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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全集(1-6)》第230章
第三章

青州市殯儀館內,一座兩層小樓還在此時此刻的深夜閃爍著燈光。青州市公安局法醫學屍體解剖室的排氣扇和空調全開,轟鳴聲不絕於耳。

死者葛凡生前一定是一個很愛乾淨的少婦,即使死去,也還是那麼幹淨整潔。死者的衣服很完整,衣服上也沒有明顯的搏鬥或者污染的痕跡。在拍照固定後,我們依次脫去了死者的衣服。

衣服一脫,少了襯衫領口的遮擋,死者裸露的頸部可以看到幾處黝黑的皮下出血。

「死因出來了。」大寶說,「屍體的窒息徵象還是很明顯的,現在看又有頸部損傷,死因基本明確了。」

我點頭認可,按照常規檢驗了死者的屍表。除了頸部的損傷,其他部位沒有發現明顯的損傷。

我拿起手術刀,靜靜地打開了死者的胸腹腔。死者的胸骨正中間,有一塊顯眼的皮下出血,呈圓形,直徑大約五釐米。

「這裡有個挫傷,看看致傷方式是什麼?」我問大寶。

大寶搖搖頭,說:「現場有搏鬥的跡象存在,是不是拳擊傷或磕碰傷,不好確定。」

「我看都不像。」我說,「這個損傷太規則了。現場那麼狹小,怕是施展不開拳腳,而且現場也沒有能夠磕碰形成圓形皮下出血的物體啊。」

「那你說是怎麼形成的?」大寶問道。

我搖搖頭,說:「不著急,先按規矩來。」

死者的內臟顏色很深,這是一種淤血現象。內臟淤血,是窒息死亡的一個徵象。打開死者的胃,胃內還比較充盈,食物形態還可以分辨,看起來是稀飯、油條和鹹鴨蛋。

「死者的早餐時間,調查了嗎?」我問馬支隊長。

馬支隊長雖然已經是副支隊長了,但是法醫的活兒還是繼續在干。穿著解剖服的馬支隊長點頭說:「這個很明確,樓下的小店我們走訪了,反映死者在今天早晨七點半左右下樓買了油條和鹹鴨蛋。從胃內容物來看,應該和調查的情況相符。」

關係到死亡時間的推斷,偵查員已經養成了調查死者末次進餐的習慣。

我說:「食物還沒有進入十二指腸,食糜形態也清晰可辨,說明死者是末次進餐後兩小時之內死亡的。既然清楚了死者大約七點半到八點吃了早餐,那麼她的死亡肯定是上午十點鐘之前了。」

「這個時間還是比較合理的。」馬支隊長說,「一般住客要麼就是早晨離開旅館各幹各事,要麼就是這個時間還在睡覺。所以這個時間段,還是相對比較冷清的。」

我見胸腹腔解剖也沒有什麼新的發現,在大寶縫合屍體的時候,打開了死者四肢關節的皮膚。皮膚下面是紋理清晰的肌肉組織和肌腱,沒有發現皮下出血或肌肉內出血。

「居然沒有約束傷!」馬支隊長說,「一般扼頸殺人,都會有或多或少的約束傷,防止死者的抵抗。」

「說明這個凶手的控制力很強。」我說,「因為體力懸殊,他可以輕易控制被害人。而且,別忘了,死者這邊還有個小幫手。」

我指了指停屍在一旁的孩子的屍體。

「可是,他是怎麼控制被害人的?」馬支隊長問。

我沉吟了一會兒,突然想到死者胸口的一塊出血,說:「把屍體翻過來,我們檢驗一下屍體的背部。」

和我猜想的一樣,死者的雙側肩胛窩內,都有明確的出血痕跡。肩胛窩位於肩胛骨和後肋骨之間,不可能直接受力。只有在身體被力量壓迫的情況下,因為肩胛骨的上下活動、摩擦,引起這裡的出血。

