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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禍花瓶美人(花瓶美人3)》第11章
第十章

唐英說到做到,從那晚開始,她就睡在公司,整整五天不曾踏出公司一步。

這幾天,每天日連夜、夜連日,唐綾一醒來就是練嗓子,然後健身,練舞。從早上六點起床,到晚上十點才准休息,一整天下來,她的體力幾乎被磨乾。

而唐英對唐綾的訓練更加嚴厲,只要唐綾稍稍一犯錯,她就火氣大發地怒罵,公司裡每一個人都很同情唐綾,可是也沒人敢說什麼。老闆火氣大,誰不聽話,就是自找罵挨。

唐綾只是默默地承受,連跌傷了腿也不敢說,只有在晚上,一個人回到小小的休息室裡,才敢讓痛苦的表情露出來。

洗完澡,她撩起睡衣的褲管,看到小腿上明顯一塊瘀青,腳踝骨也因為撞擊而紅腫。

「綾兒。」門外突然響起唐英的叫喚,唐綾連忙放下褲管,打開門。

「姑姑。」

「妳的腳受傷了,對嗎?」

「姑姑,妳怎麼知道?」唐綾訥訥地問。

「我每天看著妳排練舞步,妳好不好我會不知道……」她走進房,要唐綾坐下。「讓我看看。」

「不用了,姑姑,沒什麼的。」

「明天要彩排,晚上就是新歌發表會了,妳不能有一點差錯。」唐英將藥放在一邊,拉著唐綾坐到她身邊,伸手要看她的腳。

「姑姑,不用了,我自己擦就好,只是一點小傷,不要緊的。」唐綾不讓唐英擦,因為一看她的腿,姑姑就會知道她傷得有多重。

「明天妳能跳嗎?」唐英沉聲問。她的腿肯定在痛。

「可以。」唐綾肯定地點點頭。

「好吧,妳記得藥要擦,如果有瘀青,一定要揉散。」唐英交代。

「我知道。」她點頭。

「擦好藥,妳早點休息,別胡思亂想。」唐英走到門口,遲疑了下,又轉回身:「綾兒,別怪姑姑對妳嚴厲,聽我的話,把那個男人忘了,專心在妳自己的歌唱事業上努力,妳一定會成為亞洲的第一天后。」說完,唐英走了出去。

「可是,我不想當亞洲的第一天后……」唐綾對著門口低喃,她只想……只想……

叩叩叩——

窗口陽臺突然冒出聲響,唐綾嚇了一大跳,小心地走過去拉開窗簾——

「羅捷……」他怎麼會……

羅捷作了個手勢,要她拉開窗鎖,唐綾連忙拉開,讓他進來。羅捷關上窗戶、拉上窗簾,才回身摟住她。

「妳又瘦了。」他很不滿意自己圈住的腰身愈來愈細。

「羅捷!」唐綾眨眨眼。「你怎麼來了?」

「來看妳。」羅捷一笑,摟著她到小房間裡唯一一張小床上坐著。

「可是,這裡是五樓耶!」他怎麼上來的?

「這個不重要。」別說五樓,十樓他都有辦法上來。「妳哪裡受傷了?」邊問,他已經自己動手拉上她的褲管。

「羅捷!」她低叫。

看到腿上的瘀青,羅捷卻皺起眉。

腫成這樣,她明天還能在舞臺上表演嗎?

「不要緊的,這只是一點小傷。」他來了,才是讓她最高興的事。

「小傷不治,以後妳會更痛。」羅捷瞪她一眼,她卻只是笑笑地、好滿足地看著他。

羅捷搖頭暗歎,很自動地打開外套,讓她鑽進自己的懷抱裡,不一會兒,他感覺到胸口微微的濕意。

噯,這會不會變成以後他們每次小別,她就會有的習慣?

