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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之愛》第102章
第一百零一章

  過了初三,孟家回南探親的計劃卻不得不變化。

  所謂請神容易送神難,池老爺子沒提出要走,這大過年的,十五還沒過呢,就將兩位老人送回療養院不像話,可將兩老這麼丟在家裡,他們南下,也不是個事兒。

  更要命的是,池家有小輩提出要探望池老爺子,順便拜年,他們不可能不讓人來。原本池靜姝是打算讓丈夫和兒子去,自家留在家裡,可孟暉怎麼放心。妻子這些年,性子被他呵護得都有些綿軟了,不負當年的銳氣,凡事也不喜歡與人爭,這不是擺明了要吃虧嗎?

  而且把兒子留下作陪,他也不願意,和池家這邊堪稱豺狼虎豹的親戚比起來,自家那邊的可就可愛多了,只是,單讓兒子一個人回去,似乎也不是個事兒。

  孟池朗沒讓他考慮多久,拍了板就由他回南邊去,畢竟都是看著他長大的親人,儘管關係親厚的幾位老人這些年來已經相繼離世,但也不妨礙他的親近感,沒什麼好擔心的,再說了活了那麼多年的城市,他還能把自己弄丟了?

  他知會了趙凌宇,對方開著車親自來孟家接人,要送他去機場。

  說起來,孟池朗回去這一趟要帶的東西可真不少,原本因為他一個人去,孟爸孟媽也就挑了幾樣讓他帶回去,其他的都讓他看著到了地方再買,不過趙凌宇說自己正好要去香港一趟,處理點急事。

  這大過年的,要特意飛去那邊,還真是急事,可這麼急吧,還會在深城逗留一陣,輕輕鬆鬆攬下了關照孟池朗的事,裝了三大箱的禮物塞了一車,送到機場安排托運去了。

  孟池朗看他睜眼說瞎話,可偏偏自己爸媽就是沒半點起疑心,看來慣性思維具有很大的蒙蔽性啊。

  他還是有些不放心,問他這麼跟著他走,老爺子能答應麼。

  趙凌宇說:他比我還急。

  「嗯?」孟池朗不明所以,趙凌宇也就語不詳焉地含混過去了。

  到了深城,孟池朗便帶著他回了在深城的老家。雖然這房子常年空置,但定期都會有人來打掃,特別是年前,為了迎接回來拜年的主人家,房子更是被徹底地清理過,很是乾淨。

  只是推門進去的時候,撲面而來的寂寥味道還是讓人不舒服。

  孟池朗一進門就感慨,「代步工具真的是新人類最偉大的發明,不然,我們這一趟要比西天取經還痛苦啦。」就這從家門口把這三大箱子搬進來都夠折騰人的人,幸好深城這天只是下了點小雨,要是下大雨的話,那可就真糟心了。

  「別忙,我們先吃點東西吧,我好餓。」

  可惜,冰箱裡乾淨得什麼都沒有,櫥櫃裡倒是放著一箱只吃了一兩包的方便麵,可惜六個月的保質期早已經過了,白讓他高興一場。

  只好出去覓食,他記得出了小區不遠的地方有一家小炒店,記憶中的味道很不錯。兩個人撐著一把傘,找了很久,地點是找到了,沒想到當年的小炒店,現在卻換成了一家寵物店。

  雨越下越大,入春後,深城向來是多雨的,孟池朗心裡關於物是人非的失落也被這雨淋得濕漉漉的,頗有些傷感。

  好在寵物店對面是一家便利店,兩人剛進去呢,收銀員就用熱情的深城話招待他們。幾句話,就讓孟池朗心裡的陌生感消散全無,語言是最富獨特魅力的,在任何地方遇到鄉音都會讓人倍感親切,何況他這時回到了故鄉。

  孟池朗點了幾樣吃的,同樣用深城話問那位收銀員,對面的小炒店什麼時候關了。

  「您是這裡的住戶?」

  「嗯,很久沒回來了。」

  「那就難怪了,那家小炒店我也是聽我以前同事說的呢,裡頭有個師傅做菜特別好吃,不過,從我在這裡工作,就沒有見過,很早以前就關門了。現在,喏,換成了寵物店,現在這邊住著的人都愛養寵物卻又沒什麼時間照顧,老闆很精明,開了一個寵物店和托兒所似得,專門代他們在上班時候照顧這些『女兒』『兒子』呢。」

  孟池朗聽著這些變化津津有味,道了謝,和趙凌宇往靠窗的位置坐了。

  外面的雨漸大,把窗戶都打濕了,看過去一片朦朧。情景不錯,陪著的人正是他最想要的,所以孟池朗的心情也在一瞬間好了起來。

  他托著腮幫子,對趙凌宇回憶關於這條街的記憶。他小時候,這裡還不如現在改建得這麼寬敞,只是一條狹長的小巷子而已。瓦礫的屋簷很寬,下雨了,走著也不怕被打濕。那時候還沒有這樣的便利店,有的是雜貨店一樣的小超市,裡面賣什麼的都有,他小時候還守在店裡好長一段時間,就是為了等老闆進新貨的時候那柄戰鬥士的寶劍不被其他小孩兒搶走。