「可見,」我眯著眼睛說,「死者是被人用膝蓋頂住了胸口,然後扼死的。肩胛窩的出血提示死者有過劇烈的掙扎,但是因為這一頂一扼,幾乎沒有反抗的能力。說明兩人體力的懸殊是非常巨大的。」

「有一點我就不明白了。」大寶說,「既然體力懸殊,為什麼現場還有打鬥的痕跡?按理說,凶手可以一招克敵,沒必要打鬥吧。」

「現場的現象很有可能只是表象。」我說,「屍體說出來的話才是真話。現場好像看起來有些凌亂,像是打鬥,但是為什麼我們在屍體上,沒有發現這幾處控制傷以外的損傷?按理說,既然有打鬥,就會有損傷啊。」

「難道你是說,打鬥是偽裝的?」馬支隊長問。

我搖搖頭,說:「不像是偽裝的。如果偽裝的話,他完全可以把櫃子抽屜都給翻亂。我們覺得現場凌亂,主要是因為窗簾掉下來了,還有那一板鑰匙散落了。除此之外,再無打鬥的痕跡。那麼,我們就不能說這一定是打鬥痕跡,說不準有其他的原因。」

「回頭再考慮吧,凌晨了,我們趕緊檢驗小孩子的屍體。」大寶打斷了我的思路。

我點點頭,和大寶一起把於婷婷的屍體搬上瞭解剖台。

每次檢驗小孩子的屍體,都是對法醫心理的一種挑戰。尤其是對馬支隊長這種有孩子的法醫和我們這種即將有孩子的法醫來說,給孩子做屍檢會很壓抑。

整個屍檢過程在沉寂中進行,雖然沉寂,但是大家心裡都有數,按照既定方針對屍體進行了檢驗。和葛凡的屍體一樣,於婷婷的損傷也集中在頸部,尤其是頸部舌骨、甲狀軟骨的粉碎性骨折,更加確信凶手是一個力量很大的男人。

於婷婷全身也沒有任何約束傷,這個八歲的女孩肯定不是凶手的對手。

「你們看她的雙手!」在屍體解剖即將結束的時候,我突然發現了死者雙手的異常。

死者的幾個烏黑甲床的指甲中間,有白色的橫線,這顯然不是正常的現象。這是指甲有翻折的跡象。

「死者的指甲為什麼會翻折?」我問。

「說明她在用力抓什麼東西。」大寶說,「甚至都忘記了疼痛!」

「能抓什麼東西呢?」我接著問。

「還能抓什麼,」馬支隊長說,「凶手唄!」

「對!」我說,「小女孩是有反抗動作的。說明凶手在殺害其母親的時候,她進行了反抗。只不過她幼小的手臂,根本不可能阻止得住凶手的攻擊。」

「這能說明什麼?」大寶說。

我說:「這個現象明確提示我們,凶手只有一個人,他殺害葛凡的時候,於婷婷是沒有人控制的。」

「剛才經過現場勘查,我們別忘記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大寶說,「小女孩的臉上是蓋著一條毛巾的!這用行為心理分析的理論來解釋,是一種愧疚心理,說明凶手很有可能認識死者!」

「我不贊同你的觀點。」我說,「如果是認識小女孩,就一定會認識女孩的母親。那麼他為什麼對小女孩愧疚,而不對她的母親愧疚呢?我覺得行為心理分析的理論不錯,這是一種愧疚心理,但是愧疚心理並不表示只有熟人才能有。我們解剖小孩屍體的時候,都會覺得很沉重,如果不是個窮凶極惡的凶手,他殺了小孩,也一樣會很難受。所以他因為愧疚,而在小孩的臉上蓋毛巾就可以解釋過去了。」

