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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儀館解剖室的解剖台上,擺著一具燒焦後七零八落的屍體。
說是「七零八落」一點兒也不誇張:屍體的頭部和軀幹部因為頸部的缺失而大部分分離,只剩下兩側頸部和項部被烤熟的肌肉連接,還不至於身首異處。屍體的四肢已經被燃燒殆盡,從現場找到的一些較為堅硬的骨骼碎片,被散放在屍體軀幹部的周圍。整個屍體都是高度碳化的狀態,連顱骨都已經爆裂,露出被烤熟的蠟黃色腦組織。
屍體前側的胸腹壁組織都已經缺失了,肺臟、心臟等實質性臟器,雖然都暴露於體外,雖然都受熱攣縮,但還沒有被完全焚燬。
「之前,需要進行的重點工作,我都已經說過了。」我說,「分頭幹活吧。」
我負責對屍體最重點部位,也就是呼吸道和肺臟進行檢查。因為屍體的胸廓已經完全被燒開了,所以肺臟暴露在外。好在肺臟並沒有直接過火而被燒燬,只是水分過度缺失而攣縮成兩個拳頭大小。與肺臟相連的食道、氣管僅在平胸骨上端的位置就截止了,以上部位完全缺失。我小心翼翼地把剩餘的氣管、食道連同肺臟一起取下,然後觀察了屍體僅存的頸部兩側肌肉和項部肌肉,發現並沒有出血損傷的跡象。
穩妥起見,我準備掰開死者的下頜骨,觀察其口腔內的情況。死者的顱骨都被燒得嚴重發白,下頜骨也不例外,陰森森地掛在顱骨的下方。我用力掰了一下,發現下頜骨早已被燒得很脆,沒有辦法,只能破壞了下頜骨,露出已經被燒白的舌頭。我扯出死者的舌頭,從舌根處切斷,發現舌根部位沒有一點兒被煙燻過的痕跡。
殘餘的食道根部黏附了一片西紅柿皮,還有一點兒碎雞蛋末,可以看出這是一道西紅柿炒雞蛋,和現場勘查中發現的剩菜相符。食道和氣管的殘餘部分都沒有發現菸灰和炭末,切開位於肺內的細支氣管,也未見到炭末,只有一些粉紅色的泡沫在不斷從斷端湧出。
大寶負責對屍體的內臟進行逐一清理。死者的內臟幾乎都因為水分的缺失而攣縮,心臟只有兒童的一個拳頭那麼大,脾臟縮成了包子大小,肝臟也因為受熱變得乾燥而脆,只有腎臟的位置較深,才基本保持了原狀。內臟切開,都可以看到大量缺失水分後形成的顆粒狀血,那是血液失水、紅細胞堆積而成的物質。
因為顱骨的崩裂,解剖頭部的工作,連開顱鋸都省下了。大寶費勁地把腦組織從崩裂的顱骨大洞中慢慢掏了出來。因為水分缺失,腦組織都成了黏糊糊的麵糰狀,掏出死者的大腦後,大寶的手套上也都粘滿了腦組織。
「我去換個手套。」大寶說。看起來,他非常討厭這種黏糊糊的東西。
死者的腸道都已經被焚燬了,好在我們在屍體的一肚子灰燼中,找到了她的胃。此時的胃已經受熱變成了一個蘋果大小,胃壁增厚不少。我們費勁地把燒熟了的胃剖開,發現胃內還有十幾克殘餘的食糜。我把食糜舀了出來,在水裡漂洗。很快,我們就看到了成形的西紅柿片、雞蛋末、米飯和青菜。
和廚房的剩菜完全吻合。
屍體的前側燒燬嚴重,後側卻保存完好,甚至枕部的殘餘頭皮上還黏附了幾撮毛髮(毛髮是最容易受熱燒燬的)。
「這幾根毛髮也能說明問題啊。」我對大寶說。
大寶意識到了我的想法,說:「明白,死者在遇火的時候,絲毫沒有動彈過。所以這幾撮壓在枕下的毛髮得以保存。」
