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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盞春光[豪門]》第26章
第26章番外一

  他總會想起那一年。

  薄雪紛紛的冬天,有個女孩抬起臉來,臉頰紅撲撲的,眼裡卻全快要是攢不住的淚水。

  她向他張開手。

  擁抱他,如同擁抱一切與他有關,未知而棲惶的宿命。

  他出生在1986年的秋冬之交,十月之末。

  他的母親是昔日上海軍閥洛光遠後裔,書香門第、江門洛家的長女,洛如琢。至於父親——那位此生從未與他在生時見過面的鐘家太子爺,鐘禮揚,於他而言,似乎由始至終,也只是個名字的象徵。

  或許是因為,當他從母親的腹中艱難來到人世時,他的父親正在香港中環四季酒店大擺婚宴,四百桌流水席,歡慶三天三夜,各界名流到場賀他新婚之喜,傳媒大肆報導,贊之為「世紀婚禮」,爭相示好。

  或許是因為,他的母親,在這樣的歡聲笑語裡,在香港的仁濟醫院,經歷著產後的大出血,與死亡擦肩而過,整整昏迷九天後,才逐漸恢復意識。

  清醒過後,她一遍又一遍地看著電視上婚禮的報導,末了,毅然決然地在身體尚未完全恢復的時候,就抱走了尚且在保溫箱裡同樣奄奄一息的自己,當夜,乘船返滬。

  是故,這樣的人生際遇、天差地別,似乎從一開始就注定了,他並不是一個在愛裡出生的孩子。

  打從有記憶開始,他的人生就是一份經過精心設計的,永遠不會出紕漏的培養方案。

  每天密密麻麻的課程,一眼掃過去,每一句話,都標示著中文、英語、法語、西班牙語、俄語、日語六列注解。

  三歲,他開始跟隨洛如琢逡巡洛家的馬場,也陪著她和她那些商業夥伴見面,嘗試笨拙地揮動比他人還要高的高爾夫球杆。

  年紀再大一些,她便安排他學習書法與鋼琴,而後,開始接觸學習社交場上的休閒運動,帆船、網球、乃至擊劍和柔術。

  他也曾經在年幼時,向身邊那些嬉戲打鬧的小同學,投去默不作聲、悄悄羡慕的眼光。

  那時,隔壁人家的別墅草坪上,男孩正拍打著小皮球,跌跌撞撞又好笑地追著球跑。

  他無法想像自己做出那樣幼稚的舉動,洛如琢會是什麼反應。

  那時,他分明也才四歲半的年紀。

  阿拉伯數字和討厭又古怪的英語字母像是種詛咒,剝奪走了他所有本該在草坪上蹦蹦跳跳、玩著幼稚的紙飛機,甚至和同齡的孩子一起看看幼稚動畫片、拼樂高的機會。

  而觀望著這一切、永遠守在他身邊的洛如琢,永遠只是溫溫柔柔地勸慰:「你是鐘家人,這是你天生就該會的——你想想,等到你爸爸死了,鐘家的一切都是你的,到那時候再學,是不是太遲了?」

