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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孟婆》第141章
☆、141. 過去

  魏十一五歲那年,雨水不足,田地裡的收成減半,村落裡的人緊衣縮食。

  魏十一六歲那年,山中傳出猛獸肆虐消息,不只哪裡來的野獸在山中定居,去山裡捕獵的獵人死傷慘重,靠山勉強維持的村民少了一個重要的食物來源。

  魏十一七歲那年,大旱,連續幾月烈日炎炎,土地乾的裂開,村落裡的人面臨著的不只是沒糧的可怕,更是短缺了水源。

  村裡開始有不少人渴死餓死,人心惶惶,這個時候,村落裡的人就需要一點慰藉人心的事。給這連續幾年一年不如一年的現狀找一個理由,並且去改變它。

  大地震動,這是山神在發怒,河水氾濫,那是河神在咆哮,天不下雨,那是天上的神明對這裡人的懲罰。

  為什麼,因為他們這裡有兩個瘟神。

  而他們不僅沒有將瘟神驅逐出去,還讓他們居住在這裡和自己一起吃飯喝水,老天爺看不下去了,所以才要懲罰他們。

  怎麼才可以解決這次事件,自然要讓罪魁禍首消失。

  而這一說法,還是自稱很有見識的魏家老母提出來的。

  魏家老母從來都自詡是高等人家走出來的,哪怕她的家族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已經被滅亡了,只餘她一人,哪怕長大和嫁人後都活的和普通平民沒什麼差別,哪怕老太婆目不適丁沒讀過書,她終究是小時候看的事情多了。

  天災,獻祭等等事情,魏家老母還是知道的。

  所以當兒子愁眉苦臉的說家裡要揭不開鍋的時候,魏家老母覺得日子不能再這樣下去。有些事情,總有人要領頭去做,所以魏家老母第一個站了出來,去找里正,將事情講清道明。

  里正覺得魏家老母說的很有理,只是關於這祭祀的方法和細節上兩人沒有達成共識。

  魏家老母行動不便,手裡常常拄著一根木拐杖,此時的她很有威嚴的用拐杖敲擊了地面,不滿道:「我先祖曾是一國之相,我這一支雖為旁系,若非國破家亡搬遷至此,我如今也是有身份的貴族。幼時是瞧過的,正經的以人祭祀,哪個不是將人剝光洗淨,綁在祭台上斷其頭顱四肢,挖掉心臟來祭祀,怎麼到這裡偏偏一切為簡?你可否為村人想過,祭祀不尊敬,如何算是敬神?」

  里正很為難,他無奈道:「不是我不敬神,只是這人人都缺水,哪裡來的水給祭品淨身,自己喝都不夠的。再有,這裡磚瓦房都蓋不起幾間,從何處來的大祭台?這裡可非大城,只是一個小村落啊。」

  這話說的魏家老母啞然,最終後退一步:「那就將他們斬下頭顱,放在台上祭祀神明。」

  里正遲疑了片刻,點頭答應了: 「好。」說完又想起那兩個'瘟神'中有一個是魏家的小孫子,就提了一句:「不祥之人是石沒錯,可那被石收養的魏十一……」

  「什麼魏十一!」魏家老母氣沖沖道,「就是十一!他不配姓魏。這個姓氏可不是他能沾染的!當年我讓老二扔了他,就是因為看出這個孩子是個不祥的!他不是我們魏家的種!是個煞星托生!我要親眼看到那個煞星被砍了腦袋!」

  一提到這個名字,魏家老母就一肚子氣,在她眼裡,魏這個姓氏必須她給予才有資格獲得,而石擅自給孩子這個名字,就像是偷走了她重要東西一樣,讓魏家老母每次想起都滿肚子火氣,因著遷怒,她看僥倖存活下來的魏十一很不順眼,希望他能立即消失才行。

  里正沒有說話,就一把把的摸著鬍子。他承認魏家的祖上有那麼一點貴族血統,然而魏氏子嗣眾多,逃向各地存活的何止千百,魏這個姓氏不獨獨魏家老母擁有,作為里正,他是知道一丁點外面消息的,聽說南邊就有一個城來了個姓魏的男子,男子就從來都不會以這個姓氏驕傲自滿。至於魏家老母和那個魏姓男子是隔著多少代的超遠親,里正就懶得去算了。

  一個扒著過去榮光不放,卻只有這個姓氏可以證明的老太婆。里正心裡評價道。

  同時里正還認為,石是不祥之人,但是魏十一卻未必是。一個被拋棄又被撿走的孩子若是不詳,那麼丟棄孩子的是什麼,是惡鬼嗎?

