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我在何胖子那兒打工的內容比較單一,端茶送酒打掃衛生,最基本的服務生的活兒;工作時間不長,白天生意清淡,熱鬧的都是晚上,偶爾作為場地承接幾個個演和活動,或者包場給一些聚會的人,因此工作量大且集中,忙起來的時候連喝口水的工夫都沒有,平常我都是夜裡十點左右回家,路上就會餓得大啃便利店買來的打折飯團。
總的來說,這裡的環境和氛圍我都不討厭,甚至還有一點點隱秘的嚮往。
經過我這些日子的觀察,何胖子人緣兒不錯,酒吧有不少老主顧,有些回頭客一來二去也和他混熟了。在我看來菜單上那些價錢都是嚇死人的,這些人也都消費得起,所以我才有那麼高的工資。我不禁懷疑顧客們平時都做什麼工作,讓他們有大把的時間和金錢用來消遣,在別人勞碌奔波的時候,坐下來悠閒的喝一杯酒。
去打工的第一天我認識了那邊的員工,一個調酒師,兩個酒保,還有一個剛滿十八歲的女服務生。論年紀和輩分我是最小的,都得叫一聲哥或者姐,聽起來像是油嘴滑舌的小鬼亂獻殷勤,起初我叫得總不那麼順口,畢竟我只這麼稱呼過那一個人。
當晚的員工聚會上何胖子摟著我的肩膀,正經八百的提醒那幾個人,不要引誘未成年喝酒,不僅因為過量的酒精不利於青少年生長發育,更因為這地方比較特殊,喝醉了會很麻煩。
我說還有人會趁機劫色不成?就我這模樣?
何胖子卻不拿這話當玩笑,他用一種和自己的諧星形象全然不搭的嚴厲口吻說,當然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我見過有些人渣好你這口兒的,平常看著西裝革履人模狗樣,背地裡噁心著呢。記住了,鳥大了什麼林子都有。
我說,哦。等等,什麼?
實際上,他提出的這些我也都考慮過。酒吧魚龍混雜,各個社會階層的人都有,醉酒的場合也容易給人一種糜爛的印象,好像來這裡的都是些“不正當”的人。夏皆聽說我找了在酒吧的工作時更是當場暴跳如雷,讓我懷疑自己是不是被忽悠進了什麼違法場所,即將從事什麼見不得人的特殊職業。
她甚至跟我去酒吧看了一次,發現只是個普通的英式酒吧(單純喝酒,與之相對的美式酒吧則傾向於夜店)之後便放下了心。我看得出她還是自責的,家裡本來就只有我們兩個人,沒法指望另一個收入來源,所以我願意、也必須跟她分擔這些。
當時何胖子也在場,禮節性的跟夏皆打了招呼,大言不慚地說什麼街坊鄰居(我家跟這地方隔了他媽的整整三條街)一定會多照料的、我跟他一見如故的忘年之交很樂意讓我在這兒工作、諸如此類半真半假的客套話。最後我媽走的時候,何胖子的視線還遙遙的追隨著她的背影,半晌才說,你媽好漂亮啊。
我捅了一下他海納百川的肚子,怒道,你想幹嘛!那是我養母!你丫怎麼說話呢!
何胖子聞言,趕忙修正了一下自己不夠尊重的語氣,抑揚頓挫地說,夏息同志,你母親真是一位迷人的女士。
我說你太猥瑣了,何胖子,你是我活到現在見過最猥瑣的人。
他同我辯解,說他有喜歡的人,是他早已經分手的女朋友,他曾想給她寫十首歌,因為這姑娘的生日是十月十號,然而第九首還沒寫完,他倆這段曾擊敗過物質、距離和年少輕狂的純潔愛情就撐不下去了,變成他閒置在酒吧角落裡那堆寂寞的樂器。
我想我明白但我不該說破,一個人有做夢的權利,就像我也不切實際的幻想著我有一天能站在這個荒廢的舞臺上,跟台下的人、跟這個世界談談我的理想。
我問何胖子,你還會唱歌嗎?
他垂下眼睛看著那堆樂器,像眷戀著已經離去的愛人,說,誰知道呢。
連他自己都不確信的事情,還要什麼結果。
我知道工作日打烊的深夜,何胖子會獨自坐在唯一沒有熄滅的那盞燈下彈彈吉他,哼哼早就生疏的調子,唱兩首老歌,他唱得最好的是搖滾和民謠。他唱歌時的聲線和平時說話是不一樣的,有一種被音符渲染出的悲傷和柔情——我本不想用柔情這類詞來形容這個胖子,畢竟他因為我遲到了半小時扣過我工資,但他真的很了不起,我肯發自肺腑的讚美他,就越發不能接受他選擇放棄的事實。
我說你知道說唱麼,你知道西海岸的匪幫和痞子麼,我想當Rapper,因為我還是個狗屁不通的小孩,因為我沒錢,因為我跟那些人不是一個世界的,所以我就沒有資格麼?
我不信,我偏要試試。
我說,何故,你教我唱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