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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燈照空局》第13章
  

第13章 收購安世(十一)

  一段時間之後,「逼空」事件又有了新進展。由於德國金融監管局和反壟斷當局聯邦卡特爾局均未對幾家對沖基金的聯合申訴做出回應,幾個機構在法蘭克福和漢堡兩地提出了訴訟,認為「霄凡」涉嫌欺詐、誤導了投資者。然而,並沒有過太久,漢堡的法院就駁回了針對「霄凡」的指控,地方法官宣稱,沒有證據可以表明被告有欺詐的行為並故意對對沖基金施行傷害。「霄凡」的發言人也稱,「霄凡」沒有任何過錯,對沖基金的控訴全部都是無端的指責。

  「有完沒完……」淩思凡揉了揉眉心。

  時鶴生將一杯咖啡遞給了淩思凡:「還有機構想在美國訴訟,不過因為管轄範圍被駁回了,法院建議在德國打官司。」

  「等到法蘭克福也駁回了,應該就能告一段落了吧。」

  「『欺詐』……真是個有意思的罪名。」淩思凡笑了笑,「我從沒說過我放棄收購『安世』,也從沒說過我停止了買股票,何來『欺詐』?」

  「淩總,」時鶴生說,「這一次的收購,好像從頭到尾,你都沒擔心過。」

  「有什麼好擔心的?」

  「你似乎沒想過失敗。」

  淩思凡說:「是沒想過。」

  「哎,」時鶴生又問,「你是不是從來都沒有過不知如何是好的感覺?」

  「……」淩思凡的心裡突然間就被刺痛了一下,他垂著眸子,說:「是有的。」

  「嗯?」

  「而且,我很小的時候,就體會過什麼是絕望了。」在同齡人稚氣未脫的年紀裡,淩思凡就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和一個過於強大的敵人戰鬥將會多麼淒慘——它不僅僅會讓人輸,而且,還會在人因為一點小小的勝利沾沾自喜時,讓他明白他有多麼幼稚。那種無力、絕望被鮮血淋漓地刻在心尖上,每次想起來都驚恐萬分,揮之不去。通常來講,輸了並不可怕,即使輸了,雙方也應是平等的,在堂堂正正地交鋒,然而,當差距過於巨大時,過去一切反抗、希望全都成了笑話,整片天都是漆黑的顏色。

  「……抱歉。」

  「沒事,」淩思凡說,「一切只是因為對方還不夠強,所以無法讓我感受大龍遭屠、無力回天之感。」商場上的對手全都是人,是人便無法擺脫掉人性之弱。

  正在聊著,淩思凡便接到一個電話,一看來源,竟然又是莊子非那傢夥。

  「思凡,」莊子非說,「我在你們公司樓下。」

  「嗯,」淩思凡問,「有什麼事?」

  「我包了包子給你吃。」

  淩思凡不自覺地皺了一下眉:「又是包子?」

  「我、我覺得包子很好吃……」莊子非又一點傻眼,「那……那你想吃什麼?」莊子非很愛吃包子,兩口一個,兩口一個,香得很。

  「……沒有,」淩思凡意識到自己有些過分,「以後別麻煩了。」

  那邊莊子非卻執拗地問道:「你想吃什麼?」

  「……」

  「鍋包肉喜歡嗎?」

  「……喜歡。」因為小時候窮,基本上,只要是肉,淩思凡就喜歡。有的時候,飯桌上有的只是那種很膩的大塊的肥肉,或者腥到不行的魚,別人全都吃不進去,只有淩思凡一個人覺得也挺好吃。他在親戚家裡不敢與人家爭,裝得十分乖巧懂事,葷菜只敢夾上兩口,基本全都留給親戚家的孩子,很怕別人覺得他喜歡搶好的,不過那個年紀的男孩子誰會不喜歡吃肉呢,淩思凡只是在忍著而已。

