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七章
林威覺得有些事情不能太早斷言,半小時前剛剛覺得善良的‘黑老大’,此時正笑的一臉邪惡,捏著一小打兒裝訂的整整齊齊的A4紙。面上寫著‘合約’,實際上怎麼看都是賣身契的東西,讓他簽字畫押。
李默涵將手裡合同翻到最後一頁,然後遞給林威一支簽字筆,點了點上面某處空白的地方“把名字簽字這裡就像。”
林威嘴角抽搐一臉委屈,握著仿佛千斤重的簽字筆,頂著李默涵掃射過來的眼神,遲遲不肯落筆。
雖說李默涵剛剛說,這只是一份用工合同。他簽了字,就算是李默涵的私人特別助理。工作並不複雜也不會太累,只要平時跟著他,幫他打理一些簡單的事情就好。可是黑社會老大的私人助理,他見鬼的才想去做。誰知道會不會分配他一些殺人、放火、埋屍、販毒的事情。到時他不做,他們再拿這合同要脅他怎麼辦。畢竟他除了看到合同封皮上的幾個大字,就是這最後一頁簽名的位置,中間寫了些什麼霸王條款,他連一眼都沒掃過。
李默涵看著林威一臉的糾結,都快把手裡的簽字筆捏碎了,卻還是盯著最後那張紙看。方法能透過那張紙,看穿他什麼陰謀似的。陰謀嗎他沒有,陽謀到是就在這小兔子的面前,明晃晃的擺著。
所謂私人特別助理,說白了就是要將林威光明正大的綁在身邊。到時候有合約在,就算某些人過來要人,他也可以打著尊重小兔子意見的旗號,拿合約出來說話。畢竟合約是林威的親筆簽字,至於是出於什麼原因簽下的,他相信還沒人敢說是他逼良為娼,不對,是逼迫簽約。
皺了皺眉,李默涵有些佩服林威天馬行空的想像力,果然小兔子還是要被嚇才能聽話。好不容易給他次自主權,他竟然敢當他這個對面坐著的大活人是空氣,陷在自己的胡思亂想裡,拔不出來了。
李默涵重重的咳嗽了兩聲,林威的魂魄再被彈回身體,猛的抬頭看向李默涵。李默涵被他弄的哭笑不得,看他盯著自己的目光,不是自己會變怪獸,就是自己身後有只怪獸。
聳了聳肩,李默涵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原本想如果你做我助理,一個月可以拿幾萬塊的基礎工資,而且還會有各種補助。現在給你的一百萬,就算提前支付你一年的工資,但是看你一臉為難的樣子,那就算了。”
雖然幾萬塊的基礎工資,讓林威無限感慨了一番,可對他這種生活平靜的小市民,給黑社會老大做助理,還是太過刺激了。
林威懸著的心慢慢下落,誰知還沒來得及舒口氣,李默涵話鋒一轉,又道“如果你想免費給我打工,那也不錯。讓我再想想,你借走的一百萬,我要怎麼跟你收利息……你覺得銀行利息的二十倍怎麼樣?”
林威瞬間瞪大了眼睛,二十倍,這傢伙怎麼想的,他怎麼不去搶。不對,他是黑社會,搶劫的事情沒准早就幹的順手了。還有,他借給自己的不是九十九萬九千九百塊嗎?這也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壓根就不打算借他那一百萬,更不想被強迫還高利貸。
李默涵瞬間笑的一臉陰森“簽字,不然……哼哼……”
林威條件反射般,刷刷刷幾筆,那空白的合同紙頁上,就有了他的大名。李默涵撇嘴,很好兔子果然還是要嚇。沒等林威反應過來,李默涵已經將合同從他手下抽走。林威對著李默涵走向客廳的背影,咬著袖子無語凝噎,瞬間就一臉的寬麵條淚。
李默涵拿著林威簽好的合同,遞給坐在沙發上處理一堆文件的阿徹。合同是瓊哥早晨送東西的時候一起帶來的,阿徹猜想是他家老大吩咐的,至於裡面寫的樹木東西,他還沒來得及看。不過遠遠看著臥室裡泫然欲泣的那只寵物兔,阿徹覺得這上面恐怕寫了什麼不人道的要求。
