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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魔》第2章
第2章

“阿頭,屍檢報告出來了。”重案組的年輕女警官周敏筠拿著報告站在離黎承睿辦公桌三步左右的距離說。

她是一個平時不愛說話的姑娘,身量矮小,長相普通,剪著短短的男仔頭,看起來又幹練又精明。整張臉上沒有特別吸引異性注目的地方,但卻看起來善良可靠,容易令人放下心防,她天生擅長跟難纏的人物打交道,因此很多外出調查派遣她出馬比派組內其他更有經驗的探員還合適。

黎承睿一邊盯著電腦打報告,一邊說:“來,說點我不知道的。”

“是,黎Sir。”周敏筠翻開報告,簡明扼要地說:“死者陳子南,現年三十八歲,身上一共有兩百八十七處傷口,多數組織潰爛模糊,胃檢顯示無毒性,頭皮及顱骨有明顯啃噬傷痕,腕骨及踝骨……”

“這些都肉眼可見,”黎承睿頭也不抬,淡淡地問,“死因呢?”

“出來了,”周敏筠皺著眉頭說:“從組織出血的情況看,他是被犬科動物撕咬至死……”

黎承睿問:“是什麼動物?”

“初步判斷是大型犬,具體是哪一種,還得通過齒印比對。”

黎承睿停下了手上的工作,皺眉輕聲說:“也就是說,他是被人釘在木架上讓狗活活咬死?”

周敏筠點點頭說:“可以這麼講,而且他死之前,聲帶被人很有技巧地割斷,我猜兇手大概是怕他發出太大聲的慘叫。”

“這樣的話可以假設犯罪現場並不是人煙稀少的郊區,罪犯讓狗咬死被害者後,還特地將屍體連木架子一起移出來棄屍。”黎承睿想了想問,“死者殘餘的衣物中有檢測出什麼發現嗎?”

“有,死者鞋底發現有海沙,希望對殘餘的植物微粒做檢測能幫我們就可以鎖定死亡現場是本港哪塊的沙灘,”周敏筠翻了下報告說,她摸摸頭髮,有些困惑地說,“說到這個,我發現一個有趣的事,死者腳上穿的是Gucci今年秋冬剛推出的限量版手工鹿皮靴,這種靴子據我所知,本港專賣店還未上市。而且他身上殘留的衣物材質不俗,應該也不是便宜貨。”

“Gucci啊,看來現在教師不僅旱澇保收,還待遇不錯。”黎承睿笑了笑,“查查他的經濟狀況,畢竟為了錢產生的糾紛,從來都能刺激人腎上腺素分泌,進而成為殺人動機。”

“是,黎Sir。”周敏筠大聲說。

黎承睿等了會,發現周敏筠還沒走,不由抬頭問:“還有事?”

周敏筠並不答話,只是看起來欲言又止。

“怎麼?看到被狗咬死很驚奇?”黎承睿從筆記型電腦上挪開視線,溫和地笑著說,“家養的貓在主人死掉兩天內也會吃了主人的屍體。”

“我覺得兇手好像很享受殺人這個過程,看著受害人的肉一塊塊被撕下來,他可能會獲得某種滿足。”周敏筠嫌惡地說,“這些變態,看著好似好眉好眼,老好人一個,你可能還會發現他幫助老人家過馬路,去孤兒院做義工,他會是老婆眼裡的好老公,鄰居眼中的好男人,可你撬開他家廚房地板,卻能挖出幾具人骨……”

“Stop,”黎承睿打斷她,嚴肅地說,“也許兇手很恨死者,要將他千刀萬剮呢?在證據顯示出來之前,不要輕易下判斷。阿敏,你跟阿Sam去死者生前的學校看看他跟同事之間有無糾紛,有消息馬上向我彙報。”

“是,黎Sir!”周敏筠大聲回答,向他點了下頭,轉身走出他的辦公室。

她剛走沒多久,重案組的另一位老探員黃品錫往辦公室這探了探頭,黎承睿沒好氣地說:“看什麼?我這又沒靚女。”

黃品錫笑嘻嘻地溜進來,他年紀比黎承睿大了一輪,但因為學歷不高,平時又愛喝兩杯,有一次因貪杯還誤了事,這個汙點載入檔案,致使他多年都未得升遷。幸好這人性格頗帶了些隨遇而安的成分,為人坦蕩也不愛計較小得失,也不以老賣老,反倒贏得小輩的敬重,警局裡人人見了都尊他一聲“品叔”。

他跟黎承睿私交甚篤,經常自由出入他的辦公室,這會進來了也不客氣,大大咧咧往他對面的靠背椅上一坐,嬉皮笑臉問:“我看阿敏出去時低著頭,你訓她了?”

“沒,”黎承睿將打著的報告存檔發送,說,“你寶貝徒弟,我哪敢訓她?”

“後生女,做事難免丟三落四,有不對的你儘管說她,不過我看她還是肯學肯做,也能吃苦,現在這樣的女孩子可不多。”

“嗯,”黎承睿不置可否,關了電腦,合上筆記本說,“她似乎特別痛恨變態殺手?”