屍體檢驗結束,我已經對案件胸有成竹。這些檢驗所見,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如果現場勘查部門能夠支持我們的論斷,則本案鐵板釘釘,劉晨彬想抵賴也沒有用了。
顧不上吃午飯,我和大寶趕去現場支援林濤他們。
我們屍檢這麼久的時間內,林濤他們只把現場的灰燼全部分區域鏟進蛇皮袋裝了出來。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做了這麼久,此時的林濤和陳詩羽已經成了「黑人」,臉上沾滿了菸灰炭末,像是剛從礦洞裡出來的一樣。
「你們都結束了?」林濤用他的休閒裝袖口擦了額頭上的汗,立即在額頭上形成了一條黑黑的印記。
「你這是……」我指著他的袖口說。
林濤擺擺手,說:「反正也廢了!無所謂了!對了,總隊什麼時候能給我們配個工作服?」
我笑了笑,說:「有什麼發現嗎?」
「能有什麼發現?」林濤說,「就是鏟灰啊。不過這個小羽毛還真是厲害,我鏟了七袋,她居然鏟了九袋。」
「這有啥,你去我們公安大學試試。」陳詩羽說。
林濤反駁道:「我們刑警學院不比你們差好嗎。」
「起火點找到了嗎?」我打斷了他倆的「打情罵俏」。
「地板掃出來了,可以明顯看到起火點在席夢思床墊和窗戶之間。」林濤指著地面上一塊被燒燬缺損的木地板說,「這個位置,經我們核實,極有可能是液化罐所在的位置。」
「液化氣罐,」我摸著下巴說,「也就是說,起火的時候液化氣罐仍在往外噴氣。」
「一點兒不錯。」林濤說,「我們分析的過程應該是這樣的:先是把液化氣罐從廚房搬到了臥室,放在席夢思床的旁邊,把出氣口對準了席夢思床,然後放氣。放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房間裡有了一定含量的液化氣,此時點燃,會造成爆炸、衝擊波。火焰瞬間點燃了仍在往外噴氣的液化氣罐,所以席夢思床和床上的屍體燒燬得最嚴重。」
「也就是說,雖然起火點在床邊,但點火的位置不一定在床邊。」我說,「在房間裡充斥了液化氣的情況下,在任何位置點火,都會導致一樣的結果。」
林濤點了點頭,說:「是這樣的,點火點,恐怕不好確定了。」
「未必。」我神秘一笑,說,「去吃碗麵條,然後繼續。」
「篩灰?」林濤問。
我點了點頭。
整整一下午的時間,我們勘查組都在對蛇皮袋裡的灰燼逐一進行篩取,篩去一些小顆粒的灰燼,留下一些較大的物體,然後觀察這些物體來自哪裡。這是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勘查的一種手段。燒燬到這種程度的現場,只要能點燃的,幾乎都已經化作小顆粒的灰燼了,留下的,都是一些不易燒燬的金屬物件,這些物件中,就可能找到一些關鍵的線索。
在篩了近三個小時後,篩灰工作在林禱的一聲歡呼中結束了。
林濤在一個標註為「H」的蛇皮袋的灰燼裡,找到了一個打火機的防風帽。
「打火機的位置,很有可能就是點火的位置。」林濤說,「這個H號蛇皮袋對應的房間位置,是房間的窗戶邊,也就是傷者被發現時所蹲著的位置。」
我重新走到現場,模擬了當時劉晨彬蹲著的位置,說:「如果是處於這種狀態點火,起火後,因為起火點是床邊,所以劉晨彬是背部稍左側對著火源。這和他身上的燒傷形態及位置,完全吻合。」
「而打火機的防風帽也是在這裡發現的。」大寶嘿嘿一笑,說,「很能說明問題啊。」
