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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鴕鳥先生》第6章
☆、05、同桌的你

  因為幾天前光著腳在雪地上踩了許久,顧銘夕腳上長凍瘡了,這令他很苦惱。

  一年四季,他最討厭的就是冬天,因為冬天衣服穿得厚,他用腳做事就很不方便,穿脫衣服也無法自行完成。另一個原因是,氣溫低了,雙腳露在外面,真的好冷啊。

  儘管李涵給顧銘夕製作了露腳趾的襪子,但他並不常穿,更多時候,他就是光著兩隻腳做事,洗臉刷牙、吃飯寫字……五年半了,經過了截肢初期長達兩年的痛苦練習,如今的他早已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方式。

  腳趾上的凍瘡又紅又癢,顧銘夕也不敢亂搓,年紀再小一點的時候他也長過凍瘡,那時候他不懂事,兩隻腳互相搓啊搓,癢是止住了,可皮也擦破了,甚至還流了血,過了好久傷口才癒合。

  勞動課上,顧銘夕右腳夾著剪刀,忍著腳趾的癢、弓著身子小心翼翼地剪著一張硬卡紙。老師提前就佈置了這堂課的任務,因為快要到元旦,所以讓每個同學為同桌做一張新年賀卡。

  毫無疑問,手工勞動是顧銘夕最討厭的一門課,他很難使用剪刀,也難以用腳操作其他的一些工具,尤其是碰到多人合作項目,就算他想要參與,有些同學也會表現得不太歡迎。

  對於這樣的事,顧銘夕從不勉強,更不會去和別人吵架。11歲的他已經懂得了一個道理,這世上,有些人永遠都無法接受他,他們會覺得他很髒,很怪異,甚至很可怕,對於這樣的狀況,他並沒有辦法改變。

  龐倩一直在偷偷地看顧銘夕,總覺得他有點不對勁。他的桌子低,她不得不湊過身子去看他腳上的卡紙,發現紙張邊緣剪得像狗啃一樣難看,而且進度奇慢。

  “顧銘夕,要不要我幫你剪?”她小聲地問,又加了一句,“你剪得太醜了,我才不要這麼醜的賀卡。”

  聽到她前半句話時,顧銘夕心裡還挺開心的,聽到後面那句話,他不樂意了:“不要拉倒。”

  “哼。”龐倩說,“那我做的賀卡也不給你。”

  “隨你。”顧銘夕一直低著頭,“我不稀罕。”

  她反唇相譏:“我也不稀罕!”

  兩個人都倔強地別開了頭。十分鐘後,龐倩還是沒忍住,去拉了拉顧銘夕的袖子:“顧銘夕,你幫我在賀卡上畫畫吧,我畫得不好看。”

  顧銘夕抬起頭來看她,嘴角有隱隱的笑意,卻還是繃著臉說:“反正不是給我的,我管你好看難看。”

  龐倩想了一下,好像是這麼回事,但她是個實誠的小姑娘,馬上就說:“那要麼……還是給你吧,你畫得好看,幫我畫一下嘛。”

  顧銘夕終於笑了起來,說:“如果是給我的,更應該由你來畫了,難道我還會稀罕自己畫的畫嗎?”

  龐倩撓撓自己的腦袋,不解地問:“你不怕我畫得很醜嗎?”

  顧銘夕搖搖頭,笑著說:“不怕。”

  好不容易熬到下課,顧銘夕和龐倩鄭重地交換了賀卡,這時,簡哲走到他身邊,問:“顧銘夕,去廁所嗎?”

  顧銘夕點點頭,穿上鞋子站了起來,說:“去的。”

  在學校裡,因為他身體的特殊性,的確有許多孩子不大敢和他來往,但是,他還是有幾個好朋友的。

  簡哲和劉翰林就是顧銘夕的好朋友,他倆都不是金材大院的孩子,一年級入學時,因為顧銘夕沒有雙臂,生活上有許多事不能自理,比如首當其衝的大小便問題,黎老師特地在開家長會時問了幾個小男生的家長,願不願意讓他們的孩子平時幫幫顧銘夕的忙。

  有些家長直說不願意,嫌髒,嫌麻煩,還擔心會影響自己孩子的學習,但簡哲和劉翰林的家長都同意了。兩個年輕的爸爸叮囑著自己的兒子,要多關心和幫助顧銘夕,他和大家,並沒有什麼不一樣。

