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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城》第11章
附錄 記錢鍾書與《圍城》

  作者:楊絳

  前言

  自從一九八○年《圍城》在國內重印以來,我經常看到鍾書對來信和登門的讀者表示歉意:或是誠誠懇懇地奉勸別研究什麼《圍城》;或客客氣氣地推說「無可奉告」;或者竟是既欠禮貌又不講情理的拒絕。一次我聽他在電話裏對一位求見的英國女士說:「假如你吃了個雞蛋覺得不錯,何必認識那下蛋的母雞呢?」我直擔心他衝撞人。胡喬木同志偶曾建議我寫一篇《錢鍾書與〈圍城〉》。我確也手癢,但以我的身份,容易寫成鍾書所謂「亡夫行述」之類的文章。不過我既不稱讚,也不批評,只據事紀實;鍾書讀後也承認沒有失真。喬木同志最近又問起這篇文章。恰好朱正同志所編《駱駝叢書》願意收入,我就交給他出版,也許能供《圍城》的偏愛者參考之用。

  一 錢鍾書寫《圍城》

  錢鍾書在《圍城》的序裏說,這本書是他「錙銖積累」寫成的。我是「錙銖積累」讀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寫成的稿子給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樣反應。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時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對大笑,因為笑的不僅是書上的事,還有書外的事。我不用說明笑什麼,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後他就告訴我下一段打算寫什麼,我就急切地等著看他怎麼寫。他平均每天寫五百字左右。他給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動。後來他對這部小說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滿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過這是後話了。

  鍾書選注宋詩,我曾自告奮勇,願充白居易的「老嫗」──也就是最低標準;如果我讀不懂,他得補充注釋。可是在《圍城》的讀者裏,我卻成了最高標準。好比學士通人熟悉古詩文裏詞句的來歷,我熟悉故事裏人物和情節的來歷。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資格為《圍城》做注釋的,該是我了。

  看小說何需注釋呢?可是很多讀者每對一本小說發生興趣,就對作者也發生興趣,並把小說裏的人物和情節當作真人實事。有的乾脆把小說的主角視為作者本人。高明的讀者承認作者不能和書中人物等同,不過他們說,作者創造的人物和故事,離不開他個人的經驗和思想感情。這話當然很對。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裏指出:創作的一個重要成分是想像,經驗好比黑暗裏點上的火,想像是這個火所發的光;沒有火就沒有光,但光照所及,遠遠超過火點兒的大小(註一)。創造的故事往往從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經驗。要從創造的故事裏返求作者的經驗是顛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經過創造,就好比發過酵而釀成了酒;從酒裏辨認釀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機緣知道作者的經歷,也知道釀成的酒是什麼原料,很願意讓讀者看看真人實事和虛構的人物情節有多少聯繫,而且是怎樣的聯繫。因為許多所謂寫實的小說,其實是改頭換面地敘寫自己的經歷,提升或滿足自己的感情。這種自傳體的小說或小說體的自傳,實在是浪漫的紀實,不是寫實的虛構。而《圍城》只是一部虛構的小說,儘管讀來好像真有其事,實有其人。

  【註釋】

  註一:參看《事實─故事─真實》(《文學評論》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頁)。

  《圍城》裏寫方鴻漸本鄉出名的行業是打鐵、磨豆腐,名產是泥娃娃。有人讀到這裏,不禁得意地大哼一聲說:「這不是無錫嗎?錢鍾書不是無錫人嗎?他不也留過洋嗎?不也在上海住過嗎?不也在內地教過書嗎?」有一位專愛考據的先生,竟推斷出錢鍾書的學位也靠不住,方鴻漸就是錢鍾書的結論更可以成立了。

  錢鍾書是無錫人,一九三三年畢業於清華大學,在上海光華大學教了兩年英語,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國牛津留學,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學位,然後到法國,入巴黎大學進修。他本想讀學位,後來打消了原意。一九三八年,清華大學聘他為教授,據那時候清華的文學院長馮友蘭先生來函說,這是破例的事,因為按清華舊例,初回國教書只當講師,由講師升副教授,然後升為教授。鍾書九、十月間回國,在香港上岸,轉昆明到清華任教。那時清華已併入西南聯大。他父親原是國立浙江大學教授,應老友廖茂如先生懇請,到湖南藍田幫他創建國立師範學院;他母親弟妹等隨叔父一家逃難住上海。一九三九年秋,鍾書自昆明回上海探親後,他父親來信來電,說自己老病,要鍾書也去湖南照料。師範學院院長廖先生來上海,反覆勸說他去當英文系主任,以便伺候父親,公私兼顧。這樣,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一九四○年暑假,他和一位同事結伴回上海探親,道路不通,半途折回。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廣西到海防搭海輪到上海,準備小住幾月再回內地。西南聯大外語系主任陳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來相訪,約他再回聯大。值珍珠港事變,他就淪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寫過一首七律《古意》,內有一聯說:「槎通碧漢無多路,夢入紅樓第幾層」,另一首《古意》又說:「心如紅杏專春鬧,眼似黃梅詐雨晴」,都是寄託當時羈居淪陷區的悵望情緒。《圍城》是淪陷在上海的時期寫的。

  鍾書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華初識,一九三三年訂婚,一九三五年結婚,同船到英國(我是自費留學),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國,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國。我母親一年前去世,我蘇州的家已被日寇搶劫一空,父親避難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視老父,鍾書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當時我中學母校的校長留我在「孤島」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後上海淪陷,「分校」停辦,我暫當家庭教師,又在小學代課,業餘創作話劇。鍾書陷落上海沒有工作,我父親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學院授課的鐘點讓給他,我們就在上海艱苦度日。

