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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笑小說》第10章
後記

 <鬱積電車>

 我經常搭乘電車的時期是學生時代。當時我上學的路線是先搭近鐵(即近畿日本鐵道,日本關係地區最大的私營鐵路公司,線路涵蓋大阪、京都和奈良等地。)從佈施站至鶴橋站,再換乘環狀線到天王寺下車。每天車上都擁擠得如沙丁魚罐頭一般,自然也不乏色狼、扒手出沒。在佈施和鶴橋之間有個今裡站,我有個朋友從這一站上車,他就不時偷摸女人屁股,還狡辯說「只是手背碰碰不算色狼」。有一回他出手猥褻時我剛好在場,那位化著濃妝的白領女郎似乎弄錯了,竟朝我狠狠瞪過來。

 自從通了地鐵後,我就不用再受擠車之苦了,因為離家最近的站就是始發站。雖是最近的站,依然得走十五分鐘以上。等到從家步行三十秒即到的地鐵站建成時,我已經離開了大阪。

 上班族時代我都開車去公司,故而很幸運地不用去搭滿員的電車。但每天都遭遇堵車,後來發現還不如到最後一刻才出門,然後抄近道一路狂飆而去有效率。

 開車上班雖然輕鬆愜意,但下班後就沒法和同事一起去小酌兩杯。我一直夢想能像《海螺小姐》(日本漫畫家長谷川町子的四格漫畫,主角為主婦海螺小姐,在日本家喻戶曉。)裡的益男或波平那樣,隨心所欲地把酒言歡。

 成為作家後我一直在家工作,但有兩年時間在外面租了工作室,每天過去上班。本來開車二十分鐘就可到達,但我總是刻意搭公交再轉電車,在路上折騰將近一個小時。這樣很辛苦,卻也很有樂趣。那間工作室鄰近市中心,因此頗受編輯好評,現在從市中心到我家要花上一個半小時,想必在編輯中風評不佳吧。

 這篇作品是在去往工作室的途中偶然想到的。不,說偶然想到不是很確切,應該說,是我揣摩著眼前人們的心境,不知不覺間便構思出了這樣的故事。

 有時也想再坐坐那種鬱積電車,但每天都坐就很令人生厭了。

 <一徹老爸>

 《巨人之星》和《明日之丈》(又譯《小拳王》、《鐵拳浪子》,1967-1973年連載的拳擊漫畫名作。)都是我少年時代的經典漫畫,但如今想想,頗有很是莫名奇妙的地方。其中我無論如何都想不通的,都是星一徹發明的魔送球。這是種三壘手給一壘手的傳球,看似直奔跑向一壘的跑著臉部而去,但當對方膽怯減速時,球就一個急轉彎,穩穩落入一壘手的手套,當真是出神入化。星一徹本是知名三壘手,因肩傷無法投出快速球,故而發明了這樣的技巧。

 可這樣再怎麼想都很奇怪。既然投不出比跑著速度更快的球,又怎麼可能投出險些擊中他臉部的球呢?

 這個倒還罷了,多少總能勉強說通。最令我難以理解的,是星飛雄馬對魔送球的看法。

 進入巨人隊後,他旋即意識到單憑直球不足以縱橫天下,於是開始研發新的變化球,悟出了大聯盟魔球一號。可我很想說:慢著!你為什麼不投爸爸教你的魔送球呢?那可是厲害無比的變化球啊,誰也休想克得住。再搭配精準到毫釐不差的剛速直球,絕對是如虎添翼,贏上幾十場也不在話下。

 可是飛雄馬遲遲想不到向打者投魔送球的招數。直到開發大聯盟魔球二號時,他才終於想起來,但並未直接拿來用,而是利用它的原理發明了消失的魔球。這裡又有個不合情理的地方:每次一看出消失的魔球本質就是魔送球,打者無不立刻揮棒猛擊。我要再次強調,魔送球可是很厲害的變化球,帶起的風勢甚至會捲得地面塵土飛揚。在塵土掩蔽下遁形的魔球自然沒人打得到,但就算看到了球的蹤影,也同樣不可能打中。

 雖說沒少吹毛求疵,我卻並非與這部漫畫有什麼過節,毋寧說是感情深厚的表現。實際上在《巨人之星》裡,魔送球遠比大聯盟魔球意義重大,每到故事的轉折點,總會牽扯到魔送球。因為魔送球是父親一徹的分身,只要飛雄馬一天不和魔送球劃清界限,他就無法擺脫父親的掌控,過上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

 寫這篇作品時,我思考的都是諸如此類的嚴肅問題,最後卻寫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逆轉同學會>

