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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套的愛情故事》第52章
第52章

  霍時安在研究完餅乾,麵包,蛋糕,蛋撻等一系列小玩意兒之後,開始研究起了雞腿雞翅,隔三差五的就給我烤一點,逼我吃。

  他自稱廚藝小王子。

  我給他糾正,老王子。

  小鎮上沒多少住戶,房子全是獨棟,被花草樹木包圍著,並不挨在一起,風景好,而且很注重個人隱私。

  我在鎮上教書,教十多個小朋友們學中文,一天就一節課。

  剩下的一大把時間,我有項目搞項目,沒項目就跟霍時安這轉轉那轉轉,這搗鼓那搗鼓,過上了我最想要的生活。

  霍時安還演戲,只不過換了個舞臺,觀眾是我,評委也是我。

  獎我也會頒給他,不是大嘴巴子,就是睡的昏天暗地。

  年底的時候,霍時安忙了起來。

  他那人屬於平時在我面前賤兮兮的,各種的玩兒,偷偷的背著我搞事情。

  等他跟我說了,我才知道他為了我倆的小日子,很早就培養了兩支精英隊伍,一支由各國的人才組成,另外一支都是國內的金融精英。

  年底他各種開會,退出娛樂圈,在商圈混的風生水起。

  他不說廢話,就用實際行動跟可怕的盈利告訴我,人生的路多的很,條條通羅馬,哥在羅馬依然有的是房給你住。

  就那個“二八”品牌,已經一路過關斬將,朝著商業領域的頂峰飛奔而去。

  總而言之,霍時安是個低調的富商,他說我是富商背後的男人,並且鼓勵我把那一大串數字變成東西。

  我也有那樣的煩惱。

  住在近似桃花源的鎮上,沒有什麼用到錢的地方,只能多捐一捐,給身邊的人攢攢善德。

  爭取下輩子還能在一塊兒。

  .

  苗苗元旦結婚,新郎是我們倆的大學同學艾利克斯。

  他們談了六年,期間分分合合的次數難以計算,最後還是覺得對方是自己的人生伴侶。

  苗苗這幾年的事業有多跌宕起伏我都看在眼裏,他們的樂隊出過專輯,爆紅過,後來因為鼓手阿叼生病退團,整個樂隊就解散了。

  儘管“跳跳糖”樂隊解散了,仍然在樂壇留下了不淺的痕跡。

  有代表作,對於每個歌手來說,就是成功。

  我知道現在苗苗不再參加各類活動,只是在給電視劇電影唱主題曲,多數都是自己作詞作曲,她靜下心來搞創作,是個出色的音樂人。

  其實我很佩服她,雖然迷茫過,但卻很快清醒。

  當天我去蘇格蘭參加苗苗的婚禮。

  出席的人不多,都是苗苗的親朋好友。

  苗苗穿著一身潔白的婚紗,是個幸福的女人模樣。

  我十九歲認識她,現在我們三十歲,一晃十一年過去了。

  時間真的過的太快,不多留心留心,就會錯過很多。

  我壓下心頭的感慨,將一個小小的水晶皇冠戴在苗苗的頭上。

  苗苗透過鏡子看自己,“淮淮,我這樣像不像女王?”

  我輕笑,“是公主。”

  苗苗一愣,她扭頭拉我的手,“我以為你來不了呢。”

  “怎麼會。”我說,“妹妹的婚禮,做哥哥的爬也要爬過來。”

  苗苗感動的眼睛發紅,她吸了吸鼻子,“你家那個能同意你一個人來這邊?”

  我挑眉,“他不敢不同意。”

  其實我倆吵了一架,差點把屋頂給掀了。

  他給我兩個選項,要麼一起,要麼誰都別去,我硬生生搞出來第三個選項,把他氣的要命。

  最後還是我嘬他,嘬的他渾身舒坦了才同意讓我自己過來參加婚禮。

  並且承諾回去隨便他玩。

  苗苗大概是看出我跑這趟不容易,她晃了晃我的手,“明年我在英國定居,以後見面能方便一些。”

  我“嗯”了聲。

  苗苗歎氣,“感覺很久沒有一起喝酒了。”

  我調笑,“艾利克斯能讓你喝?”

  “他給我買了個酒櫃,裏面放了很多酒,隨便我喝,出去喝也行,只要是跟熟人。”苗苗瞥我一眼,“倒是你家那位,他恐怕不准。”

  我的眼角一抽。

  在浪漫的小樹屋裏,我見證我的妹妹跟大學同學宣誓,親吻,走入婚姻的殿堂。

  然後,他們成為伴侶,屋裏祝福的掌聲一片。

  我走出樹屋,摁了摁濕熱的眼角,摸出口袋裏嗡嗡震個不停的電話,“打幾個電話了都,皮癢了是吧?”

  霍時安不答反問,“完事兒了?”

  我望著遠處清澈的湖水,“昂。”

  他頓時就吼起來,“那你訂那麼晚的航班幹什麼?想在那邊找人玩?”

  我走到前面的大樹底下,踩著木樓梯上去,站在高處欣賞美景,“我想找人玩,還至於跑到英格蘭來?”

  電話裏傳來他粗重的呼吸聲,像被激怒的凶獸,“你這輩子要是敢跟人玩,我就打斷你的腿。”

  “彼此彼此。”

  我冷聲說完,又覺得好笑,打斷了腿,最疼的還不是自己。

  “婚禮辦完了,喜酒還沒喝呢,喝了喜酒,我不得趁機跟我妹聊聊天?難得見個面。”

  我無奈的說,“你說你,鬧什麼鬧,你出差了,我不是一個人待在家裏?”

  “能一樣嗎?你有代碼,有編程,你往電腦前面一坐,就能劈裏啪啦敲一天。”

  霍時安跟我裝可憐,煞有其事的說,“我呢?你不在家,我他媽只能坐在院裏掰花瓣,你想我,你不想我,你想我,就這麼傻逼逼的掰一堆。”

  我搓搓胳膊,“真夠噁心的。”

  “是有點噁心。”他有自知之明的咕噥了句,“我今天什麼都沒吃,就等你回來。”

  我聽得太陽穴發疼,“等我回去給你收屍?”

  “……”

  我趴在木欄杆上面吹風,“我早上出門前給你做了餅放在冰箱裏,你拿出來熱一下,不想吃餅就自己煮麵條吃,都挺方便,回去我要檢查的,要是我發現你沒吃東西,你就完了。”

  霍時安哼笑出聲,“我吃不吃你能知道?”

  我也笑,“你他媽什麼速度,什麼勁兒,我能不知道?”

  他咳嗽兩聲,不跟我鬧了,“吃吃吃,一會就吃。”

  我順了順額前被風吹亂的髮絲,忽然喊他,“時安。”

  霍時安應聲,帶著些許慵懶的鼻音,“嗯?”

  我深呼吸,唇角彎著說,“剛才在小樹屋裏,神父宣讀誓詞的時候,我在想你。”

  他半響問,“什麼誓詞?”

  我緩緩的念出那段誓詞,“無論健康還是疾病,貧窮還是富有,都相親相愛,不離不棄,直到永遠。”

  頓了頓,我笑道,“我覺得俗套,所以想跟你說,讓你感受感受。”

  他低啞著嗓音開口,“是很俗套。”

  但是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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