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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不住》第17章
第17章 人間惆悵客(1)

  對此時郁楓沒什麼表示,他很少聽霍英提起自己的家庭,現在看來,好像的確沒什麼可提之處。霍英不是愛訴苦的人,也不擅長對付流氓,時郁楓深有體會。他在海灘邊停下車,輕輕摸了摸霍英正因不知所措而眨動的眼皮,拿過他的手機,回撥了那個電話。

  立刻就接了,是個不算年輕的女聲,語速快,有著濃重的北方口音:

  「剛想給你打!」她把字咬得很重,「卡號換了啊,咱爸的要註銷了,我的你記一下——」

  時郁楓打斷道:「只有現金,當面給你啊。」

  對方愣了:「啊?你是誰?霍英呢?」

  時郁楓拒絕回答,安撫地握緊霍英的手,又道:「葬禮的地址告訴我。霍英回去之前,不准火化。」

  對方聲量一下子抬高:「你到底誰啊?讓我弟弟接電話!真奇了怪了哪來的——」

  時郁楓再次打斷她,十分平和地,「我有個朋友,經常和殯儀館打交道,無論國內國外,你不說我也能查到具體地址,」也正是因為他的聲音一點波瀾也沒有,咬字還特別清晰,所以顯得他冷到了冰點,「我們是一定要弔唁的,如果回去之後,發現爸爸已經變成灰了,那只好把錢也燒給他咯!」

  對方聞言,又足足愣了十多秒,像是妥協了,又像是還不能接受方纔的那般對話,「……我待會把地址短信給你……我弟弟什麼時候認了個小弟,他在你旁邊嗎?讓他接——」

  時郁楓直接掛了電話,把手機物歸原主。

  霍英的神情已經從震驚的狀態恢復過來,他笑了,只是眼眶還是紅的,「你太牛了,怎麼猜出來我姐就是想要錢的?」

  時郁楓也笑了,他專注地看著霍英過於平靜的眉頭,「我還猜出來,你如果把錢打給她,至少有一半用不到爸爸身上。」

  霍英還是笑著,「這是直覺麼。不過我大哥他們肯定不會讓她一個人佔便宜呀。」說罷,傳來叮的一聲,應該是收到了地址,他只是瞟了一眼,就鎖上了屏幕。

  時郁楓淡淡道:「這種親戚很常見。」

  霍英頷首,低頭擺弄著被曬得發燙的手機,「居然就在我老家,說好的去年就轉到北京的大醫院了呢?怪不得不想讓我回去。」他靠上羊皮椅背,看向藍天,「下午出發,半夜應該能到,我得快點。」

  時郁楓仍舊注視著他的側臉,道:「我和你一起。」

  霍英怔了一下,臉上那副因平靜而顯得易碎的殼子,突然像是要生生裂開,要露出裡面的脆弱來。他慌忙摀住眼睛,「哈哈,這麼快就跟我回娘家了,那我得跟你科普一下,上面有兩個哥一個姐,我是老,現在沒剩一個待見我的了,他們說就是我把我爸氣出病的,現在,就病死了……算了等上飛機再說吧,」他重重地呼吸一下,又把擋眼的手拿開,轉臉看向時郁楓,眼眶和鼻樑上有壓紅的指印,他近乎生硬地轉椅起話題,「你剛才說的那個朋友,不會是邱十里吧,老和殯儀館打交道,他不會真是干殺手那行的吧哈哈哈……」

  「其實是編的,邱十里應該不會自己處理那些事,」時郁楓伸手擁抱這個連輕鬆都快裝不下去的人,「但是他肯定能查到啦。」

  霍英卻試圖躲開他,扶著車門,隨時都要下車的樣子,「行了,你在車裡待著吧,我去看看那批蛤喇怎麼樣。」

  「聽完這首歌。」時郁楓在他逃跑前握住他的肩膀,執拗地把他按進懷裡,悶悶道,「老婆,聽話,我們聽完這首,我陪你去看蛤喇。」

  他的聲音很柔,很近,就貼在霍英耳邊,那麼不可抗拒,儘管他又叫了那個混蛋稱呼。音響輪放到的那首歌也很柔,一個耳熟的樂隊,好像是曼徹斯特的,耐心十足地唱著:

  「I need you but I just can』t tell you the truth……If you feel this way, please talk to me……」

  霍英想起來了,歌名是It』s Alright.

