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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花使者》第16章
第8章(1)

  兩人手牽著手,走出蘭花園冷涼的霧室。

  她真的沒想到,孝國竟會出現,還特別走進來接她。畢竟,新加坡植物園佔地廣大,光是其中的蘭花園就足足有三公頃,植物園更廣達七十四公頃,用走的進來可要花去不少時間跟體力。

  所以,乍然看見他時,她是又驚又喜,大大鬆了一口氣,幾乎是迫不及待就跟著他走了。

  霧室外頭,陽光照得眼睛昏花,無垠藍天只有少少幾朵白雲。

  因為植物園三百六十五天全年無休,開放時間從早上五點一直到半夜十二點,所以不論早晨、中午、傍晚,或是暗香浮動的夜裡,都會有遊客三三兩兩悠閒自在的漫步其中。

  走在身旁的孝國,腳步不疾不徐,偶爾看到幾株特別的蘭花,還會駐足觀看,看得很專心。婉麗身為植物學家,又對蘭花瞭如指掌,發現他有興趣,不知不覺的介紹起來,充當起解說員。

  “這是台灣最常見的蝴蝶蘭、這是新加坡偏愛的萬代蘭、那些香氣濃郁的蜘蛛蘭,許多香水跟保養品裡,都有蜘蛛蘭的香氣……”說著說著,她語音停頓,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啊,抱歉,這些你應該都知道吧?”他明明也養著蘭花。

  孝國卻搖搖頭。

  “不,其實懂的人是我老爸,我是業餘的業餘。”他露出微笑,伸手指著一旁花形特異的植物。“像這種花瓣細長又捲起來的蘭花,別說是知道名稱了,我先前連看都沒看過。”

  她笑得很開心,鄭重宣布。

  “它叫瑪格麗特·柴契爾夫人。”

  他濃眉半挑,確定自己不是聽錯。

  “英國的鐵娘子柴契爾夫人?”仔細看來,以柴契爾夫人為名的蘭花,的確顯得剛毅、硬朗,特別的茁壯。

  “對。”她輕笑出聲,在他身旁就格外自在,先前汪洋帶來的不快,早已煙消雲散。“這是石斛蘭的一種,以柴契爾夫人命名。這區VIP蘭花園有許多都以名人來命名,我們還有被命名為成龍和裴勇俊的蘭花喔。”

  他朗聲笑著,頗有興趣。

  “成龍跟裴勇俊?演戲的那兩位?”成龍他知道,小時候看了電影,還會拿三節棍哼哼哈哈的甩來甩去,最後甩得滿頭包。

  至於另一個,他雖然不太看電視,但是小媽跟妹妹可是韓劇迷,他耳濡目染,絕佳的記憶力,不知不覺就記住幾個韓星的名字。

  “對,演戲的那兩位,他們在名人蘭花園那邊。”婉麗笑著點頭,對園裡的蘭花如數家珍。

  “這三種蘭花都是石斛蘭。”說起蘭花,她就滔滔不絕。“石斛蘭喜歡陽光,但是又不能直射,需要適當遮蔭,不然會被灼傷。像春石斛又比秋石斛更喜歡陽光,光照要是不夠,會生病的,就不容易形成花芽……啊,抱歉,我又離題了!”

  養護蘭花的細節多得很,她這麼叨叨絮絮的,就怕他不愛聽,會覺得無聊,卻又太過紳士,禮貌得不願打斷。

  “你不用抱歉,我很喜歡聽你說這些。”事實上,她不論說什麼,他都愛聽。其實是提到蘭花的時候,她的雙眼彷彿在發光。“你多說一些,哪天我家吃飯的時候,我還能顯擺一下蘭花的知識。”

  以往,他在意的是蘭花的價值。

  如今,他放在心上的,是這個養護蘭花的小女人。

  雖然他與她親近的契機,並非絕對純良,但是他太受吸引,不論是誰都無法遏止。

  牽著她軟軟的手,兩人走出蘭花園,來到植物園的另一區。

  “你有植物學的博士學位,除了蘭花,應該還懂其他植物吧?”他問。

  婉麗點點頭。

  “嗯,我的專門是蘭花,但其他植物多少懂一點的。”她歪著小腦袋,很大的願意為他解說關於植物的一切。

  “怎麼了嗎?”

  “我剛剛進來時,經過這裡,就一直很好奇一件事。”

  “什麼事?”

  “介紹指示上說,這裡是薑花園,但是這一株……”

  他停下腳步,指著一棵葉面寬大,成串綠色果實結實係系,從小看到大、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果樹,嚴肅正經的問道:“如果我沒認錯,這明明是香蕉吧?”

