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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性包養》第13章
番外一

沈青從小沒爹沒媽,跟著老太太一塊兒撿酒瓶,在弄堂口擺個餛飩攤。

雖然生活不甚富裕,但也能夠湊合過。等他稍微懂點事情,就聽見不少長舌婦在背後偷偷指著他說,他是大年初一被扔在老太太門口的,老太太兒女都在外地打工,靠幾百塊錢過,還過得緊繃繃,但看他面白如玉,長得頂漂亮,忍不下心來,想賤養也好過凍死在外邊,就拖著他。

老太太是個耳背,又是個啞巴,經常聽不見曬開水的聲音,有一次,燒的餛飩水撲了老太太一身,老太太嘴裡只發出“嗚嗚嗚”的嗚咽聲,他們卻沒錢去醫院掛個號瞧瞧,沈青只能從衛生所裡配了幾塊錢燙燒膏,給老太太塗。

從前,沈青不太在乎他的人生,不讀書也罷,沒錢也罷,雖然過得稀裡糊塗,但至少溫飽,有任何挑釁的小屁孩,他都收拾得服服帖帖,弄堂裡的小孩兒都怕他,但從那刻起,他開始拼了命地賺錢。那年,他十六,白天在餐廳裡端盤子,晚上給人做保安,時間就像加了速,他就跟踩在雲間似的,一年年地唰唰唰過去了,他也認識了幾個兄弟,借了他幾張毛`片,他窩在狹隘的房間裡,偷偷地看那白花花的肉,矯揉做作的呻吟,看得他臉通紅,開始關注起了漂亮的女孩兒,他那時候看了林雅的《海上花》,那漂亮的民國女人,成了他的夢中情人,他只想多賺點錢,能去她的影迷會,那會兒的時間就像是觸手可及的泡泡,碰不得。

他曾經一度以為他就會在那樣的生活裡,草草地過了此生。

那年夏天熱得慌,老太太燒個菜能出一身汗,沈青只想省點錢,把那舊空調給換了,正巧做保安的哥們,就給他介紹去酒吧,說一晚上就能賺兩百塊錢,他聽了,去了,起初只是幾個漂亮的女孩兒問他要電話,他都沒給,他實在談不起戀愛。

漸漸地,就有男生總是打量他,他冷眼置之,結果兩個月後有個男人挺著個啤酒肚,對他動手動腳,他脾氣躁,沒忍住,一腳踹在那人的襠上,那人疼得在地上打滾,鬧得不行,說是那玩意兒壞了,最後叫了員警,又叫了救護車,結果還真有些損害。

那男的是街上的地痞流氓,他那幫朋友找了沈青不少麻煩,堵他、群毆他,還去他的工作地方滋事,沈青曾經被他那幫兄弟揍得頭開了花,縫了好幾針,那會兒他捂著頭,火氣大得很,卻不敢發,就怕他們找老太太的麻煩,最終酒吧的老闆,勸他,去外面躲躲,他不會告訴他們老太太的事。

他認了慫,在外地躲了小半年,才敢回來,老太太卻在這半年裡走了,聽說,是出門的時候滑了一跤。他氣得發抖。弄堂裡那些水,向來都是他掃的,就是怕老人家摔跤。他發了狂,找那幫小流氓揍了一架,即使頭破血流,他也固執地揮拳,他真想揍死他們,那些小混混從沒見過這麼不要命的,丟下他跑了。

他進了醫院,又出,花光了他口袋裡僅剩的幾百塊錢。

他回到家,才發現他和老太太的家,被老太太的兒女賣了,分了,卻不肯出老太太的喪葬費,沈青蹲在門口,想哭,又怕驚動了老太太的魂,他只怕老太太丟不下他,他不敢哭,咬得手指血肉模糊,也不敢流一滴眼淚。喪葬費起碼要五萬塊,他沒文憑,沒本事,不知如何出。這時候,他在酒吧裡碰見了陸揚。