  有一次,我們同看我編寫的話劇上演,回家後他說:「我想寫一部長篇小說!」我大高興,催他快寫。那時他正偷空寫短篇小說,怕沒有時間寫長篇。我說不要緊,他可以減少授課的時間,我們的生活很省儉,還可以更省儉。恰好我們的女傭因家鄉生活好轉要回去。我不勉強她,也不另覓女傭,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燒飯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經常給煤煙染成花臉,或熏得滿眼是淚,或給滾油燙出泡來,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鍾書寫《圍城》(他已把題目和主要內容和我講過),做灶下婢也心甘情願。

  《圍城》是一九四四年動筆,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說:「兩年裏憂世傷生」,有一種惶急的情緒,又忙著寫《談藝錄》;他三十五歲生日詩裏有一聯:「書癖鑽窗蜂未出,詩情繞樹鵲難安」,正是寫這種兼顧不來的心境。那時候我們住在錢家上海避難的大家庭裏,包括鍾書父親一家和叔父一家。兩家同住分炊,鍾書的父親一直在外地,鍾書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兒女等已先後離開上海,只剩他母親沒走,還有一個弟弟單身留在上海;所謂大家庭也只像個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敘鍾書的經歷、家庭背景和他撰寫《圍城》時的處境,為作者寫個簡介。下面就要為《圍城》做些注解。

  鍾書從他熟悉的時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會階層取材。但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節全屬虛構。儘管某幾個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虛烏有;某些情節略具真實,人物卻全是捏造的。

  方鴻漸取材於兩個親戚:一個志大才疏,常滿腹牢騷;一個狂妄自大,愛自吹自唱。兩人都讀過《圍城》,但是誰也沒自認為方鴻漸,因為他們從未有方鴻漸的經歷。鍾書把方鴻漸作為故事的中心,常從他的眼裏看事,從他的心裏感受。不經意的讀者會對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關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為一。許多讀者以為他就是作者本人。法國十九世紀小說《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婁拜曾說:「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麼,錢鍾書照樣可說:「方鴻漸,就是我。」不過還有許多男女角色都可說是錢鍾書,不光是方鴻漸一個。方鴻漸和錢鍾書不過都是無錫人罷了,他們的經歷遠不相同。

  我們乘法國郵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國,甲板上的情景和《圍城》裏寫的很像,包括法國警官和猶太女人調情,以及中國留學生打麻將等等。鮑小姐卻純是虛構。我們出國時同船有一個富有曲線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國人對她大有興趣,把她看作東方美人。我們在牛津認識一個由未婚夫資助留學的女學生,聽說很風流。牛津有個研究英國語文的埃及女學生,皮膚黑黑的,我們兩人都覺得她很美。鮑小姐是綜合了東方美人、風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摶捏出來的。鍾書曾聽到中國留學生在郵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說裏的方鴻漸就受了鮑小姐的引誘。鮑魚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鮑。

  蘇小姐也是個複合體。她的相貌是經過美化的一個同學。她的心眼和感情屬於另一個;這人可一點不美。走單幫販私貨的又另是一人。蘇小姐做的那首詩是鍾書央我翻譯的,他囑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蘇小姐的丈夫是另一個同學,小說裏亂點了鴛鴦譜。結婚穿黑色禮服,白硬領圈給汗水浸得又黃又軟的那位新郎,不是別人,正是鍾書自己。因為我們結婚的黃道吉日是一年裏最熱的日子。我們的結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籃的女孩子、提紗的男孩子,一個個都像剛被警察拿獲的扒手。

  趙辛楣是由我們喜歡的一個五六歲的男孩子變大的,鍾書為他加上了二十多歲年紀。這孩子至今沒有長成趙辛楣,當然也不可能有趙辛楣的經歷。如果作者說:「方鴻漸,就是我,」他準也會說:「趙辛楣,就是我。」

  有兩個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來,未加融化,因此那兩位相識都「對號入座」了。一位滿不在乎,另一位聽說很生氣。鍾書誇張了董斜川的一個方面,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談吐和詩句,並沒有一言半語抄襲了現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明和他的影子並不對號。那個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誇張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車從巴黎郊外進城,他忽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紙,上面開列了少女選擇丈夫的種種條件,如相貌、年齡、學問、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項,逼我一一批分數,並排列先後。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對象,所以小小翼翼地應付過去。他接著氣呼呼地對我說:「她們說他(指鍾書)『年少翩翩』,你倒說說,他『翩翩』不『翩翩』。」我應該厚道些,老實告訴他,我初識鍾書的時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雙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鏡,一點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認為我該和他站在同一立場,就忍不住淘氣說:「我當然最覺得他『翩翩』。」他聽了怫然,半天不言語。後來我稱讚他西裝筆挺,他驚喜說:「真的嗎?我總覺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別人的挺。」我肯定他衣服確實筆挺,他才高興。其實,褚慎明也是個復合體,小說裏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們在巴黎時的同伴,他尚未結婚,曾對我們講:他愛「天仙的美」,不愛「妖精的美」。他的一個朋友卻欣賞「妖精的美」,對一個牽狗的妓女大有興趣,想「叫一個局」,把那妓女請來同喝點什麼談談話。有一晚,我們一群人同坐咖啡館,看見那個牽狗的妓女進另一家咖啡館去了。「天仙美」的愛慕者對「妖精美」的愛慕者自告奮勇說:「我給你去把她找來。」他去了好久不見回來,鍾書說:「別給蜘蛛精網在盤絲洞裏了,我去救他吧。」鍾書跑進那家咖啡館,只見「天仙美」的愛慕者獨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燙的牛奶,四圍都是妓女,在竊竊笑他。鍾書「救」了他回來。從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說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該喝杯啤酒,不該喝牛奶。準是那杯牛奶作祟,使鍾書把褚慎明拉到飯館去喝奶;那大堆的藥品準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發出來的。

