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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私奔前夜》第104章
第104章

  兩人的目光不自覺的就投到孔嫣身上,笑著逼近她。

  孔嫣眼底有些恐慌,舉起雙手作投降狀:“你們幹嘛?”

  四個人裡面,孔嫣是最小的,生活中……一些缺點她們不去評價,但她的專業課成績非常出色,可能是從小跟著她爺爺耳濡目染吧。

  自從聽說李拾光要自己研發護膚品之後,孔嫣最近的興趣又落到護膚上,兩人的研究方向雖然一致,但過程卻不盡相同。

  “小嫣嫣,你最近很不對勁哦~”陳香特別男友力的手撐牆壁作壁咚狀,將孔嫣困在自己的臂彎內。

  “說吧,是不是談戀愛了?”李拾光也笑著問她。

  陳香和孔嫣都在外聯部,自從孔嫣很少去外聯部後,她們就默認她和翟季頌分手了。

  翟季頌本人是個非常會鑽營的人,目光根本不會在對他沒有多大用處的女孩身上停留太久,或許他會暫時的因為她們的美麗而停留,但就像一隻花蝴蝶一樣,最終還會飛走。

  對於孔嫣的及時回頭,三人都是贊成的。

  她們始終認為孔嫣太過單純,而翟季頌心思太過複雜,不會是翟季頌的對手,怕她不會保護自己而受到傷害。

  好在,最終她還是和他分開。

  追求她的人很多,她本身也不是個為誰守身如玉,或沒有誰就要死要活的,加上她和她們又不是同一專業,所以她經常出去有什麼事,她們也不曾問過。

  就好像突然有一天,孔嫣就開始在意自己身高了。

  但女孩子嘛,突然有一天開竅了,喜歡穿高跟鞋了,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寢室中四個人,李拾光和陳香個子太高,不適合穿高跟鞋,燕月金之前太胖,穿高跟鞋也不合適,只有孔嫣,她是四個人當中個子最矮,臉長的無可挑剔,身材比例卻不好,腿短且粗,會突然想到穿高跟鞋也不是不能理解。

  故而幾個人也沒太放在心上。

  陳香還拿了孔嫣的鞋子試了試。

  孔嫣穿三十五碼的鞋,陳香個子高穿三十九碼的鞋,赤著腳都穿不進去,站在高跟鞋上面感受了一下‘會當淩絕頂’一覽眾人小’的感受。

  燕月金見陳香去試那恨天高,也興致勃勃的踩上去感受了一下那個高度。

  她和陳香一樣,也是個運動廢,最擅長的運動應該只有跑步了,站上面還沒走,就東倒西歪差點把自己給摔著。

  在一群人哈哈哈的笑聲中,李拾光將自己已經長到三十八碼的叫踩在鞋子外面感受了一下,頓時身高一米八。

  李拾光現在不論做什麼事就圖個舒服,和人相處是這樣,穿衣穿鞋也是這樣,不讓自己受這個罪,每天平底鞋穿的不要太舒服。

  現在想想,不對啊。

  孔嫣是個軍訓都能順拐的人啊,出了名的運動廢,又活的特別自我的一個小公主,是什麼原因能讓她自討苦吃,在寢室練習起穿高跟鞋呢?

  就像她前面那麼多向她獻殷勤的男生,通通都是別人付出,孔嫣坐著如女王般享受他們的付出,什麼時候自己付出過一星半點?她只會覺得又不是她讓他們這麼做的?和她有一毛錢關係?我接受是看得起你,一般人送我我還不要呢。

  陳香和李拾光都覺得事情大條了,孔嫣這次怕是栽了。

  對於兩人的逼問,孔嫣眼神躲閃,就是不敢看二人,神情異常的慌亂,嬌滴滴地推著她們:“哎呀,你們這麼看著我做什麼?”

  陳香心裡咯噔一聲。

  她這個反應很不對啊,臥槽,她幹嘛那麼怕李拾光?頭往自己這邊撇,分明是不敢看李拾光啊。

  她轉頭看了李拾光一眼,見這姑娘還沒反應過來呢,看著她倆鬧。

  她想想徐清泓現在長到一米八五的身高,再看看穿著高跟鞋也才堪堪一米七的孔嫣,心不在焉地收回了手。

  事情沒有弄清楚之前,她沒有貿然說出來,只是將自己不好的猜測放在心底,打算先觀察一下再說。

  等到徐清泓來到七號宿舍樓下接她們,四個人款款下樓時,李拾光滿心滿眼裡都是徐清泓,陳香卻在默默觀察孔嫣和徐清泓,她不怕孔嫣有什麼心思,就怕徐清泓也……

  如果連徐清泓和李拾光這一對都能出問題,那她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好在徐清泓沒有讓她們失望,他的目光全在李拾光身上,眼裡根本容不下別人,因為她們是李拾光好友,才抽空朝她們禮貌地笑著點了個頭。

  陳香的目光落在兩人牽著的手上,永遠都是十指緊扣,李拾光笑著偎依在他胳膊上,兩人穿著同色系同款的衣服,用她的話說就是‘情侶裝’,讓人一看就知道二人是一對熱戀中的情侶。

  她的目光再看向孔嫣,見她臉上果然露出一閃而逝的羡慕和黯然,心中微沉。

  她笑著對孔嫣道:“真羡慕他們,你看拾光眼裡除了徐清泓就看不到別人了,要是我也有一個物件對我這樣好,我恐怕也看不到別人了。”

  孔嫣微微低下頭唇角甜蜜羞澀的笑意一閃而逝。

  “他們倆真是天造一對地設一雙。”陳香感歎。

  燕月金也贊同地點頭:“金童玉女,郎才女貌。”

  孔嫣從自己的世界裡出來,雙手合十放在下巴哪裡,星星眼地用力點頭:“嗯嗯!”