  她說得那樣確信和篤定,眼裡全是幾近迸發的欲望和果決。

  可他分明從來沒有見過什麼鐘家人。

  也從來沒有聽過哪個家庭裡,會有為人妻,為人母的女人,如此地盼望自己的丈夫死去。

  他只能竭盡全力地控制住自己所有的難堪、不滿和迷茫,點點頭,假裝附和。

  這一妥協,就妥協到,許多年後,他長成一個十七八歲,沉默又寡淡的少年。

  他一路上著最好的學校,有最出色的名師一路保駕護航,仿佛無所不精,全有涉獵,無論在哪,都是人們私下議論著的「高枝」和「闊少」。

  這些在旁人眼中的光芒萬丈,於他而言,說到底,卻不過是籠中的金絲鳥等待著被人放上展臺,供人拍賣估價。

  他的母親正全力籌備著鐘家繼承人的意外過世。

  而他,就是那個注定要被親手送上拍賣台的新繼承人。

  即便想清楚了這一層,他彼時尚且年少,確實也有鬱卒和煩悶到無從忍受的時候。

  於是,並不記得是從哪天開始,他偶爾也會在母親的默許下買上一包煙,在少人經過的小巷,在煙霧繚繞、大腦被尼古丁熏得恍惚鬆懈的瞬間,取下眼鏡,揉揉眉心。

  卸下所有疏離偽善的面具——

  這是不需要為人所發覺得難得任性。

  而後。

  也就是在這樣稀疏平常的一天,有個女孩忙手忙腳地衝過來,一把撞進他懷裡。

  這麼一撞,兩相狼狽,人仰馬翻,連禮服的扣子都被扯去一顆,前襟大開,手裡那副金絲眼鏡也被猛地甩飛,再拾起時,鏡片支離破碎。

  他默然無言,只得先撐地起身,拍了拍身上灰塵,複又扭頭,看了這闖禍精一眼。

  ……雖然是個闖禍精,卻生得很好看。

  黑髮如瀑,紮成個乾淨利落的馬尾,足夠深邃精緻的五官,無需濃妝豔抹就顏色瀲灩的眉與眼,她分明長得如同個唇紅齒白的瓷娃娃,臉上的表情,卻又像個滿身戾氣、扮狠嚇人的霸王花。

  那天。

  或許是老天注定,陰差陽錯,他並不那麼情願地,救了身陷囹圄的闖禍精一次。討要紐扣不成,反倒告訴了她自己的名字。

  卻沒有想到,這個叫「陳昭」的闖禍精,還是個不折不扣又固執的粘人精。

  次日下午,他望著自己課桌上那一大包零食,發了會兒愣。

  小紙條上,字跡倒是漂亮娟秀,寫的是一句:鐘同學,你好啊,我是陳昭,謝謝你昨天幫我。

  他本想把這張紙條,像無數封情書一樣,塞進抽屜裡暗無天日的角落。

  想了想,又不知道為什麼——或許是因為這一大包膨化食品實在和自己格格不入,以至於給他留下了難免深刻的印象,所以,這張紙條也格外獲得了優待,被他折起,夾進課本裡。

  這一夾,就是兩年。

  他開始在無數個地方和她「巧遇」,有時是耀中的小食堂,有時是午休前的樹林長椅,有時,是出校門一拐的公交車站不遠處。

  她總像是跟自己無比熟稔的樣子,揮手打著招呼,笑得眼眉都彎彎,問一句:「鐘同學,怎麼這麼巧啊?」

  這把戲實在有些過於笨拙。

  他心知肚明,是故,待她和待所有女生的態度也都差不多,至多不過微微頷首,就目不斜視地徑直離開。

  把一切看在眼裡的司機不止一次地提醒他,這女孩在臨安女中是多麼的聲名狼藉,出了名的不務正業和行蹤詭秘,這樣接近,一定是居心不軌。話裡話外,總把她和壞女孩掛上鉤,顯然是洛如琢提點過的委婉勸告。

  他卻並不接話,不置可否,只說了句:「她沒妨礙到我……總會適可而止的。」

  不得不承認,確實是他低估了這位陳昭同學的執著和耐心。

  似乎只要認了一件死理,就能把一件事做到讓人潛移默化、甚至開始默默習慣的程度。

  一個月,兩個月……大半年。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開始養成時不時側頭向右,望向窗外的不良習慣。

  ——從那個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學校後門那面低矮的紅色圍牆,如果適逢中午,偶爾,還能看到那女孩動作利索地翻牆而過,拍拍膝蓋上沾到的灰土,蹦蹦跳跳腳步雀躍地消失在高樓陰影下。

