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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秦明全集(1-6)》第50章
【3】

  林法醫看了看衣物,沒有說話。我接著說:「死者全身只有頭部有幾處開放性損傷,也就是說,只有頭上能出血。死者如果是從橋上跌落的話,摩托車壓在死者身上,死者也不可能坐起來,那麼,頭上的血怎麼會流到肩膀上呢?」

  林法醫眼睛閃了一閃,說:「對對對!不過,我們不先入為主,假如死者的血流出在腦後形成血泊,下雨後,雨水稀釋血液在死者的頭頸肩部形成血水泊,那麼血水泊是不是就有可能浸染到衣服的肩膀部位呢?」

  我想了想,林法醫說的還是有一些道理的,怎樣才能排除這個可能呢?我隨後又拿起了死者的外套,看了看,說:「師兄剛才說的可能性可以排除了。」

  林法醫看了看外套,說:「對!如果是血水泊浸染的話,應該先浸染到外套,才有可能浸染進穿在內側的T恤,而外套沒有血!」

  我笑著說:「這可是重要發現,根據這兩件衣服的情況看,死者頭部受傷的時候應該是上身直立位,所以血液才會流到肩膀上;第二,死者頭部受傷的時候,應該沒有穿外套,所以血液才會流到穿在內側的T恤上!」

  「哈哈!偽造的交通事故現場!」林法醫說。

  「別急,我們看完屍體以後再下定論!」我淡定地說道。

  死者的損傷很簡單,全身沒有明顯的損傷,除了頭部的四處挫裂創。

  「我就是覺得摩托車砸在頭上不可能形成四處創口。」林法醫說,「交警還和我抬槓,摩托車底部也沒有血跡啊。」

  「交警畢竟不懂法醫學知識,他們說一次損傷有可能形成四處創口也不無道理。」我說,「摩托車我仔細檢查過了,有明顯被雨水沖刷過的痕跡,如果真的是摩托車砸的,不留血跡也有可能。」

  「一次撞擊,可以形成四處創口?」林法醫看到我態度的轉變,感到有些詫異。

  「是的,摩托車的底部有很多突起的大的螺絲釘,如果這些螺絲釘同時砸在死者的頭上,確實有可能一次形成四處創口。」我用止血鉗仔細地鉗起創口周圍的皮膚,「這些創口內都有組織間橋,是鈍器損傷,所以如果一個一個創口分開看的話,不能排除是摩托車底的螺絲釘砸在腦袋上形成的。」

  組織間橋是分辨鈍器傷和銳器傷的重要依據。鈍器打擊在皮膚上,形成創口的機理是撕裂;而銳器砍擊、刺擊在皮膚上,形成創口的機理是割裂。撕裂的創口中的軟組織自然不會整齊地斷裂,而會有軟組織纖維相連。

  「那,這個損傷,說明不了問題?」林法醫問。

  「能說明問題。」我學會了師父的斬釘截鐵,「根據創口形態來判斷案件的性質,這個要看條件,這個案子具備這樣的條件。我們分辨是否是由於摩托車的一次砸擊才形成多處創口,不是根據創口的多少,而應該是根據創口的方向。」

  林法醫的臉上出現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接著說:「我們仔細觀察一下死者頭部的四處創口,結合創口下面的粉碎性骨折形態可以分析,死者頂部的兩處創口方向是垂直的,沒有皮瓣。」

  「顳部的兩處創口也是垂直的,也沒有皮瓣啊!」林法醫仔細檢查了屍體顳部的創口後說。

  「哈哈,可是頭頂部和頭顳部不在一個平面上啊,如果和兩個相互垂直的平面都垂直,那麼力自然不會是在一條線上。」我說得有點兒繞,但是林法醫很快明白了過來:「對!和顳部垂直的力,就應該和頭頂平面平行,如果和顳部、頂部都平行,那麼只能是兩個方向的力!」

  「是的,即使摩托車底部有再多的螺絲釘,也不可能一次在他頂部和顳部同時形成垂直的創口,所以,造成頭部四處創口的力,不是一次形成的。這樣分析,死者死於顱腦損傷,而導致顱腦損傷的不應該是交通事故,而是鈍器打擊。」

  有了這樣的分析,林法醫的心裡有了底,看來他之前的懷疑是正確的。

  我們繼續按照規範系統解剖了屍體,在確認其胸腹腔沒有異常以後,林法醫開始穿針引線準備縫合了。

  我說:「等等,我再仔細看看頸部。」

  我仔細地分離了死者頸部的肌肉群,在他右側的胸鎖乳突肌下居然發現了片狀的出血。

  「又一個意外的發現。」我高興地說,「死者的頸部皮膚沒有損傷,深層肌肉有出血,說明死者生前頸部受過力,雖然不是致命損傷,但是可以肯定不是摩托車之類的硬物撞擊形成,應該是諸如手掌之類的軟物壓迫形成的。」

  「你是說,他被別人掐過脖子?」

  「是的,被掐過!」我說,「這個掐脖子不是為了置他於死地,而是為了固定他的體位,方便打擊頭部。我開始也納悶,如果死者是在運動過程中被打擊,或者被打擊後立即倒地,不可能會有那麼多血跡流到他的衣服上。」