  從那以後,簡哲和劉翰林就承擔起了幫助顧銘夕上廁所的責任。他倆分工合作,一人一周輪流,顧銘夕沒法子自己穿脫褲子,都要靠兩個男孩幫忙,時間久了,三個人自然而然地變成了好朋友。

  當然,顧銘夕是不在學校裡大便的,即使有時熬不住,他也會選擇去找男老師幫忙。

  讓同班同學幫著擦屁股……他還是欠點兒勇氣。

  總體來說,顧銘夕是個挺隨和的小男孩,他對很多事並不在意,但這不代表,他的心真的大到無邊無際。

  當這樣的生活剛開始的時候,他也很害怕,很彷徨,畢竟一個人失去了兩隻手,意味著他以後的世界,將變得和別人完全不一樣。

  李涵也曾經騙過他。那時,顧銘夕剛從手術後清醒過來,發現自己兩個肩膀上裹滿了紗布,而自己的兩隻手臂卻不見了。他肩膀很疼,心裡又驚慌,忍不住就哭著問李涵,他的手到哪裡去了。

  李涵就撒了天底下的媽媽都會撒的謊:“你的手壞啦,醫生叔叔拿去修理了,等修好了就會給你拿回來的。”

  病床上的顧銘夕很疑惑,有氣無力地問:“能修得和原來一樣嗎?”

  “當然能。”

  “那修好了,能裝的上去嗎?”

  “能的。”李涵憐愛地摸摸他的腦袋,忍著眼淚點頭回答。

  顧銘夕還不放心,問:“要是裝不上去了,怎麼辦?”

  李涵說:“不會裝不上去的,醫生叔叔很厲害的,只要銘夕乖乖聽話,按時吃藥,小手很快就會回來了。”

  顧銘夕就笑了,點頭說:“嗯,我會乖乖聽話的。”

  他相信了媽媽的話,從那以後開始了每天的盼望,每天每天,躺在病床上不厭其煩地問:

  “媽媽,我的手怎麼還沒修好啊?”

  “媽媽,他們會不會忘記修我的手了。”

  “媽媽,你去幫我問問醫生叔叔好不好,問問他,我的手什麼時候能還給我。”

  “媽媽,他們是不是把我的手修壞了?稍微壞一點點沒關係的,讓他們先來給我裝上好不好?我想我的手了!”

  連著醫生護士進來幫他換藥、檢查,他都會忍著疼,笑嘻嘻地問:“醫生姐姐,你們快把我的手修好啊,我還要上學呢。”

  直到有一天,他輕輕地問李涵:“媽媽,今天幾號啦。”

  “怎麼了?”李涵知道6歲的顧銘夕其實對日期和時間都沒什麼概念,不明白他為什麼這麼問,顧銘夕小聲說:“9月1號,我就能上學了,媽媽,9月1號到了嗎?”

  這時候已經是9月中旬了,但李涵還是騙他:“沒有到呢,銘夕。”

  再後來,顧銘夕約摸是有點兒明白了,他變得越來越沉默,不像一開始那樣充滿期待。他問李涵:“媽媽,我的手是不是再也修不好了?”

  他這樣子問,李涵自然是憋不住了,眼淚流了下來,她儘量說得平靜:“銘夕,醫生剛才告訴媽媽,你的手壞得太厲害了,修不好了。”

  “他們怎麼能說話不算數呢。”顧銘夕眼淚汪汪,傻傻地問,“那我以後怎麼辦?我就沒有手了嗎?”

  李涵點點頭,還不忘安慰他:“不,醫生說啦,以後可以給你裝機器手,和、和你原來的手是一樣的。”

  “機器手?”顧銘夕驚喜地瞪大了眼睛,“是像變形金剛那樣的機器手嗎?”

  那時候,變形金剛的動畫片正風靡全國,沒有哪個小男孩是不喜歡的。李涵的這番話又燃起了顧銘夕心中的期望,幼小的他覺得自己能裝上兩隻像變形金剛那樣的機器手,也是一件很不錯的事。

  甚至於,當金愛華帶著龐倩來醫院探望顧銘夕時,顧銘夕都驕傲地和她說,將來,他會裝上兩隻萬能的機器手臂,能發子彈,還會變形。

  小小的龐倩一臉羡慕地看著他,伸出胖嘟嘟的小手去摸摸他貼著紗布的圓圓肩膀,問:“是裝在這兒嗎?”

  “嗯!”

  “裝上去會疼嗎?”