  婉麗忍不住笑出聲,顧慮身上的衣衫,才笑得小聲一些。她今日的發妝與打扮,已經吸引太多目光,不太符合低調的性格。

  “是,這是香蕉沒錯。”她大方的為他解惑。

  “果然,我沒有認錯。”在台灣土生土長,怎麼可能認不得香蕉?讓他不明白的是別的原因。“但是,既然是香蕉,為什麼會種在薑花園?”香蕉與姜,吃來完全不同,無法聯想在一起。

  她又笑了,這次笑得停不下來,再也顧及不了四周投來的目光。

  “因為,香蕉是真核域,植物界,被子植物門,單子葉植物綱裡,姜目底下的芭蕉科,芭屬裡的香蕉種。”連串專有名詞,從她嘴裡說出,簡直像是順口溜,換別人來說肯定舌頭打結。

  他興致盎然,一點都不覺得無聊,最是熱衷學習新知。

  “所以,香蕉跟姜是遠親。”他一點就通。

  敏銳的洞察力,讓她欣喜的連連點頭,好想伸手摸摸他的頭,誇獎他真是聰明好學生,非但沒有聽得暈頭轉向,還能立刻聽出關連,做出結論。

  “沒錯,它們都被歸類在姜目。”她教得興起,盡量說得深入淺出。“你小時候的自然課應該有學過界、門、綱、目、科、屬、種的分類吧?香蕉和姜是同屬姜目,下面再細分成不同的科、屬、種。你看,它們的葉子,都是這種又寬又大的葉面,其實是很像的。”

  “這一區的葉子,的確都是這樣的。”他點了點頭,觀察著四周,除了植物之外,他還留意著別的東西。“果然,隔行如隔山。”他誠摯說道,喜歡她聊及植物時,自信又滔滔不絕的模樣,神色裡沒有半點畏縮,多想專心欣賞,卻偏偏礙於工作,不得不有些分心。

  那張美麗的臉兒,因為他的一句誇讚,就紅潤起來,不是因為害羞,而是因為驕傲。種植蘭花得到的自信,遠比她的外貌多上太多。

  他牽著她的手,牢牢不放,絕續往前走去,不時詢問各種植物的名字,讓她侃侃而談,毫無心機的告訴他,這是什麼樹、那又是什麼花,哪種珍奇、哪種尋常,她最喜歡的又是哪一種花卉。

  原本只是要引開她的注意力,不讓她察覺四周有任何異狀,就算有突發狀況,也能設法隱瞞。

  偏偏,聽著她悅耳聲音,他聽得津津有味,真的興趣濃濃,發現植物世界並不是如他先前想像的那麼枯燥乏味。

  兩人一路走過滿園花草,路過翠綠草坪,經過最受觀光客歡迎的天鵝湖,沿途歡聲笑語沒有停過。遲鈍的她很慢才發現,四周的人們竟然都在看著他們。

  他俊朗英挺、魅力無極限,自然是人們注視的對象。

  但是,連她竟也成了目光焦點,絕大部分的男人都在看著她,眼裡有毫不保留的讚賞。

  她有些驚,也有些喜,更多是羞怯,想要抽回相握的手,快步走到隱密角落,避開男人的目光,他卻不肯放手,以行動宣布她已經名花有主,別人最好快快死心。

  他們走在一起,被羨慕或嫉妒的目光包圍,就像是一對在園中散步的情侶,容不下別人打擾。

  以前,她上下班時經過園區,總會在一旁看著,羨慕得胸口發疼。人們成雙成對,就連湖里的天鵝,飛舞著的蝴蝶、鳥兒們也有伴侶相隨,提醒她獨自一人形單影只多麼寂寞。

  直到如今,孝國就站在她身邊,她的手心不再空落落,而是與他緊握。他們也成了被人注視的情侶。

  甜甜的滋味,在心頭漫開。

  這是她期盼多年的夢想,沒想到真的有一天,能夠由他替她實現。羞怯漸漸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滿足與驕傲,小手把他握得更緊。

  她咬著唇瓣,喜悅的感覺像是汽水泡泡,咕嚕嚕的往上直冒,幸福充滿全身,湧上嫩紅的唇。

  溫暖的風襲來,揚起她的發,露出紅潤唇瓣上的甜笑。孝國無法克制,忍不住低下頭,在她唇上印下一吻,品嚐她的甜蜜。

  婉麗嚇了一跳,被“襲擊”得好突然,臉兒羞紅紅。她不知道,他為什麼突然吻她,更不知道他為什麼停止。

  她、她她她不介意,他再度吻她啊!

  只是,這麼羞人的話,怎麼好意思說得出口?

