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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全集(1-6)》第11章
【3】

  南江市公安局大會議室,煙霧繚繞。

  會議室裡滿滿地擠了幾十人,大部分偵查員的眼眶都有黑眼圈,顯然這一夜誰也沒有閒著。

  刑警隊長總結了調查的情況,說:「這個現場看似很簡單。受害人的鑰匙落在門口,臥室關鍵部位都被翻亂了,受害人的手提包也被翻動過;現場沒有發現現金和首飾,但因為受害人沒有關係人,所以財產損失情況不清楚;客廳好像被打掃過,沒有發現灰塵足跡。所有的關鍵部位都沒有發現指紋,嫌疑人應該是戴手套翻動的——這一切都像是慣犯作案,目標是受害人的財產。」

  「客廳沒有灰塵足跡,有可能是被打掃了,也有可能是嫌疑人穿著乾淨的拖鞋。我敢肯定這起案子是熟人作案。」飆哥忍不住開始接茬兒了。

  飆哥的話讓所有的人都大吃一驚,包括我。

  「有依據嗎?」刑警隊長不動聲色地問。

  「有。」飆哥變戲法似的拿出了一個物證袋,袋子裡裝著一雙深藍色的男式絨布拖鞋,「現場有一雙男式拖鞋。」

  這個依據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一雙拖鞋能說明什麼?刑警隊長說:「有男式拖鞋就是熟人作案了?調查顯示,林琪已於上個月辭職,被一個老闆包養了,她家有男人的東西不奇怪!而且我們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這個老闆在案發時段不在現場。」

  「我還沒有說完,」飆哥不緊不慢,胸有成竹地說,「男式拖鞋不是沒有價值,只是價值不在這裡。」

  飆哥站了起來,指著幻燈片裡的現場照片,「這雙拖鞋是在門邊發現的,屍體在臥室,而且我們肯定了屍體遭受暴力打擊的位置就是在她倒伏的位置。也就是說,打擊的位置距離拖鞋的位置是……10米,而且中間隔著一堵牆。這樣看,這雙拖鞋和屍體沒有關係,是嗎?」

  所有人都在點頭。飆哥繼續說:「可是,我在這雙拖鞋上,發現了一滴新鮮的可疑斑跡,我做過聯苯胺試驗,證實是人血。剛才DNA實驗室也打來電話,證實這滴血是死者林琪的。那麼,林琪的血有可能繞過一堵牆飛濺到10米外的拖鞋上,而且在中間的客廳的地面上不留任何痕跡嗎?不可能!也就是說,案發的時候,這雙男式拖鞋應該在死者旁邊。」

  全場安靜了下來,大家都在思考。

  「林琪死亡的時候是穿著拖鞋的,那麼,這雙男式拖鞋肯定是嫌疑人穿著的。」飆哥說得興起,「如果是陌生人作案,流竄作案的話,凶手進屋還要換鞋?如果真是這樣,這一定是個講究衛生的凶手。」

  這個冷笑話沒有逗笑大家,因為大家都陷入了思考。

  「你是說熟人作案?動機呢?」刑警隊長接著問。

  「這個不好說,但最大的可能是情殺或者仇殺。現場翻動的痕跡可能都是為了偽裝。門口的鑰匙就是嫌疑人為了偽裝現場特地丟在門口的。我也考慮過是凶手喬裝成修理工什麼的換拖鞋入室搶劫。但仔細想想,可能性也不大,這樣凶手沒有必要把鑰匙丟在門口來偽裝現場。當然,這些都是推斷,我還有個證據也可以證明這是個熟人作案。」

  飆哥橫掃了一眼參會人員,在人們注視的目光中繼續道:「林琪的身上沒有任何抵抗傷和約束傷。這是這個案件最特殊的地方。如果是被別人挾持到臥室的,身上一定有約束傷和抵抗傷,也就是說她的手腕、頸部等部位應該有傷。可是死者沒有,她的損傷全部在頭部,而且分佈得非常奇怪。她的左側顳部(太陽穴上後方一點)僅有一處挫裂創,右側顳部卻密集地存在著六處形態相似的挫裂創,這些挫裂創都導致了皮下的顱骨骨折,創口和骨折線縱橫交錯。」

  飆哥又開始普及法醫學知識:「如果一個人在被約束或者昏迷的狀態下被打擊,傷口應該很密集;如果在有反抗能力的情況下被打擊,傷口會分佈得很散。林琪的損傷卻位於頭部的兩側,一側輕一側重,具備了兩種矛盾的損傷形態。分析來分析去,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林琪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被打擊形成了左側顳部的創口,這個損傷足以導致她昏迷。大家注意下,林琪倒伏的位置就是左側臉著地,右側臉朝上。所以她倒伏下去後,左側的頭面部就無法再遭受打擊。凶手恐其不死,就在她暴露在上方的右側顳部連續打擊,形成了右側顳部密集的創口。」

  大家開始紛紛點頭表示贊同。

  「如果凶手是在林琪正面施暴,林琪應該會有下意識的抵擋,如果抵擋了,她的手臂應該有傷。但是,她的手臂沒有任何損傷。所以,凶手應該是在她背後趁其不備,突然實施打擊的。而且如果是正面打擊,她更有可能是仰臥,而不是俯臥。那麼,我們試想,一個陌生的修理工可能在主人臥室裡從主人的背後突然實施打擊,主人卻沒有任何防備嗎?顯然不可能。所以,這一定是個熟悉的人作的案。」

  「分析得漂亮,」一直沒有說話的局長已經開始喜形於色了,「熟人作案,這個案子就好辦多了。」

  「可是,」刑警隊長吸了口煙,說道,「根據我們可靠的調查,林琪生前性格孤僻,沒有朋友,也沒有仇家。現在處於被包養的狀態,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她和孫老闆之外的人接觸,而且包養她的孫老闆已經可以排除作案時間了,那麼……」

  「等等,」飆哥打斷他,「你說的那個孫老闆是叫孫昊天嗎?」飆哥一邊說,一邊拿出一個物證袋,「這裡有一個金屬環,是林琪戴在肚臍上的,內側有孫昊天的名字。」

  刑警隊長一臉迷惑:「搞錯了吧?孫老闆的全名是孫金福,房地產商,沒有前科劣跡,沒有曾用名。」

  這個情況的出現,讓所有人都大感意外。

  飆哥皺著眉頭,敲著自己的腦袋問道:「那麼,孫昊天又會是誰呢?」

  全場鴉雀無聲。

  「這……這個名字貌似有點兒耳熟,」我打破了沉寂,斗膽在眾人面前說,「哦,想起來了,昨天開車帶林琪父母去殯儀館的那個出租車司機,好像就叫孫昊天。我聽死者的父母是這樣叫他的。」

  「真的嗎?」飆哥拍了下桌子,停頓下來思考了幾秒,說,「那麼,恭喜大家,這個案子破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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