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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Girl [ABO]》第67章
67.

「我並沒有說要娶別人。」秦悅的音調失去了以往的冷靜,話音不自覺地快了半個節拍,暴露出他亂了方寸的思緒,但他的態度依舊強硬,「不准在他面前胡說八道,聽到沒有?!」

「……」

「說話!」

「我知道了,」秦臻冷冷地說,「我對你很失望,這輩子我第一次對你這麼失望,大哥。」

說完秦臻按下了結束鍵。

「秦臻?」洛家笙小心地碰到秦臻的肩,秦臻轉過頭,看了看洛家笙。還好,他的情緒並不激動。他不知道自己肚子裡有個孩子,洛家笙卻擔心得要命——要是因為這件事影響了胎兒,那這筆賬他洛家笙也該向秦大少討了。

秦臻正忍著自己的慍怒,黑著臉說:「我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這次無論如何我也不可能站在我大哥那邊。」

洛家笙點了點頭,他拉過他的肩,一下抱住了他:「你現在是個好男人了,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出乎意料?「你是想跟我吵架嗎你!」

「我難道不像是在夸你?」洛家笙揶揄了一句,繼而拍拍秦臻的胳膊,有點擔心地在秦臻耳旁問,「你還好吧?」

「這句話應該我們去問凌雙。」秦臻狠狠出了一口氣,罵了聲「混蛋」,卻又有些像在自怨自艾。洛家笙雙手放開他,卻盯著他斜嘴笑了笑。

「?」

「沒事,我們還是去看看小凌雙吧。」

「嗯,對了,聽你剛才說話的口氣,你大哥要帶回來的那個女人你也認識?」

「不認識,只是他心底的白蓮花。我倒要看看那女人到底是什麼貨色。」

洛家笙嘆了一口氣,因為秦臻沒有開擴音,他聽不到秦悅說了什麼,所以只能從秦臻的話裡推斷出兩人的對話。兩名年輕的男人對視一眼,便前後腳朝廳外走去。秦臻走在前邊,洛家笙跟在他屁股後面。才剛走到門口,轉了個個身子出去,秦臻剎然止住了腳步。

「你停下來——凌雙?!」一句「你停下來做什麼」還未問完,洛家笙的眼裡出現了秦臻驚愕的神色,他猶豫了一秒,往外踏出一步。一剎那,他看到了站在門外過道上的人,那人,正是凌雙。

少年站在通透的過道上,明亮的燈光在他身下交織出模糊的影子,他站在那裡,抬頭看著面前的兩個人,安靜不動。

這不是正常的安靜,這安靜裡透露著太多的信息,不好的信息。

洛家笙的心咯噔了一聲,「你——聽到了秦臻的電話?」

凌雙的表情說明了一切。

他的眉頭無聲地隆起來,他已經要哭了。他極力地忍耐,不想在別人面前掉落眼淚,可是最終,滾燙的淚水卻在他忍得變形而扭曲的臉上滾落了下來。

他痛苦地哭泣,蹲在地毯上。他們從沒見過他這樣痛苦難過過,他那麼難受,淚流得傷心欲絕卻依舊無聲。

這到底是什麼混賬事啊,秦二少想,他竟然在無形中做了一件壞事。可他怎麼知道凌雙為什麼會在這裡,他以為他一個人回了客房。

凌雙一直有一個秘密。

他從未對秦悅說過,也沒給別人說過。

只有凌雲知道他的這個秘密。

小時候凌雲特別愛欺負凌雙,他心情怎麼好怎麼來。

凌雙卻從小就不和凌雲計較,對方那種看他不順眼的心思他並不怎麼放在眼裡,或者說從小他就不怎麼把凌雲的爭鋒相對放在眼裡,只要是他覺得不算特別過分的事,他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凌雲去任性。

而那一個秘密,也和凌雲欺負他有關。

那已經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那年凌雙只有九歲,正是omega們天真可愛雌雄莫辯的年紀。

凌雙早已經忘記了是在什麼機緣下他和凌雲一起參加了那次的聚會。那並不是一場普通的聚會,裡邊有著眾多的孩子,來自世界各地的有錢或有背景的孩子。從幾歲到十幾歲,簡直就是一場未來豪門繼承者們的縮小版社交盛宴。