拍撫著她的肩,不用說話,她也能感覺到他對她的安慰,他的存在,總是能讓她安心。

羅捷拿起唐英留下的藥膏,看了看,確定是種對瘀傷很有用的藥膏,不過要揉熱藥效才容易發揮。

從他剛才在窗外聽到的話看來,唐英雖然強迫她成為明星,但不可否認,對於唐綾這個侄女,她並沒有疏於照顧,也將她保護的很好,否則唐綾不會再進入演藝圈兩年、成名受寵後,還維持這麼單純的心性。

好吧,就這一點,也算唐英是個不差的人,那麼——在後天起要談判的金額上,他可以大方一點。

「綾。」他低喚。

「嗯?」她抬起頭。

「我幫妳擦藥好嗎?」她跌成這樣,不揉不行。

唐綾猶豫。

「怎麼了?」

過了很久。「……會痛。」她小小聲地說。

痛?呃,是啦,但是不擦不行。

羅捷脫下外套,拉過一張椅子,將她的腳抬放在上頭,轉過身,從背後拉她抱住自己。

「如果很痛,就用力抱住我,咬我也沒關係。」他回頭對她說。

「好。」唐綾真的緊緊抱住他。

都還沒開始擦,她就抱這麼緊,要真開始揉了,不知道她會不會大叫出聲?羅捷好笑地想。

他把藥抹在手上,先從她的膝蓋開始,先是緩慢,而後用力推揉,抱住他的手臂突然一緊,她低嗚一聲,努力不叫出聲。

羅捷知道會很痛,但他並沒有因此就放鬆力道,等他揉完膝蓋及小腿後,她腿上的青紫範圍似乎更大,但不再隱隱作痛了。

「還好嗎?」他回頭,看見她額上冒出冷汗,整張臉蛋都皺起一起,兩泡淚水掛在眼眶。

「好痛!」她輕哽地回道。

「再忍一忍,等揉完腳踝就好了。」手上沾著藥,他乾脆回頭,吮乾那兩泡淚影。

唐綾吸了吸鼻子。「嗯。」她重新又抱住他。

揉了十分鐘後,他才停下手,拿來面紙擦掉手上的藥油,重新坐回她身邊。

「好了,別哭了。」看到她的唇都咬得泛出血絲,羅捷總算徹底嘗到什麼叫「心疼」的滋味。

唐綾點點頭,好不容易把淚止住。

「明天還會這麼痛嗎?」

「應該不會,不過瘀青要完全褪除,可能得要好幾天。」也就是,必須再揉上好幾天,她也得疼上好幾天才行。

「那就好。」只要不痛,她就可以正常上舞臺。

「綾。」他忽然低喚。

她抬起眼,他托住她下頷,輕輕往她唇上一吻。

「生日快樂。」

生日?她眼角瞥向時間,分針正指向十二。 過十二點了,現在可以算是隔天了,也就是她滿二十歲的生日。

「謝謝。」她笑開來。

「這是生日禮物,也預祝妳今天的新歌演唱會,圓滿成功。」他手掌心突然冒出一個小盒子。

唐綾這才明白,原來今天晚上,他是特地來為她過生日,也為她加油打氣的。

「謝謝。」她感動地接過小禮盒,望著上頭精美的包裝和蝴蝶結。

「拆開來看看。」他鼓勵道.

「嗯。」她點頭,緩緩拉開上頭的蝴蝶結,拆開包裝紙,打開紙盒,最裡頭是一隻絨布盒。

唐綾把絨布盒握在手心,打開盒蓋,雙眸緩緩睜大——

是戒指。一顆晶瑩剔透、閃閃發光的鑽石戒指,就算她不懂寶石,也知道他送的東西絕對貴重。

「願意嫁給我,當我的小妻子嗎?」他額頭抵著她的,仔細望著她臉上每一分表情。

「嫁給你?」她抬眼。嫁給他,她很想、又不敢奢望的事……

「在我求婚的時候,只要點頭,不要掉淚。」望著她眼眶又蓄滿淚水,他又好笑、又心疼。

他現在非常相信,「女人是水做的」這句話了!

「嗯。」她點點頭,抹乾還沒掉出的淚,想回答他,可是喉裡卻哽著一個硬塊,讓她說不出話,只能對著他,又點點頭。

「願意嗎?」她的表情,已經說明了她的回答,可是他想聽她親口說。

好不容易咽下硬塊,「我……我願意。」

「很好。」他笑了,看起來滿意極了。「戴上它,好嗎?」

「嗯。」她點頭。

羅捷把戒指拿出來,套進她左手的無名指,大小不用調整,完全是適合她的尺寸。

「你怎麼知道……」她戒圍的尺寸?

