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調查陷入短暫的僵局,一方面報社員工口徑一致地表示從未見過監控裡的男子,一方面現場證據又不足以供警員進行定向追蹤。
幾天排查下來,十幾名有作案動機的人全部洗清嫌疑,不是有不在場證明,就是身高體重完全不符合。
從江洪的傷勢,以及兇手的作案手法來看,該案必定是熟人作案,且有極大的可能是報社員工。沈尋靠在窗邊,眉峰微皺,並不耀眼的晨光落在他眼睫上,將瞳仁照得如透明一般。
他想,這人為什麼能隱藏得如此深,以至於所有員工都懷疑不到他身上?
樂然提著一口袋油條來了,往桌上一擺,輕車熟路地在鐵盒子裡掏果汁。
沈尋回過頭來,笑駡道:“適可而止啊,這周你都偷我多少袋果汁了?”
“背地裡拿才是偷。”樂然拋了拋長條狀的果汁,“我當著你面拿怎麼還能叫偷呢?”
“那叫什麼?”
“唔……”樂然轉了轉眼珠子,一時竟然想不到合適的動詞,胡亂說道:“叫取!”
沈尋眉梢一揚,“娶?”
“對啊,取。”樂然晃著果汁往外撤,神神秘秘道:“江洪的案子我今早晨練時想到一種可能,沖好果汁來跟你彙報!”
天氣越來越熱了,四季上看雖還是春天,但即便是早晨,空氣中也有了夏日的氣息。樂然已經換上短袖襯衣,沒穿外套,從後面看上去,肩寬而腰窄,透過淺色的布料,隱約能看到緊致的肌肉與有力的線條。
那是一具令人浮想聯翩的年輕身體。
沈尋看著他的背影給自己講冷笑話,娶什麼娶,你早晚得嫁過來。
樂然回來時端著一杯攪好的果汁,拉開靠椅坐下,雙手平放在桌沿上,背脊挺得很直,像穿了一件無形的背背佳。
沈尋被他看得不自在,抬眼道:“想到什麼可能了?說吧。”
他搖搖頭,“你吃完我再說。”
“浪費時間呢?”
“不是,我怕你聽著噁心,嘩啦一下吐出來。”
沈尋擦了擦手,好笑地看著他,“能有多噁心?江洪的屍體我又不是沒見過。說吧,等會兒還有事,這案子破不了咱們週末都沒法休息。”
樂然一想也對,遂身子往前一傾,正色道:“前陣子白哥給我看了很多仇殺的案例,其中很多起裡,兇手都取走了被害人身體上的東西,有的是手指,有的是某個內臟,有的是舌頭,有的是那個……呃……”
“生殖器。”沈尋面無波瀾地說。
“嗯對,生,生殖……器。”樂然結巴了半天,臉也紅了,餘光左右瞟了瞟,又悄悄看沈尋一眼,這才道:“江洪的屍檢報告顯示,兇手似乎沒有取走他身體的任何物件。”
“這不奇怪。”沈尋搞定油條,喝了口豆漿,“取走受害人器官是洩憤的一種,虐待屍體也是洩憤的方式。兇手明顯選擇了後一種,狂刺二十幾刀,還毀掉了江洪的臉,搗碎他的眼球。”
“嗯,這也是我想說的。”樂然點點頭,“兇手作案後,取走受害人眼球的案例也不少。我看了一下原因,發現還挺一致。”
沈尋目光一收,食指在桌上敲了一下,“接著說。”
“恨受害人生前不辨是非。”樂然興奮起來,“兇手幾乎都因為受害人的不辨是非吃過虧!”
沈尋站起身來,沉默著踱步,“如果兇手搗碎江洪的眼球是因為受江洪不辨是非所害,那麼……”
樂然猛地站起,指尖微微顫抖,“這人可能是江洪曾經的下屬!”
沈尋看向樂然,分秒的錯愕後意識到,這傢夥又想到了在軍營裡的遭遇。
他暗自歎息,想在這個案子結束後,一定得弄清楚樂然在部隊裡究竟遇到了什麼。
樂然又道:“我還有一個猜測。”
“說。”
“兇手將江洪眼球搗爛的目的,會不會是想神不知鬼不覺取走其中一團作為‘戰利品’?”
這時,喬羿風風火火地快步走來,敞開的白大褂在他身後鼓起風,像獵獵作響的披風。
“我有新發現!”
沈尋虛起眼,“是不是眼球有什麼問題?”
“對!”喬羿雙手撐在桌沿上,“這陣子我老覺得不對勁,江洪身體上的創傷都很簡單,唯獨眼球被搗碎不大尋常。昨晚我和一位元眼科專家通過電話,他的意思是,被完全損壞的眼球雖然無法還原,但如果進行品質比鑒定,基本能判斷出眼球上是否有物質缺損。剛才我按照他的方法,做了一次品質比鑒定,發現江洪的眼球比實際品質輕!兇手一定取走了部分眼球,如果我們找到這部分眼球,它就能作為指認兇手的物證!”
