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這個時點, 恰是天色將晚,農人們結束了一天的農活, 紛紛匆匆忙忙往家裡趕, 趁著天沒黑透, 抓緊時間燒火做飯。若是天黑透了,還得點燈熬油, 少不得又要心疼錢。
是以, 沒人會在這個時候往山裡鑽,就連山上土生土長的獵戶, 也會趕在天黑前夕回到家中, 關緊門戶。
方立安自打被那個貪財的小婦人丟弃後,想了無數個法子試圖活下去,然而沒有一個是可行的。
或者說,無論哪種法子,都需要有個人來喂養她。否則, 只憑「四肢癱瘓」的身體,是什麽都做不成的。
此時此刻, 此情此景, 方立安想起了一篇小學課文:
人有兩個寶, 雙手和大腦,
雙手會做工, 大腦會思考,
用手又用腦, 才能有創造。
不知道自己最後是被餓死的還是被渴死的。本以爲穿越到古代, 最多就是生活條件差點,享受不到現代社會的各種福利,結果老天爺分分鐘給她開啓了地獄模式。
她之前是不是說過,覺得自己是老天爺的親閨女?
對不起,弄錯了,她收回,她可能是老天爺仇人家的親閨女……
方立安此時依舊保持著被丟弃時的姿勢,那件破爛襖子粗粗地圈在她的身上,雖不至於讓她感受全.裸的冰冷,但真的暖和不到哪兒去。
眼看著天就要黑透了,她决定進入空間。
是的,在這個狗血劇情的推動下,目前唯一的好消息可能就是她的空間隨她一起投胎了。
然而,幷沒有什麽卵用,因爲這只會加重她內心的抑鬱程度……
什麽叫空有寶山而不得用?
這就是!
好在裡面和外面的時間流速不一樣,只要熬過這一夜,天亮之後,還是有機會碰到人的。
她集中意念,下一秒,便裸露著身體躺在空間某處的地上。幸好空間裡的溫度恒定在二十六度,不然她的死因可能要多加一種——失溫。
來到自己熟悉的地盤,安全問題得以保證,方立安鬆開緊綳已久的心弦,昏昏欲睡。等她再次醒來,全然不知這一覺睡了多久,更不知外面過了多久,唯一能確定的就是肚子好餓,她决定出去碰碰運氣。
老地方,天已大亮,一夜過去,那破爛襖子竟然還維持著之前的造型,讓她順利地「裹」到了身上,只是與皮膚接觸的那一瞬間,凍得她恨不能再度縮回空間。
接著,躺在冰冷、油膩、臭烘烘的破爛襖子裡,方立安徹底陷入了兩難的困境。
要不要放聲大哭?
哭。她現在已經很餓了,嚎啕大哭只會讓她體內的能量和水分流失的更快。
不哭。除非有人碰巧經過,否則就是純粹的浪費時間。
所以到底哭不哭呢?
方立安陷入深深的糾結中,不能自拔……
突然,不遠處的灌木叢裡發出窸窸窣窣的聲音,想到昨天就是這個聲音把貪財大嬸嚇得慌不擇路,她忍不住緊張起來,不知道下一刻會不會有毒蛇猛獸竄出,還是會跟昨天一樣,有驚無險。
她屏住呼吸,竪起耳朵,想著若是真有什麽危險的東西跑出來,就立馬回到空間裡。
然而灌木叢裡的動靜越來越大,却始終不見有東西出來,漸漸地,方立安從緊張防備變成了翹首以盼。
隨著時間的流逝,動靜越來越小,灌木叢重新恢復了寧靜。
方立安覺得自己的精神再次遭受到了巨大的折磨,那到底是什麽東西,真的好想知道……
然而還沒容她發揮自己無窮的想像力,一陣清晰的脚步聲從遠處傳來。
沒錯,是脚步聲,兩隻脚的脚步聲!
她狂喜不已,喜極而泣(嚎啕大哭):「嗚哇……嗚哇……」深怕哭慢了,與救命恩人失之交臂。
果然,聽到她的哭聲,脚步聲頓了頓,然後徑直向她走來。
那是一個高大的身影,滿臉的鬍鬚,黑白分明的眼睛,清澈正直的眼神,高聳的鼻子,原本抿成一條直綫的嘴唇在看到嬰兒的瞬間彎出了一個好看的弧度。
然而,當來人俯身抱起她時,一股濃濃的汗餿味撲鼻而來,把方立安熏得暈乎乎的:這得有一個月沒洗澡了吧?
