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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書後穿越了》第268章
第268章

  林宵放下字條,起身去看門,然後看窗戶。

  窗戶果然是打開著的,可是那賊到底是怎麼打開窗戶進來的呢?

  這事兒讓林宵百思不得其解,可也比思考家裏的田螺小夥子是自己家的鳥要來的實際一些。

  反正小偷嘛,技巧五花八門,誰知道又有了什麼黑科技。

  接著林宵四處查看房間,還有放貴重物品的櫃子,抽屜裏的現金,如紙條上寫著的果然都沒有碰,一件貴重物品,甚至一張紙鈔都沒有少。

  一開始林宵是不敢吃這桌菜的,但是看著還挺好吃的樣子,加上都是自己的食材,那賊窮得連飯都吃不起,跑來他家做飯吃,應該沒有錢買毒藥……

  以防萬一,林宵給朋友打了個電話。

  “兩個小時後我沒有給你打電話,你就幫我打120。”

  “你要幹什麼?”朋友一頭霧水。

  “試毒。”林宵一本正經對朋友這樣說。

  朋友更懵了。

  “啥?”

  “你就記得兩個小時後,看看我有沒有給你打電話吧。”林宵掛了電話。

  “???”

  吃東西的時候,頗有些死而後已。

  這菜嘗了幾口後,越吃越覺得好吃。

  林宵就尋思,這小偷廚藝這麼好,為什麼不去飯店或者酒樓當個廚師?當不了主廚,好歹也能混個副手。

  林宵邊吃邊這麼思考著竟然把三盤菜,一碗飯,兩碗湯全部都消滅乾淨。

  看著溜光乾淨的盤子還有碗,林宵拍著肚子“等死”,一邊拍一邊對自己說:“沒死,說明這小偷是真的存著一點善心,死了就是自己命該絕。

  非常看得開的林宵洗洗刷刷,難得放鬆心情的靠在沙發上等待時間一點一滴的過去。

  兩個小時後,不等那邊打過來,林宵就主動打過去,讓他朋友早點休息。

  “沒死。”

  朋友自認為讀懂了林宵的幽默說:“是不是你自己做菜太難吃,怕把自己毒死,才跟我知會一聲?”

  林宵沒準備節外生枝,一副你可真聰明的語氣說:“這都被你猜出來了,好了,還算成功,你早點睡吧。”

  晚上躺在床上,林宵忽然憶起來下班回到家的時候,打開窗戶往外看,並沒有看到空調箱子上有腳印,空調箱在外面,經年累月肯定有灰塵,但那灰塵完好無損,並沒有被人攀爬過。

  林宵睜開眼喃喃了一句:“這小偷說謊了。”

  這小偷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來他家,林宵覺得肯定還會來第三次第四次,他穩了穩心神,決定明天去買個攝像頭放在家裏。

  有了計畫的林宵這一覺睡得還算踏實,早上他早早起床,因為是週六,不用去上班,林宵特意去了附近的數碼城,買了三個攝像頭,分別安裝在落地窗附近,客廳,還有走廊。

  這樣不論是他從門還是從窗戶,一定都會被拍到。

  這一幕被落在支架上蕩秋千的鄭之南看得一清二楚。

  對於林宵的打算,他其實不反對,也沒有特別的想法,只有一個念頭,一切都順其自然。

  其實有了攝像頭,對於他本人來說也算是一件證據,證明自己真的是青天白日大變活人的那只白綬帶鳥,不是騙人,不是說謊。

  挺好的。

  安裝了攝像頭後,鄭之南安分了一周多,心裏再次出現了躁動感,這種躁動他再熟悉不過,就是即將變成人的感覺。

  他現在慢慢的已經能察覺到一絲即將變身的氣息,而且有時候還能控制住,比如說他不去理會這種躁動,可以堅持到晚上甚至是半夜才變成人,但他只要用心念稍微引導一下,就可以立即變成人類的模樣。