 讀過我作品的朋友或許知道,我對教師很反感。至於原因,應該是從未得到過教師的關愛。世上也有不少人直到長大成人之後,依然很感念關照過自己的恩師,每次見到這種人,我都深感羨慕。

 和我交情很好的作家黑川博行先生,過去曾在高中教美術。如果我當年能遇到像他這樣出色的老師,或許就不會變得不相信大人了。很可惜,我遇到的老師全是煞費苦心裝扮成聖人狀的笨蛋。念初中的時候,有個年輕老師幽默風趣,難得我還蠻喜歡他的,沒想到他竟當著大家的面,公然對因事故左眼受傷的我說出不堪入耳的歧視的話。雖然我並未因此受到傷害,卻對自己有眼無珠、看不透他的本性感到很氣憤。

 《逆轉同學會》雖是藝術創作,靈感卻來自我的親身經歷。我曾受邀參加這種前教師的聚會,但不是去聚會,而是請我去演講。邀請函上的措辭很客氣,看得我誠惶誠恐。

 但我最終回信謝絕,理由是排不開日程。這固然是事實,但還有一個信上沒提的原因,那就是邀請函裡註明「恕不支付演講費」。

 我並不是貪圖金錢,假如對方提出要致送演講費,我反而會主動辭謝。但看到信上如此表示,不由油然而生「教師果然都是這個德行」之感。

 再說件別的事。幾年前,我為曾供職過的公司的內部雜誌撰寫隨筆,當時先是公司的前輩打來電話探詢意見,隨後社內雜誌的編輯寄來正式的邀請函,函中註明「盡量為您申請稿費」。不久公司的前輩再度打來電話,問我是否願意接下這份工作,這時我才第一次表示同意。接著前輩又說「有件事不太好啟齒」,然後問我稿費應該支付多少比較合適。通常像這種情況,最後才談稿酬問題也是可以理解的,當下我答覆他說,不需要支付稿費,只要送我隨後幾期的內部雜誌就可以。前輩確認我是出自真心後,條件便談妥了。這份工作讓我很愉快。

 而我畢業的大學也曾數次向我邀稿。有一回我忽然收到一個厚厚的信封,納悶地拆開一看,裡面是稿紙和回郵信封,另外附了一頁信紙,說明稿件和題目,最低頁數、截稿日期和聯繫方式。其中最低頁數若換算成四百字稿紙,要將近二十頁,截稿日期是二十天後。因為隻字沒提稿費,我想應該意味著這是無償的吧?如果這樣我也乖乖替他寫稿,那為了區區幾頁隨筆就提前一個月打電話聯繫的編輯也太可悲了。不用說,我自然將其扔到一邊不加理會。快到截稿日期時,負責人打來電話再三央求,我只好大幅削減頁數後交差了事。大學常被視為欠缺社會常識的地方,依我看也並非沒有緣由。

 學生並不是學校的走卒或手下,尤其畢業之後更是如此。學校理應把他們當成有職業的社會人士來對待。

 我想,前面提到的那位請我演講的老師其實也是明白這個道理,只是多少有些倚老賣老的心態。否則,對於一個要從東京遠赴大阪演講的人,應該是說不出「恕不支付演講費」這種話的。而我不願意縱容這種倚老賣老的心態,是因為我的教師過敏症太嚴重了。

 <超狸理論>

 我不喜歡在科學上站不住腳的事情,但這並不代表我不喜歡缺乏科學依據的小說,畢竟我自己寫的不少小說也算不上多科學。我反感的,是從不科學的角度來解釋事實。

 「有人在XX小學廁所裡見到過少女的幽靈。」

 這種說法沒有問題,因為的確可能有人看見幽靈,這是可以證明的。

 「XX小學廁所裡出現少女的幽靈。」

 這樣講就不對了。幽靈的存在尚未得到科學證實。如果要這樣說,多少總得提出證據。那如果說有一百人目擊過呢,是不是就可以認同?還是不行。說極端一點,就算親眼所見,我也不同意這種說法。這個時候只能得出「到那裡會看到類似少女幽靈的東西」這樣的結論,如此而已。至於那究系何物,則是接下來需要研究的事。

 我時常聽到這種論調:「因為不希望自己建立的理論遭到破壞,科學家總是對超自然現象視若無睹。」對於那些一手締造文明的偉大科學家來說,這種看法是何等的無禮。沒有人會比科學家更期待推翻既有概念的現象出現,他們總是夢想著將自己信仰的一切徹底顛覆,因為唯有不斷推翻與重建,科學才能日新月異。基於這種觀念,有時他們也會表現得很冷酷。例如阪神大地震發生時,以建築學家為首的科學家們必然大為震驚,但將這場悲劇視為資料寶庫的,也正是這些科學家。

 實際上,向來拒絕面對現實的,毋寧說是非科學界人士。否定地球自傳這一事實的,究竟是科學家,還是宗教家?

