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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遊之與光同塵》第62章
第62章 陪伴

 程曦說的餛飩,離外街還有一段距離,要從一段石頭階梯下去,七繞八繞,才看到那個早餐店低矮的屋簷。

 店主已經出攤了,半人高的湯鍋裏,帶著清香的湯汁正沸,店主是一對六十多歲的老人家,老爺爺在剁餡料,老奶奶在包餛飩,小小的早餐攤藏在居民區重重疊疊的屋簷下,攤上亮著一盞暖黃色的燈,像這無盡夜色中的一葉孤舟。

 “老闆,早。”程曦難得這樣主動打招呼,連在南仲遠的店裏,他都是直接往店裏一坐,直接點菜,而且吃完了連錢都不付。

 老爺爺看見程曦,頓時笑了:“今天怎麼這麼早?”

 “昨天我生日,和同學出去玩了,剛剛才回來。”程曦拖開兩張長凳,自己坐下來,拿兩雙筷子,掰開,給自己和林郁一人一雙,輕車熟路,顯然來了很多次。

 “生日也不要玩這麼晚啊。先喝完湯,穿這麼薄出來,要著涼的……”老爺爺絮絮叨叨,拿大勺子舀了兩勺湯出來,裝在瓷碗裏,老奶奶放下手裏的餛飩,給他們端了過來。

 大骨和許多藥材熬出的濃湯,帶著熱騰騰的霧氣,盛在白色的瓷碗裏,看著就讓人覺得暖和。

 “謝謝。”林郁禮貌地跟老奶奶道謝。

 老奶奶只是慈祥地笑了笑,朝林郁做了個手勢,示意他趕快喝湯。

 林郁低頭喝湯,霧氣騰上來,眼鏡被熏得一片霧氣,他趕緊把眼鏡拿下來,擦乾淨,再戴上的時候,老奶奶正笑著朝林郁比劃什麼,林郁一臉茫然。

 “她說你長得很好。”老爺爺跟林郁解釋,指了指喉嚨。

 林郁這才明白過來,原來老奶奶是個啞巴。

 等到程曦喝完湯,老奶奶已經包了十多隻餛飩,小巧的餛飩擺在竹匾裏,像一隻只胖頭胖腦的元寶,老奶奶雖然不會說話,手卻很快,一塊餛飩皮放進掌心,加上一團餡料,手指捏住餛飩皮,輕巧地一旋,一隻漂亮的餛飩就完成了。

 林郁站在旁邊,看得入神。

 老奶奶連續包了七八個,忽然抬起頭,朝林郁笑,指點著餛飩,朝他比劃著什麼。

 “她說讓你看,這是蓮花餛飩,這是元寶餛飩,這是抄手……”老爺爺一邊調著醬料,一邊看著老奶奶的手勢,給林郁講解:“老婆子很喜歡你……”

 -

 兩碗餛飩上桌,林郁的是鮮肉餡,程曦的是剛剁的蝦肉餡。

 薄薄的餛飩皮包裹著鮮味十足的肉餡,餛飩皮在湯水裏像雲一樣散開,湯汁鮮味十足,在帶著寒意的淩晨,吃上一份熱乎乎的餛飩,實在是太開心的事。

 吃了兩口,老奶奶忽然端著個碗過來,遞給程曦,碗裏是兩個荷包蛋,顯然是剛煮的,還帶著熱氣。一個勁地朝程曦比劃,讓程曦趕快吃。

 “小孩子過生日是要吃雞蛋的。”老爺爺這樣解釋。

 程曦竟然也乖乖吃了。

 “餛飩很好吃。”林郁低聲感慨:“應該告訴南仲遠,他說他喜歡學各種食物。”

 林郁對發傳單事件一點不記仇--他壓根不知道為什麼說南仲遠欺負他。

 “南仲遠學不會的。”程曦揭南仲遠的短:“他只學得會菜式,學不會訣竅。”

 “但是南仲遠的菜也很好吃。”林郁替南仲遠辯解。

 “真正的大廚做的菜應該讓人覺得溫暖,不在乎好不好吃,南仲遠太拘泥技巧了。”

 “溫暖?”林郁滿頭霧水:“是菜很燙的意思嗎?”

 “算了,你還是吃餛飩吧。”

 -

 吃完餛飩,天色已經亮了一點,林郁跟著程曦往學校走。

 “他們是福建人,沒有兒女。”程曦忽然說了一句。

 林郁怔了一下。

 “相依為命。”他能找到的唯一一個形容詞。

 天已經快亮了,很快又是新的一天,上班族、民工、老闆、早餐店店主、司機、醫生……統統都要開始自己一天的生活,在這個兩千萬人的城市裏找到自己的位置,為了生計而奔波。在這樣的城市裏,任何人都只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個而已。如果沒有家人,沒有朋友,就是無根之萍。有你,或者沒有你,對這個城市,這個世界來說,並沒有什麼區別。唯有在這茫茫人海裏與身邊的人相依為命,才是真真切切地活著。

 -

 程曦的宿舍還是照樣,滿地的東西,他把鑰匙往玄關一扔,順手開了燈。

 林郁已經是第二次來了。

 “你先洗澡,我先洗的話怕你等不及要睡著了。”程曦揉了揉林郁頭髮,給他把上次穿的睡衣拿出來:“要喝飲料自己去拿,電腦密碼你知道的。”