找了個藉口,阿徹捧著一堆的資料、夾著電腦回了他臨時的臥室。打算將這份合同從頭至尾看一遍,好滿足他旺盛的好奇心。不過在那之前,他要再溜去廚房,續杯剛煮好的咖啡。
李默涵折回林威的臥室,就看見林威正一臉悲憤的蹲在地台前,盯著箱子裡的一百萬在磨牙。看那苦大仇深的架勢,李默涵總覺得林威想拿來磨牙的,絕對不是了這一箱的紅票子,或者他更想咬的是自己的脖子。瞬間就腦補出了林威穿著一身可愛的兔子裝,可憐兮兮的慢慢咬吻他脖子的情景……或許他還可以咬些別的地方。血液瞬間就有往下半身聚集的趨勢,李默涵尷尬的咳了幾聲,強迫自己退出那些兒童不宜的畫面。
“這、這些錢……放在家裡不太安全……我能不能出去……”林威壯著膽子,很想把自己的意思表達完整。
李默涵將蹲在地上,快把自己縮成一小團的林威提拉起來。抬起他的下巴,逼迫他看著自己的眼睛緩緩說道“以後看著我的眼睛說話,不要老抵著頭。”
林威呆呆的看著面前的李默涵,那人似乎要穿透他靈魂的恐怖眼神,瞬間就讓他忘了接下來想要說些什麼。
李默涵挑了挑眉,看著滿眼委屈站在自己面前的林威。V字領的白毛衣,讓他粉嫩的脖頸看起來一副很可口的樣子。特別是他此時仰著頭,一臉‘祈求蹂躪’的表情。仿佛不把他壓住雙手齊動的摸上一遍,就是做了什麼虧欠自己的大事情。這種衝動跟欲望不太沾邊兒,只是單純的喜歡。就像看到了可愛的毛絨寵物,想伸手過去揉幾下,確認下那柔柔的毛皮,是不是也如想像的一樣。
林威仰頭看著李默涵,那人流連在他下巴上的手指,從一根變了兩根。他緊張的吞了吞口水,那人的手指立刻到了他滾動的喉結處。
李默涵覺得,林威的喉結恰到好處,不像骨感的男人那樣嶙峋明顯,也不像某些男性那樣只有微微的凸感。總之,讓李默涵覺得有些愛不釋手。
林威的呼吸因為李默涵的手而慢慢放緩,這不是說他漸漸感到不緊張。相反,林威現在已經進展的就要忘記呼吸了。那只活動在他喉結上的手,以及李默涵緊盯他脖子的眼神,都讓林威覺的,其實對方是個隱藏在人類中的吸血鬼或者狼人。不然絕對不會用那種,看事物一樣的眼神盯著自己的脖子。
小兔子的表情實在太可愛了,李默涵覺得他現在一定把他當成了某種會瞬間撕破他喉嚨的怪物,瞪著眼睛連呼吸都忘記了。指尖從喉結處向一旁的頸側,摸著他跳動的脈搏,一路滑到肩頭。
林威只覺肩膀忽然被那人鉗住,整個人身體猛的被用力一扯,就摔到了李默涵的懷裡。他還來不及尖叫,李默涵的牙齒就咬在了他的頸動脈上。
阿徹還沒來得看那張合同,瓊哥就打了兩個電話過來,催要他手上還未處理完的資料。看著電腦上的各種資料,阿徹端著杯子,喝了一口剛煮的香濃咖啡。吧嗒吧嗒嘴,覺得窩在這裡似乎也不錯。至少他只要對著電腦處理一些瓊哥、老大交代的事情就好,不用每天累死累活的跟著瓊哥往外跑。就算瓊哥現在在電話裡怒吼,他也可以泰然自若,畢竟他不可能順著電話伸手過來敲自己的頭。等忙完了瓊哥和老交代的事情,他就可以窩在這裡,舒舒服服繼續看他的宮鬥劇。
忽然一聲淒厲的慘叫,阿徹的手一抖,才喝了一口的咖啡,瞬間都喂了筆記型電腦。看著刺刺啦啦冒出的火花和青煙,阿徹額頭的青筋跟著一跳一跳的。有種現在就跑過去,毒啞那只寵物兔的衝動。可是歸根到底又這些都不是寵物兔的錯,一定是自家老大又對人做了什麼喪盡天良的事情,不然那只可憐的小兔子怎麼會叫的這麼慘。煩惱的抓亂了頭,阿徹不知道為什麼開始想念瓊哥了。
