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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書後穿越了》第274章
第274章

  雖然林宵有時候說話凶了點,可能是對他還留存著“小偷”的印象,導致了這麼一個後遺症,但鄭之南能感覺到林宵的柔軟和溫柔,雖然這份柔軟被凶巴巴的外表所掩蓋,但從他發燒,而林宵不眠不休到很晚才躺下就知道。

  其實鄭之南並不知道林宵不眠不休的照顧他,他是推斷的。

  因為林宵是個生活極其有規律的人,就算是放假也不怎麼睡懶覺,早上七點準時醒來。

  但是那天中午他看到和他一樣睡到中午12點的林宵,加上他嘟嘟囔囔的囑咐,還有林瑜的話,想出來了一個大概。

  不是昨夜累極了,是不可能睡到那麼晚才起來。

  鄭之南認識他這麼久,林宵唯一起來晚的那一次,也才睡到10點,而那天,他足睡到了12點多才被叫醒,彷彿沒人叫他,他還可以再繼續睡一會兒。

  這份照顧,鄭之南記在心裏。

  他本就對林宵有一份好感,這份好感並不關情愛,只是單純的覺得林宵是個不錯的人,很正,正氣的同時多了一抹圓滑,卻並不油膩。

  有句話叫成熟而不世故,大概就是形容現在的林宵給他的感覺。

  鄭之南自在深林裏破殼出生,有記憶以來,他渴望的情感,是鳥父母沒辦法給予的,他們也沒辦法真正的交流,成年後,鳥父母與他分開,他獨自生活。

  在沒有接觸俗世時,也覺得自己的生活雖然有些寂寥,卻並不覺得太過孤獨,寂寥只是有時候會產生的情緒。

  但他清晰的感覺到自己是渴望情感的。

  當被人照顧,溫柔對待的時候,心裏空落落的地方就被溫暖的東西包裹住了。

  這種感覺很舒服,鄭之南甚至傻傻的覺得,要是再生一次病就好了,就能又一次感覺到被細心的照顧,有人在耳邊溫柔的低語。

  那是群居動物的人類都無法摒棄的渴望。

  就算他現在是一隻本來無憂無慮的鳥,也無法擺脫靈魂深處,想要得到一份感情的心。

  鄭之南在渴望感情。

  他作為一隻鳥,從未對任何一隻鳥有過想要共度此生的念頭,他對著他的族群,就像是個看客。

  然而當他變成人,融入到人類的世界,才覺得事事都舒服自在,這就是他想要的感覺。

  他喜歡這樣與人類生活在一起。

  雖然還有許多事情不明白,但他在學習中。

  當林瑜親切地打電話給他,仍將他誤認為是弟弟的男友時,鄭之南第一次有了主動應承的情緒,沒有一點點的冷漠。

  很自然的叫著姐姐,應下週末聚餐的邀約。

  掛了電話,鄭之南用平板上的微信給獨自在工作室的林宵發資訊,告訴他姐姐說週六去她家裏聚餐。

  鄭之南接電話的手機是林宵的舊手機,鄭之南第一次去林瑜家裏之前,林宵給他的。

  他說擔心姐姐要跟她互換手機號方便聯繫,就拿上了。

  雖然林瑜當時存號碼的時候發現,鄭之南現在用的號是弟弟以前的舊號,並沒說什麼,只覺得兩個人感情深吧。

  為了感謝林宵那天照顧他,鄭之南和林宵回來後的這幾天,天天給林宵做飯吃,自從知道了怎麼去超市,很自覺的自己去抽屜裏拿鈔票去超市買生活用品,水果蔬菜肉,各種大展廚藝。

  把林宵這肚子給喂的再也吃不下去外賣,林宵獨自一個人的時候,更多的時候是吃外賣,或者自己吃點素食,比如說煮碗麵,煮個水餃。

  但是自從鄭之南的出現,他一個人的家終於有了個家的模樣。

  其實林宵自己也會做飯,只是他一個人的時候懶得做,隨隨便便煮個面就對付過去了。

  林宵也不是什麼都不做就等著吃,偶爾也會打打下手,甚至休息的時候也會主動做頓。

  因著到了年底,事情越來越少,林宵看著控制能力越來越好的鄭之南,尋思著給他找個什麼特長學一學,好找工作。

  當然,雖然鄭之南做飯挺好的,但當廚師太累了,而且環境很多都不好,林宵商量著跟鄭之南說這件事。

  問鄭之南對什麼感興趣,他看著林宵的眼睛說:“我可以學畫畫嗎?”

  林宵一愣,他盯著鄭之南說:“你可以選擇你喜歡的學。”

  鄭之南翹起嘴角,眼神澄澈率真,他說:“那我學畫畫,我喜歡畫畫。”

  “你確定嗎?”林宵在這一刻有些恍惚,不是因為前男友是畫家,而是他有些猶疑,鄭之南真的是因為喜歡畫畫才學這個特長嗎?