  方遯翁也是個複合體。讀者因為他是方鴻漸的父親,就確定他是鍾書的父親,其實方遯翁和他父親只有幾分相像。我和鍾書訂婚前後,鍾書的父親擅自拆看了我給鍾書的信,大為讚賞,直接給我寫了一封信,鄭重把鍾書託付給我。這很像方遯翁的作風。我們淪陷在上海時,他來信說我「安貧樂道」,這也很像方遯翁的語氣。可是,如說方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親,那麼,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還有幾分是捏造,因為親友間常見到這類的封建家長。鍾書的父親和叔父都讀過《圍城》。他父親莞爾而笑;他叔父的表情我們沒看見。我們夫婦常私下捉摸,他們倆是否覺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處。

  唐曉芙顯然是作者偏愛的人物,不願意把她嫁給方鴻漸。其實,作者如果讓他們成為眷屬,由眷屬再吵架鬧翻,那麼,結婚如身陷圍城的意義就闡發得更透徹了。方鴻漸失戀後,說趙辛楣如果娶了蘇小姐也不過爾爾,又說結婚後會發現娶的總不是意中人。這些話都很對。可是他究竟沒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話也就可釋為聊以自慰的話。

  至於點金銀行的行長,「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見的無錫商人,我不再一一注釋。

  我愛讀方鴻漸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閭大學旅途上的一段。我沒和鍾書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認識,沒一人和小說裏的五人相似,連一絲影兒都沒有。王美玉的臥房我倒見過:床上大紅綢面的被子,疊在床裏邊;桌上大圓鏡子,一個女人脫了鞋坐在床邊上,旁邊煎著大半臉盆的鴉片。那是我在上海尋找住房時看見的,向鍾書形容過。我在清華做學生的時期,春假結伴旅遊,夜宿荒村,睡在舖乾草的泥地上,入夜夢魘,身下一個小娃娃直對我嚷:「壓住了我的紅棉襖」,一面用手推我,卻推不動。那番夢魘,我曾和鍾書講過。蛆叫「肉芽」,我也曾當作新鮮事告訴鍾書。鍾書到湖南去,一路上都有詩寄我。他和旅伴遊雪竇山,有紀遊詩五古四首,我很喜歡第二第三首,我不妨抄下,作為真人實事和小說的對照。

  天風吹海水,屹立作山勢;浪頭飛碎白,積雪疑幾世。我常觀乎山,起伏有水致;蜿蜒若沒骨,皺具波濤意。乃知水與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傑人,異量美能備。固哉魯中叟,祗解別仁智。

  山容太古靜,而中藏瀑布,不捨晝夜流,得雨勢更怒。辛酸亦有淚,貯胸敢傾吐;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共度。相契默無言,遠役喜一晤。微恨多遊蹤,藏焉未為固。衷曲莫浪陳,悠悠彼行路。

  小說裏只提到游雪竇山,一字未及遊山的情景。遊山的自是遊山的人,方鴻漸、李梅亭等正忙著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見可捏造的事豐富得很,實事盡可拋開,而且實事也擠不進這個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婦也有些影子。鍾書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長者,旅途上碰到一個自稱落難的寡婦;那位朋友資助了她,後來知道是上當。我有個同學綽號「風流寡婦」,我曾向鍾書形容她臨睡洗去脂粉,臉上眉眼口鼻都沒有了。大約這兩件不相干的事湊出來一個蘇州寡婦,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語奇文。

  王處厚的夫人使我記起我們在上海一個郵局裏看見的女職員。她頭髮枯黃,臉色蒼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淺紫色麻紗旗袍。我曾和鍾書講究,如果她皮膚白膩而頭髮細軟烏黑,淺紫的麻紗旗袍換成線條柔軟的深紫色綢旗袍,可以變成一個美人。汪太太正是這樣一位美人,我見了似曾相識。

  范小姐、劉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紹。孫柔嘉雖然跟著方鴻漸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卻從未見過。相識的女人中間(包括我自己),沒一個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觸,就發現她原來是我們這個圈子裏最尋常可見的。她受過高等教育,沒什麼特長,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醜;沒什麼興趣,卻有自己的主張。方鴻漸「興趣很廣,毫無心得」;她是毫無興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極小,只局限在「圍城」內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從城外擠入城裏,又從城裏擠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個方鴻漸,最大的失敗也是嫁了一個方鴻漸。她和方鴻漸是芸芸知識分子間很典型的 夫婦。孫柔嘉聰明可喜的一點是能畫出汪太太的「扼要」:十點紅指甲,一張紅嘴唇。一個年輕女子對自己又羨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會有這種尖刻。但這點聰明還是鍾書賦與她的。鍾書慣會抓住這類「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個人聲音裏的「扼要」,由聲音辨別說話的人,儘管是從未識面的人。

  也許我正像唐.吉訶德那樣,揮劍搗毀了木偶戲台,把《圍城》裏的人物砍得七零八落,滿地都是硬紙做成的斷肢殘骸。可是,我逐段閱讀這部小說的時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並不是發現了真人實事,卻是看到真人實事的一鱗半爪,經過拼湊點化,創出了從未相識的人,捏造了從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驚喜之餘,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鏡」。鍾書陪我大笑,是瞭解我的笑,承認我笑得不錯,也帶著幾分得意。