  「好。」莊子非笑了,道,「下次給你弄鍋包肉。」其實莊子非不會這個菜,但他覺得自己能夠學會,再難的菜多練幾遍也就會了。

  「……」

  「……思凡,」見到淩思凡並將包子遞給對方後,莊子非看著淩思凡,突然說道,「你的這件風衣,穿了好幾年了。」

  「嗯?」淩思凡狡辯道,「米色風衣都差不多,你看錯了也正常的。」

  「不,」莊子非卻是執拗地回答,「就是這件,你至少穿了三個初秋了,我絕對不可能看錯。」他總是看著淩思凡,知道關於他的一切細節,而且,因為莊子非以觀察為生,任何細節都逃不過他的眼睛,他有這個自信。

  淩思凡:「……」

  「你休閒類的幾件衣服也都穿了好久了。」

  淩思凡沒說話。

  兩秒過後,莊子非小心翼翼地問,「你……捨不得錢?」

  「……」淩思凡語氣十分生硬地反問,「我沒有在東西壞了之前就丟棄的習慣。怎麼?有任何問題麼?」

  他的確是沒那習慣。中學時,東西不用到徹底報廢他是不會換的,他每一根油筆筆芯都會寫到沒油,每一個算草本都寫到了正反兩面再也找不到空白的地方。因為不好意思開口要新東西,他甚至常常會穿補過的衣服,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見的手巧,不過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窮酸。小孩子們的捉弄總是赤裸裸的,並不似成人一般會隱藏情緒。直到現在,淩思凡也不會輕易扔掉什麼,他總覺得以後都有可能用到,再用到時就不需要再重新購買了。淩思凡的家雜物堆得非常滿,也得虧他買下的房子面積大。

  「是了……」莊子非又說:「你平時穿著的衣服,一件也很貴吧?應該要上萬吧?你應該會挺心疼的,自然不會扔掉、總去買新的穿。」想想也是,淩思凡哪裡會把好好的衣服就丟了不要了?

  「子非……」

  「嗯?」

  「別說了。」

  「哦……」

  不過,頓了一下,莊子非又不怕死地說道:「思凡,我有親戚送了一件風衣給我,我穿有一點小,不如我送給你,你穿在身上吧。」

  「不用,」淩思凡說,「我不會收貴的東西,而且,我也比你有錢得多。」

  「放我那裡也沒用啊,不然,你請我吃法國大餐。」

  「子非,」淩思凡突然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別把我當作小孩子。」過去,在他的頭腦中,莊子非總也長不大,28了還看見可愛的東西就走不動道了,可他現在漸漸感到,莊子非似乎也把他當作一個孩子在看。這可真夠可笑,商場上的對手沒有不怕他的,所有人都承認他有一種同齡人所不具備的老辣。

  「我沒有……」莊子非說,「那件衣服很適合你……你相信我的審美啊,可以讓人眼前一亮,一定符合你的身份。」

  「……」

  「在我的櫃子裡只是積灰罷了……依我們的關係,難道還不能送你一件衣服嗎?」

  這話可厲害了,彷彿不收就是不承認關係了,於是淩思凡只得不再說什麼,對面的莊子非終於是滿意了。

  不過……淩思凡想,過去,並沒有人發現這點,莊子非是第一個看穿了的人,從前沒有人會關心他穿什麼,更不會記得他幾年前穿什麼。

  捨不得花錢嗎……

  他還真的是捨不得花錢,不管他有了多少錢,生活習慣都改不了,東西永遠要壞掉了再扔。

  他省慣了。到了今天,他還是會貪便宜買東西,經常買了便宜貨後發現產品質量很差,得不償失。他會後悔買了那個東西,然而下次依然還會忘了教訓。

  偶爾,淩思凡還會因為很少一點錢與商家起爭執,比如打電話給通信公司,就「為什麼我會開通了某一項一個月十塊錢的服務」與對方辯論半個來小時,叫對方退錢給他。曾經有一陣子,淩思凡覺得自己挺有病,因為他的資產每分鐘都增加好幾十萬,也就是說,他每分鐘都能賺幾十萬塊,卻將半個小時在追討幾十塊人民幣上。不過,後來過了一小陣子,他就想明白了,每分鐘幾十萬,是他手下的人給他賺的,並不是他親自賺的,他本人在休息時間打電話給通信公司也不耽誤那千八百萬,完全可以打啊,從此便不再糾結了。

小劇場:

  兔:貓貓,我給你拍幾張照片如何?在床上拍,不穿衣服那種、艷而不淫那種……

  貓: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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