陸揚身後跟著一幫兄弟,聲勢浩大地進了酒吧,在酒吧裡挑了好幾個男生,又最終眯了眯眼睛,選了他,說,跟他走一趟,就先給一萬塊,成了,再給十萬。沈青太需要錢了,他幾乎是立刻答應了。他甚至想過,是不是要他賣血賣腎,卻沒想到…………那是他頭一回見到顧聞,矜貴,而俊美,西裝筆挺,眉目冷淡,舉手投足都是驕傲。沈青攥緊手,想轉身就走,卻又不能走。老太太一輩子沒享過清福,他不想,連最後的安頓都沒。他跟那些男孩一字排開,低著頭,不敢說話,卻看見一雙蹭亮的皮鞋停在他的面前。

“就他了。”

那是顧聞對他說的第一句話。

“我叫顧聞。”

這是第二句。也許顧聞不知道,這短短的七個字,他記得有多深。

他們簽了合同,顧聞領他回家,就像是在寵物店裡買了條狗。當他站在宏偉的別墅面前,又憤怒又卑微,顧聞扔了雙新的拖鞋給他,他脫了板鞋,才發現他的襪子破了個洞,露出可笑的腳趾,他似乎注意到顧聞輕輕地笑了,他無法遏制地出語反擊,等待他的回擊,他想狠狠地揍一頓這個富家公子,然而顧聞沒有,卻只給他發佈了任務。收拾、燒飯還有上床。

顧聞語氣平淡,就像是在談論天氣,沈青卻怒不可遏。

沈青在弄堂裡長大的,總冷不丁地冒出幾句髒話,顧聞尤其在乎這些粗俗的用詞,兩人經常會打架,他曾經在心底暗暗地罵,他還以為同志都是懦弱的孫子,不敢動手,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從沒打贏過顧聞,顧聞把他反手按在地板上,他的臉貼著那漂亮的紅木地板,只暗暗地想,遲早有一天,他要揍得顧聞哭著喊他爹,才算。沈青在床上硬得跟塊石頭似的,但顧聞從來沒說過,他只說他掃地掃得不乾淨,沈青扔下掃帚,怒火中燒地問他怎麼不乾淨了,顧聞從地板上撿起一根三四釐米的短髮,放在他的手心裡。顧聞是極為龜毛的,潔癖也極為嚴重,沈青曾有一次沒換睡衣,一屁股坐在床上,被顧聞揍得差點爹媽都不認得,雖然,他的確不認得。兩人過得雞飛狗跳,沒個安寧,每次被顧聞按在地上揍。

他只想著,等以後總要給顧聞顏色瞧瞧。但他卻沒有機會了。

他愛上了顧聞。說來可笑,他曾經發誓要揍死顧聞,卻悄悄地愛上他,等他發現的時候,他已經中毒已深,無法根治。也許是顧聞對他的信任,當他在酒桌上,重新碰到那個啤酒肚男人,那男人似乎忘了他,想當年一樣開口調笑,他忘不了,這男人逼他去外地,他的老太太就在這短短的半年裡走了,他忘不了老太太走得淒慘,他趁顧聞離席的時候,用酒瓶狠狠地揍了那個啤酒肚,他甚至想好了,顧聞會像是那時威脅說的那般“剁了你的手指”,但是顧聞沒有,他甚至一言不發,沈青問他,為什麼,他只是沉默地在回程時說,直覺。

這話說得莫名其妙,沈青卻攥緊了手。

也許因為顧聞偶爾流露的溫柔,他跟老太太沒有血緣,墓碑的親屬關係,填不了,沈青知道顧聞能幫他,卻不願說,卻沒想到,幾日後,那早已解決,問到顧聞的助理,甯晝,那位冷冰冰的助理小姐,扶了扶眼眶,說是顧聞讓辦的。但他從沒跟顧聞提過。很多年後,沈青曾問他,怎麼知道的?顧聞雲淡風輕地說,他接手沈青的時候,就把這些事情,順帶管下了。