  可能我和唐.吉訶德一樣,做了非常掃興的事。不過,我相信,這來可以說明《圍城》和真人實事的關係。

  二 寫《圍城》的錢鍾書

  要認識作者,還是得認識他本人,最好從小時候起。

  鍾書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撫養,因為伯父沒有兒子。據錢家的「墳上風文」,不旺長房旺小房;長房往往沒有子息,便有,也沒出息,伯父就是「沒出息」的長子。他比鍾書的父親大十四歲,二伯父早亡,他父親行三,叔父行四,兩人是同胞雙生,鍾書是長孫,出嗣給長房。伯父為鍾書連夜冒雨到鄉間物色得一個壯健的農婦;她是寡婦,遺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現成的好奶媽(鍾書稱為「姆媽」)。姆媽一輩子幫在錢家,中年以後,每年要呆呆的發一陣子呆,家裏人背後稱為「癡姆媽」。她在鍾書結婚前特地買了一隻翡翠鑲金戒指,準備送我做見面禮。有人哄她那是假貨,把戒指騙去,姆媽氣得大發瘋,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終沒見到她。

  鍾書自小在大家庭長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輸親兄弟。親的、堂的兄弟共十人,鍾書居長。眾兄弟間,他比較稚鈍,孜孜讀書的時候,對什麼都沒個計較,放下書本,又全沒正經,好像有大量多餘的興致沒處寄放,專愛胡說亂道。錢家人愛說他吃了癡姆媽的奶,有「癡氣」。我們無錫人所謂「癡」,包括很多意義:瘋、傻、憨、稚氣、騃氣、淘氣等等。他父母有時說他「癡顛不拉」、「癡舞作法」、「嘸著嘸落」(「著三不著兩」的意思──我不知正確的文字,只按鄉音寫)。他確也不像他母親那樣沉默寡言、嚴肅謹慎,也不像他父親那樣一本正經。他母親常抱怨他父親「憨」。也許鍾書的「癡氣」和他父親的憨厚正是一脈相承的。我曾看過他們家的舊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壯壯,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憐相。想來那時候的「癡氣」只是稚氣、騃氣,還不會淘氣呢。

  鍾書週歲「抓周」,抓了一本書,因此取名「鍾書」。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來一部《常州先哲叢書》,伯父已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週歲有了「鍾書」這個學名,「仰先」就成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兒」、「先哥」好像「亡兒」、「亡兄」,「先」字又改為「宣」,他父親仍叫他「阿先」。(他父親把鍾書寫的家信一張張貼在本子上,有厚厚許多本,親手帖上題籤「先兒家書(一)(二)(三)…………」;我還看到過那些本子和上面貼的信。)伯父去世後,他父親因鍾書愛胡說亂道,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說話的意思。鍾書對我說:「其實我喜歡『哲良』,又哲又良──我閉上眼睛,還能看到伯伯給我寫在練習簿上的『哲良』。」這也許因為他思念伯父的緣故。我覺得他確是又哲又良,不過他「癡氣」盎然的胡說亂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氣也可算不良。「默存」這個號顯然沒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沒出息」,不得父母歡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娘家是江陰富戶,做顏料商發財的,有七八隻運貨的大船。鍾書的祖母娘家是石塘灣孫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響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進門就挨他父親一頓打,說是「殺殺他的勢氣」;因為鍾書的祖父雖然有兩個中舉的哥哥,他自己也不過是個秀才。鍾書不到一歲,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終不喜歡大兒子,鍾書也是不得寵的孫子。

  鍾書四歲(我紀年都用虛歲,因為鍾書只記得虛歲,而鍾書是陽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週歲當減一歲或二歲)由伯父教他識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鍾書成天跟著他。伯父上茶館,聽說書,鍾書都跟去。他父親不便干涉,又怕慣壞了孩子,只好建議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學。鍾書六歲入秦氏小學。現在他看到人家大講「比較文學」,就記起小學裏造句:「狗比貓大,牛比羊大」;有個同學比來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師一頓罵。他上學不到半年,生了一場病,伯父捨不得他上學,藉此讓他停學在家。他七歲,和比他小半歲的堂弟鍾韓同在親戚家的私塾附學,他念《毛詩》,鍾韓念《爾雅》。但附學不便,一年後他和鍾韓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對鍾書的父親和叔父說:「你們兩兄弟都是我啟蒙的,我還教不了他們?」父親和叔父當然不敢反對。

  其實鍾書的父親是由一位族兄啟蒙的。祖父認為鍾書的父親笨,叔父聰明,而伯父的文筆不頂好。叔父反正聰明,由伯父教也無妨;父親笨,得請一位文理較好的族兄來教。那位族兄嚴厲得很,鍾書的父親挨了不知多少頓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讓兩個弟弟都由他教。鍾書的父親挨了族兄的痛打一點不抱怨,卻別有領會。他告訴鍾書:「不知怎麼的,有一天忽然給打得豁然開通了。」

