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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X(混音人生)(紈絝子弟攻xRapper少年受)》第95章
 第95章

  六年前我在那個奇妙的夜晚遇見他,我十四歲,穿著一條洗得發白的褲子,不合身的舊外套,褲腳一直撂倒球鞋跟,以為闖大禍,在路邊彷徨的張望。

  而他騎一輛黑色的重機,長腿一邁踩在道牙上,眉眼風流惑人,有種輕佻而不自知的神氣,沖我擺弄手裡的打火機,說,給哥點根煙?

  ——六年後我看他摘下頭盔,額前的碎發被弄得掀起來,露出棱角分明的鼻樑,整個人笑得很垮,卻又帶著種不可錯認的縱容,說,“你怎麼說回來就回來了……”

  我憋了一路,也不知道被這句話戳到了哪個怒點,口氣與動作一樣生硬,心裡泛酸,試圖用眉毛佯裝一點沒有心情的笑,說:“所以呢?”

  他想必沒見過我這樣,看得出被我的反應擾亂了預先準備好的說辭,所以他停頓了一刻,重新組織語言,在靠近到我耳邊的同時,用兩根手指繞過我的手指,勾住。

  “寶寶生我氣了。”

  那種和他四目重疊又被觸摸的感覺差點讓我破功。

  但他的臉註定了他不能成為一個優秀的苦情戲演員,跟人眨眨眼都像在調情。我對此已經有了充足的抗體,哪怕心生動搖,還是勾著他的手抗議的往後縮了一下:“解釋完了再跟你回去。”

  “可我覺得你現在需要的不是解釋。”

  他又把我拽回去,順勢張開另一隻手,把我攬進懷裡,往汗水沁濕的背心上拍了拍。“你需要抱。”

  “……”

  我沉默以對,下意識的用眼睛沿著夜裡人影荒蕪的街道掃了一圈,確信沒有引起路人怪異的注視,才以更甚一分的力氣回抱住他。

  “下次別這樣了。”

  不這麼做,我全身那種想喊出來的力氣都沒處發洩似的,臉壓在他肩窩裡,不知道該往哪鑽。

  可我只能做到這一步了。

  “是我不好。”他揉揉我的後頸,“對不起寶寶。”

  “我錯了。”

  我聽見自己如釋重負的歎息,身體仿佛被他高高地拋起來又接住,前一秒還困在無處著落的恐慌之中,一眨眼卻驚覺在他懷裡。我知道沒人喜歡看自己因為沉陷感情狼狽荒唐的樣子,那不理智,也不灑脫,為了不存在的擔憂跑了幾十公里,得不到答案,好像就是為了親眼看一看他、用手抱一抱他。

  別的什麼都可以不要。

  什麼都。

  我問他,你的事情解決完了嗎?其他人呢?

  他搓了搓手指,“你看我過來挺快的吧,我就在新街那邊的巷子裡,往深了走有個盤口,兩撥人起了衝突,差點招來員警……不過在我沒接電話的時候已經處理好了。放心。”

  眼前一黑,又與他隔了一層玻璃,他把頭盔扣到我頭上,指關節在我額角“梆梆”地敲了敲。

  “其他人在‘洗地’,後半夜會結束的。”

  等我在後座坐好,背包塞在身前,他拉住我的兩隻手,像系安全帶一樣環抱在他腰上。

  夜深了。

  他載著我穿過七月流火的夜晚,我身上煩熱早已散盡,吹著風倒是有些昏昏欲睡,路過一座橋,河面上水光瀲灩,生動的倒映在橋身之下,織成一張破碎的網。數盞路燈作伴,光芒像手臂圈住身前最溫柔的一塊。我不說話,只緊貼著他後背,想試試聽不聽得到心跳。

  “你是不是,不喜歡我幹這一行?”

  我剛開口,想起要把頭盔上的透明罩拉上去,風猛地湧進來,吹得我眼睛睜不開。“無所謂喜不喜歡。”

  “假如我非要逼著你收手,事不由人,你夾在中間會很難做吧。”

  前方十字路口有個紅燈,他減慢速度,融在風裡的聲音變清晰:“有些東西不是說收手就收得了的。”

  他停下來,摸摸我的手背,“寶寶比我想法成熟呢。”

  “咱們倆立場不同罷了。”

  我把下巴往他肩上蹭了蹭,說,“你有分寸,就不會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賭,去揮霍,這沒意義。”

  “重要的是。”

  我閉了一下嘴,話再說出口,不知怎麼就降了調。“你還有我。”

  “嗯?”

  他不笑還好,一笑我就覺得自己蠢。這毛病怕是改不了了。

  “你養我啊?”

  “怎麼不行,”我心一橫,“等我攢幾年錢,有資本開家工作室,沒資本就賣唱,我會想辦法的……只要你別太敗家我都養得起。”

  他笑了,肩膀發抖,然後鬆了松膀子,假裝沒有嘲笑我不切實際的天真。

  “那敢情好。”他轉彎加速,“回去我把咱們家房本啊存摺啊黑帳啊全部積蓄都給你,以後我就當小白臉,吃你的睡你的,上炕認識媳婦下炕認識鞋。”

  “爸爸,做人不能這麼不要臉。”

  “反正我都快三十了,丟得起這個人。就這麼定了。”

  “……”

  於是從那天晚上回去後他就瘋了。

  因為我跑回來純粹是貿然行事,頭腦冷靜下來免不了有些後悔,又不好回自己家,乾脆呆在錄音棚弄我的翻唱。

  而宮雋夜表示前天的事兒風頭還沒過去,他有必要在家避避嫌,閉門不見客,要麼散步買貓糧,一身短袖短褲,邋邋遢遢的居家打扮,穿襯衣從不系扣子(這就很不應該了。)鬍子兩三天不刮,活動範圍嚴格劃分在方圓一公里內,非常聽話,我讓他什麼時間回家就什麼時間回家,要麼窩在房間裡聽我唱歌,煞有介事的跟我探討選曲。

  我含著潤喉糖,拿一份篩選過的歌單給他,二十首按照順序全唱一遍,讓他挑出合適的五首,由我收入這次的翻唱專輯裡。

  他坐在沙發上,手臂平攤開,嘴裡叼一支圓珠筆,手中捏著我的歌單,腳尖跟隨節奏打拍子,我一讓他說感想,他就理直氣壯地:“我哪懂你們這些人民藝術家。我唱歌跑調。”

  我幾欲窒息,“宮雋夜——”

  “但是我認為。”

  他用手指撣了撣紙面,“你對著我的時候,唱情歌最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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