  不過,作為里正,他還是有必要去撫平村民焦躁不安的情緒,用一個男孩的命來填補,里正不覺得虧心。反正現在死的孩子已經夠多了的,多上一個也沒關係,更何況那魏十一瞧著瘦巴巴的活不了多久。

  里正一邊從魏家離開一邊嘴裡念叨著祭祀的事情,絲毫沒有注意在魏家院牆外雜草中蹲著一個瘦巴巴的男孩,正是他嘴裡死就死了的魏十一。

  魏十一是出來刨草根的,和其他人家一樣,他和石也斷了糧。為了活下去,最近都是在刨野草根過活。魏家院牆外面長了一堆,為了維持一點面子和尊嚴,魏家老母向來不許自己兒子蹲牆角拔草根,其他人家又不敢擅自靠近魏家,就只有魏十一不顧及那麼多,時刻躲避人們的視線來到這裡刨草。

  然後,讓他得知了一個消息。

  從小就沒有露出過笑顏的男孩黑沉的眼睛瞄了一把手裡的草根,也不顧上面還沾著泥土渣,就一把塞進嘴巴裡,嚼了嚼就吃掉了。

  祭祀什麼的他不懂,不過被殺,他還是明白的。

  魏十一不想死。

  就算真的要死,他也要拉著這村莊裡的人一起去死。

  大家誰都別想跑。

  可惜,魏十一瞅著自己細小瘦弱的胳膊,就算是想要反抗,他連石那個女人都對抗不了,更何況一個村子的村民。

  直接殺是不行的,會被打敗,然後殺死。

  用毒?他不懂毒。

  放火,失誤太高了,很容易就有人跑掉,而且一不小心就害了自己。

  不過才七歲的魏十一,將所有可能都思考了一遍,然後確認自己除了逃跑毫無辦法。

  他不僅自己要逃跑,還要和石一起逃,只憑藉他一個小孩子很難活下去。

  魏十一吃夠了草根,就偷溜回到了家裡,將事情告訴了石。幸運的是,這個時候的女人大腦很清醒,知道自己是誰,現在要做什麼。所以她立刻收拾了細軟,拉著魏十一打算偷偷離開。

  然而半路就遇到了村裡的人。消息傳的很快,半個村落的人都知道這兩人要被拉去祭祀,也因此都升起了希望,每個人都抱著這兩人死後又風調雨順的幻想,時不時的瞥這裡一眼。兩人要逃的事情很快就被一個路過的男人發現,可笑的是,這個男人就是石的前夫。

  男人怒吼一聲,一邊嚷嚷著石和魏十一逃跑的事情一邊回家拿武器,很快聽到聲音的男人們都出動了,拿著家裡任何可以當武器的東西就追了出來。

  石被人扔過石子,吐過口水,她知道自己被人討厭,但是從來都沒有遇到這麼多人拿著武器追殺過,人也慌了,帶著魏十一慌不擇路,往山的方向跑。

  魏十一沒有出言提醒女人,因為他清楚,被發現後往山裡跑是他們唯一的出路。石是個女人體力不好,他是個小孩子速度不快,能夠快速擺脫這些人又有一線生機的,除了這座危險的山以外別無他法。

  果然,當石和魏十一來到山腳的時候追殺的人就停下了,當他們鑽進了山裡後,追殺的人們猶猶豫豫,爭吵許久後,罵罵咧咧的回去了。沒有一個人敢上山。

  後來,石死在了山裡,魏十一遇到了羲。

  而現在,魏十一又回來了。

  其實他不想回來的,和羲在山裡的生活那麼愜意,如果能一直過下去,任憑這群傢伙繼續在這裡活著沒什麼不好。

  可是羲把他丟了回來,這是不是意味著,羲贊同他復仇?

  為了幼年受的那些苦,為了將他帶回去養育的石能死的安心,他好歹也該給這裡的人一點回應才行。

  當年追殺的人的臉,他一個個都清楚的記得。其中大部分人都不在了,不知道是已經遷走,還是餓死在了這裡。很不巧的是,主謀都在。

  魏十一在村子裡走了一圈,裝作認識左鄰右舍的將這裡人打聽的七七八八,里正他已經見過了。而魏家在這五年內不僅沒有人口損失,甚至還添了一丁。魏家老大的妻子又懷了一次,這次不僅好好生下了,還撫養長大,如今已經三歲,可惜是個女孩。

  老二的妻子也懷了兩次,可惜運氣不好,沒有留下來。

  最厲害的是,經歷了奔波和一次大荒年,魏家的老太太卻仍舊活著,不僅無病無災,走路恨不得生風說話底氣也足。

  這村落裡平時活的最好就是這個老太婆,她寧願再丟棄一個孫子,也不會讓自己少吃一口飯。

  而石前夫的妻子,當年那胎早早的就生下來了,是個男孩,只比魏十一小了一歲,這是男人好不容易得來的孩子,非常嬌寵,從不幹活,而且和魏家的少年關係極好。

  魏十一冷笑,當年他們可以商討著如何掏走才七歲的自己的心臟,那麼他現在找已經十多歲的兩少年算點小賬,不過分吧。

作者有話要說:

魏十一:我那麼可憐,羲,快來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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