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登入嗎?
(-3-)是不是要下跪求你們?
趕快為了可愛的管理員登入喔。
登入可以得到收藏功能列表
還能夠讓我們知道你們有在支持狂人喔(*´∀`)~♥
《大宋超級學霸》第222章
第二百二十二章 唇槍舌戰

 在開封府衙左堂內,包拯正在審理範明仁狀告富貴橋關撲店一案,堂外看審案的百姓擠得裡三層外三層,站在最外圍的百余人根本看不到大堂,但依舊不肯離去。

 唯一離開的人是富貴橋東主張堯承,他覺得在這裡應訴有失身份,便全權委托吳大掌櫃代表關撲店應訴。

 事實上,原告和被告都不需要出面,而是他們各自委托的訟師出面陳述。

 大堂上兩名訟師唇槍舌戰,鬥得十分激烈。

 郭訟師的聲音比較高亢,指責對方的語氣十分嚴厲,他是想從氣勢上壓倒對方。

 「我們都知道買關撲的規矩,單子一分為二,關撲單給客人,底單留在關撲店,同時關撲店要進行記錄,有這麼嚴密的手續,範官人怎麼可能訛詐你們?

 但你們不但關了舊曹門關撲店,原來的掌櫃也不知去向,這分明就是不想承擔這筆高昂的關撲賠銀,居然還說範官人訛詐你們,簡直是無恥之極!」

 富貴橋關撲店委托的訟師姓王,也是京城很有名的訟師,經驗豐富,善於抓住實質。

 這位王訟師很清楚關撲店確實有些理虧,從常理來看,關撲店確實有點站不住腳,他們不該關掉舊曹門關撲店,也不該換掉那名掌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不過他抓住對方沒有確鑿證據,也沒有證人這一點做文章,畢竟常理是常理,律法是律法,官府不能靠常理的判案,必須要有證據和證人。

 他振振有詞道:「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很一種人明知道一些事情不能做,但他偏要去做,就像我們都知道,冬天汴河水面不能走人,很容易冰裂落水,每個汴京人都知道,這是常識,但每年冬天還是有人會落水淹死,同樣的道理,我們都知道關撲票做假沒有用,但你就能保證,真沒有人做假票來領錢?」

 王訟師看了一眼包拯,見他沒有打斷自己,又繼續道:「至於你說的關閉舊曹門分店,調走原來的掌櫃,那是關撲店內部的事情,和這件事無關,你們也知道,舊曹門關撲店關了,就跑去找總店,難道總店不知道?它們關舊曹門分店又有什麼意義?」

 這時,郭訟師向包拯行一禮道:「啟稟包大官人,關撲票都是連號印刷,原告一共提供五份關撲票,其中第三份是五兩銀子押注童子試第一,結果押中了,贏了一百六十兩銀子,關撲店已經兌換了。

 那麼第一份和第二份,第四份和第五份,明明與第三份都是聯號在一起,關撲店卻不認這四份,豈不是很滑稽,為什麼前後不認,獨認中間這份,就因為它金額小,這又是什麼緣故呢?」