  已經偎依在徐清泓身邊的李拾光聽到她們三個人的話,毫不謙虛地回頭說:“算你們三個有眼光!”

  她從不掩飾自己的佔有欲和對徐清泓的在乎。

  陳香心裡松了口氣,笑著搖頭:“就是看你們感情幾年如一日的好,感歎一句。”

  燕月金笑著打趣:“只要你願意,願意對你好的人能繞我們國大操場一圈!”

  孔嫣突然咬了咬唇說:“我不要那麼多,一個就夠了。”

  “只要一個像徐清泓對拾光這麼好的。”她不知想到什麼,臉頰微紅,垂著頭滿臉嬌羞。

  幾個人面面相覷。

  陳香心中松了口氣。

  好像不是徐清泓啊,那是誰?

  突然表現的那麼讓人誤會,害她吃了一驚,還好只是虛驚一場。

  幾人到校門口和馬萍匯合。

  自從和馬萍留下電話和位址後,她就經常過來找李拾光玩。

  她性子活潑單純,曹雪芹先生形容王熙鳳的那句‘丹唇未啟笑先聞’,放在她身上十分合適,笑點特別低,什麼時候都是笑著的,活的很開心,很快就和401寢室的另外三個姑娘打成一片。

  六個人打了兩輛車。

  她們到的時候,塗先生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但是過來開門的卻是李博光。

  李博光正在廚房準備食材,門鈴聲一響,塗先生坐在沙發上還沒有反應過來呢,李博光就三步跨作兩步,邁著大長腿快速從廚房裡跑出來,高大的身上套著一件粉色圍裙,滿臉笑容的打開門,在開門的那一刹那,那雪白的牙齒簡直晃得人眼花。

  “你們到啦?快進來快進來!”李博光熱情的讓人受寵若驚,就是對徐清泓也熱情的不像話:“清泓也來啦,裡面坐。”

  在她們到來之前,李博光早已將家裡打掃的乾乾淨淨,桌子椅子擦的纖塵不染。

  塗先生就笑著看著李博光忙碌,心中感歎:青春啊青春。

  李博光平時不算懶,但也算不上多麼勤快的人。

  和所有被父母寵大的小孩一樣,他身上同樣有著屬於他的優點,但也有缺點。

  比如他喜歡做飯,卻不喜歡洗碗,更別說收拾屋子了。

  他和塗先生住在一起,塗先生喜歡住處乾淨舒適整潔,他看出李博光身上有著年輕人都有的問題,也不會讓他來做,就自己帶著病體收拾,李博光看到都是連忙扶著他坐下,“塗先生,你身體還沒好,有什麼事叫我做就可以了,你別動!”

  然後將屋子裡收拾一番。

  但他自己通常都是沒有自主去收拾屋子的意識的,都是塗先生覺得房間很亂了,想要收拾了,他看到才覺得,哦,房間要收拾了,就趕緊收拾,而且收拾也是一堆東西往抽屜裡一塞,然後打掃一下。

  這在處女座的塗先生看來,是完全不合格的。

  但人年紀大了,就是有一點好,就是包容度特別高。

  況且他是真的很喜歡李博光這小夥子,真心拿他當做晚輩來疼愛,並不覺得他這算缺點。

  但是今天早上,和所有年輕人一樣在周末的早晨喜歡睡個懶覺的他,一大早起來就忙碌起來,將他平時看不見的角落的灰塵全部打掃乾淨,連櫥窗最邊上的小角落裡都不放過,然後興高采烈地跑出去買了一堆食材回來,哼著歌在廚房裡準備做飯。

  塗先生就知道,今天上門來的人都當中,肯定有一個是李博光的心上人。

  他的目光第一個就落在陳香身上。

  原因嘛,她個子高,已經長到一米七八,腰細腿長,風情萬種,外表看上去和李博光極為般配。

  但是很快他就發現,不對,從那幾個姑娘進門開始,小李的目光只在這高個的漂亮女孩身上落了不到一秒就轉移開了,眼睛就盯在其中一位瓊鼻大眼的長得非常漂亮的姑娘身上就沒挪開過。

  那一臉的傻笑哦,簡直無法直視。

  那姑娘也是,低著頭一臉嬌羞。

  他目光不自覺的向下,落到那姑娘腳下穿著的最少有十公分的高跟鞋上,穿了這麼高的鞋跟,也只到李博光肩膀高,這要是脫了高跟鞋,兩個人站在一起……

  塗先生想了想那樣的畫面,嗯,不懂年輕人的想法。

  明明和這高個姑娘很配嘛。

  不過很明顯,高個姑娘對小李也沒什麼其他想法。

  陳香還客氣地問了一句:“要不要換鞋?”

  李博光一邊傻笑地說著:“不用不用,就這樣進來,隨便坐。”一邊特別貼心的拿了雙全新的女士拖鞋,放在了孔嫣的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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