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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堂》第23章
八 (2)

  鍾同之死,在都察院中引起兩種不同的反應。膽小的固然噤若寒蟬,但也激起了另一些人的義憤之心,有個早鍾同一科的進士,浙江道監察御史倪敬對他的同事說:「今上失德甚多,易儲之外,其他可言之事甚多,譬如興建大隆福寺,就太過分了。」

  大隆福寺是佞佛的興安,奏請景泰帝所興建的「朝廷香火院」,地址在崇文門內東大市街西北,特派內官監掌印太監尚義以及與楊善一起奉迎上皇回京的工部侍郎趙榮主持其事,工程浩大,花費了數十萬銀子。正殿稱為「大法堂」,由於規模宏偉,殿前石欄沒有那麼高大的石材來相配,竟撤用了南宮翔鳳殿的石欄,倪敬之所謂「太過分」,即指此而言。

  但有些人認為興建大隆福寺以後,又增建御花園。最近還在造龍舟,以及用庫帑齋僧,糜費無度,這才是太過分。倪敬也同意了這個看法,於是會合同官盛昶、杜宥、黃讓、羅俊、汪法等五人上言:「府庫之財,不宜無故而予;游觀之事,不宜非時而行。前以齋僧,屢出帑金易米,不知櫛風沐雨之邊卒,趨事急公之貧民,又何以濟之?近聞造龍舟、作燕室,營繕日增,嬉遊不少,非所以養廉躬也。」

  景泰帝看到這道奏疏,很不高興,交禮部議奏。胡濙說是出於忠愛之言,無可厚非。景泰帝便另想了一個懲罰的辦法,降旨給左都御史蕭維禎考察部屬,同時派興安授意,將倪敬等人,考列下等,逐出都察院。

  蕭維禎長於斷獄,但不是有骨氣的人,當時便擬了一張名單,共計十六名御史,包括倪敬等人在,皆貶謫為未入流的典史。但是左副都御史徐有貞有意見。

  徐有貞便是徐珵,他自從創議南遷,為于謙所呵斥以後,好久未得升遷,因而走首輔陳循的門路,送了他一條玉帶。陳循這時的本職是戶部尚書,正二品只能束犀帶,收到徐珵所贈的玉帶不久,進官從一品的少保,玉帶用得上了,因而屢次保薦徐珵。

  其時景泰帝用人,都取決於于謙。他有個門生與徐珵友善,受徐珵之託,向老師說情,希望保薦他由翰林院編修,升為國子監祭酒。于謙答應了,但一經面奏,景泰帝問說:「是建議南遷的徐珵嗎?」

  「是。」

  「這個人怎麼能當國子監祭酒?他的心術不正,把國子監的太學生都教壞了。」

  薦而不成,于謙認為心意已盡到了,不必向徐珵說明原因。陳循知道了這件事,便勸徐珵改名,否則永無升遷之望。這就是徐珵改名徐有貞的由來。

  果然,改名不久,便升了官。景泰三年,黃河在山東決口,廷議時,大家認為應派徐有貞去料理,於是又升為左僉都御史,專責治河。徐有貞到了山東,在黃河交會的張秋,相度水勢,奏陳三策:第一置水門,亦就是建閘,調節水量;第二開支河,亦就是開引河,容納洪流;第三疏濬運河,使水道暢通。朝廷准如所議。

  其時督運漕船的御史,要求先堵決口,以便通漕。景泰帝命徐有貞照辦,而徐有貞不從,他說:「山東臨清運河水淺,由來已久,並非因為決口未曾堵塞之故。如今堵塞了,明年春天還是會決口,徒勞無益。臣不敢邀近功。」景泰帝問于謙,于謙認為他的話有理,准如所言辦理。

  於是徐有貞大集民伕,費了五百五十天的工夫,開了一道渠,名為「廣濟渠」;建了一道閘,名為「通源閘」;另外修治了九處堤堰,矯正了旁出不順的支流。景泰帝對徐有貞的印象,丕然一新,升任右副都御史。

  他平時跟蕭維禎議事便不甚相合,這回考察部屬,認為有失公平,至少像倪敬這樣的人,當過山西、福建兩省的巡按御史,手握尚方寶劍,曾保有先斬後奏的權威,而居然貶為佐雜微員,實在有失體統,因而爭得很厲害。無奈蕭維禎是承旨辦理,爭亦是白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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