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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盞春光[豪門]》第2章
2

  5201314.

  豆沙色的唇膏筆,寫在對方浸滿汗意的手心,依然顯得醒目扎眼。

  五百萬,對於在這裡尋歡作樂的大多數人來說,都無異於一筆天文數字。

  「莉莉安,你玩我?」

  經理的臉脹成羞憤的豬肝色,手心向下,在吧臺上狠狠揩了數下。

  陳昭臉上笑意不變,隻聳了聳肩膀,起身拎起包,「買不起就……」

  「——我買你咯。」

  陳昭腳步一頓。

  「……?」

  她扭過頭,視線越過經理那張登時冷汗直冒、漲紅的肥豬臉,看到個打著哈欠,漫不經心越過舞池,正向自己走來的男人。

  長相無外乎是愛收拾自己的男人都能達到的水平。五官說不上分外出眾,但組在一起,總讓人有種移不開目光的輕佻痞氣——是上到她這樣年紀,下到十來歲少女,大概都很難拒絕的長相。尤其是那雙生來含笑的桃花眼,大抵尤其招人垂青,又叫人心馳。

  再加上瘦而高的身材,這個男人實際上,已經符合了大多數女性的擇偶標準。

  陳昭的眼神掠過對方淺灰色長款的Burberry男士風衣,底下是刀削過一樣筆直的筷子腿,往下,一雙伯爾魯帝新款的牛津鞋——

  好了。

  她可以確定,除了做夢的時候以外,自己應該沒什麼機會和這種階級的男人來一段纏綿悱惻的經歷。只能笑笑,為了掩飾緊張,低頭抿了一口威士忌。

  男人停在她面前。

  未及說話,不遠處的包廂敞開一縫門,裡頭探出一張醉醺醺的臉,扯著嗓子喊:「宋少,——早去早回,不能才喝了幾杯就走人啊!」

  裡頭一陣哄笑聲,而眼前被稱為宋少的男人隻隨意擺了擺右手,頭也不回。

  彎下腰,幾乎鼻尖抵鼻尖的距離,他玩味的視線肆無忌憚,掃過她那白的像鬼的面皮和殷紅的唇色。

  「……先生,我們經理似乎很怕你。」

  見狀不妙,陳昭瞄了一眼他身後冷汗直冒的胖子,試圖轉開話題。

  男人沒說話,似笑非笑,從胸前口袋掏出一張卡,緊貼著她的臉,不緊不慢地扇動。

  卡和臉撞在一起,發出清脆的「啪」一聲響。

  「我說要買你,聽不懂嗎?」

  =

  宋致甯回到包間的時候,裡頭震耳欲聾的音樂聲不待片刻停息,有幾個愛看熱鬧的浪蕩子一起回過頭來,見他兩手空空,更是大笑不止。

  「宋少,衰咗?唔系啩你,連個大陸妹也都搞唔掂?(宋少,栽了?不是吧你,連個大陸妹也搞不定?)」

  宋致寧攤平手,「我本來也只是嫌外頭起哄太吵,去逗逗那個女的。沒想到這麼玩不起,買不動咯。」

  隨手撈過一個公主,捏著下巴左右擺一圈,他輕嗤一聲:「長著那麼張臉,畫得像個鬼,真是掃興。好不容易請到鐘少這樣的貴客,外面竟然因為這種貨色吵個不停。」

  「……」

  他話音剛落,一群紈絝子弟對視一眼,趕忙開腔打起圓場。

  「好不容易聚聚,別不開心嘛,宋少,來,我請客,再開兩瓶拉菲。」

  「對了,剛才去跟那種人打招呼多晦氣,宋少,這瓶酒給你洗手得了——新玩法,靚不靚?」

  光怪陸離,一群燒錢解癢的妖魔鬼怪放聲笑鬧。

  宋致甯最愛人家討好他,特別是這種本身身價就不低的人對著自己低身下氣,當即一笑,順著臺階便下了。

  不料瓶塞剛開,洋酒剛沾上手,席間,一身灰藍色西服的高個兒青年忽而放下酒杯起身,打斷了他好不容易接續的興致。

  青年推了推金邊眼鏡,向宋致寧微微頷首。

  「太悶了,我出去透透氣,你們玩。」

  周遭靜了靜。

  末了,幾乎是目送著他頭也不回地離開包間,不忘有禮貌地帶上了門。

  只留下一群面面相覷的公子哥兒風中淩亂。

  「我靠,這個鐘邵奇……」同為大陸出身,有人幫宋致寧講話,「知道宋少你這次過來是專門到香港給你家的恒成地產拉線,居然一點面子也不給,就這麼走了?」

  話剛落地,不甘示弱的香港公子哥兒驀地啐了一口,「你懂個屁,鐘家世襲勳爵,一貫自認高人一等。放尊重點,呢度系香港,講鐘邵奇嘅壞話,因住俾人拋屍銅鑼灣咯,傻仔!(這裡是香港,講鐘邵奇的壞話,小心被人拋屍銅鑼灣咯!傻子!)」