「說得有道理!」馬支隊長站在了我這邊,「我也不認為這是一起熟人作案。」

「屍檢結束了。」我長舒了一口氣,說,「發現了一些線索,但也沒有特別有效的收穫。已經深夜兩點多了,我們是現在就去專案組匯報呢,還是睡一覺捋一捋思路?」

「現在就去吧。」馬支隊長說,「邢斌局長還在等我們呢!」

我一邊點擊著鼠標,播放著屍檢的照片,一邊提綱挈領地向專案組介紹了屍檢的發現和我們相應的分析內容。

「死因和死亡時間都很明確了。」邢斌局長對著主辦偵查員說,「你們調查,在這個時間段,那五個屋子的住客,都去哪兒了?」

「我們也問了這七名人員。」偵查員說,「三個獨住的人,和一對情侶,都稱自己早晨就離開旅館了,到中午時分才回來,都沒有注意到收銀房間的異常,直到警察來。但是這些人的證詞都是孤證,無法進行印證。另外一對情侶稱在房間裡睡覺,一直睡到警察來都不知道。」

「他們沒有聽見什麼異常響動嗎?」我問。

主辦偵查員搖搖頭,說:「我們做了偵查實驗,因為這種旅館主要是、主要是干那事兒的嘛,所以隔音都做得比較好,在收銀房間大聲叫喊,別的房間也聽不見。」

我接著問:「那這七個人,你們是怎麼控制的?」

主辦偵查員說:「我們到現場的時候,這七個人就在旅館裡。我們和他們介紹了情況,他們就都很配合地跟我們到派出所了。」

「那會不會還有其他人住宿,還沒有回來呢?」邢斌局長問。

主辦偵查員說:「我們派人在旅館蹲守了,如果有人回來,就會帶回來的。不過到現在也沒有人進入旅館。」

「沒事兒,這個我有辦法。」我自信地說道。

「現場是不是有激烈搏鬥的痕跡?」邢斌局長問。

我喝了口水,慢慢地說:「我們進入現場的時候,會覺得現場有打鬥的痕跡,其實再次仔細看一看現場的情況,現場根本就沒有打鬥。你們看,收銀房間的窗戶是有防盜窗的,只有一個小窗戶可以互通內外。但是這個小窗戶是肯定不能鑽個人進來的,那麼凶手肯定是從門進來的。從門進來,最先看見的是矮櫃。矮櫃上面有這麼多亂七八糟的東西,都沒有被打翻,尤其是矮櫃旁邊的熱水瓶都沒有傾覆,說明現場根本就沒有打鬥。」

「那窗簾和鑰匙板怎麼解釋?」邢斌局長問。

我說:「我也不敢做明確的解釋,只能說,凶手弄壞這兩個東西,是有指向性的。也就是說,他是為了弄壞這兩個東西而弄壞的。」

大家都歪著頭聽,顯然沒有聽懂。其實我也被自己繞進去了,自己也不確定凶手為什麼會弄壞這兩個東西。

「總之,凶手一進門應該就很輕易地控制了老闆娘。」我說,「所以根本就沒有什麼打鬥。」

「我支持老秦的觀點。」林濤說,「我們通過現場勘查,現場的鞋印很簡單,不複雜,不符合有打鬥的痕跡。而且我們在床上的蓆子上,找到了幾枚殘缺的鞋印,可惜沒有鑑定價值。」

「這個痕跡不是沒有用。」我說,「這就印證了我們法醫的觀點,凶手踩上了床,用膝蓋頂住死者,掐死了她。」

「動作乾淨利落,不拖泥帶水。」大寶說,「這個人當時的情緒應該非常激動,所以才會有這麼心狠手辣的動作。」

我點頭認可。

「那你們覺得,這一起案件的性質應該是什麼呢?」邢斌局長問道,「聽說謀財和謀性都不太像,現在我們主張是因仇,不知道對不對?」

「不對。」我斬釘截鐵地說。

「啊?」邢斌局長有些意外。

第四章

「既然已經排除了謀性和謀財,那不就是謀人了嗎?」邢斌局長說,「謀人不就是因仇嗎?」

「我同意謀人的觀點,但是不同意因仇的觀點。」我說,「首先,凶手選擇殺人的時間是上午,光天化日,不是尋仇的好時間。其次,凶手沒有攜帶任何作案工具,難道他就這麼自信可以殺死兩人?再次,現場一進門,就可以看到矮櫃上的一把水果刀,這是一個殺人的利器,但他為什麼不用刀,而選擇了徒手?別忘了,當時旅館裡還有人,他這樣殺人,是有風險的。最後,他一個人殺兩人,而且在殺害葛凡的時候還遭到了於婷婷的抵抗。於婷婷是個小孩,她可以抵抗,也可以逃跑呼救,凶手當時並沒有控制她,這是冒著很大的風險的。說明凶手對於殺人的實施,並沒有做好充分的預案,他的謀人,是沒有準備的。」

