搞不好會引來什麼東西,如果餓得狠了,那就只能把剛獵到的獵物直接扒皮吃肉喝血,除非餓得不行,否則很少有人這樣做。學會使用火之後,巫族人已經不覺得生食好吃了。

  在野外吃肉喝血僅僅只是為了滿足身體的需要而已,捕獵的消耗實在是太大了,當巫族發揮身體極限的力量時,更是消耗巨大。

  這時候大家沒有餓到要生吃肉直接喝血的地步,但早上吃的東西現在基本都要消化完了,眼見罕巴拿著肉脯,兩口一根的吃,一會就吃了小半包了。

  這肉脯是紅色的,混合了羊獸的肉和呼嚕獸的肉,肉糜中放入了多種調料。許多福雖說做菜的水平一般,但有一條金舌頭,對味道很敏感,她調出來的味肯定是不錯了,考慮到巫族人的舌頭接受不了重口味,她在能壓制住腥、騷味的情況下,減少了各種調料用量的比例,吃起來不鹹口,成品絕對是巫族能接受又覺得奇妙沒吃過的味道,咬著不硬,還越吃越香。

  融都忍不住盯著弟弟的腰包看,這個腰包是許多福拆了自己的背包給他縫製的,毫無美感可言,只是要它能儘量的多裝東西,還不給罕巴帶來不便。有了這個腰包,罕巴連睡覺都不取下來的。

  罕巴從腰包裡面拿出來的第一樣東西是肉脯,是食物,可裡面還是鼓鼓的,不知道有什麼東西,且這種腰包是巫族人看都沒有看到過的,他們隨身帶的尖銳石頭都是串起來掛在腰上的,綁了尖刺的棍子都是拿在手裡的,別的武器一般都綁在身後的,根本沒有「包」這種概念。

  ……他們也沒有帶熟食來裹腹的概念。

  肉脯好不好吃呢?

  哼,肯定不好吃!

  融:「好吃嗎?」

  罕巴咽下嘴裡的肉脯:「我從來沒吃過用這種方法做的肉,很特別,感覺一開始吃就停不下來。」

  這就是零食的魅力。

  融:「呵呵!」

  我才不信!

  罕巴也不能拿肉脯給親哥吃,這麼多人看著呢!一點肉不算什麼,親哥也不能白吃他的,可是他若是將肉脯給了親哥,這就是未來的部落首領私下裡和部落的驅逐者有來往了,那可不成。只有融和猛在就無所謂了,不過他親哥是啥人?也不可能饞一口吃的呀!

  罕巴想通了,低下頭繼續吃。

  融:「……」

  猛:「看,土鼠!」

  只見罕巴腳邊的泥土鬆動,鑽出來一隻小小的老鼠,渾身灰撲撲的,它盯著罕巴手裡的肉脯「嘰嘰」的叫,兩隻前爪一下一下的向前刨動,仿佛是在作揖請求一般。

  土鼠有一個特性,就是長了一張貪食的嘴,鼻子賊靈,哪裡有好吃的往哪裡鑽。且一定得很好吃,味道稍微遜色一點它都不愛,能勾引它出現的,一定是得是真正的美味。

  土鼠個頭小,還愛到處討食,崦嵫大陸上的生靈卻都願意與它交好,就是因為它的別名「報恩鼠」。

  吃了你的東西,土鼠一定會回報你,你東西越好吃越美味,得到的就越多,曾有過土鼠救了人性命的事情,它們知道的事情很多,陸地上的事逃不過它們的眼睛。

  罕巴也懵了,他是第一次被土鼠討要東西,回過神來從腰包裡面拿出一整條乾淨的肉脯遞給它,土鼠一看歡喜得不了,拖著肉脯哧溜鑽進洞裡了。

  這一下,巫族幾人都盯住了罕巴的腰包。

  罕巴:捂緊我的小腰包.Jpg

  作者有話要說: 小腰包:微笑.Jpg

  #我醜,但特別討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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