李默涵用舌尖舔著林威脖子上的肌膚,由啃咬變成了吻啄。林威那聲慘絕人寰的叫聲,絲毫沒影響他的興致。那只剛剛摟著林威腰的手,光明正大的鑽到了毛衣下面,撫弄林威腰部敏感的肌膚。他摟著的人既然不反抗,他樂得吃些免費豆腐,而且這豆腐的手感真的很不錯。李默涵摸上了癮,原本搭在林威肩膀上,用來鉗制他的手,也因為林威的不反抗鬆懈下來,一同鑽進毛衣裡面,大吃美味豆腐。
被李默涵咬住脖子的一刹那,林威早忘了對方跟自己一樣屬性為人類。腦子裡自然的閃現出,被吸血鬼啃爛的各種倒楣蛋兒的脖子。林威已經閉上了眼睛,等待著想像中疼痛的到來。看對方那氣勢洶洶的樣子,估計會很痛。可能比小時候從樹上摔下來還痛,儘管那種疼痛離他已經很遙遠,他還是不由自主的去回憶撿拾。
舌尖帶來的酥麻感,讓林威下意識的縮了縮脖子。那人以為他要逃跑,摸著後背肌膚的手忽然用力了起來,又在他頸動脈處懲罰的咬了一口,林威發出一聲驚喘,不敢再掙扎。李默涵滿意的繼續蹂躪送到嘴邊的脖頸,隨即看到阿徹站在林威臥室門口,正一臉哀怨的看他。
李默涵瞬間覺得自己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同樣的眼神怎麼換了個人差別會這麼大。狠狠的瞪了阿徹一眼,嚇的阿徹迅速關上房間的門。
背靠門的阿徹在心裡祈禱,他家老大千萬別做出什麼兒童不宜的事情。雖然那只小兔子看上去真的很可口,但是兔子他爹可是塊硬石頭。自家兒子不聽話,惹怒老子被踢出門是一回事;被人□非禮,那又是另一回事。
以林漢達的為人,要是知道自己兒子被人強壓了,估計就算傾家蕩產,也會來跟李默涵拼命吧。至於為什麼是□,相信有眼睛、不瞎的人都看得出來,那只可憐的小兔子被嚇一直的發抖。
阿徹很想拉開房門,勸解他家老大幾句,可是一想到李默涵那冷冰冰的眼神,縮了縮脖子又蹭回自己的臥室。瞪著那台由有餘煙的電腦,準備打個電話再弄台本子過來。至於另一間屋子裡,那只可憐兮兮的寵物兔,阿徹覺得他只能自求多福。
李默涵看著林威脖子上,被自己弄出來的深淺吻痕,滿意的翹了翹嘴角。懷裡的身體正綿軟無力的靠著他,不知道是被他親的還是被嚇的。不過小兔子的皮膚真的很好,比那些擦脂抹粉的女人順口多了。
貼著林威的耳朵,李默涵溫聲道“你剛剛說這些錢放在家裡不太安全,你要出去……現在能告訴我你出去要幹什麼?或者你要出去,怎麼處理這些錢?”
林威雙腿發軟,腦子發暈,一時間還反應不過來李默涵對他說了什麼。李默涵好心的重複了一遍,林威躲了躲被他吹癢的耳朵,李默涵輕笑出聲。
見林威不回話,李默涵故意道“難道……你想出去報警或者逃跑?”
懷裡的林威明顯身子一僵,立刻搖頭“不、不是……我、我……”
越著急就越想不起來他要幹嘛,只記得他跟李默涵說了錢的事情,他到底想拿著錢幹什麼……林威轉動被李默涵搞亂的思緒,奮力的想著他到底要幹什麼?
李默涵感覺懷裡的林威強烈的不安,馬上安撫的摩挲林威的後背“別怕,我跟你開玩笑的,我知道你不是這麼想的。你剛剛說那麼多錢放在家裡不安全……你是不是想出去存錢?”
被李默涵一提,林威終於想起了這件事。他就是想去把錢存起來。既然他今天已經被迫簽了那合同,這錢就是李默涵提前支付給他的工資。要了也是加入黑社會,幹些法理不容的事情;不要也還是加入黑社會,只不過變成了打白工。兩相衡量,當然還是拿著合算。但是這麼一筆錢,對他來說可不是小數目,總不能就這麼明晃晃的放在家裡。萬一被賊偷了,他豈不是更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