「小娃娃真俊!」男人喜滋滋地把她抱在懷裡,低頭嗅了嗅,「還很香嘞!」
「嗚哇……嗚哇……」千言萬語盡在不言中……
看著懷裡的娃娃哭個不停,男人單手解下挂在腰間的皮囊,凑到嬰兒的嘴邊:「乖乖,不哭哦!喝點水墊墊肚子,咱們馬上回家。」
方立安見他如此上道,便止了哭聲,大口吞咽起皮囊中流出的水。只是她嘴巴太小,皮囊口大,偶有幾滴順著兩腮滑落到脖頸處,感覺凉絲絲的。
喝完水,男人用破爛襖子將嬰兒重新裹好,順便確定了嬰兒的性別,哄道:「原來我們小乖乖是個妞妞啊!我們妞妞真好看!我從沒見過這麽好看的小妞妞呢!」
所以,到底是小乖乖,還是小妞妞?
方立安本想用冷漠臉遮擋害羞臉,但又想到自己現在只是個無齒小兒,便立馬放飛自我,咯咯地笑了起來。
「我們妞妞笑了,我們妞妞也覺得自己好看嘞!」明明是個粗獷大漢,哄起娃娃來一套一套的,「差點忘了,我先看看陷阱,不知道有沒有好東西。」
「乖妞妞,在旁邊等著我。」說著,把襖子輕輕放到一旁的空地上,走向不遠處的灌木叢。
方立安靈機一動,終於明白灌木叢裡發出的聲音是怎麽回事了,八成是有獵物掉進了男人的陷阱。怪不得一開始動靜那麽大,應該是在掙扎,往後聲音越來越小,是因爲力竭了。
「妞妞,有兩隻兔子!」大漢驚喜的聲音傳來,「等我把兔子抓上來,給我們妞妞燉湯喝,兔皮留給妞妞做新衣服。」
方立安躺在地上聽著大漢絮絮叨叨的聲音,心裡充滿了劫後餘生的慶幸。這一刻,她重新燃起了對未來生活的信心和期待。
灌木叢的陷阱裡,男人發現兩隻兔子都還活著,只不過其中一隻已經奄奄一息,另一隻還有力氣蹦躂。他二話不說,乾脆利落地扭斷了它們的脖子,用繩結系在腰上。然後把陷阱重新布置一番,恢復成原來的樣子。
這趟出來,簡直是滿載而歸,除了兩隻兔子一隻鶏,還白撿了個閨女。想到這裡,男人喜不自勝,哈哈大笑起來,讓方立安遠遠地就感受到了他發自內心的喜悅。
話說回來,這大漢也是個苦命人,他家就在山裡,是山上土生土長的獵戶,祖祖輩輩都靠打獵維持生計,日子過得勉勉强强,與窮困潦倒相差不遠。
他爹花了近二十年打獵才攢够了娶媳婦兒的錢,之後就有了他。等他慢慢長大,跟著他爹學打獵,日子終於過得越來越好。
結果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九歲那年,他爹打獵時被野猪拱傷了內臟,看了好些個大夫都說治不好,只能躺在床上慢慢養著。對窮苦百姓來說,慢慢養著無异於慢慢等死,不能幹活還要拖累家裡。
好在他已經算是半個大人了,於是便一力扛起養家糊口的重任,每天早出晚歸,只留他娘在家裡照顧他爹。
然後,某一天,毫無徵兆的,他回到家中,迎接他的是他爹娘冰冷的屍體。
原來,他爹爲了不再拖累他和他娘,偷偷吃了山裡的毒藤,毒發身亡。他娘發現後,直接殉情而去。
最後,一家子只剩下他一個。
再往後,大漢每天一個人打獵,一個人乾活,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睡覺,幾年下來攢的錢遠不够娶媳婦兒的。
如今,不用花錢娶媳婦兒,直接多了個閨女,他能不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