「我摸過妳的手。」他對尺寸大小的感覺一向很准,所以當然知道。

「謝謝。」她很高興,又想哭了。

她很想嫁他,但沒有想過有一天真的會成真,姑姑那麼反對,而她的工作——

「羅捷,我和公司有……」

「合約,對嗎?」她不必說,他也知道這個問題。

「公司雖然沒有不准我談戀愛,可是在合約期間內,我不能結婚……」而合約期限,還有三年哪!

「誰說不能結,我們一個月後就結。」他笑笑的,一點也不擔心。

「可是我不能違約——」

「那是小問題,妳不要擔心。妳現在該做的,是好好休息,養足精神準備明天的演唱會。」他讓她到床上躺好,蓋好被子。

「可是……」唇被點住。

「乖乖閉上眼,我在這裡陪妳,等妳睡著再走。」他把電燈關小,回到床畔。「明天我會以唐繼宇的名義送妳一項禮物,妳拆開後,就把它套在腳踝上。」歐氏是演唱會的贊助廠商,就算唐英先拿到,也絕對不會拒收;可是如果是他送,他敢打賭,東西絕對到不了她手上。

那是個特殊的護膝,有了它,至少可以讓她在跳動的過程中,不再傷上加傷。

「好。」她乖乖點頭,但是手,卻緊緊握住他的。

「睡覺吧。」他在一旁陪著,看著她閉上眼,睡著了,才輕手輕腳地從陽臺離開。

  ※      ※      ※

新歌發表會空前的成功,十首歌曲,才唱到第五首,就已經有媒體記者說這場表演歌曲的動聽度,已經遠勝過唐綾個人以往的任何一場售票演唱會。

而她甜美的笑容、嬌小的身影穿梭在舞臺上,每一分、每一秒都吸引住所有的目光,讓人捨不得眨眼。

第九首歌唱完後,樂隊靜了下來,全場也都安安靜靜的,只有唐綾清柔的聲音,透過麥克風傳了出來——

「謝謝大家,今晚特地來聽我唱歌,也謝謝大家,為我慶生。今天的最後一首歌,我要獻給一個人,是他帶給我勇氣,讓我可以安心地站在舞臺上,他是一個——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我很愛他。」全場譁然!

男人?誰!?

鎂光燈更是閃爍不斷,亟欲抓住此刻唐綾臉上的表情;而樂隊在唐綾的手勢下開始演奏——

「這一首歌,只獻給他——最愛。」

若是除了最重要的東西能夠將其它的一切捨棄那該有多好

但現實總是殘酷無情

為了我愛的人為了愛我的人能夠做些什麼

這時我只要閉上眼睛便可以看見含笑的你

Ah——回想相識的當初凡事手足無措

繞了好一段遠路傷害了彼此好多

Ah——只希望在踏入永恆的長眠之前

可否讓你的笑容永遠陪伴著我

忽然,隨著副歌的重複,一輛重型機車的引擎聲,穿過觀眾區直奔向臺上;舞臺前中央劃開兩邊預留的道路,正好成為機車的最佳跑道。

重型機車直奔上舞臺,全場人呆呆看著這一幕。

「跟我走。」騎士遞出安全帽。

唐綾毫不遲疑放下麥克風,接過安全帽戴上,坐上車後座,讓騎士以飛快的速度載離現場。

現……現在是什麼情況?

所有的記者都忘記要拿起相機拍照,只能眼睜睜看著那輛重型機車奔馳離去。

  ※      ※      ※

在臺灣媒體亂成一團的時候,唐綾已經跟著羅捷搭上一班飛往德國的飛機。

「羅捷,我就這樣走了,也沒跟姑姑說一聲再見,我和公司的合約……」臨上飛機時,唐綾還是很不安心。

「放心,我已經派人去通知妳姑姑,她會瞭解的;至於合約,妳不必擔心,我請的律師會一併解決這個問題。」這些細節,早在羅捷決定帶唐綾走的那一刻,就已經想好了。

「哦。」從一開始,唐綾對羅捷就是完全信任,他說不用擔心,她也就真的不再擔心這個問題了。

現在對她來說最滿足的事,就是她能和羅捷在一起。

「綾,妳真的要放下如日中天的歌唱事業,就這樣嫁給我?」她的歌聲,真的會醉人,就此消失,連他都覺得可惜。

「那你呢?我除了唱歌,什麼都不會,就好像人家說的花瓶一樣,很笨很笨,你會後悔要娶我嗎?」除去歌姬、小天后這些封號,她,唐綾,只是個什麼都不會的平凡小女人,只有臉蛋能看。

