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記憶
「朝歌,我們去若澈那。」
寧朝歌沒說話,直接把車掉了個方向,向絳眉鎮開去。
安陽伸展一下腰身,調整了一個舒服的位置。「話說回來,駱以沫的老婆是個標準的賢妻良母的類型。」
「真是浪費,聽說她也是被強迫的。不過女人就是那麽事,嫁過去之後就會一心一意對丈夫了。」
「朝歌你在心疼?」安陽湊過去盯著專注開車的人看個不停,好像要從他臉上找到什麽蛛絲馬跡一樣。
安陽的氣息突然變的很近,下意識的寧朝歌向一旁靠了靠,從那日安陽說要試著交往後,除了那個吻,他們就和平時沒什麽兩樣,突然這樣他有些不習慣。「我在開車,你老實點坐好。」
「朝歌難道你就一點都不希望我碰碰你嗎?」
寧朝歌的手一抖差點撞到旁邊的車,他也不知道自己現在臉上的顏色是怎樣,佯裝生氣的說:「安陽,你不希望我們死在這條路上吧?」
看出了他的窘困,安陽聳聳肩靠到他自己那邊的車窗上,但是眼睛始終都沒離開他的臉。
雖然他們都沒再講話,可是氣氛卻變的愈加詭異。在寧朝歌終於忍不住要發問的時候,安陽先開了口。
「朝歌,顏愾忱是你殺的吧?」
握著方向盤的手驟然緊了緊,安陽是什麽時候知道的?
「雖然是遲來的,但是安陽還是要說:朝歌,謝謝你。這麽多年,如果沒有你在我身邊一直,默默的幫我做很多事情,我想安陽或許也沒有今天吧……」說完,安陽把手枕到頭後靠在椅背上,閉目養神。
顏愾忱,那是他到安陽這邊殺的唯一一個人。
顏愾忱,安陽擁有的第一個也是唯一個男伴。
安陽和方心離婚後,因為打擊太大,他選擇的伴侶變成了男人。
那個在酒吧認識的叫做顏愾忱的男人。
那個很會說話的男人,安陽對他很好,打心底的好。
後來安陽說,你到我那住吧。那男人欣然同意。
後來安陽又說,你就在家吧,我養的起你。男人回答:我全聽你的。
再後來,他陪安陽去接那男人,男人的家裡有朋友。
他對安陽說:不用來接我,收拾好了我朋友會送我過去的,你在家等我。
安陽吻了吻他的額頭,說好的。
半路,安陽突然想起來他還要去趟公司,於是決定先把鑰匙給他。
然後,那個男人就讓安陽所有的希望灰飛湮滅。
男人的同伴在調侃他釣到了金龜。
顏愾忱的聲音裡帶這嘲弄:是啊,那個什麽狗屁商場精英,就他媽的是個凱子!連老子是幹什麽的都不知道就愛的死去活來。在床上你們是沒看到啊,那個溫柔,就好像是怕把我弄壞似的,有好幾次我都想說你他媽用點勁,老子就他媽的是陪男人睡覺的,用不著和老子玩什麽柔情。但是沒辦法啊,誰叫他是安陽,誰叫他有錢呢!看在錢的面子上,老子什麽都能忍!
在一片壞笑聲中,安陽什麽都沒說,對他說:朝歌,我們回去吧,一會你給他打個電話,告訴他不用……
那個混蛋讓安陽完全放棄了所謂的愛,雖然他什麽都沒說,但是他看的出來,安陽已經不再去奢望愛了。
安陽原諒了他,但是他寧朝歌沒有。
某一個夜裡,寧朝歌潛到顏愾忱的家,如鬼魅般站在他的床頭,直到男人被驚醒。
那個混蛋居然還恬不知恥的問他是不是安陽讓他來接他。
他笑了,他說,不是安陽讓我來接你,是死神讓我來接你的……
然後,寧朝歌用了最殘忍的手段把那男人折磨至死,如果說這個手段還有什麽名稱的話,那就是古時候人們經常說的:人棍。
最後,染血的他看著地上狼籍的肉塊,想笑卻笑不出來。
他傷安陽傷的太深了,即使弄成這樣他也覺得不甘心。
事後,千詢幫他處理了後續事情,他們也很默契的沒人把這事告訴安陽,就這樣直到現在。
安陽是怎麽知道的呢?
寧朝歌側過頭去看那個假寐的男人,他過的太辛苦了。
他總是為別人想為別人考慮。
第一次,寧朝歌很想把那個外表堅強的男人攬在懷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