「師父說過,排除了謀性和謀財,沒有準備的謀人,就是激情殺人。」大寶補充道。

邢斌局長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誰會激情殺害一個旅館老闆娘呢?」我自問自答,「只有房客!」

大家都在點頭。

我說:「當然,我們還有別的依據。比如,老闆娘的電腦桌面上,正在播放《甄嬛傳》。我們知道一般的播放器不會自己暫停的,但是為什麼現場電腦的播放器暫停了?那麼,只有老闆娘自己點擊了暫停。眾所周知,一個人正在看電視劇,突然遇到了危險,怎麼可能還來得及去點擊播放器上的暫停?而如果是有人來找的話,就會下意識地先點暫停,再和別人說話。在這麼個時間段,怕是只有房客才會和老闆娘說話吧。」

「也就是說,凶手和老闆娘其實開始是和平談話的。」主辦偵查員說。

我點點頭,說:「凶手的情緒是有個漸進的過程的,先是平穩,後來不知道為什麼被激怒,從而殺人。」

「可是房客我們都控制了啊。」主辦偵查員說,「不過話說回來了,既然殺人了,他肯定不會再在賓館傻待著了。肯定早已經跑了。」

「對。」我說,「這些房客都是無辜的,你們可以停止審查了。」

「火車站旁邊的小旅館,客流量這麼大,又不是熟人,而且老闆娘還沒有登記旅客住宿信息。」邢斌局長說,「這可就不好找人了。」

「我說過,按照老闆娘的習慣,她不可能單單不記錄這兩天的住宿信息。」我說,「桌上的文件夾就是記錄這兩天的信息的。只不過被人撕下、帶走了。」

「那和沒記是一樣的。」邢斌局長說。

林濤微微一笑,說:「這個事情,老秦早就安排好了。」

「安排什麼了?」馬支隊長問。

林濤說:「我們在現場發現的公文夾裡有一沓公文紙,上面一張是被撕掉的。但是別忘記了,它們原來是一個整體。在第一張紙上寫字,不僅會在第一張紙上留下筆跡,同時會在第二張、第三張乃至後面數張上留下筆跡壓痕。」

「所以我已經讓韓亮和陳詩羽同志,連夜帶著那本文件夾,趕往省廳。」我說,「文件檢驗科的吳科長此時已經把壓痕還原出來了。可惜,因為是一沓公文紙寫完一張撕一張,所以後面的紙張上,有著前面數張紙的壓痕,很難清晰反映被撕掉帶走的那張紙上寫的是什麼。」

「唉,我還激動了一下。」邢斌局長說。

「不過,如果我們能搞得清楚凶手住哪個房間,還是有希望還原出信息的。」我說。

「這是個希望。」主辦偵查員說,「真希望你們直接把凶手的身份證號碼給我,哈哈。」

「不是沒可能哦。」我說,「我們把房間一一打開,整齊的是沒有人住的,凌亂的是有人住的。」

「可是如果凶手是還沒有開房正準備開房,或者幾天都沒有回來,當天回來的,因為老闆娘每天都整理房間,怕是就不好分辨了。」偵查員說。

我點點頭,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我算是沒力氣了,忙了一整天。反正你們已經封存現場了,這樣,我們調整一下,明天早晨八點鐘,在旅館門口碰面。」

實際上,我們只睡了四個小時。

到達現場的時候,我們幾個人依舊睡眼惺忪。

「這些房間怎麼打開啊?」我問。

主辦偵查員說:「這個我們調查了,畢竟這只是個小旅館,採用的方式是,來人的時候老闆娘幫助開門,鑰匙不交給房客。因為小旅館不收押金,這樣做可以有效防止房客拖欠房費。」