「我當然不會後悔。」就算她是個花瓶美人,只適合擺著看,他也很滿足。

「那我也不會。」聽到他的回答,唐綾甜甜地笑了。「最後那首歌,是為你唱的,對我來說,已經夠了。」她從來就不適合舞臺,也從來不留戀那樣的生活。

「我們一到德國,就結婚。」他都計畫好了。這種時候,他突然非常懂得雷斯當初為什麼選擇和公主在國外私下結婚的心態了,因為他現在也一樣。

要是等到回國再辦婚禮,天知道還得花多久的時間?相形之下,自己在國外結婚簡單多了!

「嗯。」她沒有意見,只要能嫁給他就滿足了。不過——「羅捷,我什麼都不會,你真的不會嫌棄我嗎?」

「當然不會。」他鍾愛的,從來就不是一個能幹的女人。

也或許他對自己的能力已經太過自信,他不需要一個能幹的女人來錦上添花或者當幫手;他要的,是一個能讓他疼、讓他寵、相信他、愛他的女人,如此而已。

他雖然這麼說,可是唐綾還是覺得有點不安。

「羅捷,我去學做菜好不好?」從做菜開始,再慢慢學其它當妻子應該會做的事,嗯,就這麼辦!

做菜?羅捷忽然覺得頭皮發麻。

想起飯店的差點失火、他莫名其妙被刪除的電腦資料……

「綾,我不想妳勉強自己,也不要妳去學那些東西,我只要妳快快樂樂陪著我就好。」娶老婆,娶的是一個想要的伴侶,不是一個菲傭。

「可是……」

「別胡思亂想,我只喜歡妳這個樣子,不喜歡妳勉強自己去做任何事。」吻了她一記。「如果妳不睏,不如想想我們蜜月要去哪裡、要玩多久……」他不著痕跡地輕易轉了她的注意力。

開玩笑,就算要娶一個花瓶美人,他也只想要一個「單純」的花瓶美人,絕對不想要一個「闖禍」的花瓶美人。

因為,他還很年輕,一點都不想這麼早就被嚇出心臟病!

尾聲

「這是哪門子的回報?」亞力克.葛里瞪著手上的傳真紙。

亞洲小歌姬新歌演唱會上坦承有愛人,兩人公開私奔!

不名騎士公然帶走歌壇小天後,一句「跟我走」,現成為年輕族群示愛用語……

知名小天后唐綾宣佈婚訊,甘願為愛賠上違約金,對此,經紀公司與唱片皆不作響應。但據可靠消息指出,小天后違約金高達新臺幣二億一千萬……

違約天價,「外國男子」為小天后揮灑千金。

叫這傢伙去逮人,結果他去追女人,還弄得轟轟烈烈……

「還好嘛!」亞力克再看看傳回來的照片,她是很美沒錯,但看不出除了美,還有什麼特別啊?

如果羅捷為了一個花瓶美人神魂顛倒,他們該祝福他找到真命天女,還是說這是現世報?

「很顯然,我們派出去逮人的代表,沒逮回雷斯,倒是為自己逮到一個老婆。」卡特還有心情開玩笑。

「他人呢?」如果羅捷現在在這裡,亞力克肯定動腳踹人!

「好像在德國……」卡特回答的同時,兩人同時警覺。

「那雷斯人呢?」亞力克問。

「兩天前就離開臺灣,目前行蹤不明——」啊!

雷斯跑了,羅捷那傢伙又跌進愛河,這下,四個人的工作,變成他們兩個得負擔——

「Shit!」

聖卡萊爾公國的王室會議室,驀然爆出一句驚天動地的大吼!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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