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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匡短篇》第27章
陰謀殺人故事之三:生和死

  他要殺他。

  殺人,陰謀殺人,絕非人類正常的行為,別說實行,要下這個決心,也不是易事。可是對他來說,情形有點不同,他要殺他的理由有千百個,隨便舉出一個來,就可以使殺人者心安理得,使被殺者死有餘辜。

  譬如說,自衛,就是最好的理由──他絕對可以肯定,他如果不殺他,他必然會殺他!

  (在這裏,有兩個「他」,看這個故事的時候,要比較用心一點才行。)

  與其被殺,不如殺人,肯定會被殺,不如先下手,被殺和殺人,是生和死的大問題,人生除死無大事,人人皆有自衛的權利,他殺了他,絕不會內疚!

  第一次起了要殺人的念頭,是很多年之前的事,同時追求學校中最美麗的女同學,沒有他,他一定成功,結果,他不成功。

  自那次之後,似乎沒有一件事,他和他不起衝突,一直到現在,兩個人在社會上都極有名望,極有地位,在很多社交場合中都會相見,也在外表一點都看不出來地握手寒暄。

  只有他們兩個人彼此心中明白,當他倆在握手的時候,都恨不得自己的手心中有著傳奇小說中的那種毒針,見血封喉,輕輕刺破對方的手,令對方當場氣絕。

  若是毒針不足以令對方死亡,那任何一方,都會號叫著,雙手齊出,掐住對方的咽喉,把對方掐死!

  可是,想歸想,做歸做,很多年了,他們的寒暄,幾乎不變:

  「哈哈:日本方面那宗買賣……」

  「真是,好像又到了我們集團手裏?我不太理事了,竟不是很清楚。」

  或者:「聽說幾家銀行對你不是很支持?」

  「我也聽說了,反對最劇烈的是你?」

  又或者:

  「最近你弄上手的那位美女,嘻,上個月,曾和我一起到歐洲去!」

  「嘻,難怪,她有點性飢渴。」

  等等,類似如此,毫無意義,可是日積月累,卻形成了一種無可改變的形勢:他要殺他!

  他若不能殺了他,生活(甚至生命)變得毫無意義,毫無樂趣。他一定要殺他,剷除這個一切痛苦、煩惱的根源,剷除這個在每一件事上,都處處和他作對的人,消除這個人對自己生命形成的威脅!

  殺人,當然要親自下手,下手的機會也很多,他們有很多見面的機會,城裏盛大的宴會,總是有他也有他,好幾次,他手裏握著鋒利的餐刀,他想一下子把刀插進他的心窩去──略靠左,第五和第六條肋骨之間,多麼痛快,一個醜惡的生命結束,一個痛苦的生命得到解放,過程至多三秒鐘。

  問題是,他絕不想餘下來的日子在監獄中度過,所以他放棄了用刀,也在經過了周密的計劃之後,放棄了許多可以致人於死的手法、手段和工具。

  最後,他選中了一種毒藥,那種毒藥,有著十分強烈的殺人效果,少量白色的粉末,極易溶於水,略有杏仁香味的氰化鈉,就可以致人於死,幾秒鐘之內,就可以達到殺人的目的。甚至有誇張的說法,說是中了毒的人,明知是誰下的毒,可是由於毒性發作得太快,張開口來,沒有機會說出兇手的名字,唯一的機會,是呼出最後一口氣!

  那是理想的陰謀殺人的毒藥。而且,這種有劇毒的化學品,在工業上用途很廣,不難到手──自然,把毒藥弄到手的過程,也需要極度機密,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甚至特地開了一家電鍍廠,因為電鍍程序中需要用到氰化鈉,使他容易到手──他要殺他的理由又多了一條:就在他開設了一家電鍍廠的同時,他竟然也開了一家!而且雨家同樣性質的廠,相隔極近!

  那使他要殺他的決心更堅定!

  他把毒藥隨時帶在身上,等待機會。機會一定有,只要有若干人在場,只要他喝酒(社交場合,能不喝酒?),只要他不為人知,把毒藥放進他的酒杯中,那就大功告成,等他毒發身亡,所有在場的人,自然都有嫌疑,可是就算懷疑到了他身上,也決計不會有確鑿的證據,他可以從此享受沒有他的世界,那想想都會叫人從心底深處笑出來!

  機會果然來了!理想不過,超過兩百人的盛會,宴會開始之前的酒會,香檳酒在「卜卜」聲中一瓶瓶打開,酒斟進杯子中,冒著美麗的氣泡,他走近他,趁他不覺,把毒藥──可以殺死三個人的分量──傾進了他的酒杯之中,然後,向他舉杯。

  他看著他一口喝乾了杯中的酒,他全身都在笑,也喝乾了自己杯中的酒,兩個人,還互相照了照完了的酒杯,互相笑著,笑容都如此真誠,使看到的人相信一切有關他們雨人不和的傳聞,皆屬謠言……

  第二天報上的頭條新聞是:本市兩大富商,在酒會中同時離奇中毒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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