  “唔……大概會有點兒疼。”顧銘夕認真地想了想,說,“但是我不怕!”

  龐倩說:“那,那到時,你的機器手,能不能借我玩一下?”

  “行,不過你得記得還我。”顧銘夕高興地說著,接著又有些氣餒了,“那些醫生叔叔都說話不算數的,本來還說能修好我的手,結果又修不好了。其實……我也不是非得要裝機器手,我還是更喜歡我原來的手。”

  ……

  龐倩和顧銘夕一起放學回家時,顧銘夕對她說,寒假時,他要去一趟上海。

  “去上海?做什麼呀?”龐倩問。

  “我也不知道,我爸爸和我說的。”顧銘夕一邊踢著地上的石子兒,一邊回答。

  雪早已經化完了,他們走在熟悉的小路上,龐倩聞到了街邊烤紅薯的香氣,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口袋裡的零花錢。

  “你吃紅薯嗎?”她問。

  顧銘夕搖搖頭。

  “那我買個小的。”龐倩走到賣紅薯的大爺面前,掏出口袋裡的一張五角錢,說,“爺爺,給我稱一個5毛錢的紅薯。”

  大爺看看她,伸手到紅薯爐子裡去掏,掏一個看看,放回去,再掏一個看看,又放回去,最後對龐倩說:“小妹,我這兒沒有這麼小的紅薯,你要麼買個1塊錢的,和你同學分著吃?”

  龐倩臉紅了,她只有5毛錢。

  “那我不買了。”她把錢塞回口袋,轉身要走,顧銘夕喊住了她。

  “龐龐,我口袋裡有錢,你自己拿一下,買個1塊的吧。”

  龐倩不高興:“我才不吃嗟來之食!”

  顧銘夕說:“我和你分著吃,總行了吧。”

  聽他這麼說,龐倩樂了,熟門熟路地摸了他的褲子口袋,拿出了錢。

  買了吃的繼續往家走,龐倩吃著香噴噴的紅薯,又想起了之前的話題,問:“你爸爸帶你去上海,是去走親戚嗎?”

  “應該不是,我家在上海沒親戚。”

  “那是去玩嗎?”

  “不知道,可能是吧。”

  “我爸爸去過上海。”龐倩嘴裡塞得滿滿的,口齒不清地說,“他說上海有地鐵了,有些鋼材還是從他們廠子裡進的貨呢。”

  “我爸爸也說過。”顧銘夕問,“你坐過地鐵嗎?”

  “沒有。”龐倩搖頭,“你呢?”

  顧銘夕也搖頭:“我也沒坐過,這次去上海就能坐地鐵了。”

  “回來了你告訴我好玩不好玩。”

  “好啊。”

  “哎,你要吃紅薯嗎?”她突然想起手裡的美味,“你說要分著吃的,你再不吃,我都快吃完了。”

  顧銘夕看著她手裡已經快要吃到底的紅薯,有點嫌棄地說:“我不要吃。”

  龐倩瞪他:“幹嗎不吃!”

  “我不餓。”顧銘夕扭過頭快速地走。龐倩才不依,快速地追了上去,拿著紅薯就往他嘴邊塞:“你吃一口嘛,可甜可好吃了!”

  顧銘夕左躲右躲怎麼都躲不過,沒辦法只能就著她的手咬了一口紅薯:“好啦!我吃過了!”

  “甜不甜?”

  他很無奈:“甜。”

  龐倩嘻嘻地笑了起來,這時,一個住在金材大院的女人騎車經過他們身邊,看到兩個小孩在馬路上追追鬧鬧,就笑著喊:“呦,銘夕,別在馬路上玩兒,路上危險,趕緊帶著你媳婦兒回家了。”

  “……我會注意安全的,鐘阿姨。”顧銘夕有些無語,但還是有禮貌地回答。

  等到姓鐘的女人騎遠了,龐倩朝他撇撇嘴,生氣地說:“你幹嗎和她說話,我媽媽可討厭她了,因為她總是在大院裡胡說八道。”

  顧銘夕看看她,不吭聲。

  這個女人的確有些八卦,舉個例子吧,她是金材大院、甚至是整個金屬公司裡唯一一個依舊把龐倩叫做顧銘夕“媳婦兒”的人。

  哪怕金愛華在公司食堂當著大家的面和她大吵一架,她也死不悔改。

  當時,鐘小蓮諷刺著金愛華:“人家銘夕活蹦亂跳的時候,你們家多扒著他們家呀,幫著接送,幫著照顧,真把銘夕當自己兒子養了。現在銘夕身子殘了,你們就想甩得一乾二淨啊!我就說句‘媳婦兒’又怎麼了?噢!銘夕現在配不上你家胖胖啦!不要忘了,銘夕胳膊沒了,你家胖胖也是有責任的!”

