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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每天吐血三升[穿書]》第159頁
  金龍騰雲是妖族棲息了千年的地方, 甚至連這個名字都是因興龍遊走於雲端的風姿而得。背井離鄉數百年, 當曾經一望無際的安靜仙境在戰火中重新入眼,興龍終還是有些感傷。

  以他的速度只要瞬間就能趕到鬼遊城,可他並不想這麽做,這只是人類之間的鬥爭,從一開始就同它們妖族無關, 它們安靜地在雲間過著自己的生活,卻被人類生生卷入了戰爭之中。若不是奪回金龍騰雲必須削弱人類勢力,興龍甚至根本不想理會這些人。

  壓抑了數百年,它終於能夠再一次自由在天空翱翔,它飛過了很多地方,看了最為懷念的金龍騰雲,從天河境的重重星辰間悠哉遊過,也遙遙飛過了曾經生活過的秋家和軒轅天宮……最終,隻停在了秋家的一處小院。

  這是一個打理得很jīng致的院子,一糙一木都透露著秋家對其主人的珍視,也是在這裡,那時還是秋興的他見到了剛出生的軒轅子都。

  當時他已遇見過天魔,雖時間不定,總有那麽些時候能恢復過去記憶。那一晚,當興龍從沉睡中醒來,身邊卻多了一個胖嘟嘟的ròu團子,尚未睡醒的他茫然地抬了眼,下意識就根據天龍本能想要咬上一口嘗嘗味道。待到那帶著奶香的ròu進了嘴裡,他方才堪堪反應了過來及時止住了牙,拎起這團子細細一瞧,竟是個人類嬰兒。

  仙人本來就很少繁衍後代,即便有也是小心保護著斷不敢帶去金龍騰雲,這還是興龍第一次如此近距離看見人類幼崽,和那些讓他厭惡的大人不同,小小的一團,就連手指摸起來都是ròu乎乎的,看上去又白又嫩,味道應該相當不錯。用手指把這小家夥的臉頰胳膊肚子都戳了一遍,興龍頭一次發現化作人形也是有好處的,至少這樣他就可以大膽地去觸碰自己喜歡的幼崽了。

  這是他在人類世界第一次感到有些高興的一天,正想偷偷抱著這人類幼崽上天玩一會兒,這孩子卻是突然睜開了眼。他的母親擁有天界最惹人愛憐的眼睛,可他卻似天生就愛笑一般,一雙杏眼雖也靈動,卻半分也沒有憂愁之意,不論何時眼裡都是對世界的好奇和仿佛用不完的活力。

  從和他對視的第一眼起,興龍就喜歡上了嬰兒這種生物,他克制不住好奇心想要知道這孩子是什麽味道。可興龍也知道,這樣柔嫩的生物是不能咬的,所以唯有將嘴放在嬰兒的臉頰上,卻不動牙,隻用嘴唇去感受他的體溫,果真是極好的味道。那時候的他還不知道,這就是被人類稱為吻的動作。

  興龍很討厭人類,這種生物既吵鬧又貪心,一旦喜歡什麽就要把對方抓住關在身邊,什麽都想要,什麽都要得到,永遠不會去享受自己已有的事物。天龍只要能飛行能看見新奇的世界就會很開心地度過一生,可建木給了人一個世界,他們依舊不曾滿足。所以,興龍一直不明白建木為什麽非得和人混在一起。他記得,建木去神界之前自己也問過這個問題。

  那時蘇晚晴已死,建木也真正變成了一個冷若冰霜殺伐果決的神君,可面對那在雲端之上疑惑的五爪金龍,他依舊是久違地笑了起來,眉眼之間依稀可見舊日的陽光明媚,他說,“人類啊,他們可以成為最好的生物,也能成為最壞的生物。可是,不論他們讓我多麽難受,我終究還是喜歡他們多一些的。”

