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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我還穿著你的外套》第2章
第2章

  原野從出生起就是個小混賬,出格的事兒時常發生。他好像天生就沒長安分的骨頭,不讓家裏人省心。原家爸爸原安平是個文學教授,研究中國古代文化的,一生都刻板規律,他很多次都無奈地笑著說:“我這輩子唯一出格的事兒八成就是生了原野。”

  原野和他爸爸太不一樣了,他天分太高了,智商也高,小學連跳三級,中學也跳了一級。後來高中又因為和別人打仗,把人打傷了留了一級。

  他淘氣,叛逆,臭脾氣,因此經常惹禍,惹上些麻煩事兒,這些他父母雖然有時候也生氣,但心裏其實還是縱著。男孩兒哪有不淘氣的,淘小子都這樣,特別乖特別安分的那就沒個男孩兒樣。

  高中分班的時候家裏都讓他學理科,結果原野私自就選了文科。文科班念了一年,又轉去了理科班,念了倆月感覺沒意思,又回了文科。家裏想管都管不了,他主意太正了,家裏說了也沒用,說了也不會聽。

  原野上大學比同級學生小了三四歲,人家十八九歲上大學,原野大一那年才十五。提前定好了學管理類,結果填志願的時候臨時腦子一抽填了中文。在他身上好像就沒有過什麼按部就班順理成章的事兒,什麼事兒最後他肯定都能弄出點么蛾子。這些家裏都習慣了,知道他就這臭德行。

  結果原野二十歲的時候突然回家說,他要結婚。

  那時候是個夏天,原野嫌天熱,剃了個光頭,才剛長了一層鬍鬚那麼短的青皮。他當時擼著光禿禿的一顆腦袋,沒臉沒皮地笑著說:“老爹老媽,我要結婚。”

  原安平那天震怒著把原野趕出去了。

  他和方紹一談朋友家裏一直當他鬧著玩兒的,就等著他哪天回家說分了。結果原野研究生還沒畢業,回家說要和方紹一結婚。這事家裏不會同意,就不可能。原野才二十,沒定性的一個孩子,跟個拍電影的結婚?娛樂圈爛糟的事兒一堆,他們怎麼可能讓原野和娛樂圈的人結婚。

  二十歲本來也領不了證,又過兩年,原野二十二生日一過,第二天就和方紹一領了證。

  領完證回家賴皮兮兮地再哄他爸媽。

  他爸當時對他說:“你這是拿你自己當兒戲,你早晚要後悔。”

  原野那時候正是眼高於頂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紀,他點了點頭說:“後悔我認了。人活著本來就是戲,怎麼活都是戲,我的戲我自己演。”

  那年原野還寫了本書,叫《軸》。翻開書的第一頁,作者介紹那裏只有一句話——

  原野不是什麼作家,只是個軸人。

  那年方紹一二十五,原野二十二。娛樂圈最年輕的一場婚禮,外界都當這是場笑話,摸不透他們倆到底是炒作還是就這麼天真,總之多數都等著看他們到底哪年離。方紹一那麼英俊,他那天穿著白色西裝,高大俊朗,極帥極有魅力的人,把原野迷得眼睛都燒紅了。原野當時開玩笑跟他說:“哎,以後咱倆要是離婚了,你就永遠不能再穿白西裝。”

  方紹一當時看了他一眼,皺眉說:“說的什麼亂七八糟的。”

  原野笑嘻嘻地說:“我說真的。”

  人前兩個人說話都得偷著說,臉上表情不變,從容得體的微笑始終掛著。只有兩人能互相聽到的方寸間,方紹一壓低了聲音在他旁邊說:“小猴子別撒野。今天我結婚,關上你這破嘴。”

  原野當時仰頭哈哈笑著,渾一副臭無賴的傻樣子。

  方紹一那時看著原野的眼神是無奈又縱容的,他從來就拿這野猴子沒辦法。他始終是個坦蕩的人,不屑於隱瞞戀情,也不在意影不影響以後發展,拋開所有不顧一切也要光明正大地戀愛結婚,把一場熱烈滾燙的戀愛昭告全世界。向來低調沉穩的一個人,最張揚高調的一件事就是那場轟轟烈烈盛極一時的婚禮。

  ……

  關洲問原野為什麼離,因為什麼。

  原野一支煙抽完,剩下的煙頭扔進酒杯裏,拿起濕面巾展開擦了擦臉,擦完後淡淡地扔了句:“緣分盡了吧。”

  結婚的時候原野二十出頭,現在三十歲都過了幾年。人生又到了一個新階段,身邊很多東西都不一樣了。當初青春年少,恨不得整個世界都踩在腳底下,想要的必須到手,甩著大步肆意過人生。如今而立之年,有些讀者已經打趣著叫他“野叔”。從“小原”到“野叔”,人生層層遞增緩緩遞減,減來減去,竟然把方紹一減沒了。