  話裡話外的不屑,聽得人兩頰燒紅。

  的確,如果不是因為恒成地產在內地如日中天,鐘邵奇根本不可能賞臉參加這種應酬,屈尊紆貴到這種在圈中人看來絕不入流的酒吧來跟人飲酒作樂。

  畢竟,很顯然,鐘邵奇完全融入不了他們。

  宋致寧身旁的幾個青年對視一眼,心照不宣地沉默。

  數秒後,打斷這沉默的,是倚在宋致寧身邊的一個公主愕然的尖叫。

  ——宋致甯重新開了瓶酒,瓶口向下,將一旁的公主淋了個全身濕透。

  「行了,大不了等咯,大家接著玩。」

  他甩著鈔票,示意女人用嘴來叼,嘴邊的笑容愈烈,仿佛一點不受主客離席的影響。

  「有酒喝,有妹玩,不就夠了?我宋致寧什麼時候讓朋友玩的不盡興過?」

  =

  十二月的香港,夜裡冷風直往領口鑽。

  縮緊脖子穿過馬路,陳昭在酒吧對面的二十四小時便利店買下了最後一份便當。

  剛才為了擺脫那個腦子燒壞了的公子哥,她連落在後臺的外套都沒拿,就匆匆離開。

  以至於出門時,身上不過一件黑色吊帶背心配一條包臀牛仔短裙,凍得全身直打顫。

  好在,開著空調的便利店是她24小時的港灣。

  一邊扒拉著便當,一邊聽著店裡循環放近來入圍勁歌金曲的新歌來練廣東話——在很長一段時間,對於她而言,曾算是難得的平靜閒暇。

  在香港的最後一晚,亦沒有什麼例外。

  便利店的店員撐著下巴昏昏欲睡,她坐在狹窄的長凳上,有一下沒一下地挑著便當裡大小不一的牛腩。

  玻璃隔開店門內外,從她所在的位置,抬頭一看,視線正對著街對面的『Mu色』酒吧。

  有人出了酒吧就在街邊乾嘔,有不諳世事的女孩被人搭訕、羞紅著臉,也有成了醉蝦的被人挑揀,拉拉扯扯著扛回陌生的車裡。

  這是香港夜生活裡的常態。

  也是許多人虛度年華而樂在其中的生存方式。

  至於馬上要離開這種人生的陳昭——她只是打算等那個扎眼的宋三少走了以後,再回去把自己的外套拿回來。

  哪怕實在要蹲守一晚上也沒辦法。

  畢竟那件Die色l的外套花了她五千多港幣,是她唯一一件狠下心來買的名牌貨。

  她還準備穿回家去過年,免得被人識破自己混得不好,又要多花口舌粉飾太平。

  時鐘漸漸走向淩晨兩點四十七分。

  後來陳昭想,如果她知道五分鐘後從酒吧裡出來的會是鐘邵奇,別說五千,就是五萬港幣的外套,她也絕對會頭也不回地丟了就走。

  但人畢竟是人,哪裡有預料悲慘命運的本領。

  她就那樣毫無防備地看著鐘邵奇從自己視野的角落裡出現。

  從頭到腳一絲不苟的灰藍色西裝,皮鞋鋥亮。他只是隨便在街邊一站,仿佛隨時能拍上一封香港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的金融雜志扉頁,在那些來來往往出入酒吧、神志不清的男男女女中間,尤為鶴立雞群。

  站五分鐘,他推了七次眼鏡,略略蹙眉,顯然並不習慣周遭那種迷亂嘈雜的氛圍。

  而後,伴隨著他看向街對面的冷清目光,陳昭驀地手忙腳亂,險些從高腳凳上跌了個四腳朝天。

  好不容易恢復平衡,又慌不擇路地跳下長凳,矮身蹲到冰櫃一旁。

  抱著頭,弓著腰,一副打死不願意挪窩的窩囊相。

  就連櫃檯邊那個小雞啄米的店員,也被她那一頓動靜吵得瞌睡蟲醒,探頭一看,「小姐,你這是在幹嘛?」

  「怎麼蹲在雪櫃邊上,那邊……」

  突然地,又斷了下文。

  陳昭聽到腳步聲。

  不急不慢,一下一下,踩上她瀕臨崩潰的慌張情緒。

  便利店店員的聲音又一次響起。

  「啊,先生歡迎光臨,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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