那時候凌家比現在更有錢有勢,他們的父親給他安排了隨從、保鏢,兩位少爺風風光光地降臨在國外的一處城堡。但第二天從房間裡出去的,卻變成了一名穿戴整齊的少爺,和一位穿著漂亮的裙子,戴著一頭棕色假髮的「小姐」。

凌雲,在國外的盛宴上再一次整了凌雙。

他讓他穿裙子,化了妝,扮成女孩,給他隨口取了一個叫艾爾莎的假名,編造一個虛假的家族身份,讓他一整天都必須以這個身份去接觸身邊的其他孩子。

可是誰會知道,凌雙一生裡的所有,都在這一次的旅行中得以改變。

他原本是那樣單純的小男孩,他只有九歲而已。喜歡一個人,他在遇到那少年之前,從未想過會是怎樣。

和那個人的相遇,是他這一輩子最大的始料不及。

那少年是那樣的冷,冷漠,甚至冷酷。卻長得那樣好看,在一群比他小的吵鬧不堪的孩子裡,他顯得那樣的格格不入,彷彿他獨自站立在另一個世界,和這個世界重疊的某個世界,沒有人能看得到他,沒有人能夠碰觸他。

他像冷冷的星辰發著灼眼的光芒,那樣冰冷耀眼的低溫,燙傷了凌雙雙眼,心與生命。

他聽到自己的內心裡宇宙的初次爆炸,從此為那個人開啟無邊無際的愛戀的旅程。

當他來到他的面前,有些驚訝地低頭問他「你叫什麼名字?」時,小小的omega幾乎要說出自己的真名。

可是有人在他背後假裝不經意地撞了一下他。凌雲的那一下讓凌雙在羞澀與慌亂下脫口而出:「艾爾莎」,後來,他就再也沒法告訴對方,自己其實不叫艾爾莎而叫凌雙,自己不是女孩子而是男生。

他們的相處時間很短,僅僅只有那個下午和夜晚的盛會,第二天凌雙還在清晨的微光裡睡覺,秦悅已經踏上了回國的飛機。

當他在涼爽的空氣中醒來,穿著男裝變回了自己,期待著再次和秦悅相遇時,他再也沒有在人群中見到他。

而他亦不知,秦悅回國之後不久便開始讓人調查「艾爾莎」。秦悅什麼都沒有查到。一個從未存在過的人,一個虛假的國外家族,一個徹頭徹尾起源於惡意的騙局。他當然什麼也不可能查到。他窮盡此生也不可能找到「她」。

後來,凌雙在幾次聚會上見過秦悅,那人依舊又傲又冷,那人遠遠地立於人群,儘管一直露出誰都不想理、誰都看不上的神情,卻總會成為焦點。

他們曾有過錯肩的機會,可是秦悅的眼睛從凌雙的身上掃過,他並沒有認出他來。

少年慟哭著,他想,為什麼會這樣呢。

他是那麼喜歡秦悅,喜歡了十年。可是他以為他終於徹底得到他的時候,那個人卻喜歡上了別人。

原來只是他的一廂情願,他以為秦悅對他的喜歡只不過是鏡花水月,是秦悅一直在努力配合他,是他自以為是。

他已經用盡全力,使盡招數,他已不知自己還能怎樣努力,才能讓秦悅的眼裡只看得到自己,心裡只放得下自己。

他真的,已經不知所措。

他盡力了。

他失敗了。

「那個野女人,就算他帶她回來我們也不會認的。」有人咬著牙在他耳邊安慰。

可是世界上所有人的意見加起來,也敵不過秦悅一個人的態度。

他可以不在乎所有人,他在乎的只是秦悅。

月光穿過走廊盡頭透明的玻璃牆,落進長長的過道。月色依舊那麼清那麼冷,像勾走了所有的溫柔,只剩下冷徹骨髓的鋒芒。

他哭了很久,像迷途的動物,直到有一刻他停止了哭聲。

他的頭從臂間抬起,擦乾了眼淚與鼻涕。他慢慢站了起來。

陪著他的兩名青年在燈光與交織的月光裡看著他,驚訝地,看著他傷心地閉了一下眼睛,最後一顆淚滴落,剎那後,他滿臉的神色如那遠處的月色一樣淡漠發涼。

「我要走了。」他沙著哭啞著嗓子站在兩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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