  鍾書和鍾韓跟伯父讀書,只在下午上課。他父親和叔父都有職業,家務由伯父經管。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館喝茶,料理雜務,或和熟人聊天。鍾書總跟著去。伯父花一個銅板給他買一個大酥餅吃(據鍾書比給我看,那個酥餅有飯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麼大,還是小兒心目中的餅大);又花兩個銅板,向小書鋪子或書攤租一本小說給他看。家裏的小說只有《西遊記》、《水滸》、《三國演義》等正經小說。鍾書在家裏已開始囫圇吞棗地閱讀這類小說,把「獃子」讀如「豈子」,也不知《西遊記》裏的「獃子」就是豬八戒。書攤上租來的《說唐》、《濟公傳》、《七俠五義》之類是不登大雅的,家裏不藏。鍾書吃了酥餅就孜孜看書,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後便手舞足蹈向兩個弟弟演說他剛看的小說:李元霸或裴元慶或楊林(我記不清)一錘子把對手的槍打得彎彎曲曲等等。他納悶兒的是,一條好漢只能在一本書裏稱雄。關公若進了《說唐》,他的青龍偃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敵得李元霸的那一對八百斤重的錘頭子;李元霸若進了《西遊記》,怎敵得過孫行者的一萬三千斤的金箍棒(我們在牛津時,他和我講哪條好漢使哪種兵器,重多少斤,歷歷如數家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兩記得爛熟,卻連阿拉伯數字的1、2、3都不認識。鍾韓下學回家有自己的父親教,伯父和鍾書卻是「老鼠哥哥同年伴兒」。伯父用繩子從高處掛下一團棉花,教鍾書上、下、左、右打那團棉花,說是打「棉花拳」,可以練軟功。伯父愛喝兩口酒。他手裏沒多少錢,只能買些便宜的熟食如醬豬舌之類下酒,哄鍾書那是「龍肝鳳髓」,鍾書覺得其味無窮。至今他喜歡用這類名稱,譬如洋火腿在我家總稱為「老虎肉」。他父親不敢得罪哥哥,只好伺機把鍾書抓去教他數學;教不會,發狠要打又怕哥哥聽見,只好擰肉,不許鍾書哭。鍾書身上一塊青、一塊紫,晚上脫掉衣服,伯父發現了不免心疼氣惱。鍾書和我講起舊事,對父親的著急不勝同情,對伯父的氣惱也不勝同情,對自己的忍痛不敢哭當然也同情,但回憶中只覺得滑稽又可憐。我笑說:痛打也許能打得「豁然開通」,擰,大約是把竅門擰塞了。鍾書考大學,數學只考得十五分。

  鍾書小時候最樂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陰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他們往往一住一兩個月。伯母家有個大莊園,鍾書成天跟著莊客四處田野裏閒逛。他常和我講田野的景色。一次大雷雨後,河邊樹上掛下一條大綠蛇,據說是天雷打死的。伯母娘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煙,後來伯父也抽上了。鍾書往往半夜醒來,跟著伯父伯母吃半夜餐。當時快樂得很,回無錫的時候,吃足玩夠,還穿著外婆家給做的新衣。可是一回家他就擔憂,知道父親要盤問功課,少不了挨打。父親不敢當著哥哥管教鍾書,可是抓到機會,就著實管教,因為鍾書不但荒了功課,還養成不少壞習氣,如晚起晚睡、貪吃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無錫。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親友介紹了一處,我父母去看房子,帶了我同去。鍾書家當時正租居那所房子。那是我第一次上他們錢家的門,只是那時兩家並不相識。我記得母親說,住在那房子裏的一位女眷告訴她,搬進以後,沒離開過藥罐兒。那所房子我家沒看中;錢家雖然嫌房子陰暗,也沒有搬出。他們五年後才搬入七尺場他們家自建的新屋。我記不起那次看見了什麼樣的房子、或遇見了什麼人,只記得門口下車的地方很空曠,有兩棵大樹;很高的白粉牆,粉牆高處有一個個砌著鏤空花的方窗洞。鍾書說我記憶不錯,還補充說,門前有個大照牆,照牆後有一條河從門前流過。他說,和我母親說話的大約是嬸母,因為叔父嬸母住在最外一進房子裏,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間一進,他父母親伺奉祖父住最後一進。

  我女兒取笑說:「爸爸那時候不知在哪兒淘氣呢。假如那時候爸爸看見媽媽那樣的女孩子,準摳些鼻牛來彈她。」鍾書因此記起舊事說,有個女裁縫常帶著個女兒到他家去做活;女兒名寶寶,長得不錯,比他大兩三歲。他和鍾韓一次抓住寶寶,把她按在大廳隔扇上,鍾韓拿一把削鉛筆的小腳刀作勢刺她。寶寶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兄弟倆覺得這番勝利當立碑紀念,就在隔扇上刻了「刺寶寶處」四個字。鍾韓手巧,能刻字,但那四個字未經簡化,刻來煞是費事。這大概是頑童剛開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現。後來房子退租的時候,房主提出賠償損失,其中一項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個不成形的字,另一項是鍾書一人幹的壞事,他在後園「挖人參」,把一棵玉蘭樹的根刨傷,那棵樹半枯了。

  鍾書十一歲,和鍾韓同考取東林小學一年級,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學。就在那年秋天,伯父去世。鍾書還未放學,經家人召回,一路哭著趕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已不省人事。這是他生平第一次遭受的傷心事。

  伯父去世後,伯母除掉長房應有的月錢以外,其它費用就全由鍾書父親負擔了。伯母娘家敗得很快,兄弟先後去世,家裏的大貨船逐漸賣光。鍾書的學費、書費當然有他父親負擔,可是學期中間往往添買新課本,鍾書沒錢買,就沒有書;再加他小時候貪看書攤上伯父為他租的小字書,看壞了眼睛,坐在教室後排,看不見老師黑板上寫的字,所以課堂上老師講什麼,他茫無所知。練習簿買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親手用毛邊紙、紙捻子為他釘成的本子,老師看了直皺眉。練習英文書法用鋼筆。他在開學的時候有一支筆桿、一個鋼筆尖,可是不久筆尖撅斷了頭。同學都有許多筆尖,他只有一個,斷了頭就沒法寫了。他居然急中生智,把毛竹筷削尖了頭蘸著墨水寫,當然寫得一塌糊塗,老師簡直不願意收他的練習簿。