  「對。應該是頭部受傷以後,死者仍有一會兒的時間處於上身直立的體位。」

  「頭頂部的損傷應該就是凶手掐住死者脖子把死者固定在牆壁後打擊形成的,顳部的創口應該是死者倒地後,凶手恐其不死,又補了兩下。」

  「師弟是在現場重建啊!」林法醫的眼神中彷彿露出了一絲崇敬。

  「重建得對不對,一會兒我們檢驗一下他的後背,看後背有沒有出血就可以驗證了。」我笑著說,「現在我們要取出死者的小腸,精確推斷一下死者的死亡時間。」

  經過師父的潛心研究,根據小腸的情況推斷死者死亡時間和最後一次進餐的關係,已經有了比較準確的計算公式。

  我們小心地沿著腸繫膜,把死者的整副小腸取了下來,蛇形排列在解剖台旁邊的停屍床上。經過計算,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末次進餐後5個小時,離次末次進餐9個小時。

  「經過調查,死者下午4點鐘的時候吃了一頓,我們上午查看了他的記賬本,他晚上肯定回了家,而且是買了晚飯回了家。再根據我們目前的死亡時間推斷,得出兩個結論,根據下午的這一頓到死亡之間有9個小時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26日凌晨1點。」我數學一直很差,掰著手指頭算著,「死者晚上7點從廠裡走,7點30分到家,如果他8點鐘吃的晚飯,那麼過5個小時,也正好是凌晨1點。所以我敢肯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是26日凌晨1點。」

  「哈哈,這又是一個依據!」林法醫這時候心裡已經有底了,說,「凌晨1點,他不可能騎個摩托車出門。」

  到了這個時候,我覺得我的這次考試,很有可能要高分通過了,難以壓抑心裡的激動,說:「現在我們把屍體翻過來,檢驗他的後背吧,看看我之前重建的現場對不對。」

  不出所料,死者後背的淺層肌肉有明顯的受擠壓形成的出血痕跡。

  「被凶手掐住脖子壓在一個平面物體上,這個時候死者的上身處於直立位置,這就說明,剛才提到的平面物體應該是垂直於地面的,比如說牆壁。」我信口說道。

  「這個推斷有用嗎?」林法醫問。

  「有一點點用。」我笑著說,「說明作案現場有牆啊!我們發現死者的地方可沒有牆壁,所以兇案現場不可能是我們發現屍體的現場。真正的兇案現場應該是在室內,說白點兒,就是死者的家。」

  「結合死亡時間看,死者確實應該是在他自己家中遇襲的。」林法醫說,「這可是個精心偽裝的現場啊。不過我還是有一點兒疑問。」

  我看著林法醫,意思是讓他問。

  「既然他是凌晨1點在家中死亡的,為什麼他家床上的被子是疊好的?他要起早上班啊,那麼晚了怎麼可能不睡?凶手又不可能殺了熟睡中的死者後又幫他疊好被子。」

  我笑了笑:「師兄糊塗啦。被子是疊好的,可不是我們說的,是他老婆說的。既然死者是在家中被害的,我覺得他老婆可能有重大嫌疑,他老婆在這個問題上也有可能撒了謊,這就更反映出胡麗麗的可疑。」

  「師弟你也不能先入為主啊,不能隨便就受到了死者鄰居的誤導,胡麗麗可是有紮實的不在場證據的!」林法醫說。

  「我知道肯定不是胡麗麗干的,胡麗麗幹不了。因為死者被凶手掐住固定後,被打擊的部位是頭頂部。」我看到林法醫想插話,伸出手阻止了,說,「別急,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沒有根據死者的損傷在頭頂部而說凶手和死者肯定有身高落差,因為死者有可能是坐在床上被掐住,這樣死者是坐著、凶手是站著,自然會形成體位落差。所以不能通過死者的損傷在頭頂就說明死者和凶手有身高落差。我想說的是,凶手應該比死者強壯得多,不然一隻手就能控制住死者?」

  林法醫點了點頭。

  「但是,」我接著說,「如果真的像鄰居說的那樣,胡麗麗和他人有姦情的話,不能排除是胡麗麗唆使姦夫來行兇的啊。你不覺得胡麗麗的這個不在場證據太巧合了嗎?」

  林法醫說:「嗯,說的是有道理,但還是得靠證據來說話。屍檢可以結束了嗎?」

  此時我和林法醫已經在解剖台前站了5個小時,林法醫不斷地扭著他有一點骨質增生的腰部。

  「師兄有腰疾,先下吧,我和你的助手繼續。」我說。

  「還要解剖什麼?」

  「既然是第一次主持案件偵辦法醫工作,我要做到萬無一失。」我說,「我想把死者的脊椎打開,看看椎管內有沒有出血。如果死者是駕駛摩托車從橋上跌落的,又是仰臥著地,那麼他的脊椎肯定有傷。換句話說,如果像我們之前推斷的,死者是死後被拋下橋的,他的椎管內是不可能有血的。」

  林法醫點點頭:「那我先下了。」

  我和實習法醫一點一點分離了死者脊椎附近的肌肉組織,然後用開顱鋸鋸開了死者的脊椎骨。

  椎管內,居然全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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