 包拯點點頭,對衙役道:「被告在哪裡?本官有些話要問問他。」

 衙役跑了出去,片刻,吳大掌櫃快步走來,躬身道:「小民是富貴橋關撲店大掌櫃吳群,受東主委托,代表關撲店應訴此案!」

 包拯倒沒有挑刺,因為範明仁告的是關撲店,不是張堯承,所以張堯承讓大掌櫃出面也可以,只要能代表關撲店便可。

 包拯問道:「你們關撲店怎麼認為這四份單子是假冒的?」

 「回稟大官人,因為我們店裡的記錄簿上沒有這四份單子的記錄,也沒有相應底單,所以我們很容易判定。」

 「但據本官所知,關撲店的單子都是連號的,既然中間一份你們兌換了,那前後四個號的單子應該也有,本官沒說錯吧!」

 吳大掌櫃心中暗恨,不知道那個掌櫃在混亂之中把中間一張單子給兌換了,導致他現在十分被動,雖然他做了准備,但畢竟是假的,不到萬不得已,他絕不想把造假之物拿出來。

 但現在證據擺在這裡,他不得不認,他只得點點頭,「我們確實有單子!」

 「那就請大掌櫃把四份同樣號碼的底單拿出來,記錄簿也請一並拿來,證明你們的認定。」

 吳大掌櫃萬般無奈,只得吩咐一名伙計回去拿單子和記錄,包拯讓一名書令使帶著幾名衙役一同前去,這種證物,官府是有權調用的。

 潘樓街距離開封府衙不遠,就在包拯喝完一杯茶時,書令使和對方的伙計已經回來了。

 書令使手中拿著一只大盒子,裡面是厚厚一本登記簿,旁邊還有四份關撲底單,這名書令使很精明,順便將已經兌付的五兩銀子的那張底單也一並取來了。

 書令使低聲對包拯道:「他們東主讓我轉告少尹,他說此案涉及貴妃的顏面,請少尹注意這一點。」

 包拯冷笑一聲,動不動就把貴妃搬出來,張家就是這個德性,張堯佐是這種人,他兄弟也是一樣,他們卻忘了,包拯是什麼人?

 包拯把四份單子攤開,和手中原告的四張單子進行對比,四份底單都是押注一貫錢,押汴梁縣張秋奪得童子試第一,顯然都沒有押中,賭客自然也不會來了,四份底單上都蓋了未中的印章。

 由於對方的四份單子是底單,而原告的四份單子是正單,格式不一樣,紙張也不一樣,筆跡也不一樣。

 當然,這正好證明底單和正單不是一份單子,不是原告造假,就是被告造了假。

 包拯又將已經兌付的五兩銀子的底單拿出來對比。

 一對比就看出一些端倪了,紙張不一樣,雖然都是黃麻紙,但已兌換那張底單的紙張略有點發黃,有點舊了,而這四張底單紙張比較新,印刷體都是一樣,都是同一個板子,號是用手寫上去,字跡雖然很像,但還是能看出不是一個人所寫。

 包拯又將四份原告的正單和五兩銀子的底單對比,完全就是一樣,紙張相同,筆跡也一致。

 包拯冷笑一聲,又翻了翻記錄薄,他發現這本厚厚的記錄薄的裝訂細麻繩居然是新的,而記錄簿已經很久了,說明這本記錄簿被拆開過,再找到登記的兩頁紙,也是比較新,和前後都不太一樣。

 包拯一拍驚堂木,對吳大掌櫃厲聲道:「你的四份底單和記錄簿分明是偽造,不是原件,你當本官看不出來嗎?」

 吳大掌櫃一時語塞,旁邊王訟師卻不慌不忙道:「大官人覺得底單不符,是因為原單子已經銷毀,但官府需要它,所以才臨時補做四張。」

 吳大掌櫃連忙點頭,「確實如此,這些沒有用的單子我們都會及時銷毀,因為單子太多,留著它們非常礙事,所以不會保留。」

 「那為什麼這張不銷毀呢?」包拯揚了揚五兩銀子那張底單。

 王訟師笑道:「這是中獎單子,當然要保留,這是一般關撲店的慣例,吳掌櫃,我說得沒錯吧!」

 吳大掌櫃連忙道:「正是這個原因,原單子確實已經被我們銷毀了,這份中獎保留三個月後也要銷毀,關撲店都是這樣。」

 郭頌師在一旁道:「既然你們也拿不出證據,為什麼一口咬定我們這四份單子是假的?」

 王訟師得意一笑,「關撲店當然認為你們的單子是假冒,你們也認為我們是假冒,既然雙方各執一詞,你們可有證人?拿出證人來,說不定你們能就翻盤。」

 這時,堂外傳來一聲爽朗的大笑,「很不幸,我可以替原告作證!」

 一個穿著白色錦袍的年輕人拿著折扇不慌不忙走進了大堂,後面跟著範寧,明仁大喜,範寧真把這個姓曹的太學生找來了。

 包拯看見這個太學生一下子愣住了,年輕男子向包拯眨眨眼,示意包拯不要泄露自己的身份。

 包拯看了一眼他身後的範寧,心中著實好笑,看來範寧也不知道這位年輕人是誰,半晌才他才笑著問道:「衙內怎麼來了?」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