  然後,他就會知道,下課鈴響,自己離開教室下樓以後,又能夠「湊巧」撞見她。

  裝作漫不經心。

  卻總會放慢腳步,等著她從角落裡湊出頭來,笑嘻嘻地揮手,說一句:「鐘同學,又這麼巧啊!」

  他明明很討厭這種習慣。

  又莫名地,開始有那麼一點期待每天的「巧合」,似乎死水無波的生活裡,有一個咋咋呼呼的粘人精闖入……也並不是想像中那麼糟糕的事。

  如果一切就這麼平靜地發展下去。

  他並不確定,陳昭能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一個怎樣的位置。

  是隱秘喜歡過的女孩,還是並不討厭的跟屁蟲,又或許,逐漸隱匿在記憶裡,多年後,和旁人一樣,淪為一個稍有印象的名字。

  可惜,或者說幸好,就連老天爺,也早早地在他身邊,為她留下了一個位置。

  在高二那年,那個九月的週末。

  鐘禮揚,他那至今素未謀面的親生父親,死於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在遇害者名單裡,除了司機和兩名保鏢,還有他同父異母的弟弟,鐘家的嫡長孫,鐘邵坤。

  消息傳來時,他正在上課,老師著急忙慌地把他「請」到辦公室,接聽洛如琢打來的電話。

  他早就知道這個消息不過是早與晚的差別,也以為多年夙願終於「得逞」洛如琢,會笑得放肆開心,因為從他出生的第一天開始,她似乎就在詛咒鐘禮揚英年早逝,不得好死。

  可是電話那頭,傳來的,只有洛如琢近乎崩潰的哭泣。

  「你爸爸死了,」她說,「死得真好,你看,他那麼沒出息,憑什麼占著你的位置?阿齊,這是你的機會,我太開心了……這是你的機會。」

  開心?