「也就是說,平時所有的鑰匙都掛在這塊木板上?」我指著現場倒伏的木板,說,「來人的時候,老闆娘就從木板上取下鑰匙開門?」

「對。」

「還記得嗎?」我有些興奮,說,「我之前說過,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跡,窗簾和鑰匙板的變動,是因為凶手有針對性。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這一堆鑰匙裡少了一把,而那一把,就是凶手所住的房間!」

大家可能覺得我說得有道理,於是拿起那一堆沒有標註房間號的鑰匙,開始從第一個房間一把鑰匙一把鑰匙地試。

整整花了半個多小時,大家終於把每把鑰匙對應的房門都找清楚了,唯獨少了213房門的鑰匙。

「凶手就住這裡!打開它!」我高聲叫道。

林濤從勘查箱裡拿出一個小包,說:「我來,我來。」

我知道他又要開始炫耀自己的開鎖技術了。

可惜,沒等他話音落下,主辦偵查員已經一腳踹開了213房間的房門。

「你,你能別這麼粗魯嗎?」林濤拿著一個耳朵扒似的工具,愣在那裡。

和我們想像的完全不一樣,房間裡非常整潔,顯然已經經過了老闆娘的精心打掃。

「沒住?還是住在這裡幾天沒有回來?」偵查員問,「要是沒住的話,就不會有信息登記,那麼筆跡壓痕就失去了意義。」

我說:「顯然是住了幾天沒回來,不然他為什麼不拿別的房間的鑰匙,偏偏拿這個房間的鑰匙?給小羽毛打電話,讓吳老大趕緊分析壓痕,看看213房間,有沒有住客登記房間。」

說完,我突然想起了什麼,接著說:「不對,如果他住了兩天以上,他的信息就應該登記在抽屜裡的公文紙上。」

「抽屜裡的公文紙,時間都接得上,到事發兩天前,不可能少。也就是說,抽屜裡的公文紙記錄到5月31日,6月1日就沒有了。」林濤說。

我說:「他沒有拿走抽屜裡的公文紙,而是撕走了桌面上的,說明他肯定是兩天之內住進來的,也就是說,他頂多就前天晚上一晚上沒回來。」

「大前天或者前天住宿,前天晚上也就是6月2日晚上未歸,房間被老闆娘收拾過,第二天早晨又回來殺人。」大寶捋了一捋時間線,說,「這能說明什麼呢?」

「不知道。」我低頭沉思。

「我有個問題。」偵查員說,「即便咱們能還原出213房客的信息,抓到了他,怎麼能證明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呢?」

「這個案子,確實沒有什麼好的證據。」大寶沮喪地說道。

「不一定!」我突然想起了什麼,說,「大家看看,每個房間,有沒有哪個房間少了毛巾。」

「對啊。」大寶說,「中心現場於婷婷面部蓋著一條毛巾,白色的毛巾。顯然不是中心現場房間裡的毛巾,而是賓館常用的毛巾。」

「你這樣一說,我就有個問題出來了。」在大家分頭在每個房間檢查的時候,我說,「中心現場就有毛巾,他可以隨便拿一條就給於婷婷蓋上,為什麼要捨近求遠,去房間裡拿毛巾?這不合常理啊。」