  我問鍾書為什麼不問父親要錢。他說,從來沒想到過。有時伯母叫他向父親要錢,他也不說。伯母抽大煙,早上起得晚,鍾書由伯母的陪嫁大丫頭熱些餿粥吃了上學。他同學、他弟弟都穿洋襪,他還穿布襪,自己覺得腳背上有一條拼縫很刺眼,只希望穿上棉鞋可遮掩不見。雨天,同學和弟弟穿皮鞋,他穿釘鞋,而且是伯伯的釘鞋,太大,鞋頭塞些紙團。一次雨天上學,路上看見許多小青蛙滿地蹦跳,覺得好玩,就脫了鞋捉來放在鞋裏,抱著鞋光腳上學;到了教室裏,把盛著小青蛙的釘鞋放在抬板桌下。上課的時候,小青蛙從鞋裏出來,滿地蹦跳。同學都忙著看青蛙,竊竊笑樂。老師問出因由,知道青蛙是從鍾書鞋裏出來的,就叫他出來罰立。有一次他上課玩彈弓,用小泥丸彈人。中彈的同學嚷出來,老師又叫他罰立。可是他混混沌沌,並不覺得羞慚。他和我講起舊事常說,那時候幸虧糊塗,也不覺得什麼苦惱。

  鍾書跟我講,小時候大人哄他說,伯母抱來一個南瓜,成了精,就是他;他真有點兒怕自己是南瓜精。那時候他伯父已經去世,「南瓜精」是舅媽、姨媽等晚上坐在他伯母鴉片榻畔閒談時逗他的,還正色囑咐他切莫告訴他母親。鍾書也懷疑是哄他,可是真有點擔心。他自說混沌,恐怕是事實。這也是家人所謂「癡氣」的表現之一。

  他有些混沌表現,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總記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時候他不會分辯左右,好在那時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腳。後來他和鍾韓同到蘇州上美國教會中學的時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亂穿。在美國人辦的學校裏,上體育課也用英語喊口號。他因為英文好,當上了一名班長。可是嘴裏能用英語喊口號,兩腳卻左右不分;因此只當了兩個星期的班長就給老師罷了官,他也如釋重負。他穿內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後顛倒,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顧前後掉轉,結果還是前後顛倒了。或許這也是錢家人說他「癡」的又一表現。

  鍾書小時最喜歡玩「石屋裏的和尚」。我聽他講得津津有味,以為是什麼有趣的遊戲;原來只是一人盤腿坐在帳子裏,放下帳門,披著一條被單,就是「石屋裏的和尚」。我不懂那有什麼好玩。他說好玩得得;晚上伯父伯母叫他早睡,他不肯,就玩「石屋裏的和尚」,玩得很樂。所謂「玩」,不過是一個人盤腿坐著自言自語。這大概也算是「癡氣」吧。

  鍾書上了四年高小,居然也畢業了。鍾韓成績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個癡頭傻腦、沒正經的孩子。伯父在世時,自愧沒出息,深怕「墳上風水」連累了嗣給長房的鍾書。原來他家祖墳下首的一排排樹高大茂盛,上首的細小萎弱。上首的樹當然就代表長房了。伯父一次私下化錢向理髮店買了好幾斤頭髮,叫一個佃戶陪著,悄悄帶著鍾書同上祖墳去,把頭髮埋在上首幾排樹的根旁。他對鍾書說,要叫上首的樹榮盛,「將來你做大總統。」那時候鍾書才七八歲,還不懂事,不過多少也感覺到那是伯父背著人幹的私心事,所以始終沒向家裏任何別人講過。他講給我聽的時候,語氣中還感念伯父對他的愛護,也驚奇自己居然有心眼為伯父保密。

  鍾書十四歲和鍾韓同考上蘇州桃塢中學(美國聖公會辦的學校)。父母為他置備了行裝,學費書費之外,還有零用錢。他就和鍾韓同往蘇州上學,他功課都還不錯,只算術不行。

  那年他父親到北京清華大學任教,寒假沒回家。鍾書寒假回家沒有嚴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說世界》、《紅玫瑰》、《紫蘿蘭》等刊物姿意閱讀。暑假他父親歸途阻塞,到天津改乘輪船,轉輾回家,假期已過了一半。他父親回家第一事是命鍾書鍾韓各做一篇文章;鍾韓的一篇頗受誇讚,鍾書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親氣得把他痛打一頓,鍾書忍笑向我形容他當時的窘況:家人都在院子裏乘涼,他一人還在大廳上,挨了打又痛又羞,嗚嗚地哭。這頓打雖然沒有起「豁然開通」的作用,卻也激起了發奮讀書的志氣。鍾書從此用功讀書,作文大有進步。他有時不按父親教導的方法作古文,嵌些駢驪,倒也受到父親讚許。他也開始學著作詩,只是並不請教父親。一九二七年桃塢中學停辦,他和鍾韓同考入美國聖公會辦的無錫鋪仁中學,鍾書就經常有父親管教,常為父親代筆寫信,由口授而代寫,由代寫信而代作文章。鍾書考入清華之前,已不復挨打而是父親得意的兒子了。一次他代父親為鄉下某大戶作了一篇墓誌銘。那天午飯時,鍾書的姆媽聽見他父親對他母親稱讚那篇文章,快活得按捺不住,立即去通風報信,當著他伯母對他說:「阿大啊,爹爹稱讚你呢!說你文章做得好!」鍾書是第一次聽到父親稱讚,也和姆媽一樣高興,所以至今還記得清清楚楚。那時商務印書館出版錢穆的一本書,上有鍾書父親的序文。據鍾書告訴我,那是他代寫的,一字沒有改動。