  兩人走出植物園,在停車場找到車。孝國先打開副駕駛座的門,讓她坐進車子,卻沒有隨即上車,反而從後車座裡拿出一個紙袋,以求婚的姿勢在車門邊單膝下跪。

  “你穿著那雙低跟涼鞋,肯定走得腳疼。”他示意她把腳伸出來,靠在他的膝蓋上。“我替你帶了平底休閒鞋,可以替換。”

  “你怎麼知道我會腳疼?”噢,世上還有比他更貼心的男人嗎?只怕開著手機的照明功能,耗盡無數電池也找不到。

  這雙涼鞋雖然是低跟的,但是鑲著晶亮水鑽,還綴著貝殼小花,讓她看了就好喜歡,像極了鎮長每日換穿,讓人目不暇給,又羨慕到咬破好幾條手帕的高跟鞋。

  她首次違反原則,穿上有跟的鞋。細細的皮革,比起覆蓋度滿分的運動鞋,讓她覺得腳部好赤裸,但是又捨不得換下,直到腳部開始疼痛,她幾乎能明白灰姑娘的姊姊,那種削足適履的感受。

  當他輕捧著酸疼的腳,小心的為她脫下時,她解脫的嘆了一口氣。

  “新鞋本來就容易磨腳,何況是這種涼鞋,簡直跟刑具沒兩樣。”他按摩著她腳部泛紅的部分,檢查是否被新鞋磨出傷口,確定只是摩擦泛紅,才再為她套上休閒鞋。

  婉麗感動不已,心口彷彿被無形的手揪住。

  寬厚的男性大手好溫暖,為她換鞋的時候,動作溫柔而小心翼翼,不願意弄疼她,對待她的方式,讓她覺得自已彷彿成了童話故事裡的灰姑娘。

  只是,灰姑娘的玻璃鞋雖然美麗,卻不是每個女人都能穿的。他為她穿上的,不是美麗璀壤卻不實穿的玻璃鞋,而是舒適柔軟透氣的休閒鞋。

  這一瞬間,她才豁然開朗,明白這一生,她一直想要的,不是什麼有錢有勢的白馬王子,而是像他這樣貼心又溫柔,懂得她的好男人。

  她深深的愛上他了。

  天黑後,城市裡的燈亮起。

  午飯過後她再度回到霧室,汪洋還杵在那裡,一副她沒有陪他吃飯,就是犯下滔天大罪的臭臉。不過,他倒是沒有再來騷擾,顯得顧慮多多,神經兮兮的模樣。

  她後來才聽安敏提起,汪洋的保鏢不知為什麼,雙雙昏倒在花叢深處,被發現後才醒來,兩個人都臉色發白,連是被誰襲擊、怎麼昏倒的都不知道。

  據說,那兩個保鏢來歷不簡單,才能受到汪洋重用,會胡里胡塗的昏倒被拖進花叢裡,讓汪洋喪失安全感,連帶霸氣也變弱。

  婉麗不懂來龍去脈,只是很感謝,這麼一來汪洋就不會圍著她轉,更沒有機會對她毛手毛腳。

  下班之後,孝國已經在停車場等她。兩人沒有回到短期公寓,而是去一間餐廳用餐。

  他很貼心的選了一個靠窗,可以看夜景的座位,座位旁有盆栽、雕花的隔板,與旁邊的餐桌區隔遮掩,雖然是半開放的空間,卻又能保有些許隱私,最是理想不過。

  餐廳裡氣氛極佳,每張桌子上都放著蠟燭和鮮花,最前方還有真人樂隊正在演奏音樂,悅耳而輕柔。

  原本,當她知道用餐地點是高級餐廳時,還想換回低跟涼鞋,免得跟穿著不搭,也顯得不禮貌。他卻阻止她,說不需要換鞋,他跟餐廳股東熟識,對方已經為他們保留較有隱私的位子,不會有人看見她的鞋。

  這是他的貼心,不讓她再有腳痛的可能,免得泛紅處真的磨出傷口。

  她心裡清楚,感激他的溫柔。

  他沒有明說,還在嘴上埋怨。“那傢伙為了省錢,燈只裝了一半,餐廳裡光線不清楚,沒有人會注意你腳上穿什麼。”餐廳努力營造的浪漫氣氛,被他說成小氣行徑,其實都是為了讓她放鬆。

  在他的勸哄與堅持下,她捨不得休閒鞋的舒適,真的就這麼穿著走進來。接待他們的服務生穿著燕尾服,即使看見她的鞋,態度一樣殷勤有禮,領著兩人入座。

  餐廳坐落在很高的大樓上,她一眼望出去,能看到城市大半的夜景,璀璨的燈火無比絢麗。

  “你來新加坡之前都住在鎮上嗎?”他語氣悠閒,若無其事的問起她的往事,神色從容得讓人無法起疑。“我以前怎麼沒見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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