「都檢查過了,房間的毛巾一條也沒有少。」林濤說。

大家都愣在原地,思考問題出現在什麼地方。

「難道是凶手自己帶來的毛巾?」大寶自言自語,「那也不對啊,自己帶來的毛巾,怎麼會和這個旅館的毛巾一模一樣呢?」

「會不會,老闆娘就是拿了一條多餘的毛巾,放在中心現場的?」馬支隊長插話道。

「多餘的毛巾。」我說,「現場矮櫃只能掛四條毛巾,都掛滿了,不應該再拿一條過來的。對了!多餘的毛巾!」

我轉身跑向走廊盡頭的陽台。

這和提筆忘字是一個道理,當我們的思維定在房間裡的毛巾時,就忘了陽台上有個清洗房,那裡面,儘是毛巾。

「既然知道凶手從哪裡拿毛巾就可以了啊。」大寶說,「毛巾都拿走了,你在這裡面找,又能找到什麼呢?」

我沒有答話,把消毒櫃裡堆放的一堆毛巾全部搬了出來,然後一條一條地仔細觀察。果然被我找到了!那是一條有一些淺淡紅色血跡的毛巾。

「我們在屍檢的時候,知道小女孩用指甲去抓凶手,對吧?連指甲都翻折了,還能不把凶手抓傷?現在是夏天,暴露皮膚多啊。」我高興地說,「在看現場的時候,我們又疑問,為什麼凶手捨近求遠,不拿中心現場的毛巾,而跑到遠處拿毛巾?原因就在這裡。凶手從中心現場離開的時候,並沒有想用毛巾蓋住小女孩的臉,只是想找個毛巾擦一下自己還在流血的抓傷。於是,他來到了陽台消毒房,拿了一條毛巾擦血,然後丟進了消毒櫃。」

「你怎麼知道這條帶血的毛巾和本案有關係?」偵查員問。

我說:「消毒櫃,是毛巾水洗曬乾後再消毒的地方,裡面都是干淨的毛巾,怎麼會有新鮮的血跡呢?」

偵查員點點頭。

我接著說:「可能是抓傷表面的血跡沒有完全止住,也可能出於其他原因,凶手帶了一條毛巾走,走到現場時,可能看見了小孩的屍體,心有不忍,給她蓋住了顏面。」

「分析得很有道理。」主辦偵查員說,「可是這條帶血的毛巾,證明力還是不足。」

「但是這條推斷,告訴我們兩個訊息。」我說,「第一,如果是為了繼續擦血,那麼蓋住小孩面部的毛巾上,很有可能還能檢測到潛血痕跡。第二,凶手知道陽台上有毛巾,那麼他一定不是第一次入住這個旅館,他對這個旅館的結構應該挺熟悉。」

林濤從遠處走回,說:「我接到了吳老大的電話,他說信息可以還原一部分,但是污損了一部分,不能恢復完全。」

「足夠了。」我自信地笑著,說,「我們剛說到,凶手以前可能也住過這個賓館,可能還不止一次兩次,那麼,我們只需要拿吳老大還原出來的殘缺信息,和這個旅館以前的住宿登記記錄比對,很快就能找出犯罪嫌疑人了!」

「而且我們還有DNA可以作為甄別。」大寶說。

「這次,還真被你們說中了。」我笑著對馬支隊長說,「我們可以把嫌疑人的身份證號告訴你們了!」

「很精彩啊。」馬支隊長說,「現場所有奇怪的現象已經全部被解釋了,唯獨那個窗簾,不好解釋。你不是說凶手是有針對性的嗎?那麼他針對一個窗簾做什麼?」

「已經不重要了。」我說,「你們直接問嫌疑人好了。」

省廳法醫有很多附加的工作,就是在出勘命案現場的時候,當地公安機關會利用空餘時間,邀請省廳法醫對轄區內疑難傷情鑑定進行會診。

在青州市這個傷情鑑定大市更不可能例外,我們「買一送十」地幫青州市法醫會診了整整十起疑難傷情鑑定。

夜幕降臨的時候,就是好運來臨的時候,我們幾乎同時得到了四個好消息:第一,蓋住於婷婷面部的毛巾上,果真發現了潛血痕跡,並且檢出了一個男子的DNA基因型,和陽台消毒櫃裡帶血毛巾的DNA一致。第二,通過吳老大那邊的訊息,會同旅館之前的住宿信息,偵查員很快排查出一個名叫黃旗亞的男子,連身份證號都清清楚楚。第三,黃旗亞在青州市一個網吧上網時,被登記系統識別,很快落網。第四,黃旗亞就是兩條毛巾上血跡的主人。