  原野“嗤”地一聲笑了,站起來轉身走了出去。房間裏又悶又燥,出了門走廊裏涼氣兜頭吹下來,霎時間就什麼昏頭漲腦的破亂思緒都沒了 。

  節目正式錄製之前又過來兩個節目組的人跟他補了幾份合同,吉小濤跟他說合同可以放心簽,該談的他們那邊都談過,找原野簽只是走個流程,沒什麼問題。原野在電話裏跟他說:“你們看沒問題就行,我懶得看。”

  吉小濤笑著說:“好的野哥,不用你費心管這些,你就當出門玩兒幾趟吧。”

  “嗯。”原野語氣淡淡的,“有事兒給我打電話。”

  “行,哥,你早點休息。”吉小濤和原野認識這麼多年了,其實關係是很親近的。只是他畢竟是方紹一助理,方紹一和原野兩個人斷得利利索索的,他也沒法再跟原野打成一片,不是那麼回事。

  原野應了聲,然後掛了電話。晚上十點,沖了個澡抽了根煙,其實該睡了。但是腦子裏很精神,沒什麼困的意思。

  想到那個節目讓原野有點心煩,他向來討厭有攝像機對著他拍。鏡頭讓人拘謹,他這人又不喜歡被約束,把他框在方方正正的鏡頭裏,像動物園表演的猴子,這不自由。方洲其實說得對,他腦子灌水了當初才會接這個。

  原野開了電腦,不想寫東西,只是隨意地翻翻照片。他不喜歡被別人拍,可是他喜歡拍東西,從上學那會兒就喜歡。從取景器裏看世界,就整個世界都是靜止的,就算當時畫面在動,但總歸會停下來。美的醜的,開闊的還是蔽塞的,也無非都是無數個瞬間的集合,總會停止,總要定格。

  照片不是按順序排的,都是亂七八糟亂存。原野從來就不喜歡歸整東西,以前的照片方紹一閑著不拍戲的時候就幫他好好弄弄,但是最近這一兩年的照片都是瞎存的,沒個規矩。

  原野視線落在其中某張照片上,視線停留兩秒,然後點開了它。

  畫面是一片燦爛的金色。陽光鋪天蓋地灑下來,照著小樓後院那片草坪。平平常常的一張照片,沒什麼美醜,就是覺得陽光好看,隨手那麼一按。現在一眼看過去,透過螢幕都能看見當時熱烈耀眼的光。

  原野的眼裏像是平靜的,他看著那張照片看了挺久,其間還皺起了眉。手摸到煙盒上,卻還是收了回來。他最後笑了聲,坐在椅子上放鬆地抻了抻胳膊。

  夜深人靜的,人腦子總是止不住想東想西。原野以前一直覺得自己瀟灑,現在倒覺得偶爾矯情。

  ——他想那一小片地了。

  算了,想了就去看看。

  這個小樓原野在這兒住了十年,從他和方紹一結婚那年就在這兒住了。那年這邊還算郊區,就幾片別墅區,現在市區越擴越大,他們這邊變成了市里一個區。原野有快一年沒來過了,他一直也覺得這房子大,曠得慌。現在他住的那兩居室就剛好,不大不小,他自己住正好。

  車開過去,門口感應器“嘀”了一聲,但門竟然沒動。大門都是自動識別車牌的,他和方紹一幾輛車都錄入過。這會兒他車停在門口,門竟然毫無反應。原野坐在車裏,覺得自己有點滑稽。

  他剛想掉頭離開,保安從門崗裏跑出來,跟他打招呼:“原哥回來了?挺長時間沒見你回來了,忙什麼去了這是?”

  他邊說邊用遙控器開了大門。

  原野按下車窗,手揚了下算是打招呼了,之後問保安:“嗯,出門了。怎麼著,門壞了?”

  “沒壞啊,我剛在裏面還以為是外來車,出來才看見是你車。”保安也不清楚這怎麼回事兒,說,“你先進吧原哥,回頭我問問物業經理怎麼回事兒。”

  原野點點頭,跟他說了聲:“不用,估計系統更新了。那我先進了,等會兒出來還得你幫我開個門。”

  “好嘞原哥,你進吧,你出來嘀我一聲就行,我能聽著。”

  原野進了大門輕輕按了聲喇叭算是道謝了,小保安在身後跟他擺了下手。原野從倒車鏡看著他,而後淡淡搖頭笑了聲。

  還用問麼?他跟方紹一早離了,這房子他都搬出去了,也沒什麼理由再來,估計他車牌也早就從系統裏撤銷了。忘了這茬兒了,要不他今天就不來了。

  來這兒也不僅僅是因為那片小草坪,還因為這兒有他幾個忘拿走的相機和鏡頭。當初走的時候走得急,挺多東西沒收完就那樣了,總想著有空來拿,一直也沒過來。

  但該拿的東西總得拿走,總占著人地方算怎麼回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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