  我常見鍾書寫客套信從不起草,提筆就寫,八行箋上,幾次抬頭,寫來恰好八行,一行不多,一行不少。鍾書說,那都是他父親訓練出來的,他額角上挨了不少「爆栗子」呢。

  鍾書二十歲伯母去世。那年他考上清華大學,秋季就到北京上學。他父親收藏的「先兒家書」是那時候開始的。他父親身後,鍾書才知道父親把他的每一封信都貼在本子上珍藏。信寫得非常有趣,對老師、同學都有生動的描寫。可惜鍾書所有的家書(包括寫給我的),都由「回祿君」收集去了。

  鍾書在清華的同班同學饒餘威一九六八年在新加坡或台灣寫了一篇《清華的回憶》(註二),有一節提到鍾書:「同學中我們受錢鍾書的影響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詣很深,又精於哲學及心理學,終日博覽中西新舊書籍,最怪的是上課時從不記筆記,只帶一本和課堂無關的閒書,一面聽講一面看自己的書,但是考試時總是第一,他自己喜歡讀書,也鼓勵別人讀書。…………」據鍾書告訴我,他上課也帶筆記本,只是不作筆記,卻在本子上亂畫。現在美國的許振德君和鍾書是同系同班,他最初因鍾書奪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曾想揍他一頓出氣,因為他和鍾書同學之前,經常是名列第一的。一次偶有個個能解決的問題,鍾書向他講解了,他很感激,兩人成了朋友,上課常同坐在最後一排。許君上課時注意一女同學,鍾書就在筆記本上畫了一系列的《許眼變化圖》,在同班同學裏頗為流傳,鍾書曾得意地畫給我看。一年前許君由美國回來,聽鍾書說起《許眼變化圖》還忍不住大笑。

  【註釋】

  註二:《清華大學第五級畢業五十週年紀念冊》(一九八四年出版)轉載此文,饒君已故。

  鍾書小時候,中藥房賣的草藥每一味都有兩層紙包裹;一張白紙,一張印著藥名和藥性。每服一付藥可攢下一疊包藥的紙。這種紙乾淨、吸水,鍾書大約八、九歲左右常用包藥紙來臨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園畫譜》,或印在《唐詩三百首》裏的「詩中之畫」。他為自己想出一個別號叫「項昂之」──因為他佩服項羽,「昂之」是他想像中項羽的氣概。他在每幅畫上揮筆署上「項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約常有「項昂之」的興趣,只恨不善畫。他曾央求當時在中學讀書的女兒為他臨摹過幾幅有名的西洋淘氣畫,其中一幅是《魔鬼臨去遺臭圖》(圖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後部撒著氣逃跑,畫很妙。上課畫《許眼變化圖》,央女兒代摹《魔鬼遺臭圖》,想來也都是「癡氣」的表現。

  鍾書在他父親的教導下「發憤用功」,其實他讀書還是出於喜好,只似饞嘴佬貪吃美食:食腸很大,不擇精粗,甜鹹雜進。極俗的書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戲曲裏的插科打諢,他不僅且看且笑,還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奧的哲學、美學、文藝理論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兒吃零食那樣吃了又吃,厚厚的書一本本漸次吃完,詩歌更是他喜好的讀物。重得拿不動的大字典、辭典、百科全書等,他不僅挨著字母逐條細讀,見了新版本,還不嫌其煩地把新條目增補在舊書上。他看書常做些筆記。

  我只有一次見到他苦學。那是在牛津,論文預試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門課,要能辨認十五世紀以來的手稿。他毫無興趣,因此每天讀一本偵探小說「休養腦筋」,「休養」得睡夢中手舞腳踢,不知是捉拿兇手,還是自己做了兇手和警察打架。結果考試不及格,只好暑假後補考。這件補考的事,《圍城》英譯本《導言》裏也提到。鍾書一九七九年訪美,該譯本出版家把譯本的《導言》給他過目,他讀到這一段又驚又笑,想不到調查這麼精密。後來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君來見,才知道是他向鍾書在牛津時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聽來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錢鍾書》裏把這件事卻刪去了。

  鍾書的「癡氣」書本裏灌注不下,還洋溢出來。我們在牛津時,他午睡,我臨貼,可是一個人寫寫字睏上來,便睡著了。他醒來見我睡了,就飽醮濃墨,想給我畫個花臉。可是他剛落筆我就醒了。他沒想到我的臉皮比宣紙還吃墨,洗淨墨痕,臉皮像紙一樣快洗破了,以後他不再惡作劇,只給我畫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鏡和鬍子,聊以過癮。回國後他暑假回上海,大熱天女兒熟睡(女兒還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畫一個大臉,挨他母親一頓訓斥,他不敢再畫。淪陷在上海的時候,他多餘的「癡氣」往往發洩在叔父的小兒小女、孫兒孫女和自己的女兒阿圓身上。這一串孩子挨肩兒都相差兩歲,常在一起玩。有些語言在「不文明」或「臭」的邊緣上,他們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鍾書變著法兒,或作手勢,或用切口,誘他們說出來,就賴他們說「壞話」。於是一群孩子圍著他吵呀,打呀,鬧個沒完。他雖然挨了圍攻,還儼然以勝利者自居。他逗女兒玩,每天臨睡在她被窩裏埋置「地雷」,埋得一層深入一層,把大大小小的各種玩具、鏡子、刷子,甚至硯台或大把的毛筆都埋進去,等女兒驚叫,他就得意大樂。女兒臨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裏的東西一一取出。鍾書恨不得把掃帚、畚箕都塞入女兒被窩,博取一遭意外的勝利。這種玩意兒天天玩也沒多大意思,可是鍾書百玩不厭。