  他還和趙凌宇形容那柄記憶中的劍,大概是金色或者藍色,劍柄的地方還鑲著一刻紅色的寶石,也就是燈,按了會發亮,那時候可新鮮,拿著當寶貝藏著呢。

  去年跟著爸媽回來,應酬連連,還真沒有閒暇仔細看看這個他長大的地方呢。

  趙凌宇說,不急,這一次,他會陪著他好好看。

  這是他長大的地方,擁有他成長的回憶,趙凌宇對此抱著極大的好奇和好感。

  孟池朗說,這附近應該有家私立小學,就是不知道現在拆了沒有,他小學就是在那上的,放學後抄近路,背著書包在這條小巷子裡頭狂奔回家的樣子彷彿歷歷在目。趙凌宇看著窗外,用他貧乏的想像力重塑了那個畫面,臉上頓時一片笑意。

  於是乎,便利店裡咋咋呼呼的聲音更明顯了。

  店裡可不止他們兩個人,有許多來躲雨的學生,穿著同款的校服,應該就是這附近的居民,此時都好奇又激動地看著他們,實在是兩人的長相太多惹眼了。

  趙凌宇和孟池朗倒也不介意,只不過,噹一聲快門聲響起的時候,趙凌宇淡淡地看了過去。

  那人頓時訕然,趙凌宇站起來走向他的時候,讓他倍感壓力。其實他真的就是討生活而已,這附近就有一個富人區,他守在這邊就是圖一兩個新聞好交差罷了,今天下雨,他也樂得輕鬆,來這裡多餘,沒想到卻有這樣的收穫。

  這兩個人,怎麼看都一定是那個富人區裡頭的人,他作為娛記的敏銳告訴他,這兩個人惹不得,可又實在不甘心這麼放過了,所以偷偷關了閃光燈,對著兩個態度明顯曖昧的人進行了好幾個幾連拍。

  同性戀,在深城的新聞界裡已經算不上多驚人的新聞了,除非新聞對像本身有非凡的地位,擁有足夠的話題性和爆點。現在這兩人,可不正符合這一條麼。

  「別、別砸我的攝像機。」這要是壞了,他大半年的薪水也沒了!

  趙凌宇只是倒著他所拍的照片看了遍,一共二十來張連拍的照片,正是孟池朗把紙杯裡吃不完的關東煮肉丸子用竹籤叉了,邊說笑著邊遞到他嘴邊,他含笑吃下的場景。這麼看著,像翻閱一場微電影,每一個表情變化都被攝像機捕捉,不難看出這兩個人眼裡的情愫。

  趙凌宇挺滿意這個作品,取走了膠卷,把攝像機還給他後,還從錢包裡抽出幾張遞給他,權當膠卷費了。

  孟池朗見他心情不錯,挑著眉,拿過膠卷,放在燈下照著,看拍攝的成果。

  他兀自欣賞了一陣,對著直擦冷汗的偷拍者道:「這個謝了。」他揚了揚手上的膠卷,「拍得不錯,怎麼樣,有沒有興趣到我公司來拍平面?」

  「啊?」偷拍者錯愕。

  孟池朗笑笑,不再多說,他確實喜歡這些照片,把他們拍得很帥不說,尤其是這種世界上他們兩個人是天作之合的感覺。

  「你、你說真的?」偷拍者怪自己當真了,可還是忍不住問,他是攝影專業的高材生,走出校門當起了受人唾棄的娛記攝影師,靠挖取別人的隱私過活,實在憋屈。

  孟池朗本是玩笑話,但看他這樣激動的樣子,倒是真動了心思。他借了便簽和筆,寫了公司和人事部的聯繫方式。

  遞給他:「如果,你考慮到海城工作的話,隨時歡迎。」

  「謝、謝謝你!」偷拍者激動得接過了這張改變他命運的紙筆,在看到孟氏服裝實業這個大名的時候,他的眼睛不受控制地撐大。

  孟氏實業,他怎麼會不知道,這可是離開深城後仍在深城的各大新聞版面出現的超級企業!聽說他們到海城之後,公司實力擴大了兩倍不止,是實實在在的驕陽企業!

  他怎麼也沒想打,有一天命運之神會青睞他。

  他鄭重地再次對孟池朗道了謝,他猜出了孟池朗的身份,聽說孟家從前就住在這附近的小區裡,沒想到今天竟然讓自己遇到了。

  孟池朗擺擺手,讓他別介意。

  兩個人拿著一把傘,偷拍者看著雨勢,追出去想把自己的傘借給他們,卻見那個高高大大的男人打開風衣,將孟少爺整個人裹了進去。

  一場雨,一把傘,兩個人。

  竟是讓人這般感懷。

  他下意識地拿起攝像機,按下快門的時候,才想起膠卷已經被人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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