他無可救藥地愛上了顧聞。

從前,他對顧聞的觸碰非常抵觸,現在看到顧聞,他就軟了腿,只想粘著他。這時,他才漸漸地發現,這個曾被他認定為紈絝的男人,英俊瀟灑,溫潤爾雅,能力出眾,不計小節,生活規律,優秀得令人髮指。

他想起了陸揚曾經翹著二郎腿,說,千萬別愛上顧聞,顧聞跟你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他不敢對顧聞說起愛,他怕顧聞丟下他,他拼死,只是想離他近一些,再近一些。他苦練一切,只為了不讓顧聞丟臉,他怕別人提起顧聞時,說顧聞的不是,就拼了命地做好工作,許多人誇他敬業,卻不知道,僅僅是因為顧聞。

他似乎從小就是個固執的人,他從前眼裡只有老太太,沒有夢想,也沒有榮辱,老太太走了,他來到顧聞的身邊,愛上了顧聞,把整個胸膛剖開,挖出心臟,不論如何沉甸甸,裡面也只裝著顧聞,他愛顧聞,心裡就全是他。夢想是他,榮辱是他,驕傲也是他,顧聞佔據了他全部的生活,他偷偷地把賺的錢都存下,當作老婆本,他所有的開銷,都是給顧聞買紀念品,而當顧聞去上班,他只會呆坐在沙發裡,等他回來。

顧聞不喜歡粗口髒話,他就幾年沒講過一句,顧聞潔癖愛乾淨,他每天光打掃衛生就要兩個鐘頭,顧聞在巴黎騙他,說那枚戒指被賣掉了,沒了,他也傻傻地裝作信了,即使他第二天,又去了那家店,把那戒指買了回來,他明白,顧聞那時候並不愛他,他難過,卻不絕望,令他絕望的是何遇。

何遇和他長得太像了,而且何遇參與了他整個不瞭解的顧聞的青春,顧聞從未跟他提過的,未知的時間。他每天都會做夢,夢到顧聞離開了他,他每個晚上都睡不好。他後面傷了腿,更惶恐,他每日每夜疼得滿頭冷汗,卻不願意離開顧聞。那時,在美國,他每天在手機上刷有關顧聞的新聞,摟著顧聞的襯衫才睡得著覺,經常半夜流著眼淚,就醒了,他夢到過太多次,顧聞與他訣別的場面,就像是老太太一聲不響地離開了他的生活,他怕顧聞不要他。現在想想,實在是可笑。但那時候的他,的確,每天都不踏實。沈青曾瞞著顧聞偷偷去看過何遇,何遇冷笑著對他說,他配不上顧聞,他出乎意料地沒有生氣。

他只是說,顧聞說我配,我就配,連我自己覺得配不配,都是不作數的。何遇聽了,愣了愣,久久地盯著他,他們之間的“情敵碰面”草草地結束,他卻像是想清了一切,不論周遭的人如何看待他和顧聞的關係,只要顧聞一日需要他,他就會努力地跟上他,跟他並肩而行。他認真地訓練唱歌、跳舞以及演技,認真地出席所有通告,他成了頂級的流量明星,卻依然不夠、不夠。他生怕被他甩下來。有時候,他望著鏡子裡那個氣喘吁吁,追逐得疲勞的人,忍不住問,值得嗎?但只要顧聞對他笑,心底深處就有個聲音,朝他吼,值得,值得。

很多年後,他悄悄地問過顧聞,為什麼顧聞會選他,是不是因為跟何遇長得像,顧聞摟著他,歎了聲氣,說,其實只是因為審美情趣。他一愣,忍不住笑了。他在心裡藏了多年,原來竟是如此簡單的原因,回想過往那段掙扎的時間,難以回首。

他唯一慶倖的是,最終,他勇敢了一次。

他和顧聞在美國結了婚,辦了婚禮,養了只醜陋的小黃貓。

而他每天醒來,都能看到顧聞。他將用一生告訴顧聞,他有多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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