  他又對女兒說,《圍城》裏有個醜孩子,就是她。阿圓信以為真,卻也並不計較。他寫了一個開頭的《百合心》裏,有個女孩子穿一件紫紅毛衣,鍾書告訴阿圓那是個最討厭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圓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鍾書就把稿子每天換個地方藏起來。一個藏,一個找,成了捉迷藏式的遊戲。後來連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裏去了。

  鍾書的「癡氣」也怪別緻的。他很認真地跟我說:「假如我們再生一個孩子,說不定比阿圓好,我們就要喜歡那個孩子了,那我們怎麼對得起阿圓呢。」提倡一對父母生一個孩子的理論,還從未講到父母為了用情專一而只生一個。

  解放後,我們在清華養過一隻很聰明的貓。小貓初次上樹,不敢下來,鍾書設法把它救下。小貓下來後,用爪子輕輕軟軟地在鍾書腕上一搭,表示感謝。我們常愛引用西方諺語:「地獄裏儘是不知感激的人。」小貓知感,鍾書說它有靈性,特別寶貝。貓兒長大了,半夜和別的貓兒打架。鍾書特備長竹竿一枝,倚在門口,不管多冷的天,聽見貓兒叫鬧,就急忙從熱被窩裏出來,拿了竹竿,趕出去幫自己的貓兒打架。和我們家那貓兒爭風打架的情敵之一是緊鄰林徽因女士的寶貝貓,她稱為她一家人的「愛的焦點」。我常怕鍾書為貓而傷了兩家和氣,引用他自己的話說:「打狗要看主人面,那麼,打貓要看主婦面了!」(《貓》的第一句),他笑說:「理論總是不實踐的人制定的。」

  錢家人常說鍾書「癡人有癡福」。他作為書癡,倒真是有點癡福。供他閱讀的書,好比富人「命中的祿食」那樣豐足,會從各方面源源供應(除了下放期間,他只好「反芻」似的讀讀自己的筆記,和攜帶的字典)。新書總會從意外的途徑到他手裏。他只要有書可讀,別無營求。這又是家人所謂「癡氣」的另一表現。

  鍾書和我父親詩文上有同好,有許多共同的語言。鍾書常和我父親說些精緻典雅的淘氣話,相與笑樂。一次我父親問我:「鍾書常那麼高興嗎?」「高興」也正是錢家所謂「癡氣」的表現。

  我認為《管錐編》、《談藝錄》的作者是個好學深思的鍾書,《槐聚詩存》的作者是個「憂世傷生」的鍾書,《圍城》的作者呢,就是個「癡氣」旺盛的鍾書。我們倆日常相處,他常愛說些癡話,說些傻話,然後再加上創造,加上聯想,加上誇張,我常能從中體味到《圍城》的筆法。我覺得《圍城》裏的人物和情節,都憑他那股子癡氣,呵成了真人實事。可是他畢竟不是個不知世事的癡人,也畢竟不是對社會現象漠不關心,所以小說裏各個細節雖然令人捧腹大笑,全書的氣氛,正如小說結尾所說:「包涵對人生的諷刺和傷感,深於一切語言、一切啼笑」,令人迴腸蕩氣。

  鍾書寫完了《圍城》,「癡氣」依然旺盛,但是沒有體現為第二部小說。一九五七年春,「大鳴大放」正值高潮,他的《宋詩選注》剛脫稿,因父病到湖北省親,路上寫了《赴鄂道中》五首絕句,現在引錄三首:「晨書瞑寫細評論,詩律傷嚴敢市恩。碧海掣鯨閒此手,祗教疏鑿別清渾。」「弈棋轉燭事多端,飲水差知等暖寒。如膜妄心應褪淨,夜來無夢過邯鄲。」「駐車清曠小徘徊,隱隱遙空蹍薄雷。脫葉猶飛風不定,啼鳩忽噤雨將來。」後兩首寄寓他對當時情形的感受,前一首專指《宋詩選注》而說,點化杜甫和元好問的名句(「或看悲翠蘭苕上,未掣鯨魚碧海中」;「誰是詩中疏鑿手,暫教涇渭各清渾」)。據我瞭解,他自信還有寫作之才,卻只能從事研究或評論工作,從此不但口「噤」,而且不興此念了。《圍城》重印後,我問他想不想再寫小說。他說:「興致也許還有,才氣已與年俱減。要想寫作而沒有可能,那只會有遺恨;有條件寫作而寫出來的不成東西,那就只有後悔了。遺恨裏還有哄騙自己的餘地,後悔是你所學的西班牙語裏所謂『面對真理的時刻』,使不得一點兒自我哄騙、開脫、或寬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寧恨毋悔。」這幾句話也許可作《圍城》《重印前記》的箋注吧。

  我自己覺得年紀老了;有些事,除了我們倆,沒有別人知道。我要乘我們夫婦都健在,一一記下。如有錯誤,他可以指出,我可以改正。《圍城》裏寫的全是捏造,我所記的卻全是事實。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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