  既然開心,為什麼哭得連話都說得囫圇哽咽。

  洛如琢固執了一輩子,他不會愚蠢到去戳穿她最後的自憐自愛與可悲的自尊。

  唯有一個想法,是平靜而清晰的。

  ——從今天開始,他是真的沒有父親了。

  他很想保持體面與冷靜,就像當初平靜接受洛如琢安排的人生那樣,卻近乎不受控制地全身發抖。

  冷著臉回到教室,他人生中第一次,全然不顧眾人打量探尋的眼光,什麼也沒有拿,只從書包裡掏出盒煙揣進兜裡,而後頭也不回地離開,光明正大地逃課逃校。

  在那個光線昏暗的小巷子裡,只有散亂的垃圾箱、無人經過的靜謐、煙草和尼古丁的嗆人氣息。

  他倚著牆,吞雲吐霧,視線漫無邊際,仿佛又看到四五歲時,那個草坪上拍打著小皮球的男孩。

  他羡慕的從來不是那孩子能夠肆無忌憚地玩樂

  而是那孩子的皮球滾遠以後,孩子的父親會笑呵呵地幫著追球,而後,高聲喊著孩子的名字,重新扔回男孩手中。

  父子情濃,是旁人的家事。

  而自己,從來只是一個滿心羡慕的旁觀者。

  「……」

  他長睫輕斂,某種情緒哽咽在喉口,不上不下,再沒了發洩的由頭。

  一陣匆匆腳步聲,卻在這時由遠及近,傳到耳邊。

  他抬眼看去。

  一路狂奔而來的女孩,停在離他四五步遠的地方,扶住膝蓋,氣喘吁吁。

  他不著痕跡地挪開指間的煙,喉口滾動,半晌。才擠出一句冷冰冰的:「你來幹什麼?」

  女孩臉上霎時間不知所措的情緒落入他眼底。

  他幾乎以為,自己這句不知用來欺騙過旁人多少次的清冷質問,會把她嚇跑。

  可她待了半晌,漲紅著臉,也只是問一句:「我……我請你吃飯吧?」

  這回答要是換了別的地方,一定是個不及格的答案。

  笨拙地沒頭沒尾,一點也不懂得看臉色。

  可是很奇怪。

  他竟然真的在這份提議說出口的瞬間,想像到和她坐在一桌,哪怕再平凡不過的,吃上一頓飯。

  有煙火氣的,家長裡短的。

  沒有什麼用餐禮儀,更沒有什麼食不言寢不語的冷漠安靜。

  他撣了撣煙灰,一聲歎息,借著半點失笑的無奈,自唇邊輕溢。

  褲兜裡的手機陣陣作響,不用看也知道,是洛如琢提醒他趕快回家,在這樣的當口要積極表態雲雲。

  他默不作聲地按掉電話,隻碾滅煙頭,直起身子,衝陳昭說了句:「走吧。」

  不知道是妥協她,還是縱容自己。

  誰讓她,總是能在他最無處傾訴的時候,一無所知,卻用最真實的樣子,安慰了他所有無需多言的情緒。

  那一天傍晚。

  他們一起吃了一頓並不怎麼好吃的麻辣燙,他照顧著她的情緒,不願意讓她體會到自己的半點不適應,所以只是安安靜靜地忍著不適全部吃完,然後騙她說很好吃。

  他明白她的拮据,想要把吃飯的錢全部還給她,又怕讓她誤以為自己是因為討厭她才這樣客套冷淡,只得趁她不注意,在路人愕然的觀察裡,拽下了自己的一顆紐扣,然後悄悄放進了她的口袋。

  他陪著她等公交車。

  他試探性地告訴她,自己名字背後的許多故事。

  雖然她似乎並沒能體會個中玄妙。

  可他,卻在聽到她的回答以後驀地一愣——

  而後,人生中第一次,被女孩倉促而驚惶地親吻了側臉。

  女孩落荒而逃,公交車也在夜色中駛遠。

  不過是發生在一瞬間的事,不知道過了多久,他卻還待在原地,摸了摸左臉,一下,又一下。

  某種奇奇怪怪的情緒,夾雜著驚惶、難窺天日的歡喜、不知所措與羞怯,在他心裡酸澀得厲害,怎麼也緩和不過來。

  他平生第一次,就那麼傻站在原處,直到被風吹得頭暈腦脹,這才回過神來,打電話給司機,讓人接自己回家。

  他的母親早已經在那個家裡等了他很久。

  不管再怎麼逃避,都躲不過她對他生養之情的背後,從來都不曾遮掩過的算計。

  他進門,走過一片狼藉的大廳。

  看到老管家滿臉瑟瑟地伺候一旁,而酩酊大醉的女人斜臥沙發,長髮鋪陳,不住扶住垃圾桶乾嘔。

  聽到腳步聲,抬起頭,女人見了他,不過顫顫巍巍喊一聲「阿齊」,眼淚便爭先恐後地往下掉。

  不知道透過他,是究竟看到了誰。

  是了。

  她從不和他分享哪怕半點有關這個家庭、她未能成婚的丈夫的回憶,卻只會在這樣的時刻,要求他共享這份悲傷。

  可他早已經度過了自己這道坎。

  他的悲傷只是為自己錯失的家庭情分,既然已經錯失了,再哭,已經沒有意義。

  「你為什麼不哭?阿齊,」他的母親卻還問他,「死的是你爸爸,你為什麼能一滴眼淚都不掉?」

  這一問令他發笑。

  仿佛下午時,那點無足輕重的哀切,都在這一聲笑裡消散殆盡。

  他甚至前所未有的輕鬆起來。

  甚至走近沙發,蹲下身,捂住女人冰冷的雙手,一字一頓,輕聲地問:「媽,為什麼我的爸爸,從來沒有陪我吃過飯,陪我玩過皮球、看過電視?」

  女人的哭聲僵在半路。

  斷得突兀,沒了下文。

  而他鬆開手。

  仿佛鬆開一個,壓在身上不知多少年的束縛。

  他說:「晚安,媽媽。」

  他並沒有告訴她,也沒有告訴任何人。

  在那頓並不好吃的晚餐裡,他看著自己碗裡堆起小山的肉和陳昭碗裡可憐兮兮的青菜,第一次知道,原來家和喜歡的涵義,是在蒸騰霧氣裡,一起吃飯,一起說話,然後把自己最愛吃的,都給了最喜歡的人。

  他想起總是偷偷出現在自己抽屜裡的零食和牛奶;