 明明才是第二次來,程曦的語氣卻儼然是老朋友了。

 林郁洗了澡,穿著睡衣出來。程曦進去洗澡,林郁把他扔在地上的衣服都疊好,然後把籃球撿起來放進放球具的箱子裏,皮帶也整理好。

 程曦出來的時候,房間裏的地面已經被整理出很大一塊空間,林郁正蹲在地上,努力把被他拆開的汽車模型復原。

 程曦把手裏的衣服往地上一扔,笑著揉了揉林郁的頭:“你是田螺姑娘嗎?小魚……”

 林郁正努力拼裝發動機,沒有搭理他。

 程曦在他身邊坐了下來,繼續騷擾他。

 “上次來怎麼沒這麼賢慧啊……”程曦拿起已經拼好的模型看:“這都能拼好。”

 “上次我是第一次來。”林郁認真地回答:“我媽說,第一次去別人家,要有禮貌。但是我現在是第二次來,就可以整理東西了。”

 程曦已經習慣了林郁總是出人意料的邏輯了,自己去把被子拿出來,鋪床。

 “老規矩,你睡床上。”程大少爺給自己倒了杯啤酒,把林郁的包扔到一邊:“既然是第二次,我可不可以看看你包裏裝的是什麼。”

 林郁彈起來,飛快地把包搶了回去。

 程曦哈哈大笑。

 如果他知道林郁的包裏還裝著林媽媽準備的“應急物品”,恐怕會笑得更開心的。

 -

 林郁躺在床上,房間很暗,只有頂燈開關上有一點螢光,林郁聽見程曦翻身的聲音,他知道程曦還沒睡。

 “程曦,你在幹什麼?”

 “想事情。”程曦是個奇怪的人,他明明看起來比誰都玩世不恭,卻並不是腦子不想事的人,他不想,說明他不願意去想。

 林郁翻了個身,湊到了床邊緣。

 “程曦,你怕死嗎?”

 程曦枕著頭,偏過頭看著他。白小胥說他是爛人,其實並不是,至少爛人們沒法做到林郁問了這樣的問題上還像他一樣淡定。

 “為什麼忽然這麼問?”程曦在黑暗裏朝他笑。

 林郁忽然就覺得安心了。

 他躺了回去。

 “我小學的時候,有一天晚上快睡著的時候躺在床上想問題,想我爸現在在實驗室幹什麼,想著想著,我忽然很怕。因為我忽然想通了,原來這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自己的思想,他們看世界的視角,就和我一樣。我只是六十億人中的一個,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每個人都在過著各自的生活,所以如果我死了,這個世界仍然會繼續,人類仍然會繁衍,而我會消失,不僅是我的身體,還有我的思想,我的意識會消散,這個世界上從此沒有我這個人,我就不存在了。”

 “然後呢?”

 這些問題,說出來,只是普通的字句,但是當深夜的時候,你一個人躺在床上,想著這些,才會覺得毛骨悚然,這大概就是人和動物的區別,人有自我意識,而不僅僅是本能。

 “後來我去問我爸爸,”林郁說:“我爸爸是個化學家,他跟我說,古往今來,每個人都會死,孔子死了,牛頓死了,愛因斯坦也死了。我們也終有一天會死去。但是,在死去之前,我們會有幾十年的生命,獨一無二的生命,我們會有自己的思想,我們可以做任何我們願意做的事,藝術,文學,或者科學,沒人能阻止你。他說,他小的時候也想過這個問題,所以他決定當一個科學家,他要追溯這個世界的本源,時間從何而來,生命又將歸於何處,總有一天,人類會找到這個世界的本質,然後豁然開朗。就像我們發現太陽系,發現銀河,發現光速,發現量子物理,我們終會找到關於生命的答案。而這個尋找答案的過程,是一代代人用生命鋪成的,支持我們追尋答案的那種東西,就叫做信仰。這和金錢無關,國家無關,和民族無關,甚至和生死無關。有了信仰,你就不怕死了。”

 程曦在黑暗裏翹起了嘴角。

 “所以你學了物理嗎?”

 林郁默默地點頭。

 “但是,我媽媽的答案和我爸爸不一樣。”

 “我問我媽媽的時候,我媽媽正在收古畫。她跟我說,我爸爸說的,只是一部分人的答案,這一部分也許出生的時候就有著極高的天賦,可以支援他們擁有信仰,並為之努力。但是這個世界上的六十億人,絕大部分只是平凡人,他們都活在社會的規則裏,生老病死,不過平淡一生。但是,他們也有自己的辦法來對抗死亡。每個人都會怕死,父母陪你半輩子,兒女陪你半輩子,但是這世界上,有一個人,那個人會陪你整整一輩子,你會長大,會遇見她,你們會相愛,會結婚,你們的生命會一起渡過,她僅有的那一輩子,會託付給你,用來和你一起過,而你也一樣。你們會一起生活,一起漸漸老去,最終一起面對死亡。只要想想有人陪伴,其實死亡也沒那麼可怕了。”

 程曦沒有說話。

 如果說林爸爸的回答還只是學者的信仰的話,那麼林媽媽的回答,已經是大智慧了。

 在這樣的家庭裏長大的小魚,自然也應該是耀眼的優秀吧。

 “我現在已經不怕死了。”林郁側過頭來,認真地看著黑暗中的程曦:“你現在還怕死嗎?”

 程曦笑了。

 他沒有轉移話題,也沒有故弄玄虛。

 “以前怕,”他摸了摸林郁的頭:“現在好像不怕了。”

 -

 “我好像忘記說了……生日快樂,程曦。”

 “晚安,小魚。”

 “晚安,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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