  他一動也不能動,一點辦法也沒有,只能哽咽,只能沒出息地陷在時郁楓懷裡。也許人就是這樣,本來沒覺得有什麼好委屈的,可是一旦被誰放在心上,就好像得到了對疼痛敏感的權利,就好像理應被深深地擁抱。儘管養殖戶已經開始打電話催他快去,儘管他即將參加已逾十年未見的,父親的葬禮。

  在去往北方沿海某小城的航班上,時郁楓聽霍英講起他的家和家鄉。

  霍英的父親是個酷哥兒,膽子大,改革開放後最早一批出國做生意的中國人裡就有他,做著類似倒賣進口車的行當,母親則是生長都在美國的富家華僑,是個酷妹兒,年紀輕輕就成了那個年代十分少見的女性賽車手。霍英並不知道他們怎樣相遇,又是怎樣相愛,他幼時在異國的記憶也十分模糊,正如他的大腦早已完全抹掉母親的面容。

  但他始終記得母親的在賽道上火紅的影子。五六歲時,他母親因病早亡,父親應該是想要離開那傷心地,就舉家回國,在故鄉的小城安定下來,繼續做著不大不小的汽車生意。

  據說霍英長得和母親有八分相似,又是家裡最小的,因此從小就非常受溺愛,母親過世後更甚。他在當地屬於那種家庭條件很好的紈褲子弟,每天吃喝玩樂,到處亂逛,腦子好使讀書壓力不大,又臉盲不擅長交朋友,最大的愛好就是改裝汽車,和氣缸輪胎打交道。高中也沒駕照,就喜歡把老爹的車子改良改良,半夜偷偷開出去玩,在新修的跨海大橋上瘋狂超速,居然也沒被抓,沒出事。

  按霍英的話說,自己十七歲之前就是個傻逼,家裡除了他爸之外的每個人也是這麼認為。大學他考到上海某985,當時金融類專業剛開始熱門,他也考上了,結果自己轉成了機械工程專業,沒跟任何人商量,假期也在外面野著不回家。

  大一結束那會兒,成績單被寄了一份到他家裡,此事才暴露。這樣一來,他爸爸也覺得他是個傻逼了,第二天就匆匆趕到上海,指著那全系前1%的成績狠狠罵他,說他畢業之後只能當汽修工,帶著霍英的兩個壯漢哥哥要把他綁回家去。

  結果霍英直接在火車站消失不見。他是個很軸的小孩,知道自己真正著迷什麼,他喜歡折騰發動機時的創造感,以及那種井然有序,但他更喜歡把油門踩到底時的速度和瘋狂,他一直覺得城市的道路太擠,普通的轎車太笨重,父親的強硬反而使他下定叛逆的決心。

  於是霍英沒有多想就出了國,去了母親當年玩賽車的城市。他花掉父親給他練習投資用的一筆錢,弄了長期簽證,又弄了一輛二手的三級方程式賽車,考了一張FIA的執照,加入了一個半死不活的美國車隊。最開始的兩年,他都在適應這個行當,過得挺淒慘。父親給的不是小錢,但是對於這個燒錢的職業來說遠遠不夠,尤其是在他的車隊拉不到贊助的情況下。

  最慘的時候,霍英借過黑貸款,擠在地下公寓裡,每天吃超市關門前的降價食品,只要有比賽他就參加,拚命表現,盼望哪天被某個F1車隊看中。就算每天靠著那點出場費過活,他也每天做著駕駛最高水平賽車的美夢。

  「我當時覺得我媽也會保佑我。」說這話時霍英自己都笑了。

  不過也不能說是白日做夢,霍英的確曾經有著為了一個夢可以什麼都不顧的少年意氣,並且他天賦很好,也很刻苦,他就不是該被困在低檔賽場的人。

  機會在他二十歲的時候降臨。法拉利車隊由於事故和合約問題,接連損失了三個賽車手,於是在F3賽道上一枝獨秀的霍英就入了他們的眼,年輕,沒背景,好安排,可塑性也強,很有點黑馬的氣象。

  霍英第一次開著F1上賽場就是救場的性質,世界級錦標賽,他籍籍無名,卻年輕氣盛,他高興得都快瘋了,在頂級賽車上縱橫的速度,帶給他不亞於性高潮的飄飄欲仙。一個賽季十幾場下來,他如願地跑遍全球賽道,那輛車隊給的紅色賽車也被他調得稱手。

  最後他給法拉利贏了個第五。

  第二年他贏了第二。

  到了第三年,二十二歲的霍英,一個年輕得讓人輕視的中國青年,超越衛冕第一,成了世界冠軍。

  幾乎是一瞬間,霍英什麼都有了,無論是榮譽、尊重、愛慕、崇拜,還是實實在在的巨額贊助費……他可以隨意請自己勤勤懇懇的後勤團隊喝酒,也可以毫不心虛地和老闆交談。那真的是一飛沖天。那時的霍英得意到一種什麼地步,他恨不得住在車庫裡,每天和自己的寶貝賽車待在一起,離了他這輛車就是一團六百多千克的廢鐵,離了這輛車他也不是世界冠軍,他和它是互相改造,互相成就的。比起在賽道外等著他簽名的,那些眼含秋波的陌生姑娘,他寧願愛車。

  所謂春風得意馬蹄疾,又所謂衣錦總要還鄉,那時霍英也覺得自己有臉回家見見老爹了。他完全不相信他爸還不知道自己兒子成了世界冠軍的消息。哪知到了國內,他在機場一打電話,這驚喜就變成了驚嚇——他爸爸拒絕見他,在電話裡氣得聲音發抖,正如五年前那樣,罵他不孝其親不如草木。