  也想起她每一次的巧遇,好像永遠學不會認輸的頑固與堅持。

  她教會他,原來被人喜歡和珍惜是這樣的。

  是不求回報,是一刻窺見永遠的熱忱和兩眼裝不下的真摯。

  是小心翼翼,也是勇敢和溫柔。

  他不得不承認。

  陳昭或許從來不曾是他門當戶對的良配,可上天給了她,在最適當的時間,與自己相遇。

  在他十七歲的,最最沉默寡淡的青春裡,無論重來多少次,他都會被這份熾熱打動,會把她奉為猶如白紙平淡的人生裡,唯一的濃墨重彩與盎然生光,

  在那之後。

  他準備了一張銀行卡,原本是準備告白那天才拿出來,卻在一次意外的爭吵裡,沒忍住情緒,先一步遞給了陳昭,這是他第一次告訴她,自己喜歡她。

  在那之後。

  她有好幾天沒出現,他每一天都心神不寧,終於在運動會的下午,逃了閉幕式,想要去找她,卻和她巧遇,收到了一個布娃娃——這個布娃娃,後來放在他的床頭整整八年。送她離開之前,他又一次提起那張銀行卡,告訴她:「什麼時候願意要了,直接拿去,隨時都行。」

  這是他第二次暗示她,自己喜歡她。

  還有那個匆忙出逃的聖誕節,他拋下了整個鐘家,受住了洛如琢那狠狠一巴掌,找到了在電話亭裡瑟瑟發抖的她。他不懂怎樣說些足夠動人的話,只能微微彎腰,輕抱住她,一遍又一遍地,唱著「WewishyouaMerryCh日stmas,andahappynewyear.」

  這是第三次,他把所有的珍重饋贈予她,祝願她,擁抱她。

  還有煙火下的許願,他想要成為實現她願望的人;

  還有在爺爺家的那一頓飯,他點過頭,答應過,要穿著爺爺做的中山裝回到上海,娶她回家;

  還有,在最後的車站,他告訴她,如果要有一個家,什麼都沒有也沒關係,只要那個家裡有她。

  他無從回憶,這一切的珍視究竟是從哪裡開始。大概是因為,曾經被那樣熱切的喜歡過,無論未來的命運如何,他都想要把最最好的一切與她分享。

  只可惜。

  在他並沒有能夠窺得全部真相的時候,在那個炎熱的夏天,在鐘家的大宅,他被狠狠地推開,眼睜睜看著她頭也不回地走遠,然後,就這樣——把倔強而固執的陳昭弄丟了。

  他明白那必然有著鐘家背後勢力的推波助瀾,也曾經暗中託付,讓人在上海找了她整整八年。

  可他找不到。

  每一天每一天,都找不到。

  在爺爺家,在公房,在大街小巷小弄堂,在每一個她曾經出沒的地方。

  他獨自一人去旁觀她的畢業禮,拍了照片,卻再也沒有能夠分享的人。

  唯獨慶倖的是,自己有著並不輸給她的固執。

  既然找不到,他想,既然找不到,能做的,就只有不要把她忘了。

  所以,他寫下了2800封短短的信箋,寄給自己,也寄給不知什麼時候,才會從人海茫茫裡重新出現的星星。

  他做著自己的事,艱難地、一步一步向上走,成為一個滴水不漏的大人,然後,安靜等待著她回到,自己能夠看到她的地方。

  終於有一天。

  在香港,在蘭桂坊,在那個亂糟糟的酒吧裡,僅僅只是討人憎恨的紈絝子弟一兩句描述,他突然回過神來,匆匆跟出門去。

  視線四處逡巡,心跳有如擂鼓。

  然後,在那樣的境況裡,他看見她,就那樣慌張地,隔著一條街,坐在便利店的長凳上。

  時隔八年。

  她看起來變了很多,長高了些,好像也更加纖細,畫著群魔亂舞的妝,落魄卻鮮豔的模樣。

  她躲著他,避之不及,手忙腳亂地跌下長凳,躲到他看不見的地方。

  他離她有多遠?

  一百米,或是更近?

  距離已經殊無意義。

  他只是一步一步,向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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