 科學家自然也會犯錯,因急於得出結論而錯誤研判資料、導致社會騷動不安的事情曾一再上演。但在科學的世界裡,錯誤的結論絕不會長久佔據統治地位,總會有其他科學家進行補充試驗,驗證結論是否正確。一旦別人提出足以推翻原有結論的確鑿證據,科學家便會承認自己的錯誤。對常溫核聚變提出質疑的,也正式科學家本身。

 科學家對鼓吹超科學的人士不屑一顧,原因就在於他們沒有提供證據。單純的耳聞目睹是不足以作為證據的,他們提出的唯一物證就是照片和錄像帶。而所有證據之中,還沒有發現哪一樣可以說「只能用超自然現象來解釋」的。說得直白一些,很多甚至有捏皂之嫌。在科學的世界裡,一旦捏皂證據被發現,當事者就必須從此退出研究第一線,這是毋庸置疑的。從這個意義上,超科學的世界好混多了。

 本篇小說參考了《科學朝日》一九九三年五月號上刊登的《UFO影像真相探秘》等作品,尤其是科學記者久保田裕先生的報道給了我不少靈感,在此謹致謝意。

 最後需要申明的是,雖然我目前並不相信超自然現象,但時刻都做好了接受的心理準備。只要有科學的證據,無論是幽靈、尼斯湖水怪、超能力,還是UFO確係外星人交通工具,我都會欣然相信。不,應該說,我其實很期待有這樣的事物存在。

 <無人島大相撲轉播>

 這是我上小學低年級時發生的事。

 有位大叔總是穿著鼠灰色(已經髒到不能用灰色來形容了)的襯衫,交抱著雙臂,一邊走一邊唸唸有詞。他身材瘦削,面容清,理得短短的頭髮透著斑白,眼神老是飄向遠方。

 幾乎每天一道固定時間,那位大叔就會不知從哪裡冒出來,咕咕噥噥地從我們這些嬉鬧的孩子身邊走過,彷彿根本沒有看到我們的存在。他的身體周圍張著一道無形的屏障,營造出一個完全屬於自己的世界,旁人誰也不得其門而入。看他的模樣,也就是個普通的路人,但散發出的氣場卻讓人覺得很像苦行僧。事實上我們當時還真以為他嘴裡念叨的是經文。

 印象中似乎是一次去澡堂的路上,那位大叔就走在我前方。他像平時那樣雙臂抱胸,微弓著身子,嘴裡唸唸有詞。我加快腳步跟上去,終於聽清了他念叨得話,那可真是出人意料。

 「現在是第八局下半局,上場的打者是長島。他今天的成績是三次打擊,一次安打。那麼投手村山又將如何應對呢?目前一壘、二壘上都有跑者,村山投出了球!是一記外角球!長島做了一兩次假打,投手丘上的村山和捕手交換暗號後,開始第二次投球。球投出去了!啊!打中了!長島將球打到三壘手與游擊手之間,三壘手漏球,游擊手也沒有追上。安打!安打!這是支左外安打!二壘跑者踏過三壘,衝向本壘!左外場員現在接到球了,全力將球直接傳向本壘!這是球與跑者之間的競爭,時機很微妙,如果捕手搶先接到球觸殺……安全上壘、安全上壘、安全上壘!跑者成功回到了本壘!捕手立刻將球傳向三壘!安全上壘,這次也是安全上壘!巨人隊以一分優勢領先,而且一壘三壘都有跑者……」

 以上只是我如今隨意揣想出來的,重點在於大叔當時一路都在嘀咕這樣的話,而且滔滔不絕,一氣呵成,儼然如收音機的實況轉播一般。我甚至覺得或許比真正的轉播還過癮。

 後來我才發現,大人們好像很瞭解他的來歷。聽說他的人生似乎不堪順遂,但當媽媽說出下面這番話時,我莫名地感到高興。

 「他可真不簡單,講得那麼流利,一點都不停頓,說不定頭腦其實很靈光。」

 至今一想到這位大叔,我依然懷念不已。

 <屍台社區>

 通常來說,一個人一生中最大一筆購物就是買房。不買房的人自然也有,這裡討論的是已經或正打算買房的人。

 依我的經驗,買房真的很辛苦,說實話簡直麻煩透了。在腦海裡浮想聯翩的時候還很神往,一旦付諸實際行動,只會讓人愁眉不展。籌措資金就是其中一樁頭疼事。

 但買房辛苦的最大原因,是每個人都打心底覺得「絕對不能失敗」。畢竟是一筆巨額交易,萬一有什麼不稱心,總不能輕鬆說聲「哎呀,買得太失敗了,扔了再買個新的吧」。就算要另買新房,也得先把現在住的房子賣掉來籌集資金。但會讓業主感覺買得很失敗的房子,通常都賣不出高價,運氣不好時,甚至便宜甩賣也沒人要。