由於兇手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特有痕跡,作為兇器的匕首可能也已被處理掉,所以“眼球物證”也許是確定兇手的唯一物證。
沈尋踱去窗前,“下屬”、“眼球”兩詞在腦子裡不停碰撞。忽然,他瞳孔一緊,猛然轉身道:“查《宇城商報》的人事檔案!”
邱羽帶著三中隊警員直撲報社,要求調取檔案時卻遭到阻攔。人力資源部主任以人事檔案與案件無關為由拒絕提供,值班編委舒海洋亦力挺下屬。
沈尋不得不親自趕到,當著舒海洋的面給報社主編成權打電話。
舒海洋無奈,只得叫人力資源部主任拿出十年來的人事檔案,沈尋注意到他歎了口氣,眼中有種難以掩飾的歉意。
那樣子,就像親口說出了誰是兇手。
下午,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羅山,男,36歲,身高1米74,體重133斤,曾任《宇城商報》新聞中心國內新聞部首席記者,2年前因轟動一時的假新聞被報社除名,當時他的領導正是江洪。
沈尋再次找到方小安,江洪被殺後,她已經是新聞中心職位最高的人。
“上次我問過你,誰與江洪有過節,你提到了自己,還提到另外一名編委。”沈尋將羅山的資料扔在她面前,“為什麼沒有想起他?”
方小安苦笑著搖了搖頭,並不答話。
“這事兒鬧得挺大的吧,看到這人的名字我才想起2年前被□□點名的年度十大假新聞。”沈尋直勾勾地看著方小安,“人是你們新聞中心的,事也出在你們頭上,怎麼,才2年就忘了?還是說……你,你們報社的其他員工,明明知道他嫌疑重大,卻故意隱瞞資訊?”
方小安抬起頭,“你不會懂的。我們這些被外面罵成妓者的‘無良媒體人’,也有想要保護的良知。”
刑警們趕到羅山家裡時,他正在二樓陽臺上練習毛筆字。
這是一棟價格不菲的三層小洋樓,位於富人雲集的崇山區,室內裝修清雅,書房一整面牆上都是被裝裱起來的獎盃與證書。
羅山個子不高,五官普通,但眼睛極亮,像刀刃上滾過的寒光,皮膚粗糙,且因為常年在外跑新聞而顯得黝黑。
看見員警,他似乎並不詫異,也不緊張,就像已經等待多時一般。
他站在那一牆的光輝過往前,也許正想像自己是這天地間的無冕之王。
不待沈尋開口,他已狡黠地笑起來,“我知道你們是為了江洪被殺而來,你們認為我是兇手,但是你們有證據嗎?”
沈尋面無表情地看著他,樂然警惕地站在一旁——他看上去只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文人,但樂然似乎已經習慣了在任何時候,保護沈尋周全。
羅山笑起來,攤開雙手,眉間有種自憐的傲氣,“你們找到兇器了嗎?在現場採集到我的指紋和DNA了嗎?足跡,哦對了還有足跡,痕檢師在嗎,要不要看看我的足跡?身高體重要不要量一下,嗯?”
這話帶著九分的挑釁,沈尋卻跟著笑了笑,“羅記者,你也是搞文字工作的,難道沒有聽說過一句網路流行語?”
“什麼?”羅飛不屑地挑高一邊眉梢,“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呵呵呵。”
“不不。”沈尋眉眼舒展,看似謙和,眼底卻滑過一抹暗色,“反派,死於話多。”
羅山一怔,旋即又笑起來,“可不是嗎,江洪那長舌男這不已經死透了嗎?”
沈尋頷首,朝邱羽示意道:“搜一搜羅記者的住處,看有沒有什麼可疑的匕首和雨衣。”
他刻意將“匕首”和“雨衣”念得很重,樂然見羅山露出一個輕蔑的笑。
沈尋轉向羅山,不急不緩道:“不好意思羅記者,我們得帶你去一趟局子,做完筆錄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我親自送你回來。”
市局的問詢室裡,羅山堅稱事發時一個人在家。沈尋問起2年前被《宇城商報》辭退的事,他以一種極度譏諷的口吻道:“辭退?不不不,不是他們辭退了我,是我不想再留在他們的平臺。你看過我的自媒體微博號嗎?百萬真粉,比他們的官方微博還多。”
“哦。”沈尋漫不經心地靠在椅背上,“那能聊聊假新聞是怎麼回事嗎?離開《宇城商報》之前你也算聲名赫赫了,你們文人老說愛惜羽毛,你怎麼就乾脆扒掉羽毛,去搞什麼假新聞呢?”
羅山聞言拍桌而起,手指露出清白的骨節,虎視眈眈地瞪著沈尋,顯然被戳到了痛處。
樂然也立即站起,戒備地看著他。
沈尋笑了笑,“都坐下,好好說話行嗎?樂然你搞什麼,做個筆錄你又想跳桌?”
羅山臉色蒼白,從牙縫裡擠出六個字,“那不是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