  興龍不明白為什麽建木會去喜歡人,明明就連人類自己都會厭惡自己,這樣的喜歡,委實沒有道理。直到身邊的軒轅子都慢慢長大,他才開始明白,或許,討厭人的確是自然生物的本能,可喜歡上人類,也只需要遇上一個對的人。

  正如建木所說,人類,果然是一種溫暖到令他們迷戀卻又能輕而易舉地讓他們傷心的危險生物。

  他們妖族生活習xing都是千古傳承下來從不改變的,可人卻能做到每一個都活得不同。他不明白,這樣軟軟的小團子怎麽會變成那些令自己恨不得一口吞了的可惡仙人,所以,他想親自看著這小家夥長大的過程。

  那時候,興龍以為自己是不會對人類有感qíng的,他以為等到這小孩長大自己就會討厭他,他還不知道,就算是五爪金龍,對一個自己親手養育大的生命,也會憐愛到不想讓其受一點傷害的地步。可等到他明白了,卻又好像不會去後悔了。

  默默歎息了一聲,興龍看著這熟悉的院落,軒轅子都剛出生的時候三太子和秋月荻地位還不比如今穩固,每天都有很多公務要去處理,這孩子大部分時候都是和他在一起。在鬼遊城軒轅子都要龍王教自己飛行,卻不知,對他而言,莫說飛行,就連走路也是這隻龍拉著他一步一步學會的。

  搖了搖頭,沉默的龍王攤開這傻小子寫的遺書,似乎真的以為自己會死,軒轅子都寫了整整十頁遺言,給爹娘的給有三頁,而剩下的四頁一眼望去,滿目都是秋興。他將自己藏在各處院子裡的寶物全都列了出來,有小時候最喜歡的風車,有過生日爹娘送的禮物,還有大哥偷偷給他補好的藥囊……價值連城的有,不值一文的也有,零零碎碎寫了一大堆,最後卻隻以一句結尾——把它們都jiāo給秋興吧,以後我不能再陪他玩了,秋興會寂寞的。

  這樣傻的小孩子,以後沒了他可真要被人拐了去吧……

  心中如此哀歎著,興龍卻是按照紙上寫的把那些零碎事物都給尋了出來,開了個空間存放好了,這才騰雲離去,他想,不論生死,今後都是見不到了,自己拿著這些東西留個念想也好。

  他活了數千年,和軒轅子都在一起的十六年在其間不過是短短一瞬,只要重新回到族群之中,他很快就會忘記這個人,再次回到以前的生活。

  趁著這些人類還在打,他潛入秋家和軒轅天宮處理好了一切,雖奇怪為何秋千熾沒了蹤影,到底也不關他什麽事,這便悠悠落在鬼遊城外,同觀戰的天龍們再次匯合。

  在金龍騰雲圍觀了數日,這些天龍突然發現看人類打架好像很有趣,這便呼朋引伴,烏泱泱一群追著戰場一路看了下來。它們修為不一般,又自己帶了食物隻遠遠在雲端觀看,仙人們便也沒有理會,反正整個天界都知道天龍腦子是不怎麽好的。

  知道天龍雖然愛看熱鬧,真遇到危險卻是立馬就能跑掉,興龍倒也不擔心,隻問:“打得怎麽樣了?”

  見他來了一眾天龍連忙給王挪出了塊地,雖不知他為什麽要以人類樣子出現,一隻塊頭較大的天龍也是如實答道:“鬼王已經出來了,雙方你來我往互不相讓場面異常火爆,我們正在討論誰會贏。”

  好在也不是所有天龍都是這麽耿直的,聽了這話另一隻立刻就道:“你傻啊,那個老頭抓過王,肯定是他輸。”

  “可是那個鬼王看起來很難吃啊。”

  “有什麽關系,反正那老頭長得也不像味道很好的樣子。”

  “不,我堅信鬼王更難吃!”

  眼看這倆隻就要為浣蘇和天帝哪個更難吃這個話題打一架,興龍搖了搖頭正要去戰場,就見一隻天龍突然道:“對了,王,我們認識了個人參jīng,你要不要嘗嘗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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