  就算他說,爸我給你拿了個冠軍回來。

  霍英還不甘心,回到自家在海邊的別墅猛敲門,只有大哥大姐應聲出來,趕他走。他在自己家門口守了三天,然後回意大利開車去了。

  從此不再往中國撥一個電話。

  再次收到家裡的消息是在半年後,大姐打的,說是家裡破產了,霍英什麼都沒多說,打了一大筆錢到父親的賬戶。又半年後,他又接到電話,這回是大哥,說是父親生了重病,肝癌都擴散到肺了,還說都是被他氣的。霍英根本不敢看郵箱裡的診斷書,只是給家裡打錢,更大的一筆。

  之後,霍英也就得意了那麼兩年,很快他的大夢就碎了一地,疲憊不堪的,他沒人可說,無處可去,他拖著傷病躲在這座小島上,因為邱十里說那死了兒子的毒梟還沒伏法,可能要他的命。什麼都變了,唯一不變的是,他的三個兄姐還是時不時輪番上陣,把他說得十惡不赦,一筆又一筆地從他這裡要走治療的費用。

  「爸爸還是不願意見我嗎?」最絕望的那一年,霍英在切實明白自己再也不能上F1賽場的當夜,喝多了酒鼓足勇氣,曾經這樣問。

  「見了你癌細胞還要擴散!少氣氣他吧!」他姐姐是這樣回答的。

  一同喝酒的邱十里都被這話氣得要死。

  然後就過到了現在。

  霍英也不是軟柿子好捏,他當然懷疑過那麼多錢,到底有多少放在了父親的治療上,他當然在心裡大罵過自己的厚臉皮兄姐。但也許就是於心有愧吧,他做不出不接電話的舉動,他也沒辦法不老實給錢,更沒有勇氣再回老家守上三天,可憐巴巴求著見父親一面。

  他本來就被全世界拋棄,如果那種陌生的疼,再由親人扎進來一次——霍英雖然在不清醒的時候拿煙頭燙過自己,但其實並沒有太大的自虐傾向。

  然而他現在已經踏上那片久別的土地。

  小城市的機場也不大,暮色沉甸甸地從玻璃牆外打下來,時郁楓牽著他,擠在傳送帶周圍的人群裡,等著自己的托運行李。

  因為出現了不拋棄自己的人,所以才會有這個勇氣嗎?霍英又想笑話自己了。

  他再一次仔細打量了一番身邊十指相扣的這位。銀髮服帖地梳了個馬尾,雖然不能說是一絲不苟,但這已經是霍英見過最整齊的一次了。這小子還是頭一次在他面前穿正裝,都是出發之前霍英在機場裡的商舖臨時挑的,月灰長絨棉襯衫,黑領帶黑直筒褲,不是什麼大牌,硬生生被時郁楓穿出了畫報效果。

  周圍不乏悄悄往他們這邊看的,究竟是為了看帥哥,還是為了看兩個帥哥拉手呢——戴著相同手環的手。霍英這麼想著。

  老家還沒那麼開放,想必他們是在被當猴兒看。

  這下霍英當然就更不想鬆開了,他還要盯著自家這位狠狠地瞧。

  「我沒有參加過葬禮,就很擔心不莊重,」時郁楓被霍英盯得有點臉紅,道,「私生子,媽媽是外國人,還和馬仔私奔了,奇恥大辱吧,所以父親死的時候按規矩是不能弔唁的。」

  霍英歪頭靠上他的肩膀,「那咱倆真可以比慘了。」

  「哈哈,」時郁楓笑了,攬住霍英的肩,看得出來他很想說點什麼,讓霍英輕鬆一點,「我當時感覺還好,反正從小也很少和父親在一起。就是偶爾聽見家僕說『情婦的兒子』之類的話,會有些生氣。倒是老時和其他家人大吵特吵,最後葬禮結束後,他半夜讓我去看了一眼,下了個跪。第一次見他發那麼大火!」

  霍英也笑了,鬆鬆地垂下睫毛,「我感覺他才像你爹。」

  時郁楓頗為不服,他心想,可萬萬不能讓時湛陽聽見這話——那人絕對會心花怒放,如遇知音,當即就和霍英拜個把子!

  他琢磨著怎麼把話題從爹的問題上移開,卻聽霍英道:「來了!」他們的大包小包正在履帶上緩緩滑來。

  「住酒店還是住我家?」霍英把一隻行李箱的把手塞到時郁楓手裡,粲然一笑,光灩灩得讓人都快忘了他是回來奔喪的,「確切地說,是我家車庫,特別大,中二時期我在裡面擺上傢俱,佔山為王,誰都拿我沒轍,就我爸慣著我,『隨他去隨他去』,老這麼說。」

  時郁楓回答「那當然要住車庫」,他牽著霍英往出口走,他繼續看著霍英飛揚的笑,可他現在情願看見霍英真實地垂下眉,哪怕真實地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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