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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不宜久留》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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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手中拿的是一把槍,槍口指著我。瞄準位置偏低,落在軀幹中央,大約是鼠蹊部和肚臍之間。那裡有內臟、脊椎、腸子和許多動、靜脈血管。她拿的是魯格Speed─Six ,一支老舊的點三五七左輪手槍,槍管只有短短的四英寸,足以在我身上炸穿一個洞,讓背後的光線透到前面來。

  但大致而言,我比一秒鐘前開心多了,原因有好幾個。炸彈一次會殺死許多人,手槍一次只能殺一個。炸彈不需要瞄準,手槍需要。裝滿子彈的Speede─Six重兩磅餘,纖細的手腕很難控制。還有,麥格農子彈發射時,槍口會產生劇烈閃光以及沉甸甸的反作用力──如果她用過這把槍就會知道這些事實,也就會有槍手所謂的「麥格農畏縮」。在她扣下扳機的前一瞬間,她的手臂會繃緊、眼睛會閉上、頭會別開。即使目標只有六英尺遠,她還是很可能會失手。大部分的手槍都會失準。若是在靶場,你戴著耳塞、護目鏡,有時間餘裕,姿勢穩定,又沒面對什麼危險,那大概不會有問題。但在現實世界裡,驚慌、壓力、晃動會找上你,你的心臟又狂跳著,手槍射不射得中就只和運氣有關,看是吉是凶了。看是她還是我有這樣的狗屎運。

  她如果失手,就不會有開第二槍的機會了。

  我說:「放輕鬆點。」就只是隨便拋出一句話。她扣在扳機上的食指白得像骨頭,但還沒有動作。Speed─Six是雙動式左輪手槍,其扳機會先將擊鎚往後帶、轉動轉輪,接著才推動擊鎚、發射子彈。運作機制複雜,因此耗時。不需要很久,但確實需要一點時間。我盯著她的食指看,感覺到有「球員眼」的那個男人正在看我。我猜有我的背擋著,從車廂另一頭什麼也看不到。

  我說:「妳不會想對我動手的,女士,妳根本不認識我啊。放下吧,我們談談。」

  她沒回話。她的表情說不定有什麼變化,但我沒在看她的臉。我看著她的食指,她全身上下我只對那裡有興趣。我也專心在感受著地面的震動,等待列車煞住的那一刻。我先前遇到的那個狂人說R142A重三十五噸,時速可達六十二英里,因此它的煞車系統很靈敏。當列車低速前進需要微調時,它就顯得太靈敏了。不可能緩慢減速,只會咬緊、晃動、嘎嘎響。列車在滑行最後一碼時,車輪往往都是鎖死的,因此才會有那個吠叫聲般的尖鳴。

  儘管這輛列車正緩速滑行,我還是猜測它之後會以急煞的方式停車。說不定會煞得比一般情況更急。

  那把槍可看作是擺錘底部的砝碼。想想她細瘦的手臂和兩磅的金屬。煞車系統一發揮作用,慣性就會使槍口往行進方向,也就是上城的方向擺動。牛頓的運動定律。我已經準備好要對抗自己的慣性了,我打算使力朝握把一推,往下城的方向跳過去。如果槍口北偏五英寸,我同時往南跳五英寸,子彈就打不中我。

  說不定四英寸就行得通了。

  四點五英寸吧,為了安全起見。

  女人問:「你的疤是從哪裡來的?」

  我沒回答。

  「是槍傷嗎?」

  「是炸彈。」我說。

  她將槍口左移,也就是往我的右手邊移動,瞄準蓋在衣襬下的疤痕。

  列車繼續往前晃動,進站了,速度慢到不能再慢,走路還比較快。中央車站的月台很長,第一截車廂會一路開到月台盡頭。我等著煞車作用的那一瞬間,顛簸的力道應該會相當不賴。

  她沒等到那一刻。

  槍管移到我的軀幹中央,接著槍口朝天。有一瞬間,我還以為她是要投降了。結果槍管繼續移動,來到下巴的高度,像是在做一個桀驚不馴的手勢。她讓槍口抵著下巴下方的柔軟組織,先半扣扳機,轉輪動了,後拉的擊鎚還刮過她大衣表面的尼龍布料。

  她接著將扳機扣到底,轟爛了自己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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