  聽了這樣的話,金愛華捋了袖子就想上去打她,最後被聞訊趕來的龐水生拉住了。龐水生當著眾多同事的面,指天對地地發誓:“我們龐家每一個人,要是有人因為銘夕沒了胳膊而嫌棄他,就遭天打雷劈!顧國祥是我穿開襠褲的兄弟!他現在沒回國!我龐水生就會代他照顧顧銘夕!顧銘夕就是我兒子!但銘夕和倩倩現在還小,什麼娃娃親的事以後大家都不要提。以後他們長大了,如果兩個孩子情投意合,我龐水生今天把話放在這兒,我絕對!不會反對!”

  “龐水生你胡說什麼啊!”金愛華生氣地拉他,龐水生回頭瞪她:“不嫌丟臉啊!閉嘴!”

  這件事,顧銘夕和龐倩自然是不知情的,但是金愛華從此就恨上了鐘小蓮,對著龐倩也時常會講鐘小蓮的壞話,還叫女兒要把鐘小蓮說的話當放屁。

  在對待顧銘夕的問題上,無疑,龐水生和金愛華是有很大的分歧的。顧銘夕在家休養一年後,和龐倩同一屆升入小學,當時顧國祥還未回國,龐水生為了兩個孩子跑前跑後,還拜託木匠定制了顧銘夕的課桌,並向老師強烈要求,讓女兒和顧銘夕同桌。

  那時顧銘夕和龐倩都很小,自然也不會反抗,兩個人就莫名其妙地做了同桌,一做就是五年。

  晚上,龐家一家三口吃飯時,金愛華突然問龐倩:“你今天是不是碰到鐘小蓮了?”

  龐倩點點頭,馬上說:“我沒和她說話。”

  “以後見到她,就走開,千萬別去理她。”金愛華往龐倩碗裡夾菜,“個瘋女人剛才回來碰到我,居然還特地和我說,看到你和銘夕在街上打打鬧鬧,你還喂他吃番薯,好像感情很好的樣子,她放的什麼狗屁!”

  龐倩悶頭吃飯:“……”

  龐水生有點生氣:“愛華!”

  “幹嗎!”金愛華又轉頭問龐倩,“我問你,你喂顧銘夕吃番薯啦?”

  “沒有。”龐倩立刻搖頭,“是我自己在吃。”

  金愛華看了她一會兒,說:“你也大了,該懂點兒事了,銘夕是個男孩子,你雖然和他是同桌,但也不能和他處得太近,你知道嗎。”

  “嗯。”龐倩小雞啄米。

  “幸好,小學畢業你倆就不在一個學校了。”金愛華想到這個事就很開心。

  龐倩大驚,猛地抬起頭:“為什麼?”

  龐水生止住了金愛華:“還沒定的事,別多嘴。”

  “爸爸……”不知為什麼,聽說不能和顧銘夕讀同一所初中,龐倩竟然有些害怕,還有深深的不舍。龐水生沒讓她問下去,說:“吃飯了,還有一年半的事,急什麼。”

  第二天,龐倩自然將這個疑問拋向了顧銘夕,顧銘夕居然也很莫名其妙:“我不知道啊,我爸爸媽媽沒和我說。”

  “你會不會是要轉學去上海!”龐倩很著急,“你回家去問問你爸爸媽媽嘛!”

  見她一副心急火燎的樣子,顧銘夕居然很想笑,他問:“你幹嗎,你不是一直吵吵著不想和我做同桌麼,我倆要是不念一個學校,你不是就輕鬆啦。”

  龐倩愣住了,眨巴眨巴眼睛,說:“對哦……那我就再也不用和你一起上學放學了,不用給你拿飯盒,不用幫你買東西,不用幫你穿雨衣,不用幫你系鞋帶、系紅領巾了。”

  “嗯。”顧銘夕看著她,嘴角帶笑,“這樣不是很好嘛,你一直都嫌我煩呢。”

  “好、好……”龐倩繼續眨巴眼睛,突然就變得兇神惡煞了,“好個屁!”

  顧銘夕皺眉、撇嘴:“喂,龐龐,你這樣子說話,好像你媽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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