黃品錫收斂了笑容,然後歎了口氣說:“她有個堂姐嫁了個老公是個心理變態,那男人老覺得妻子生得靚就一定會出去勾男人,對她日防夜防,終於防不住把她殺了。”

黎承睿眯了眯眼。

“可憐哦,砍了五十三刀,刀刀見骨,那得多大的仇恨你說,”黃品錫搖頭歎氣,“所以阿敏立志要當警官……”

黎承睿抿了抿嘴唇,說:“每個人都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陰影,做刑偵不能被感情左右判斷,這個你知道的。”

“我知道是知道,可我當了快二十年差佬,阿敏才多大?”黃品錫笑駡說,“你以為個個跟你似的,一家都是員警,天生的警官精英啊我的黎督察大人?”

黎承睿勾起嘴唇笑了,說:“別擦鞋了,說吧,你想幹什麼?”

“我要休假。”

“不行。”

“就一星期,我女兒去加拿大念書,我跟我老婆送她過去。”

黎承睿搖頭笑說:“又跟我打親情牌,怕了你了,早點回來,組裡大把事做呢。”

黃品錫站起來,假模假樣地沖他敬禮說:“Yes,Sir!”

“滾你的,”黎承睿笑了起來,從懷裡掏出支票本,刷刷簽了一張,撕下來遞給他說:“給你女兒的,祝賀她上大學,從此是大女孩了,喏。”

黃品錫愣住了,難得正經地連連搖頭:“不用不用。”

“又不是給你的,世侄女讀大學這麼大件事,我做人Uncle表示一下都不行?”黎承睿笑著說,“我們這麼熟,就不拿紅包封了,拿著吧,一點心意。”

“我……”

“我什麼呀,自己人還嘰歪什麼?”黎承睿佯怒說,“你那點收入才多少?阿嫂一個女人撐著家,現在還要供個女兒上大學多不容易,拿著吧。”

黃品錫接過去,看了一眼金額,苦笑了一下說:“你這樣別給阿珊知道了,不然到時候你未來老婆有意見。”

黎承睿身體一頓,隨即說:“阿珊沒這麼小氣。”

黃品錫點點頭,把支票收好,說:“謝了。”

黎承睿把電腦鎖好,站起來拿了車鑰匙說:“我夠鐘先走,有事你讓他們call我。”

“去接你老婆下班?”

黎承睿笑笑沒說話,起身拍拍黃品錫的肩膀走了出去。

他開著車穿過大半個新界,將車停在離瑪麗諾教會中學門口不遠的地方,他算准了時間,把車停好沒多久,就聽見學校放學的鈴聲。不一會,一大群穿著白色校服的中學生三三兩兩結伴走出校門。黎承睿的心砰砰狂跳起來,他緊張地盯著校門口,唯恐錯過什麼,儘管他心裡很清楚,以他的調查能力,他不可能會錯失想見的那個人。可是他就是莫名其妙會擔憂,心情像倒退二十年,回到懵懂無知的年代,對情感懷有神秘不可測的想像,對鍾情的物件懷有近乎虔誠而狂熱的專注。

你著魔了,他再一次對自己說,你一定是著魔了。

不然,何以會自那天少年離開後,就無法抑制住地想念他?想念到不惜動用手上資源,親自調查他的一切資訊,詳細到他的功課表,他所在班級的男女比例,他每天大概會去哪些地方,他都跟什麼人來往,這些黎承睿都一清二楚。

然後一連一個多禮拜,他都趕在少年放學之前驅車前往他的學校,像個他最不齒的偷窺狂那樣,饑渴地看著那個清瘦雅致的少年放學,然後鬼鬼祟祟跟在他後面,一直跟到他回家。

有幾次他目睹少年走入其所住的公屋大樓後還不肯離去,一直將車停在樓下,等到夜幕降臨,目睹少年臨街房間的燈打開。

黎承睿不能自己地想著林翊在屋裡幹什麼?他一個人有好好吃飯嗎?他的母親每天那麼晚才從中環寫字樓下班回來,在這麼長的時間裡,少年會感到孤獨嗎?他害怕嗎?

黎承睿對自己這種異乎尋常的執拗心生恐懼,他知道必須冷靜,必須壓抑下那些念頭回歸到自己的正常生活中,必須回到重案組督察黎承睿的身份上,他有正派健康的家庭,有前途光明的職業,有青梅竹馬的未婚妻,還有對警官事業的熱愛和追求。

他的人生,原本如一列轟鳴向前的列車,方向明確,軌道乾淨堅固。

可是,名為林翊的少年出現了,他就像有誰悄悄按下了列車前進方向的換軌按鈕,整列列車莫名其妙地改換了方向。

他完全無法預知會通往何方。

黎承睿痛苦地閉上眼,他咬緊牙關對自己說,不能再這麼下去,這是最後一次了,就再看那個少年最後一次,看完之後他要果斷地開車走人,從此忘記有這麼一個人。

有這麼一個人,只是驚鴻一瞥,卻掀起驚濤駭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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