  看來是可以控制的嘛,能控制就好。

  然而彷彿是為了打臉,鄭之南剛覺得自己蠻厲害,竟然可以控制變身,只聽砰地一聲,身體一涼,從露臺上面砸下來一個裸男。

  此時此刻,還好林宵不在,不然就算他是個男人,也要被這裸男給唬一跳。

  鄭之南無奈的摸了摸自己的後背,這裏剛剛與露臺親密接觸,砸的生疼。

  揉了會兒後他坦然的走進了林宵的房間,拿起上次穿過的那套衣服,變成人的頭等大事,自然是去給自己做一頓好吃的。

  他覺得自己沒有控制住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剛剛在想變成人的事情時,想了一下美食,就……

  嗯,就這樣了。

  所以,當務之急,趁著林宵回來質問他,審判他之前,吃頓好吃的再上路。

  等飯菜都做好後,鄭之南一邊慢條斯理的用餐,一邊想著一會林宵回來,看到他,他要怎麼解釋。

  他雖然能稍微控制一下變成人的時間,但變成鳥的時間他可沒辦法估算。

  明明知道情況緊急,但鄭之南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一點都不著急,彷彿這種事情,尋常的很,簡單的很,根本不需要去驚恐和太過在意。

  其實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身上有太多的無法解釋。

  比如說明明從小生活在深山裏,是一隻鳥,可來到城市後就不想離開,變成人後寫得一手端正的字,會使用各種生活用品,還會做飯炒菜,甚至連一些外文都聽得懂。

  太奇怪了,也太神奇了。

  不過在鳥能變成人這件事上,這些事兒又不那麼奇怪了。

  鄭之南吃完後,看了一會電視,中間還把林宵沒有收回去,放在桌子上的書拿起來看,看得還挺入迷。

  在鄭之南的想法裏,估計在林宵回來之前,他就會變回鳥,為此在睡著之前想寫張字條。

  但是想了想,覺得說自己是小偷,又來了,沒用了,因為有攝像頭。

  所以鄭之南換了,直接寫的是:“你看到的就是真實的。”

  林宵應該能承受得住,畢竟是連死都不怕的人,說到這個連死都不怕,主要還是之前的那段感情,讓鄭之南想了很久,林宵絕對有過這個念頭,雖然不知道後來怎麼作罷了,但是有過。

  其實很多人的一生,都會有過想要自殺的念頭,就看能不能緩過那個勁兒。

  緩過去了海闊天空,緩不過去,緩不過去只會給親人朋友帶去沉痛的傷。

  這樣想的鄭之南照舊給林宵做了一頓晚餐,擺放好紙條,躺在沙發上睡著了。

  他的確一如既往睡著了。

  但是,當林宵進來的時候,看到的不僅僅是衣服,那個人還在……

  林宵沒想到這小偷這次這麼大膽,竟然直接睡在家裏,走都沒走?

  林宵想到這裏莫名有些不悅,覺得這小偷得寸進尺,沒把他放在眼裏,以為他前兩次沒報警,這次就不會報警了嗎?

  鄭之南睡得很沉,連林宵靠近的時候都沒察覺,更奇葩的是,林宵找來繩子,把他的手捆住後,他才覺得不舒服的睜開眼。

  睜開眼看到的是林宵冷若冰霜的神情。

  原來這才是外人看到的林宵嗎?

  在鄭之南的眼裏,林宵是個對他很細緻體貼的男人。

  當鄭之南打量林宵的時候,林宵也在打量鄭之南。

  看鄭之南的身形,容貌,林宵推測是個高中生,也有可能是大學生,剛入學的那種。

  綁好了手後,趁著鄭之南還沒有劇烈掙扎,林宵又把鄭之南的腿腳綁住了。

  免得掙扎的時候摔壞家裏的東西,這樣捆得結結實實比較方便,也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林宵拍拍手,坐在鄭之南對面的沙發上,從容不迫的對他道:“說吧,你是怎麼進來的,三番兩次跑我這裏,以為我不會報警嗎?為什麼隔三差五來我這裏?”

  說話的時候掃了一眼餐桌,果然又做了一頓飯。

  以為做頓飯我就會原諒你登堂入室嗎?

  真把這裏當成你家了。

  鄭之南說:“因為這裏也是我家啊。”他說這話沒毛病,因為曾經林宵就對鄭之南說過這句話。

  我的家就是你的家。

  嗯,所以,這話真的沒毛病。

  林宵聽到這話,沉默了。

  他覺得自己可能遇到神經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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