 由於這種壓力,買家難免患得患失、不勝其煩。煩惱到最後,往往會憑一時衝動買下房子。

 挑選房子的關鍵,取決於買家優先考慮的因素。例如,一家之主是優先考慮工作還是優先考慮家庭,就是個重要的分歧點。有的人寧可自己每天路途迢迢地去上班,也要讓孩子住上寬敞的房子,這份愛心和毅力我著實佩服。就算背後也存有期待房子升值的投機心理,我還是覺得很了不起。我就辦不到。

 這篇小說寫於泡沫經濟破滅後不久。時至今日,套用「如今已不是二戰剛結束的時代了」的說法,也可以說「如今已不是泡沫經濟剛破滅的時候了」。但我覺得類似的故事依舊會在某處上演,只是應該不至於冒出屍體罷了。

 <獻給某位老爺爺的線香>

 我的祖母在九十七歲時過世。這樣說可能有點怪,但那場葬禮還滿令人愉快的。

 我離開老家大阪已久,和堂兄弟姐妹們有二十年沒見面了。在葬禮上重逢時,彼此熱熱鬧鬧地寒暄招呼,就像開同學會一樣 。當我發現某位大嬸竟然是我同年的堂妹時,真是吃驚不小。在會場裡四下亂跑的,都是這些堂姐妹的小孩。

 伯父姑媽他們看到親戚們難得地大團聚,也笑得合不攏嘴。葬禮的氣氛如此和樂融融,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祖母的高壽。父親和伯父早在幾年前便著手準備葬禮費用,還找了葬儀社來估價。若說有什麼遺憾,就是祖母沒能突破百歲大關。但在葬禮上,當司儀說出「享年九十九歲」時(好像都說虛歲),全場彷彿都在無聲地驚歎。

 流淚的只有我姑媽,也就是祖母的親女兒。把花束放入棺材時,她撫摸著祖母的臉落下淚來。在去火葬場的公交車上,聽到孫女說撿骨很噁心時,這位姑媽卻回答:

 「撿骨有什麼大不了的,你覺得人的骨頭噁心,那想成魚骨頭不就好啦。」說完她咯咯地笑了起來。

 這篇作品是在葬禮前夜守靈時偶然想到的。標題誠如讀者諸君所見,是借鑒自小說《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美國作家丹尼爾·凱斯的作品,講述一名弱智患者接受腦部手術逐漸成為天才後的離奇經歷。1959年以短篇形式刊登於雜誌上,榮獲雨果獎,1966年改寫成長篇小說,榮獲星雲獎。)。原本我想寫成長篇,但原版的《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也是短篇版本口碑更佳,於是就維持了現在的短篇形式。

 <動物家庭>

 芸芸眾生,不外乎分為兩類,一類是鳥人,一類是魚人——以上純屬我東野個人的理論。

 這理論是我隨便說說的,並沒有什麼根據,沒想到向朋友提起時卻很受認同,還有人表示「啊,那我應該算是魚人了」,所以我覺得或許這個分類還挺準的。當然,也有人認為自己不屬於任何一類。

 照這個不大可靠的理論來判斷,我可算典型的鳥人。我特別喜歡坐飛機,如果有機會,也很想嘗試蹦極和跳傘。另外帆傘我也玩過,一點都不覺得害怕。

 但潛水我就不行了,不,不光潛水,我根本就不想看到海裡的景色。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水族館我也不喜歡去。甚至看到兒童圖鑒裡繪製的海底景象時,我背上都會躥其一股惡寒。

 我曾參觀過加拿大的某博物館,裡面有一個展區展示海中的恐龍模型,整個展區營造成太古時代的海底情境。我一踏進去,立刻渾身都不舒服。

 小時候我上過游泳培訓班(現在應該是叫「swimming school」),還參加過大阪府的游泳大賽,所以並非不會游泳。在游泳池裡潛水對我來說不值一提,也很喜歡,但在海裡就完全不行。

 但我很愛吃魚類和貝類,幾乎無一嫌棄,因此如果要把我自己比作一種動物,我的答案永遠是「海鷗」。

 關於這篇作品,閒話我就不多說了,請讀者諸君自行領略吧。至今所寫的短篇中,這是我自認傾注了最多心力的一篇,但也不敢說就一定符合每位讀者的口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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