  鄭之南彷彿看出來了林宵的擔憂說:“你不要多想,我是因為感興趣才學,而不是因為像學你的前男友而學,我一向順心而為。”鄭之南的確是對畫畫比較感興趣。

  當他說“我一向順心而為”的時候,頗有點像道館裏的老道士說的話。

  雖然他沒有畫過畫,但是看到徐安然的畫室時,他竟然有一種非常熟悉又特別的感覺。

  其實林宵不提,他自己也沒有往那方面想,但是當林宵這麼提的時候,他便想到了畫室,還有那畫板和顏料以及畫筆。

  一想到這裏他手就癢癢的,這種感覺很奇妙,他便想順著這感覺繼續走下去。

  林宵聽到鄭之南在寬慰他,釋然了,他相信鄭之南是因為喜歡,他說:“好,那等過完年,我就給你報個班,你先學著,如果不想學了,就再學個其他專業,隨你。”或許只是見到別人畫畫,覺得嚮往,所以才提出來,沒必要就非得把畫畫和徐安然聯繫到一起。

  難不成他以為鄭之南是為了他學畫畫嗎?

  如果是這樣,鄭之南肯定會很坦然地說,我是為了你學畫畫。

  接觸這麼久,他知道鄭之南是個有一說一,十分坦然的性格,不會什麼事情都壓在心裏。

  林宵就喜歡他這一點,不拘謹,隨性自然率真。

  讓人無論什麼時候見到他都很放鬆。

  所以除了最開始的詫異,林宵並沒有多想,如果說最初分手的時候他還有些留戀,但看清楚那個人的真面目後他就清醒了,而事情過去了小半年,他早就釋然了。

  或許聽到前男友的事情,神情會有所停頓和怔愣,但心裏是一點別的想法都沒有。

  從前覺得會恨這個人一輩子,現在卻覺得,竟然一點感覺都沒有了。

  人的心竟然這樣複雜嗎?

  當你以為你們深愛時,你們分開了,當你以為你要恨他一輩子的時候,你釋然了,甚至根本想不起來這個人。

  林宵籲出口氣,露出個笑容說:“快過年了,到時候我帶你去海邊放煙花吧,放了煙花我們再回來吃年夜飯。”

  鄭之南聞言,覺得是個很浪漫的想法,笑眯眯地說:“好啊。”

  大年三十那天,鄭之南下午被林宵帶到了海邊,等到了海邊時候太陽已經完全落下,一點光芒都沒有,天氣並沒有多冷,但海邊風大,吹著風其實是有一點冷的,但鄭之南看著林宵把後備箱裏的煙花爆竹還有各種小玩意拿出來,和趙元憶都露出了笑嘻嘻的模樣。

  他們倆一模一樣的笑臉,甚至鄭之南笑得還要天真一些。

  當大號的煙花接連被點燃後,正在學攝影的趙元憶抱著林宵當初給他買的生日禮物,瘋狂拍照,一邊拍一邊嘟囔:好美啊。

  就在這時候,林宵點燃了手裏的煙花棒,煙花滋滋滋地響,閃著光芒,在夜晚的時候好看極了。

  他點燃兩根塞到鄭之南的手裏,然後把另外一根遞給放下相機的侄子手裏。

  林宵問他們:“開心嗎?”

  “開心!”

  “雖然是在海邊,但是也不能玩太久。”

  “好。”

  趙元憶玩了一會就開始拍照,他的模特當然是林宵和鄭之南。

  他笑呵呵的拿著相機說:“舅舅,你牽著之南哥哥的手,我給你們拍一張。”

  聽到趙元憶叫自己舅舅,叫鄭之南哥哥,他沒有說什麼,聞言看一眼鄭之南,呲牙一笑,雖然沒說話,但眼睛裏彷彿正在說:“那我牽了啊。”

  要是不牽手,趙元憶這個小人精回去不知道要怎麼跟他姐姐嘰裏呱啦,林宵自然不會拒絕,也覺得他和鄭之南認識這麼久,不用在意這些。

  鄭之南也的確沒有在意,他的手有點涼,被林宵乾燥溫熱的手握住時,他覺得很舒服,甚至還反握住林宵的手,十分貪戀他那點溫暖的樣子。

  林宵摩挲了兩下說:“你手怎麼這麼涼?”眉頭緊蹙。

  鄭之南笑著看向他說:“只是手涼而已,身上暖和著呢。”他怕冷,所以出門穿的很厚,並不覺得冷。

  林宵說話的時候又去牽鄭之南的另一隻手。

  趙元憶就是這個時候按下快門的,按了好幾張,從林宵去牽手,到牽第二個手,把他們的情緒變化,一舉一動都記錄在了相機裏。

  那一晚上三人玩的很開心,林宵開車回去的時候,趙元憶和鄭之南坐在後座一直看著相機裏的照片。

  回到爸爸媽媽那裏吃了年夜飯,晚上林宵和鄭之南睡在老宅的同一個臥室裏,林宵去洗澡的時候,鄭之南的手機裏收到了一條資訊。

  ——我想你了。

  這手機以前是林宵的,所以這條資訊發給的是誰,並不難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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