第二天一到專案組,我們就迫不及待地詢問劉晨彬的情況。
按理說,經過一天的恢復,加之並沒有實質性的體內損傷,劉晨彬應該恢復神志了。可是,偵查員的介紹卻和此推斷大相逕庭。
「劉晨彬仍然處於昏迷狀態。」偵查員說。
「什麼也不能做?」我問。
「能吃點兒稀飯。」偵查員說,「我的勺子遞到嘴邊,他就張嘴了。」
「那還叫昏迷狀態?」
「誰說不是呢?我覺得他就是在迴避問題。」偵查員說,「真鬱悶,我都沒喂過我兒子吃飯,倒是天天喂他吃飯。」
「醫生有論斷嗎?」
「他的主治醫生找來個精神科的醫生,那個精神科醫生說,劉晨彬現在是什麼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偵查員說。
會場沉默了。
「沒關係。」我笑了笑,說,「即便是零口供,也一樣可以確定劉晨彬殺人的犯罪事實。」
「哦?有證據嗎?」偵查員問。
我搖搖頭,說:「因為是被水沖刷過的火場,直接的物證怕是沒法找到,但是現在我們掌握的一切情況,足以構建起整個證據鏈。」
「願聞其詳。」分管局長插話道。
我清了清嗓子,說:「我覺得,這個案子最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死者佔士梅的死因是什麼。要說到這個問題,首先得搞清楚佔士梅是生前燒死,還是死後
被焚屍。」
「這個很簡單吧。」偵查員說,「我聽過那個什麼張舉燒豬①的故事,古時候就能解決這問題了。」
①張舉燒豬的故事,在「法醫秦明」系列第三季《第十一根手指》中曾有介紹,張舉通過燒豬的實驗,驗證了生前燒死和死後焚屍的分辨方法。一般來說,法醫主要是通過死者呼吸道內是否存在「熱呼吸道綜合徵」以及菸灰炭末來判斷是生前燒死還是死後焚屍。現代科技還可以通過死者心血中的一氧化碳含量檢驗來予以分辨。
「雖然這個屍體的焚燬程度嚴重,但是我覺得還是可以明確死者佔士梅是死後焚屍的。」我說,「主要有這幾個依據:第一,殘留的食管和氣管、支氣管、細支氣管內,甚至口腔內,都沒有發現菸灰和炭末。這個就和剛才那位同志說的一樣,張舉燒豬的例子就是如此。」
「可是,不能僅僅依據此現象來下結論。」大寶說。
我點點頭,說:「對。有些火災中,尤其是有爆炸、爆燃的案件中,可能死者的呼吸道突然受熱,喉頭立即水腫,堵塞了呼吸道,也不會吸入菸灰炭末。這就會造成死後焚屍的假象。此案中,因為死者的喉頭部位已經全部燒燬,無從查證是否存在喉頭水腫,所以僅僅靠這一條,還不能定死結論。」
「那還有別的依據嗎?」偵查員問。
我肯定地說:「第二,從屍體的焚燬情況看,尤其是死者枕部還有毛髮的情況看,死者從起火到最後,都沒有發生過任何體位變化。這也證實,起火的時候,她已經死亡了。」
「那如果是昏迷了呢?」
「這也確實不能排除。」我說,「所以,最關鍵的一點,是最後一點,就是死者的死亡時間。」
「燒成這樣了,還能推斷死亡時間?」
「能的。」我昂起頭說,「很幸運,死者的胃居然還在,而且還很完整,從胃內容物看,即便有受熱的情況,但還有十幾克被烤乾的食糜,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受熱.她的胃裡至少應該還有幾十毫升的食糜。根據常規理論,胃六小時排空,我們可以判斷死者的死亡,距離她的末次進餐時間為五小時之內。
「可是,沒人知道她什麼時候末次進餐啊。」偵查員說。