黃旗亞是青州市人,按理說,他不應該住旅館,他住旅館的唯一理由就是嫖娼。2012年6月1日,黃旗亞中午就來到熟悉的旅館開好了房間,把他事先為嫖娼準備好的一些性感內衣、xing愛用具等物件放在房間內,下午在火車站附近尋找賣淫窩點。下午時分,他找到了一個賣淫小姐,談好價錢後,小姐以最近治安不好,怕被綁票搶劫為由,拒絕跟黃旗亞到他開的房間交易。

無奈之下,黃旗亞只有跟著賣淫小姐到她的住處進行了交易。6月2日中午,自認為和賣淫小姐相談甚歡、性格相投的黃旗亞請賣淫小姐上了一下午的網,晚上繼續留宿在賣淫小姐家裡。

6月3日上午,黃旗亞想起自己還有好些物件留在旅館,於是返回旅館,要求老闆娘開門取物件。老闆娘說他1日開房,3日才退房,要付兩天房費,但是之前他只付了一天的,要求補付一天的房費。黃旗亞則認為雖然開了房,但是他沒有在這裡住,不讓老闆娘退錢就好了,怎麼可能還補付一天的房費?

既然沒有談攏,老闆娘就拒絕為黃旗亞開房。黃旗亞一氣之下,把手伸進了小窗戶,想通過拽窗簾的方式洩憤,沒想到窗簾質量不佳,僅輕輕一拽,窗簾桿就斷裂了,窗簾立即垂下了半邊。

不僅不補付房費,而且還損壞了窗簾,老闆娘一氣之下什麼話都罵了出來。黃旗亞見自己理虧,決定一走了之,那些物件也不要了。但老闆娘不依不饒,打開房間門,高聲喊叫抓賊。

這一舉動也激怒了黃旗亞,他沖上前去,掐住老闆娘的脖子,把她推進屋裡,按在床上直到老闆娘一動不動。殺人殺紅眼的黃旗亞此時也感覺到了於婷婷對他的抓打和哭喊,於是反手把於婷婷按在床上掐死。

殺完人後的黃旗亞看到了鑰匙板上的鑰匙,因為不知道取下鑰匙的技巧,所以在取鑰匙的時候帶倒了鑰匙板。好在沒有把213房間的鑰匙和其他鑰匙混淆,他費勁兒地取下鑰匙,打開房門,拿出了自己的東西。

走出房間,冷靜下來的黃旗亞感覺到了自己胳膊上火辣辣的疼痛,一眼看去,才發現自己的胳膊在流血。為了走出旅館時不引起別人的注意,他走到陽台拿了條毛巾擦拭後,扔進了消毒櫃。

胳膊上的血止住了,但還是很疼,他下意識地又取了條毛巾,一邊逃離現場,一邊準備包紮。可是走到房門大開的收銀房間門口時,他看到了躺在床外側的於婷婷的屍體,兩條耷拉下來的小腿觸目驚心。這一刻,黃旗亞動了惻隱之心。於是,他把毛巾從胳膊上解了下來,蓋在了於婷婷的臉上。這個動作讓他看到了辦公桌上的登記本,於是,他撕下了寫有他名字的那一頁,虛掩了收銀房的大門,逃離了現場。

黃旗亞一直在安慰著自己,自己和老闆娘非親非故,自己又沒有劫財,自己是青州人,看起來和住旅館沒有絲毫關係,所以警察絕對不可能懷疑到自己。可他萬萬沒有想到,那把被他下意識揣進兜裡的鑰匙出賣了他。

「別想做到完美犯罪。」林濤說,「即便擺出的嘴臉是那麼的無辜,也依舊逃脫不了法網。」

「今天四號了吧?」大寶痴痴地說,「再過四天,歐洲盃咧。」

「別想著足球了,趕緊想著怎麼求婚吧!」我笑著說。

「早求好了,你們都不知道吧?」大寶依舊保持著一副痴痴的嘴臉,說,「歐洲盃那天,我們去拍婚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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