我指了指投影幕布上的現場照片,說:「不需要知道她末餐的具體時間。我們現場勘查的時候,發現碗櫥裡有剩菜,顯然不是夜宵,而是正餐。假如這是晚餐,正常晚餐是晚上6點鐘左右用,那麼死者的死亡時間就是晚上11點之前。如果那是中午飯,那死亡時間就更早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爆炸以後才起火,而爆炸發生在深夜1點42分。」林濤說,「所以至少在爆炸的兩個半小時前,死者就已經死亡了。」
「可是如果晚餐是9點鐘呢,那怎麼辦?」偵查員問。
「誰家晚餐9點鐘開始?」我說,「小概率事件,咱不考慮,更何況,還要結合之前的兩點論述。」
「從調查情況看,他們家吃飯也都是在正常時間。」—名偵查員支持我的論斷。
「死後焚屍,那麼死者的死因是什麼呢?」偵查員問。
「這個就是關鍵問題了。」我說,「按理說,屍體焚燬嚴重,死因不太好下結論,但這具屍體還是有條件明確死因的。我們知道,人體的非正常死亡,常見的只有六大類,外傷、窒息、中毒、疾病、電擊和高低溫。經過昨晚的毒物檢驗和組織病理學檢驗,佔士梅的死因可以框定在外傷和窒息兩大類裡面。經過屍體檢驗,死者的內臟內都有淤血的跡象,而不是缺血的跡象,各個大的臟器都是完好無損的,腦組織雖然外溢,但是顏色均勻,沒有出血的痕跡。所以,我認為死者不存在機械性損傷導致死亡的徵象。那麼,就只剩下窒息了。而且,我們是有屍體徵象來支持死者是機械性窒息死亡的。」
「心血不凝和內臟淤血嗎?」大寶說。
「不僅如此。」我說,「死者的食道內有食物的反流,這有可能是窒息所致。再者,就是氣管裡充斥了大量的泡沫,這種現象多見於溺死、窒息、中毒和電擊。結合案情,更支持死者就是機械性窒息死亡。」
「機械性窒息也有好多種吧?」林濤問。
我點頭,說:「機械性窒息主要有幾種方式:勒死、縊死、溺死、悶死、哽死、捂死、扼死,以及胸腹腔受壓和體位性窒息。根據現場情況和調查情況,溺死、悶死、哽死、胸腹腔受壓和體位性窒息都不符合,那麼就只剩下勒死、縊死、捂死和扼死這四種可能。」
「我明白了。」大寶茅塞頓開,「我們檢查頸部兩側肌肉和項部肌肉沒有出血!那麼就說明,不存在勒死和縊死的可能。」
「對。」我說,「勒死和縊死是用繩索,頸部一圈或大半圈都會有損傷,而扼死和捂死只會在頸部前側、口鼻附近留下損傷。」
「好吧,我知道你們明確了死因。但問題來了,為什麼就一定是劉晨彬干的呢?」偵查員說,「我們現在需要確定劉晨彬的犯罪事實。因為他即便日後開口,也肯定會說是相約自殺,說佔士梅是自殺的。」
「只有可能是他幹的。」我胸有成竹,「首先,捂死和扼死,是唯一兩種不可能自己對自己實施成功的死亡方式,只可能是他殺。其次,案發現場是封閉現場,沒有外人能夠進入作案。那麼,不是他幹的,還能是誰幹的?」
「從傷者的損傷看,我們也推斷了案件發生過程。」林濤展示了他做的現場還原的動畫,說,「劉晨彬就是背對液化氣罐,然後點燃了打火機,打火機防風帽的掉落位置,也印證了這一點。」
「雖然沒有物證,但是被你們這麼一捋思路,確實豁然開朗啊。」偵查員哈哈大笑,「等劉晨彬傷勢穩定,我們立即對他展開訊問。只不過,在此之前,我還得喂他幾天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